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最早由貴州湄潭縣進行試驗,并在后來推向全國農村。周其仁教授是這一試驗的主要參與者、總結者和宣傳者,應該也是使這一地方試驗能夠推向全國的重要推動者。近來,周教授又在《經濟觀察報》開設的“城鄉中國系列評論”欄目中大談特談湄潭試驗的貢獻。在他的論述中,湄潭經驗于國于民都是百利而無一害的大好事,但是筆者在全國農村調查所了解到的情況卻非如此,甚至湄潭的農民也并不認同這一試驗。問題到底出在哪?
一、周其仁眼中的湄潭貢獻
1987年,湄潭作為全國首批9個農村改革試驗區之一,開始試驗以“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為核心內容的土地制度改革。主要做法是,在土地承包期內,無論是因為結婚、生子等帶來的人口增加,還是由于去世、出嫁等導致的人口減少,都不再進行土地調整,穩定每個人口與土地的對應關系。與禁止土地承包期內進行土地調整同時進行的是,最大限度地延長承包期,由1980年代初的20年延長到1997年的50年。兩者結合起來,就使“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在長期得以實現。這就是后來在全國推行的“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和“土地承包關系長久不變”的制度藍本。在周其仁看來,這種制度藍本具有以下貢獻:
第一、化解了土地繼續細碎化,提高了農民投資土地的積極性。周其仁認為,如果繼續按照“增人增地、減人減地”進行土地調整,每增加一個人就要從原有地塊中切除一部分分給他,這樣就會進一步加劇土地的細碎化,隨著新增人口的增多,土地就會無限細碎化。而頻繁地調整土地也不利于激發農民投資土地的積極性,反而會造成掠奪性耕種。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則穩定了承包關系,從而緩解了土地細碎化問題,也有利于農民更好地向土地投資。
第二、徹底告別了集體經濟,有效保障了農民的土地權利。在周其仁看來,“集體是模糊之源”,從而使“‘集體’與‘農戶’的發包、承包關系,一直剪不斷、理還亂”,這是“集體”侵犯農民的權利的根源(《土地承包,意猶未盡》)。而通過“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長期化,從而固化了土地承包關系,實際上使集體土地的所有權實現虛化,而農民的承包權得到強化,用周其仁的話說就是承包權的“強度”大大加強。這就有效保障了農民的土地權利。
第三、有利于農村人口從土地上轉移出去,提高了非農收入和城鎮化率。正如周其仁所說“先在耕地上劃下一道不可再細分的警戒線,人們或可被逼著向非耕地資源找出路。本地資源不夠?那就向外地、向遠方找。”這樣,“把新增勞力逼出耕地以外”(《湄潭的貢獻》),從而推動他們轉向城鎮從事非農就業,既有利于增加非農收入又可推動城鎮化。
第四、減緩了人口增速,有利于控制人口增長。周其仁看到,在“增人增地”的情況下,“新增人口有權增地……刺激各家增加人口,因為那是重新分地的籌碼”,而“誰家人口少了就吃虧,不利計劃生育”。在“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實施后,“湄潭的自然人口生育率下降顯著,比全省和全國的都低”(《湄潭的貢獻》)。
為了讓大家認識湄潭的貢獻,周其仁在多篇文章中將以上幾條翻來覆去地宣講,似乎“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已經完美至極。一般人不去深究,還真可能就被他的宣講忽悠過去了。明眼人則不會,而對此最有發言權的明眼人就是廣大農民群眾,因為正是他們默默承受著這一制度帶來的苦與淚、痛與悲。他們雖然不常語于外人,當然也很少有這種機會,但常到農村調查的人都知道,農民在不經意間便會流露出對“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抱怨,而且往往是義憤填膺、滔滔不絕。因為正是周其仁眼中的完美制度給他們帶來了不盡的麻煩和苦楚。下面,筆者就結合自己在農村的調研所得,來為各位看官揭開周其仁教授不曾言說的另一面。
二、化解還是固化了土地細碎化?
先來看土地細碎化問題。周其仁說,“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化解了土地繼續細碎化問題,這一說法看似有點兒道理的,實則很片面,因為土地調整時期的“大調整”可以克服土地無限細碎化問題,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不僅沒有化解反而固化了既有的土地細碎化,而且是長久固化。
首先,來看周其仁看似有點兒道理的地方。在“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實施前,各地包括湄潭都堅持“大穩定,小調整”的土地調整政策,其中比較常見的方式是“三年一小調,五年一大調”。“小調整”一般指減人的農戶把多出的土地補給增人的農戶,往往是出地的農戶將最差的田塊或者從中切除一塊給進地的農戶,如果是從原有的田塊中切出一塊確實會增加田埂系數,使土地更加細碎化。但是由于“大調整”的存在,這種進一步的細碎化實際上是可以克服的,因為“大調整”是將集體的所有土地集中起來按照當時的人口重新分配土地。所以,在真正實施“三年一小調,五年一大調”的地方,根本不會出現周其仁所說的土地無限細碎化下去的可能。
其次,再來看周其仁隱而不講的固化土地細碎化問題。對農村有所了解的都知道,在分田到戶之初,為了做到公平,絕大部分地區的農村都是按照土地的遠近、肥瘦搭配分田,從而形成了“人均一畝三分,戶均不過十畝”且地塊分散在至少七、八上十處的格局。這種分法在分田到戶初期是有其合理性的,因為在當時的經濟社會條件下土地的遠近、肥瘦對農戶的經營和收入的影響確實很大,尤其是因為當時農民的收入主要來自土地,他們對土地的細微差別都非常在乎。而由于近十年來基礎設施尤其是溝渠路的改善和生物、化學技術的大量采用,使田塊之間的差別逐漸縮小,且隨著務農收入在家庭收入中的相對下降,農戶對田塊之間的細微差異也相對淡然,這個時候他們最心煩的恰是土地的細碎化帶來的不便,這在南方農村表現的尤為明顯。土地的細碎化不僅大大增加了農戶的耕作成本,也不利于農業機械等先進技術的采用和投入,亦阻礙了土地流轉和經營規模的擴大。
本來我國的農村集體土地所有制已經賦予了集體進行調地以解決土地細碎化的權利,比如集體在改善基礎設施的基礎上將每戶的土地都集中在一起,甚至可以將規模經營戶流轉的土地都集中在一起,從而化解農業經營中的細碎化困境。但是由于“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嚴重虛化了集體調地的權利,并強化了每個人口與土地的對應關系,這樣就固化了分田到戶時的土地細碎化格局,而且長久不得改變。此時的集體雖然很難通過干涉承包權侵害農戶權利,也無法通過調整土地來克服土地的細碎化問題了。當然,有人可能會提出農民可以通過相互調地來解決細碎化問題,但是由于土地過于分散和交易成本過高,這種解決之道實難真正奏效,這也是為什么全國絕大多數農民都仍在艱難忍受著土地細碎化之苦而無法排解。而這一切都是拜周其仁極力推崇的湄潭貢獻所賜:本來確是想化解土地細碎化,然而實際上卻在長期固化了土地細碎化。
三、虛化集體權利是好事嗎?
這就牽涉到周其仁所說的湄潭試驗對虛化集體權利的貢獻。對周其仁略有了解的人都知道,他極力主張農村土地私有化。他極力推崇的“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或許也是為了這個目的,只是礙于《憲法》規定的農村土地集體所有的性質而無法徹底實現。盡管通過“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集體權利已經成為一個擺設,而農戶的土地權利已然“準私有化”,但是周其仁教授還是不甘心。且看他怎么說的,“想想看,不需要跨農戶、跨時期的土地再分配,真正實現了農戶承包經營的長期不變,讓有償、出價、合約機制來處理農村人口與土地的結合方式,還要“集體”那個勞什子作甚用?”“勞什子”是什么意思呢?細查,原來是方言中對厭惡之物的蔑呼。以此可見,周其仁對集體是何等地討厭,怪不得急欲除之而后快!
但是,村集體真的一無是處嗎?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很多一家一戶“辦不好或不好辦”的公共事業都要靠村集體來完成,更何況曾經參與起草“中央1號文件”的周教授?1986年的“中央1號文件”就明確指出,集體“統”的層次存在的必要性就是,一些事情是“一家一戶辦不好或不好辦的事”,這些職能應該由集體經營層次來承擔,比如溝、渠、路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和修繕等。農村很多基礎設施的修繕都需要超越單個家庭的范圍,比如水利設施、田間道路等都很難由單家獨戶承擔。既然是超越家庭之上的公共行動,就自然可能遇到釘子戶的問題。比如建設或修繕基礎設施時需要占地,有些農戶可能會出于各種理由不讓占用自家的承包地,如果無法克服這樣的釘子戶就無法完成公共事業。
在集體有一定權利的時候,則可以通過調整土地使大家平攤被占土地或者從機動地中劃出一部分對涉及農戶進行補償,從而化解難題。但在“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實施后,農戶的權利已經被剛性化,而集體的權利則被嚴重虛化,集體再無權利干涉農民的土地也不再擁有機動地了。此時,任何一個釘子戶就可以將對絕大多數農戶都有利的公共事業廢止,因為按照規定它的權利是得到保護的,而集體雖是所有者也沒有權利干涉農戶的承包權。尤其是農民日益分化和不在村農戶大量出現的當下,這種困境出現的可能性更大,因為有承包地但不種地的農戶與務農戶的利益訴求完全不同,他們也不再關心農業生產,因此如果其中有些人只關心自己的利益或者故意阻攔,基礎設施的建設或修繕肯定會陷入僵局。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賀雪峰教授認為“給農民更多的土地權利,其結果可能恰恰會損害農民的利益”,即少數擁有更多土地權利的農民可能對多數農民的利益造成損害。自命為九億農民代言的經濟學家,周教授不至于連這種經濟學教材都講過的“反公地悲劇”都理解不了吧?
這就是周其仁主張的虛化集體權利的結果。有時集體確實會侵害到農民的權利和利益,但理性的人都知道,相對于集體能做的積極的事情,這種負面的后果畢竟是少數。而周其仁為了不讓集體做壞事,主張干脆把集體取締掉算了。這豈不是因噎廢食!
四、難道農民進城是逼出來的?
如果說周其仁以上兩點主張是因小失大的話,那么他有關“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會推動農民進城上的論證更是“一條經典的奇談怪論”。前面我們簡單展示了他的論證邏輯,下面讓我們稍作展開來看看它到底“奇”在哪里,“怪”在何處吧。
從前面已經可以看出,周其仁論證的核心在于“逼”農民離開土地進城求生。我們不妨再來溫習下他的高談闊論,“先在耕地上劃下一道不可再細分的警戒線,人們或可被逼著向非耕地資源找出路。本地資源不夠?那就向外地、向遠方找。橫豎一雞死、一雞鳴,經濟結構之變,缺了背水一戰的動力,是永遠搞不起來的。”“把新增勞力逼出耕地以外,不見得一定就是死路和窮路,搞得好,也可以是活路和富路”(《湄潭的貢獻》),同樣,我們反過來講也是成立的,即也不見得一定就是活路和富路,搞不好,也可以是死路和窮路。所以,他也承認“究竟轉得過去還是轉不過去,非經過試驗,誰也沒把握給予回答”(《拖泥帶水的新體制》)。
從中得知,周其仁的設計是通過“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制度將農村新增勞動力逼到城鎮去,至于他們能不能進得了城周其仁就沒有把握了。而正是在沒有把握的情況下,周其仁設計的制度卻幫那些農村新增勞動力做出了“背水一戰”的決定,“橫豎一雞死、一雞鳴”。反正,有什么不良后果也不需要周教授來承擔。但請問周教授,難道中國的城鎮化到了非要逼農民進城的地步了嗎?既然要逼農民進城,何不模仿英國的“圈地運動”呢?顯然這是有極大風險的,那么難道“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將農村新增勞動力逼出去就沒有風險嗎?這些勞動力在年輕的時候自然是可以進城務工的,但是進城務工不等于能夠在城安家。他們中的大多數到一定年齡后仍無法在城市安家,而又失去了務工的年齡優勢,這時他們若有承包地自然可以順利返鄉務農。但是他們卻自出生就沒有分到土地,他們返鄉就沒有那么順利甚至還會遇到麻煩,留在城里沒干頭,返鄉又沒想頭,這個時候他們的生活就會非常艱難。這樣他們的生活就沒有安全感、穩定感,再想到同樣作為村集體成員在土地上卻分配不均,他們對社會和政府的不滿感就會徒然增加。而這些無地的農民又是一個龐大的群體,因此就為整個社會的穩定埋下了重大隱患。而這種隱患在周期性的金融危機下很容易就會轉化為現實的威脅。
因此,借助“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來逼農民進城實在是奇談怪論,對國家、社會和農民都是百害而無一利。近期,周其仁又在熱捧“農地農房入市”,不知他是不是覺得逼農民進城光從耕地著手還不夠,還要將農民的宅基地和房子都賣掉才行?正常的農民進城應該是隨經濟發展而來的一個自然過程,而不是靠將農民趕出土地逼著他們進城。相反,讓他們在農村擁有一份“進可攻、退可守”的保障,則會使我國的城鎮化更加穩健和順暢。
至于周其仁所講的“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對控制人口的作用就更不用說了。這個作用可能會有一點,但幾乎是微乎其微。對農村生育有所了解人的都知道,很少有農民會為了多分一個人的地而多一個孩兒,因為一個孩子的撫養成本遠大于一份地帶來的收入;同樣,也很少有農民會因為生了孩子分不到地而少生孩子或不生孩子。近三十年來,我國農村的人口出生率普遍都在下降,但主要是計劃生育工作以及教育、結婚、建房等方面的成本增高所致,貴州湄潭也不例外。而周其仁卻把“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對人口下降的微弱作用進行放大,并抬出來為自己的主張正名,也足見其已“黔驢技窮”了。
五、是否符合大多數農民的意愿?
一個制度是不是好制度,關鍵還是當事人說了算,因為“老百姓心里有桿秤”。似乎周其仁教授也不否認這一點,他在1989年發表的研究報告中曾說“制度要成為人們經濟行為的規范,必須以多數當事人在事實上能夠接受為前提,否則,再好的制度設計也會因為高昂得無法支付的運轉費用而永遠束之高閣”。在同一篇報告中,為了驗證“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可接受性,他論證到試驗區對三個村的15名干部和510名農民進行了調查,結果顯示“46.7%的干部和64.7%的農民贊成‘人口增減不調整土地’”(《湄潭:一個傳統農區的土地制度變遷》)。這里姑且不論試驗區當時的調查是否科學和受訪對象的意愿是否真實(一般的試驗區為了論證自己的試驗,往往會千方百計地為自己找到支持的證據),權當真實反映了事實情況吧。但是試驗之初的農民支持并不代表制度實施后農民仍然支持。但縱覽周其仁近期論述“湄潭貢獻”的大作卻絲毫不提現在農民的意愿如何。不知他是確實不知,還是有意隱瞞?
那就讓我們來告訴周教授吧。首先來說下我調查中的一個故事吧,今年上半年我在安徽繁昌縣駐村調查三個月,其間我與一位60多歲、非常有威望的老村民組長聊起“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他對此很有意見,我說這個制度主要是幾位學者提倡的,他拍桌而起怒發沖冠地喝道“不管是誰提倡的,他只要站在我面前,我就跟他干一架,打死他我也不怕,農民都會支持我”。當時,我很震撼,沒想到農民竟會如此反感這個制度。那么他的這個態度能代表多少農民的想法呢?據我所知,他的想法在當地具有極強的代表性,那么放在更大范圍呢?因為目前還沒有全國的統計數據,我們無從得知。
幸運的是,周其仁的老搭檔、也曾參與湄潭試驗的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劉守英研究員這二十多年來一直跟蹤湄潭的改革,他在近兩年的調查中統計了農民的意愿,也許可以參考。他在全縣抽查了500個農戶,統計結果顯示:“盡管這一制度在湄潭已實施了24年,農民對土地再調整的意愿仍然強烈。93%的被調查者同意按人口進行土地再分配,89%和90%的人認為嫁入村里的人口和新出生的孩子也應該分得土地,54%的人認為逝者的土地應交回村里重新分配,只有41%人同意可由家人繼承。”(《貴州湄潭實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24年的效果與啟示》,《中國鄉村發現》2012年04期)
這應該已經比較能夠說明問題了,因為這一統計結果恰恰是來自“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發源地同時也是周其仁一直津津樂道的湄潭。至此,我們也完全可以有底氣地說,周其仁所力推的“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是不得人心的。盡管如此它卻沒有被“束之高閣”,反而被推向了全國,只能說,這是周其仁的大幸,卻是農民的不幸。
綜上所述,我們會發現,周其仁所宣揚的“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和現實中的“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實在是大相徑庭,甚至是南轅北轍。周其仁眼中的“湄潭貢獻”,現實中卻是“湄潭教訓”。為什么會有這么大的差異呢?原因可能在于,周其仁教授至今還在固守著80年代末為湄潭試驗論證時的思維,并利用當時在湄潭的調研來論證其合理性,對于當下廣大農民群眾的所思所想、所期所盼卻視而不見、置若罔聞,更可能的情況是他確實不曾了解。因此,最后還是奉勸周其仁教授一句,21世紀都過了十幾年了,別老拿自己上世紀80年代的調查來說事了。真想為九億農民代言,還是先到現實的農村聽聽農民的真實呼聲吧!
2014年9月13日初稿
2014年9月19日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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