據新華社電,2014年9月29日下午,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國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五次會議,就《關于引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等發表講話。這個講話十分重要,應當引起高度重視。以下談談自己的學習體會。
一、既要解決好農業問題,又要解決好農民問題。
總書記講話指出:“現階段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要更多考慮推進中國農業現代化問題,既要解決好農業問題,又要解決好農民問題,走出一條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
總書記這段講話十分重要。相對于一般性地強調農業現代化,比如“四化同步”中的農業現代化,總書記的講話中特別提出“既要解決好農業問題,又要解決好農民問題”和“走出一條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
中國農業現代化,很重要的一點就是不僅僅要解決糧食安全問題,而且還有包括2億多農民工在內需要依托農業和農村的9億農村人口,他們要從農業中獲得收入與就業。農業收入和就業不僅為9億農民提供了安身立命之所,而且為中國現代化提供了穩定的根基。
當前中國農村仍然有6億多人口,其中有2億多農業勞動力,另外還有2億多進城務工經商的農民工,大部分進城農民工的父母或子女仍然留守農村,他們也 還缺少能在城市體面安居的收入與就業條件,他們隨時可能在進城失敗后返鄉。也就是說,還有大約9億人口要依托農村的農業來完成家庭勞動力再生產。
依托農業來完成家庭和勞動力再生產的9億人口中,有2億多農業勞動力,相對全國20億畝耕地,勞均不足10畝,在當前農業生產技術條件下面,遠未達 到合理經營規模。但農民進城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必然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在農村和農業仍然要為9億人口提供完成家庭和勞動力再生產依托的時候,激進的農業現 代化道路,尤其是激進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必導致嚴重問題。
時刻記得中國還有9億需要依托農村和農業的人口,而不只是想著農業問題,不只是要解決農業問題,這是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國之所以 沒有出現其他發展中國家大規模城市貧民窟和中國可以在現代化中保持穩定的關鍵原因。中國的農業發展必須同時解決農業和農民問題,過去幾十年中,正因為中國 農業發展同時也解決了農業和農民問題,農村才成為了中國現代化的穩定器和蓄水池,中國才有奇跡般的快速而穩定的經濟增長。
當前學界乃至政策部門出現了一股強烈的激進思路,只考慮推進農業現代化,推動土地向所謂新型經營主體流轉,而不考慮中國仍然有9億要依托農業和農村人口的現實,這種激進思路不加限制,必導致嚴重后果。
二、發展農業規模經營要與城鎮化進程和農業勞動力轉移規模相適應。
總書記講話中說到“發展農業規模經營要與城鎮化進程和農村勞動力轉移規模相適應,與農業科技進步和生產手段改進程度相適應,與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提高相適應”。這三個“適應”都十分重要,下面重點講第一個“適應”。
當前全國20億畝耕地,絕大多數都承包給一家一戶農民,形成了當前全國“人均一畝三分、戶均不過十畝”的小農經營格局。總體來講,在當前農業生產技 術條件下,農村勞均合理耕作規模可以達到三、五十畝,一個農民家庭中,年輕人進城務工經商,中老年人留村務農,留村務農的中老年人仍然可以輕松完成農業生 產,精耕細作,獲得糧食最高畝產。因為中老年人進城務工經商機會不多,他們留村務農與子女進城務工就形成了當前中國農村普遍存在的“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 工半耕結構”,這樣一種結構的重要之處在于,一個農民家庭可以同時獲得務農和務工的兩筆收入,這樣兩筆收入就可以讓農民家庭年年有余錢,生活水平比較高。
當前中國農村極為普遍“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結構”,是農民在當前制度條件下的理性選擇和自然應對,有極強合理性和極大重要性。中老年人進城 務工沒有優勢,務農則是正好。年輕人不愿務農,進城務工卻正好。這樣一種分工就使中國農村勞動力的城鎮轉移并非舉家轉移,而是有所分工,這也是當前中國未 出現大規模城市貧民窟和保持了發展中的穩定的關鍵。或者說,當前中國進城務工經商的2億多農民工,他們進城了,土地卻大多仍然留在農村,由父母耕種,而不 是土地無人耕種,非得流轉出去。
更重要的是,中國的城鎮化,進城2億多農民工大多數無法在城市獲得體面安居條件,他們年輕時進城,年齡大了卻可能進城失敗,他們就要返鄉,從而接替已經年老父母的農業。
也就是說,雖然當前中國正處在快速城鎮化過程中,農業勞動力也正在快速進城,但中國進城勞動力的耕地卻由仍然留守農村的中老年父母耕種,農民進城失敗時,他們要將返鄉務農作為最后退路,正是這條退路的存在,才讓進城失敗農民仍有希望。
正是因此,發展農業規模經營要與中國特色的城鎮化進程和農業勞動力轉移規模相適應,要動態、辯證地看待中國的城鎮化和農業勞動力轉移,要清醒地認識 當前中國農村普遍存在的“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結構”的重要性和中國可以為進城失敗農民工提供退路所產生的穩定效應的重大意義。
當前學界和政策部門普遍存在靜態、機械地看待城鎮化、農業勞動力轉移,不明白當前中國農業就業對于解決中國農民問題、對于構造中國現代化的穩定器與蓄水池的極端重要性。
三、不能忽視了經營自家承包耕地的普通農民仍占大多數的基本農情。
總書記這句話十分重要。最近幾年,農業領域中普遍出現了地方政府支持、扶持資本下鄉的情況,流轉土地面積越大,財政補貼越多。用政策話語講就是“新 增農業補貼主要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傾斜”,其結果就是,自上而下的三農政策、資源、話語都站到了所謂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一邊,嚴重忽視了當前仍然耕種絕大多 數土地的經營自家承包地的普通農民。
前面已述,經營自家承包地的普通農民,一方面要依托農業收入和農業就業來完成家庭和勞動力再生產,他們在未來很長時期都無法離開農業,另一方面,分 散的千家萬戶小規模經營的農業,在生產環節存在著大量一家一戶“辦不好、不好辦和辦起來不合算”的共同生產事務,他們需要有與之配套、為之服務的基層組織 體系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取消農業稅前,村社組織通過收取共同生產費來解決小農在生產環節所存在困境,取消農業稅后,國家通過向農村轉移支付來回應和解決小 農生產困境。分散的經營自家承包地的普通農民將長期占到中國農民的多數,將長期要依托農業收入和農業就業,將長期耕種大多數中國農地。同時他們又是脆弱 的,需要有超出農戶范圍的力量來為他們提供最低限度的生產服務。這是國家必須解決的問題。借國家轉移支付維系著的自上而下的社會化服務體系和村社基層組織 結合起來,小農仍然可以獲得最低限度的生產服務。
如果不重視分散的普通農戶的需求,而將主要資源、政策、話語都服務于所謂新型經營主體,就可能在服務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過程中進一步削弱當前為普通農戶提供的最低限度的生產服務,從而導致普通農戶的破產。
某種意義上講,在當前中國,國家很難同時建立兩套為農業服務的不同的政策與財政支持體系,因為普通農戶與所謂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需求是不同的,甚至 是相互對立的。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服務,其結果就是當前仍然可以為普通農戶提供最低限度生產服務的社會化服務體系的解體,最終結果是加速普通農戶破產。
大量的仍然無法離開農業收入和就業的小農破產,其政治社會后果極其嚴重。
四、小結
從習總書記的講話中,我們可以看到,中央對農業現代化尤其是以工商資本下鄉為主流的農業規模經營是有所警惕的。中國農業的發展不只是要解農業問題,而且必須是在中國仍然有9億人口要依托農業收入和農業就業前提下的中國特色的農業現代化問題,因此必須也要解好農民問題。
總體來講,農業現代化問題急不得。目前正在全國很多地方推進的激進農業現代化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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