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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戈里:人人言國民黨軍隊“兵好官不好”

高戈里 · 2015-01-31 · 來源:烏有之鄉(xiā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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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按語:標題上的話,可不是一般人說的,見之于國民黨軍令部長徐永昌的日記(《徐永昌日記》臺北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第7冊,第432頁)。

  之所以把徐永昌的話抬出來,是因為在當下社會,總有人否定國民黨軍隊內(nèi)部殘酷的階級壓迫。比如,博聯(lián)社一位中共黨員貼出《抓壯丁與蔣介石獨裁》,評說《抓壯丁》“對蔣中正先生的諷刺實在不夠公允”,并向我鄭重建議:應該“走出國門”,看“歷史檔案(如美國)”。又如,一位網(wǎng)名“莫非王土”的先生,在論及《劍橋中華民國史》記載國民黨軍隊內(nèi)部殘酷壓迫士兵的史實時,聲稱:“其實我也粗讀過劍橋民國史,感覺寫的也不是很權威。”更有國民黨金堂縣兵役科長之子流沙河,借中國共產(chǎn)黨主流媒體公然宣稱:“百分之九十九的壯丁是自愿去的”, 《抓壯丁》“這個戲絕對不真實”,是“誹謗舊社會”!

  以下文章引自“黑色大歷史系列叢書”《兵災戰(zhàn)亂——兵禍》(中國文史出版社2004年版,作者:文芳),是上述文章系列的繼續(xù),作為史料貼出來,以便讓更多的人來鑒別其是否“權威”。

  當然,更重要的,是以史為鑒。

  目錄

  摘編按語

  不可救藥的役政 ………………………………………… 原國民黨兵役部長鹿鐘麟

  我親歷的“征兵”禍民種種 …………………… 原國民黨川西師管區(qū)司令黃占春

  一、征兵

  二、接兵

  三、送兵

  我所知道的弊竇叢生的國民黨兵役 ………………… 淮項師管區(qū)代理司令 李昭良

  兵役機構的沿革

  被征壯丁求生無路

  征兵官員發(fā)財有道

  “整頓兵役葬端”真相

  曝光軍政部兵役署黑幕 …………………………………… 瀘州師管區(qū)副司令趙磯

  兵役署長之爭

  賣官鬻爵,舞弊成風

  抓販壯丁,賄賂公行

  虐待、殘害壯丁

  檢查站的貪污勒索案

  補充兵訓練處黑幕 …………………………… 第二十補充兵訓練處補充團團長陶子貞

  一、補充團虐待新兵的情況

  二、補充團借接收壯丁與撥送新兵機會大做生意

  三、各補充團到處強拉壯丁的情況

  四、新兵的反抗

  承辦兵役——我的升官發(fā)財之道 ………………… 第三十二補充兵訓練處處長周建陶

  一、浙江金華、衢縣征兵情況

  二、四川敘瀘師管區(qū)征兵情況

  廣西兵役舞弊真相 ……………………………… 軍政部兵役署上校兵役視察員江聲煌

  集團軍總司令夏威嚴令每連每月上繳30名空缺士兵的糧餉

  縣長羅紹徽勾結(jié)鄉(xiāng)村長貪污舞弊

  師管區(qū)司令黎行恕浮報士兵夏服價款30多萬元

  補充團團長毛振華大吃空缺和虐待士兵

  草管人命的“征兵” ………………………………………… 安徽青陽縣縣長羅昌民

  我當壯丁的一段慘痛經(jīng)歷 ……………………………………………………… 唐國華

不可救藥的役政

國民政府兵役部部長 鹿鐘麟

  ……

  我到兵役部時,酷似一位不高明的大夫,面對著一個病人膏育的病人,深感束手無策!

  回顧在兵役部的那段時間,我們雖也制訂了一些工作計劃,提出了一些辦法,對役政要作些整頓和改革,然而一切都是徒勞無補的!

  以征兵來說,兵役部當時也曾提出了“合理合法”、“如期如數(shù)”的口號;并制定了“壯丁登記”、“抽簽”等各種具體辦法,還下了嚴厲執(zhí)行的命令,但實際辦理征兵事宜總還得依靠各地方行政機構。而無論什么樣的好辦法,一到縣、區(qū)、鄉(xiāng)、保、甲人員手中,便都會變了質(zhì),成為他們魚肉人民的借口!

  我們當時也意識到了這一點,覺得在這種腐敗政權之下,征一次兵,便是給那些縣、區(qū)、鄉(xiāng)、保、甲人員多一次魚肉人民的機會,但是兵又不能不征。為了盡可能地減少對人民的騷擾,我們特把過去一年兩次征兵的舊制度,改為春季一次征召。

  1945年的春季征兵就要開始了。之前,我先到成都和地方有力人物鄧錫侯、熊克武、但懋辛等見了面,獲得他們的支持,又到成渝公路沿線各地視察,告誡辦理兵役人員遵法令、勤勞役政。但是,當征兵開始之后,據(jù)派往各地的督察報告,依然是“閭閻騷然,雞犬不寧”,貪污舞弊層出不窮。有的縣雖然在形式上辦理了“壯丁登記”,舉行了“抽簽”,但實際上“中簽”的都是窮苦人家的子弟,有錢有勢的地主豪紳不僅其子弟可以逃避兵役,甚至還可以包庇別家壯丁;有的縣連形式上的“壯丁登記”和“抽簽”也未舉辦,索性就是亂抓亂拉一通,甚至把行路的旅客和訪親拜友的人,都拉來充壯丁。在緊急的時候,竟鬧到路上行旅裹足,鄉(xiāng)與鄉(xiāng)之間斷絕了往來。

  區(qū)、鄉(xiāng)、保、甲人員的“捉丁”,通常都是夤夜破門或越墻而人,和捕捉強盜一樣。將壯丁捕獲后,便用繩索捆起來,禁閉在一所黑屋子里。之后,再由鄉(xiāng)送區(qū),區(qū)送縣,再由縣送師、團管區(qū),或由師、團管區(qū)到各縣去接。層層機關,接到壯丁都居為奇貨,賣放頂替,大發(fā)其財。賣放或逃亡的缺額多了,便又隨時隨地拉人替補。這樣縱有人控告,也難以查出一個“水落石出”。兵役部的一位督察官,曾檢查過某師管區(qū)補充團所接收的某縣新兵名冊,并集合新兵點名,竟發(fā)現(xiàn)有半數(shù)以上不是該縣籍的壯丁!督察官向該補充團團長提出責問,這位團長說:各團所接收的新兵,都是這樣,如果一定要新兵的名籍相符,那只有把全團解散,另行征召,但是再征召來的新兵,還是這樣!我聽了這位督察官的匯報后,也只有搖頭!

  至于壯丁的生活,自從他們被征集后,便算落入了魔爪!首先是在層層輾轉(zhuǎn)送接途中,繩捆索綁,由帶槍的士兵前后左右監(jiān)押著,如同解送囚犯一樣,毆打辱罵,更是家常便飯;其次是有的接送兵人員,“生財有道”,于往返途中辦貨物,做生意。這些壯丁便成了他們的義務腳夫,負荷著沉重的貨物,走得慢了,還要挨打挨罵。

  由于送兵人員的克扣貪污,新兵在長途跋涉中,吃不飽,穿不暖,又無醫(yī)藥,受著饑寒和疾病的折磨。患病的壯丁,輕的是在鞭答之下,被迫跟著踉蹌行進;重的則常常被遺棄在路途上;更有的接送兵人員,竟把呼吸未斷的重病號,挖坑活埋,以免累贅!四川江津縣就曾出現(xiàn)過路的接兵部隊,把七個病兵活埋在城墻根下。尸體被群眾從土里扒出來后,激起人民的公憤,包圍了縣政府,要求縣長扣押這一隊新兵的帶隊軍官。兵役部接到江津縣的報告后,當即派軍法處處長徐業(yè)道馳赴江津,并命令他將該案的直接責任者,先行就地槍決!我把這個事件報告了蔣介石,并主張懲辦該主管官。誰知竟似石沉大海,毫無消息。后來才知道,這個接兵部隊的主管官是“穿黃馬褂的”(黃埔軍校出身),所以才“留中不發(fā)”了。

  新兵入營后,補充團隊的軍官們,為了防止新兵逃亡,人夜后,有的把新兵住室的門窗鎖起來,有的把新兵一連串的拴系起來……真是花樣百出,無奇不有。

  總而言之,在當時,勞動人家的青年子弟,一旦被捉去當壯丁,便意味著走向死亡!因此為逃避這一災難,小康之家則傾其所有賄賂區(qū)、鄉(xiāng)、保、甲人員或是雇人頂替。至于那些窮苦人家子弟,除了逃亡他鄉(xiāng)之外,竟不惜自殘肢體——有人用毒草把右眼熏瞎(不能射擊瞄準),有人用刀斧把右手食指砍斷(不能扣槍機)……

  面對以上諸種情況,我們雖目擊而傷心,卻束手無策。可是始終未放棄努力,大的地方固然到處碰壁,無法改善;小的地方卻多少做了一點事,特別是新兵的福利,如被服飲食、住所衛(wèi)生、交通娛樂等,確立了一套較完善的制度,并督導執(zhí)行,以期對新兵的生活能有所改善。但除了兵役部直接控制的重慶、成都、昆明、梁山等幾個集訓營和空運指揮部,還算是做到了新兵“吃得飽、穿得暖、病了有醫(yī)藥、行軍有車輛”之外,其他大部分師管區(qū)基本上沒有改變。

  對于兵役部所屬的不法分子,我們是極為憤恨的,也曾想以嚴刑峻法,鏟除積弊,卻遭到了各方面的阻撓,無法行得通!

  在兵役部成立后不久,我曾懲辦過幾個貪污不法的補充團團長,重慶報紙上也時常登載這些消息。于是陳誠在軍政部的“總理紀念周”上講話了,他說:“兵役搞好搞不好,不在辦幾個小貓小狗,宣傳宣傳,顯顯威風。”后來,我又查辦了幾個師管區(qū)司令,這就更觸動了各實力派。

  四川敘瀘師管區(qū)司令(忘記姓名),因為貪污舞弊,經(jīng)查明撤職法辦。這位司令是“穿黃馬褂的”。憲兵司令張鎮(zhèn)曾親自去找兵役部政務次長秦德純,說:“某某是黃埔老同學,資格很老了,是不是給留點面子?否則,連黃埔同學都覺得臉上不好看!”這個司令的職務是撤了,但案子移送到軍法執(zhí)行總監(jiān)部后,還是不了了之。

  廣西某師管區(qū)司令(忘了姓名),虛報征兵數(shù)額,冒領征兵費和軍餉。后來我命他撥補新兵時,他卻無兵可撥。這一舞弊事件敗露后,兵役部正在查辦該司令時,李宗仁打電報給我,要求我對該司令“特別關照”!結(jié)果也只能將該司令撤職了事。如果一點也不予“關照”,那么便開罪了這位“桂系”首腦人物,爾后在廣西的役政工作,就會產(chǎn)生阻力。

  皖北師管區(qū)司令李文田是“西北軍”舊人,經(jīng)人告發(fā),有種種貪污不法行為,遂將其電調(diào)來渝,交軍法處轉(zhuǎn)呈軍法執(zhí)行總監(jiān)部法辦。他見到我很鎮(zhèn)定地說:“我的案子既已由軍法機關審理,你就不要管了。”后來我才知道,他向各方面都送了厚禮,結(jié)果弄了個“證據(jù)不足”,免予法辦。

  正當我查辦幾個師管區(qū)司令的時候,各方面紛紛傳來了反應信號。兵役部常務次長徐思平就兩次把主任秘書韓梅岑請到他辦公室里說:“我和鹿部長的關系不夠,不便向他進言。某某師管區(qū)司令某某,是鄧晉公(鄧錫侯)的人,某某師管區(qū)司令某某又是某公的舊人……請加以注意!”

  從各方面也飛來了一些流言蜚語,說什么“兵役部大批地撤換師管區(qū)司令和補充團團長,西北軍大可以布置勢力了!”……我聽了這些話,說了一句笑話:“不用害怕,師管區(qū)的新兵沒有槍,造不了反!”

  在一次“官邸會報”(蔣介石定期召集各部部長在他住所舉行的工作匯報)時,我報告了嚴懲不法人員、清除兵役積弊的事。蔣介石聽后卻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然而,蔣介石要我任兵役部長的目的,畢竟是達到了,在我任兵役部長期間,總計替他搜羅了約100萬的新兵。各部隊新兵的征補,依照原兵役署的舊制,各有指定的征補區(qū),該征補區(qū)的師管區(qū)司令,即由該部隊的副軍長兼任,由兵役部規(guī)劃自征自補的辦法。兵役部另外直接掌握四川若干個師管區(qū),負責“遠征軍”及其他部隊的兵員補充。蔣介石認為兵役部完成了任務,還曾予以嘉獎!

我親歷的“征兵”禍民種種

川西師管區(qū)司令 黃占春

  抗戰(zhàn)期間的嘉峨師管區(qū)的編制:司令部有司令、副司令、主任參謀。下設征募科,主辦新兵的征募、調(diào)撥工作;編練科,主辦國民兵組訓、中等學校學生軍訓工作;軍需、軍醫(yī)、軍法、副官等科室,辦理兵役行政事宜;特別黨部,承擔宣訓工作;此外有三個新兵補充團,主管新兵接送管訓工作。

  解放戰(zhàn)爭時期的川西師管區(qū)的編制:司令部有司令、副司令、參謀長。下設第一科,主管兵役法令的宣傳解釋工作;第二科,主管新兵的征募調(diào)撥工作;第三科,主管國民兵組訓、中等學校學生軍訓、在鄉(xiāng)軍人管理工作;參謀、軍需、軍醫(yī)、軍法、副官、人事、監(jiān)察等科室,辦理兵役行政事宜;另有政治部,主管宣傳和政治訓練工作。此外,還有一個醫(yī)院,負責官兵患者的醫(yī)治療養(yǎng)。新兵的接送管訓工作,也同樣有三個補充團來擔任,所不同的是,川西師管區(qū)下面還設有三個團管區(qū),直接領導地方兵役工作人員做兵役工作。

  地方兵役機構和人員:縣一級由縣長兼國民兵團團長,另外設有專職的國民兵團副團長(負實際責任),還有團附、兵役科長;縣以下則由區(qū)、鄉(xiāng)、保、甲長兼任,形成自上而下的兵役系統(tǒng),主辦各縣的新兵抽簽、征送入營等工作。

  我是在1944年夏天,由湖南前線第四軍九十師調(diào)任四川樂山嘉峨師管區(qū)司令的。在國民黨政府發(fā)動全面內(nèi)戰(zhàn)期間,我仍然留任由原嘉峨師管區(qū)、簡陽師管區(qū)、邛崍師管區(qū)合并擴編成立的川西師管區(qū)司令。前前后后,我曾經(jīng)為國民黨政府干過六年多的兵役工作。現(xiàn)在,我就根據(jù)六年多來在嘉峨師管區(qū)、川西師管區(qū)的所見所聞,以及我自己在管區(qū)司令任內(nèi)所做的一些工作,來談談國民黨政府兵役制度的一些內(nèi)幕。

  一、征兵

  國民政府實行義務兵役制以后,師管區(qū)每一年度應該征集多少兵額,一般是由國民政府軍政部兵役署(抗戰(zhàn)后期改為兵役部,抗戰(zhàn)結(jié)束后和解放戰(zhàn)爭時期改為兵役局)分配給各省軍管區(qū)。各省軍管區(qū)根據(jù)兵役署分配的數(shù)字,結(jié)合所轄師管區(qū)各縣人口的多少,確定名額分配下達給所轄師管區(qū)和各縣。臨時征兵或緊急征兵,也是以這種辦法分配的。

  我剛到嘉峨師管區(qū),就碰上臨時緊急征兵2000名,樂山、眉山、鍵為等縣的縣長和一些所謂“社會賢達”為民請命,要求減少征兵額的事情。這些地方土豪劣紳為什么要玩這種假慈悲的把戲呢?因為一些縣,尤其是大縣,平日為了爭奪省參議會議員等名額,大都浮報各縣的人口數(shù)字。征兵時,縣長、議長、議員之流的地方頭面人物,便以要求減少應征兵額的手法來博取關心人民疾苦的聲譽了。

  而我也采取了相應的對策,就是聘請師管區(qū)所轄范圍內(nèi)的“社會賢達”為師管區(qū)的兵役顧問,請他們協(xié)助征兵。我所聘請的兵役顧問,包括了所屬各縣的黨、參、團的頭子和地方頭面人物。如當時樂山縣的參議長余紹庚、國民黨縣黨部書記林紫陽、三青團干事李至剛、曾經(jīng)當過師長的徐光普,鍵為縣參議長竇執(zhí)中和轄區(qū)各縣的保定軍官學校的同學等。我這樣做,一是借此來拉攏地方的土豪劣紳,以減少他們在征兵過程中對我工作的阻力;其次,有了這些聯(lián)系之后,可以廣通聲氣,有利于對師管區(qū)所屬補充團連隊的掌握控制。

  征兵階段,大肆進行“估拉”頂替(估拉是四川的方言,強迫硬要的意思),買賣賄放,勒索敲詐,營私舞弊。大發(fā)征兵財?shù)模饕强h以下的各級地方兵役人員。師管區(qū)補充團、隊的貪污枉法,卻又另有他們的花樣。

  嘉峨師管區(qū)所屬的樂山、鍵為、眉山、峨眉等縣的縣長,國民兵團副團長,區(qū)、鄉(xiāng)長,在1945年征補昆明等地遠征軍的緊急征兵中,用增加應征人伍的新兵名額的手法,貪污舞弊,飽其私囊。他們用按各鄉(xiāng)人口比例分擔的手法,擅自增加應征新兵名額,例如每5000人征兵一名,七八千人的鄉(xiāng),就要征兩名了。大的縣如樂山、鍵為、眉山,常常多至50余人,小的縣如峨眉、洪雅、夾江等,也超出原配征額10多人。這種額外“加碼”的新兵名額,以每名一至二兩黃金的價格進行“賣放”(賣壯丁)圖利。有時則多征數(shù)名(可在下次征兵名額內(nèi)抵扣)新兵來博取“超額完成征兵任務”的美名,向國民政府報功。

  每年應征新兵名額分配既定之后,接著進行及齡壯丁的抽簽征集,中簽的壯丁,就是這一年度應當人伍的新兵。因此,抽簽過程充滿了敲詐、勒索和剝削。抽簽名義上公開進行,中簽的壯丁也出榜公布,實際上是否中簽完全為縣、區(qū)、鄉(xiāng)、保長把持操縱,只要肯出錢賄賂,中簽可以變成不中簽;沒有錢賄賂,獨子也會成為中簽壯丁。

  當時在嘉峨師管區(qū),區(qū)、鄉(xiāng)、保長勒索的價碼,視被勒索者家庭經(jīng)濟情況決定。比較富裕的人家,勒索5萬至50萬法幣不等,差一些的也要勒收二三萬法幣(這是1944年至1945年的情況,當時一兩黃金約值法幣5萬元)。1944年冬,鍵為縣五通橋鎮(zhèn)一家獨姓鹽商的獨子,被區(qū)、鄉(xiāng)兵役人員用中簽的手法勒索40萬元法幣,據(jù)說縣長樂尚富也參與了。這一案件告到軍政部兵役署,曾交給師管區(qū)處理。我先后派師管區(qū)特別黨部張總干事和參謀盧作朋去調(diào)查,由于當?shù)?ldquo;袍哥”幫會的掩護,沒有什么結(jié)果。

  中簽的人,除了要賄賂區(qū)、鄉(xiāng)、保長不“估拉”自己當新兵之外,經(jīng)濟情況比較好的,還得準備再出一筆錢買壯丁去頂替自己應征人伍。冒名頂替的人,大都是地方上的地痞、流氓、兵油子,他們得了一筆錢(約5萬元左右),頂替別人入營,碰到機會就逃跑,逃回之后,下次征兵再來干冒名頂替的勾當。

  一旦做了出錢賄賂、買壯丁頂替自己應征人伍的事,受到的敲詐勒索,并不是一次可以了結(jié)的,無窮的毒害還在后頭。買壯丁頂替自己人伍,就留了把柄在區(qū)、鄉(xiāng)、保長手里,他們可以經(jīng)常利用這個把柄,以捉拿逃兵的名義進行恐嚇、敲詐,反復勒索。樂山縣蘇稽鄉(xiāng)一家比較富裕的農(nóng)民,

  因為買人頂替之后,被鄉(xiāng)長反復勒索達六次之多,逢年過節(jié),還不敢不送禮物去孝敬鄉(xiāng)、保長。

  還有另一種情況,就是被指定中了簽的人,如果能夠多出一些錢去賄賂區(qū)、鄉(xiāng)、保長(一般都在10萬元以上),他們可以把中簽壯丁的名字換成另外一個人的名字,或者直接劃掉了事,這叫“賄放”。各縣額外增加的應征新兵名額,就是以這一類的辦法賣出去的。

  在區(qū)、鄉(xiāng)、保長上下串通,大肆買賣賄放、“估拉”頂替的迫害下,真不知有多少人家破人亡、妻離子散。尤其在某一戰(zhàn)役傷亡過重,需要緊急征兵補充時,更加無法無天。樂山、峨眉、眉山三縣的壯丁,碰到這種時候,紛紛自帶伙食逃到峨眉山上的寺廟中,假充廟里的雇用工人,托庇于和尚來逃避被拉去當兵的命運。

  抗戰(zhàn)后期和解放戰(zhàn)爭期間,由于人民群眾抗拒征兵不斷加劇,各縣采取了變相的募兵方法,就是逐家逐戶攤派安家費、壯丁費,買壯丁應征入營。這樣一來,過去縣、區(qū)、鄉(xiāng)、保長要偷偷摸摸、遮遮掩掩干的買賣賄放、冒名頂替、“估拉”壯丁的各式各樣的搜刮行為,便成為公開籌集安家費和壯丁費的形式了。在1945年間,每名壯丁的安家費是5萬至7萬元不等,各鄉(xiāng)按各縣分配的應征壯丁名額籌集,逐家逐戶攤派,人民無一能夠幸免。區(qū)、鄉(xiāng)、保長趁機渾水摸魚,盡量多攤多派,大事搜刮,甚至將應發(fā)給因家境貧困自愿應征者的安家費,也玩弄各種手法加以吞沒。1945年2月,峨眉縣發(fā)生過因征兵引起罷市的事件,原因就是一個姓李的保長,借故吞沒了入營新兵的安家費,師管區(qū)補充團派在峨眉接兵的班長帶新兵到李保長家中追討,發(fā)生沖突。當?shù)氐呐鄹珙^子、縣商會會長曾擴侯,包庇李保長,利用袍哥關系發(fā)動罷市。從這一事件,也可以看出兵役人員貪污舞弊斗爭的激烈。

  二、接兵

  各縣抽簽征集的新兵,一般是由師管區(qū)的補充團、新兵大隊分赴各縣分點接收,轉(zhuǎn)送前方部隊補充,師管區(qū)補充團、隊貪污枉法的各種行為,多數(shù)發(fā)生在這個階段。

  驗收征送入營的新兵,是師管區(qū)補充團、隊和地方各級兵役人員爭奪肥水、矛盾沖突的一個主要環(huán)節(jié)。嘉峨師管區(qū)在我的前任司令周中禮任職期間,接兵部隊每驗收一名新兵,地方兵役人員就要送交5000元至1萬元的手續(xù)費。交了手續(xù)費,新兵體格雖然差些,也可以驗收;如果不交手續(xù)費,接兵部隊便借故挑剔、刁難。

  當時,地方上應付驗收新兵的花樣很多,有的在驗收前替新兵理發(fā)、洗澡,有的讓新兵喝上一二兩燒酒,整飾新兵的儀表,企求順利驗收。然而師管區(qū)補充團、隊是不肯輕易驗收的,因此互相控告、爭吵不休就不斷發(fā)生。抗戰(zhàn)后期,嘉峨師管區(qū)補充第二團的姜營長,派在洪雅縣接兵,因驗收新兵的標準問題與洪雅縣長、國民兵團副團長曾經(jīng)互相控告。我派師管區(qū)征募科長李曉東煎往調(diào)查處理,結(jié)果他們會同地方土豪劣紳共同分肥,便不了了之。

  為了解決師管區(qū)補充團、隊與地方兵役人員在驗收新兵時的摩擦、糾紛,在抗戰(zhàn)后期,各地普遍成立了新兵監(jiān)交委員會,負責監(jiān)督交接新兵,并裁決爭執(zhí)。新兵監(jiān)交委員會由當?shù)乜h政府、縣參議會、國民黨縣黨部、接兵部隊各派一人組成,實際上并不能解決什么問題,始終是要在大家分肥上來解決。

  在接收新兵的過程中,用“提前填報新兵入營日期”的手法貪污舞弊,是嘉峨師管區(qū)以至川西師管區(qū)的補充團、隊慣用的法寶。抗戰(zhàn)后期,新兵的待遇有所改善,每名新兵每月有主糧45斤,此外還有食油、豆類等副食品的實物配給。一個連隊每次接收新兵編制是156人,每名新兵的入營日期都是提前填寫,有的提前三五天,有的提前10天甚至20天,可得到一筆不小的好處。這筆贓款的分配,一般是縣長和國民兵團副團長占二成,師管區(qū)補充團、營、連長占八成。

  師管區(qū)補充團、隊接兵后也“賣放”。團、營長的做法是勾結(jié)地方上的國民兵團副團長、區(qū)長、鄉(xiāng)長,收到賣放新兵的贓款后,開出驗收新兵某某等若干名的接兵收據(jù),實際不收兵,空缺以后由團、營長交給所屬的連長,由連長分批報逃。連長的“賣放”,則是在送兵途中陸續(xù)縱放新兵逃亡,在行軍途中分批報逃。有時會出現(xiàn)得了人家的賄賂而來不及把新兵放回去的情況。因為一次不能放得過多,等到準備繼續(xù)再放時,行軍途中已走過的里程距離接兵的地點又相當遠了,如果這時放新兵回去,就有在途中為其他部隊拉去、無法向出錢人交代的顧慮。連長索性把這一類的新兵留在連隊里充當班長,等到送兵完畢再帶回原接兵縣放出去。當然這一類必須是出錢出得多,或者是和當?shù)赝梁懒蛹澯心撤N關系。

  補充團的團、營、連長既然可以侵吞糧餉、賣放壯丁,排、班長當然也要想法找些油水。他們貪污舞弊的手法,就是采取在營舍里“開賭”的辦法,掠奪入營新兵的財物。嘉峨師管區(qū)的補充團連隊里,接收新兵后,沒有不在營舍里“開賭”的。“開賭”是半公開的,上級來視察時不賭,上級一走就賭。聚賭中,新兵能夠贏錢的是非常少數(shù),個別新兵僥幸贏了錢,連、排、班長也會以“代為保管”等等方法來加以吞沒的。至于用代新兵購買食物、用品等等花樣來騙取新兵錢財和克扣新兵伙食等,就不勝列舉了。

  三、送兵

  把接收的新兵,送到國民黨部隊去補充缺額,是師管區(qū)補充團、隊最感頭痛的任務。新兵的逃亡、病故等事件亦多發(fā)生在這一階段里。

  嘉峨師管區(qū)的新兵,多送到云南楚雄等地交給王凌云的第二軍;川西師管區(qū)新兵,則多送到重慶等地,有時也送到西安、漢口、南京。送兵時一般是徒步行軍,行軍途程少則十余天,多則月余。在送兵途中,最要緊的一件事,是千方省計地防止新兵的逃亡(得錢“賣放”的例外),因此常有虐殺新兵的行為。為防止新兵逃亡,有的在隊伍行軍通過山地時,將新兵三個、五個一串縛在一起,使他們互相牽制,不易逃跑;有的則在行軍途中,收去新兵的褲帶,迫使新兵用兩手提著褲子走路。在夜間宿營的時候,為了防止逃跑,大都將新兵關在較堅固的樓房中住宿。有的在睡覺時收去新兵的褲子。

  雖然師管區(qū)的補充團、隊想盡一切辦法去防范,但新兵逃跑的事件依舊是不斷發(fā)生。“哄營”就是新兵一種強烈反抗虐待、迫害,集體逃亡的行動。貪污、虐待新兵特別厲害的連隊,“哄營”事件就更加容易爆發(fā)。新兵“哄營”逃跑,一般都是利用早晚點名或開飯的時機,一聲暗號,新兵群起沖出衛(wèi)兵把守的大門,四散奔逃。行軍途中也有“哄營”的事件發(fā)生,但比較少些,因為行軍時,送兵部隊在前后都布置有警戒,新兵如果奔逃,常常有被開槍射殺的危險。

  發(fā)生“哄營”之后,往往隨著就會發(fā)生慘無人道的虐殺新兵的行為。因為新兵逃亡過多時,補充團、隊長就會受到處罰,嚴重的還會撤職法辦。在又急又氣的情況下,當捕獲逃跑的新兵后,為了恐嚇、警戒其他新兵,施以殘酷的吊打,以致逃跑者身受重傷。

  抗戰(zhàn)后期,嘉峨師管區(qū)補充第二團的連長胡某,送新兵至成都新津機場撥補遠征軍,行至眉山縣宿營,把新兵關在樓上。新兵利用夜間撬開屋頂逃跑,衛(wèi)兵發(fā)覺后開槍,殺死新兵一人。事后暗中埋葬,以報逃了事。

  嘉峨師管區(qū)在周中禮任司令期間,還發(fā)生過活埋有病新兵的慘無人道的事件。當時,有個補充團,團長叫曹文安,由樂山送兵至云南楚雄,行軍經(jīng)過宜賓,所屬的連長把生病的新兵活生生埋在河灘上。部隊走了之后,尸體被洪水沖了出來。當?shù)厝嗣癜l(fā)現(xiàn)后,極為憤怒,聯(lián)名向國民政府軍政部控告,結(jié)果曹文安被撤差,營、連長則判處徒刑坐監(jiān),以平民憤。

  師管區(qū)接收的新兵,經(jīng)過補充團、隊在送兵途中的“賣放”和逃跑、死亡,人數(shù)已大大減少,常常由150多人的一個連,減少到120多人。為了交足一定數(shù)字的新兵,大都在行軍中沿途拉壯丁抵補缺額。只要是18歲以上、45歲以下的男子,逢人便拉,不管你是商人還是學生、農(nóng)民、挑夫,財貨衣物一概全部沒收,人則充當新兵。如果有人敢于反抗,便有在夜間被殺害滅口的可能。

  師管區(qū)補充團、隊在送兵階段,有的還會搞販運鴉片的勾當,至于利用新兵販運日用工業(yè)品到前方高價出售圖利,更是司空見慣的事。嘉峨師管區(qū)和川西師管區(qū)所屬的縣份,如雷波、馬邊、屏山、沐川、峨邊等,都毗鄰康、藏邊境,是種植嬰粟花的。派到這些縣份接兵的補充團、隊,收受賄賂常有以鴉片煙代替現(xiàn)款的,送兵時再攜帶鴉片煙出來販賣。嘉峨師管區(qū)補充第二團的易營長,本身吸食鴉片,又大肆販運鴉片,引起眾怒,弄得被撤了差。

  新兵送到正規(guī)部隊駐地時,正規(guī)部隊對師管區(qū)的補充團,中間也有勒索的行為。嘉峨師管區(qū)補充團送新兵到云南撥補第二軍王凌云的部隊時,一般多在由樂山出發(fā)或經(jīng)過樂山時,購買當?shù)爻霎a(chǎn)的嘉定絲綢作為禮物。在交出新兵前送給接收新兵的部隊長進行賄賂,圖求交兵的方便。抗戰(zhàn)勝利前夕,送交成都新津機場撥補昆明、印度、緬甸遠征軍的新兵時,正規(guī)部隊向補充團、隊勒索的情況更為突出。因為遠征軍新兵的體格要求標準比較高,交出新兵前,在飛機場還要進行一次體格復查,復查合格后,才正式接收。送兵的必須要購買美國空軍盜賣出來的物資如香煙、罐頭食品、衣服、手槍等作為禮物,否則就會遭到諸多借口挑剔,影響交兵的成績。如果送了禮物,不完全合格的新兵也可以交出去,因此經(jīng)常發(fā)生新兵尚未到達目的地就昏倒在飛機上的事。

我所知道的弊竇叢生的國民黨兵役

淮項師管區(qū)代理司令 李昭良

  (曾任國民黨軍蕪湖、金陵師管區(qū)上校主任參謀,渭南團管區(qū)司令,淮項師管區(qū)代理司令)

  從1936年到1945年,我一直在國民黨兵役機構中任職,先后擔任過團管區(qū)司令、師管區(qū)司令等職。茲就回憶所及將當時的一些情況寫出來,以供史學工作者參考。

  兵役機構的沿革

  1935年以前,國民黨政府一直采取募兵制。由于連年內(nèi)戰(zhàn)的消耗,特別是在江西“圍剿”蘇區(qū)紅軍,死傷數(shù)字龐大,一般民眾不愿賣命,一兵源一天天枯竭。為了鞏固其政權,決定實行征兵制。1935年春,國民黨軍政部成立兵役科,朱為鈴任科長。不久,朱奉派赴日本考察兵役制度。回國后,他以日本的兵役法做主本,著手制訂國民黨政府的兵役法。這一兵役法,對當時的社會中上階層是十分有利的。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服兵役,一些有勢力的人誰不能讓自己的子弟在機關中掛一個名字呢?中學以上學生不服兵役,這就把有錢人家的子弟全免了,因為窮人家的子弟無錢讀書。雖然規(guī)定熟練技術工人緩役,但必須企業(yè)主證明,這又大大便利了資本家對工人的控制。

  1936年春,軍政部成立了兵役訓練班。訓練期限是一個月,訓練對象是準備擔任師、團管區(qū)司令和兵役機關高級幕僚的人員。我也參加了受訓。訓練的內(nèi)容是學習、討論如何具體執(zhí)行兵役法。當時大家覺得在中國實行征兵制是有困難的。在討論兵役法的具體條文時,有人主張把長子免役改為獨子免役;有人擔心中學生緩役會影響兵源;有人認為,“擔負一家主要生活責任者緩役”的條文易給逃避兵役者造成機會,因為當時男子16歲就可以結(jié)婚,結(jié)了婚就可以獨立成家,這樣不少男子都可以成為一家生活的主要負責者。討論的結(jié)果,兵役法還是照舊。

  兵役訓練班結(jié)業(yè)后,馬上在南京鄰近省市成立四個師管區(qū)試行征兵。這時并沒有廢除募兵制,事實上國民黨統(tǒng)治時期一直在募兵。按當時規(guī)定每個師管區(qū)與一個正規(guī)師配合,所征之兵就歸這個正規(guī)師補充之用。師管區(qū)司令由正規(guī)師副師長調(diào)任,團管區(qū)司令由當?shù)匦姓T兼任。未設專員的地方設專任團管區(qū)司令,管幾個縣的征兵工作。兵役法規(guī)定年滿18歲至22歲的男子服常備兵役,23歲至36歲的男子服國民兵役。步兵服役2年,特種兵服役3一4年,運輸兵服役1年半,升為軍士后就成為職業(yè)軍人。

  我開始被派在安徽蕪湖師管區(qū)任上校主任參謀,司令是劉秉粹,他是何應欽當教導團團長時的參謀長。這個師管區(qū)與陸軍第十師配合,由該師派一名上尉參謀來師管區(qū)任職,以與第十師聯(lián)絡。我們在南京接受的任務是建立各級征兵機構,在1936年冬征兵600名。我們到達蕪湖后,馬上成立師、團管區(qū)司令部,在各縣建立兵役科。在征集期間(每年12月1日為新兵征集日)設立縣、區(qū)征兵事務所。征兵事務所主辦調(diào)查適齡壯丁、檢查壯丁體格、發(fā)榜公布合格壯丁、舉行應征壯丁抽簽、按簽號先后征集壯丁入營等事宜。表面上看起來,這些手續(xù)很周到、很平等,但實際執(zhí)行并不是那么回事兒。剛開始時,鄉(xiāng)、保、甲長在調(diào)查適齡壯丁工作中就把有錢人家的子弟不列人名冊,一般農(nóng)民要想逃避,就得花錢去賄賂鄉(xiāng)、保、甲長。有的鄉(xiāng)、保、甲長就故意把不應列人征兵名冊的人也列進去,以便他們敲詐,以后每通過一關就有一次敲詐。起初軍醫(yī)都不愿擔任壯丁體格的檢查工作,后來爭著去,因為只要軍醫(yī)證明身體不合格就可以免役,這樣他們就有機會受賄、勒索。在征兵工作中權力最大的要算鄉(xiāng)、保長,當時皖南老百姓的說法是“過去有滅門縣知事,現(xiàn)在有滅門鄉(xiāng)保長”。第十師派了一些補充營的干部來蕪湖接兵,這些干部也大量地賣放壯丁。他們把壯丁賣了就報逃跑了,而依當時的規(guī)定,逃跑的壯丁是要由原縣、鄉(xiāng)負責補充。因此各縣對所征兵額預先就擴大了一些,以便如期補充逃兵所遺的缺額。我們第一期征集的601名壯丁,沒有一個不是買賣頂替和抓捕來的。

  盡管1936年的征兵試行工作搞得很糟,但使國民黨當局找到了一條解決兵源枯竭的捷徑,因此軍政部兵役科于1937年春改為兵役司(司長為朱為鈴)。后來又改為兵役署,并成立八個師管區(qū),以金陵師管區(qū)作為機動師管區(qū)(即所征之兵由軍政部命令撥補任何部隊),我也隨劉秉粹一起調(diào)到金陵師管區(qū)工作。

  從1938年起,全國各地都建立了軍、師管區(qū)。各縣除設有兵役科外,征兵事務所也成了常設機構。為了抓捕、押送壯丁,每縣還成立了1一4個常備隊。常備隊的軍官、軍士是不撥經(jīng)費的,當局只發(fā)給他們一些軍服、武器,糧餉由各縣自籌,人員也不往外調(diào)撥。事實上他們這些人沒有固定的薪餉,他們也不在乎那點薪餉,他們有的是賣放壯丁的收入。各隊設有軍訓教官,由軍訓部國民訓練處派任。這些擔任教官的人,都是江西星子特別訓練班畢業(yè)的,表面上是訓練國民兵,暗地里搞的是特務工作。按規(guī)定國民兵是不服兵役的,由于兵源枯竭,到后來不僅36歲以內(nèi)的被征集,連45歲以下的也算合格了。1939年又把教官改為國民兵團副團長,團長由縣長兼任。

  師管區(qū)司令部從1938年起就設立補充營、補充團、模范隊、基干團、學兵隊等接送新兵的組織,軍管區(qū)還設有軍官大隊。

  抗戰(zhàn)勝利后,陳誠接任軍政部長,對一向由何應欽派任的師管區(qū)來了個一律撤銷。美其名日抗戰(zhàn)勝利,停止征兵。另外成立了一個招募處,由陳誠系統(tǒng)的人主持。1946年又借口反共戰(zhàn)事擴大,重新建立師管區(qū)。這一撤一設之間,師管區(qū)幾乎全部換上了陳誠的人。陳誠不僅把師管區(qū)作為補充兵源的工具,也把師管區(qū)作為建立第二線兵團的基礎。解放戰(zhàn)爭中,在國民黨正規(guī)軍大量被殲滅的形勢下,每個師管區(qū)都有3一5個補充團。這些補充團不只是用來接送新兵了,而是作為戰(zhàn)斗部隊來編組訓練。1947年以后所組建的師,多是由這些補充團拼湊起來的。

  被征壯丁求生無路

  1937年“八一三”淞滬戰(zhàn)事爆發(fā)后,我在金陵師管區(qū)奉軍政部命令,組建八個補充營,把所屬十縣的壯丁全部征集。我們在執(zhí)行時,既不抽簽,也不檢查體格,而是見人就抓。我們把八個營的壯丁抓齊不久,南京保衛(wèi)戰(zhàn)就打響了。這八個營總共5000多人,奉命全部撥交給參戰(zhàn)的孫元良等部。這些沒有經(jīng)過一天訓練的江南子弟,于南京潰退之際,在挹江門至下關的途中死傷無數(shù)。

  1938年我在渭南團管區(qū)任司令,曾處理過幾件“離奇”的案子。其中一件就是“裝瘋”。陜南有一種土藥,吃了之后馬上神經(jīng)錯亂,許多應征壯丁就服用這種藥來逃避兵役。起初僅有少數(shù)裝瘋的,還沒有引起我們的重視,后來多了,我們就研究對付的辦法,把裝瘋的人關起來等他的瘋病好了(因為此藥性只能持續(xù)七天左右),再送出去,才算制止了這種風氣。此外還有自己弄瞎右眼的,自己砍斷右手食指的,自己挖地洞躲藏起來的。最普遍的是被征后找機會逃跑。為了對付逃跑,我們規(guī)定壯丁如果在接兵部隊接收前逃跑,就要嚴厲追查其家屬責任;如果在接兵部隊接收后逃跑,我們就不管了。我們把這些話明確地向壯丁宣布,并且與頂賣壯丁的兵油子訂了條件,先交一半頂替費,其余待四個月后才交,這樣壯丁逃跑的現(xiàn)象才少了一點。

  1940年起,我在淮項師管區(qū)工作,正碰上河南省連年大災,人民沒有東西可吃,所以征兵沒什么困難。但是那些應征的壯丁都餓得皮包骨頭。當時國民黨需要大量壯丁運入駐印中國遠征軍去訓練,我們也樂于把壯丁送到大后方去,這樣可借機販運違禁品。我們征的壯丁總是步行幾千里由河南經(jīng)湖北送到重慶,在重慶由補訓處接收空運昆明。1000人送到重慶能剩下500余人就算好的了,其中逃跑得很少,絕大部分是在路上拖死了。因為盡管他們骨瘦如柴,也要替送兵干部擔幾十斤私貨,又沒食物吃、沒鞋穿,一天趕幾十里,有病也得不到休息,更談不上醫(yī)治了。

  1941年春,我回到湖南家鄉(xiāng),看到農(nóng)村受兵役之害,有不少親友被弄得家破人亡,妻離子散。同族同村的人都向我求救,于是我就在家鄉(xiāng)發(fā)起一個買賣壯丁的組織,采取集資買人頂替的辦法,自己帶頭捐出一筆錢,同時發(fā)動有錢的人都捐出一些,被征的壯丁家屬也出一些,合起來買一些兵油子去頂替。其他的村、鄉(xiāng)也有仿著這辦法去做的。最后還是失敗了。因為越有錢的人越不會被征,他也就不肯出錢;越窮的人越被征得多,他們又出不起錢。而保、甲長又很不歡迎這個做法,因為這樣,他們就不好勒索窮人了。

  1939年下半年,征兵工作更感困難,各縣都不能完成任務,而前方需兵更急。有些師管區(qū)就采取在交通要道上抓兵的措施,很能解決問題。軍政部知道后,就正式下令各地抓捕“散兵游勇”。我當時所任職的渭南團管區(qū)已經(jīng)積欠兵額5000余人,得到這一命令后,利用所轄九縣都在隴海鐵道沿線的有利條件,普遍設置卡哨,對過往青年一律加以拘捕,不到兩個月我就把5000余名欠額還清了。采取設卡抓兵的措施后,以前不愿當兵的可以往外地逃,從此再也不敢了。許多青年不愿當兵,就只好上山當土匪。到了1940年以后,國民黨政府又以發(fā)動志愿兵的名義把那些土匪頭子委以團、營長,這樣,上山當土匪的青年仍然逃不脫當兵的命運。

  征兵官員發(fā)財有道

  當時,人人都知道搞兵役工作是一個發(fā)財?shù)牟钍拢沐X的花樣也很多。下面就我的親身經(jīng)歷談一談。

  陜西關中師管區(qū)是1938年成立的,司令是張鼎銘,我擔任渭南團管區(qū)司令。我們奉命去成立征兵機構時,三個團管區(qū)司令和八個補充營營長就向張鼎銘提出河水井水各不相犯的要求:我們保證完成征兵任務,司令不能干涉我們的經(jīng)理 (經(jīng)理,此處指挪用征兵經(jīng)費做私人生意),我們也不干涉師管區(qū)的經(jīng)理。張鼎銘答應他,只挪用師管區(qū)三個月的經(jīng)費去做生意,其他不干涉。

  我當團管區(qū)司令也絕不侵犯下面的利益,就是說下面賣放壯丁的收入,我不會去分肥。我搞錢主要是從征集費上下手。當時軍政部規(guī)定每征集一兵發(fā)征集費2元(后增至5元以上),我只發(fā)給鄉(xiāng)、縣一天的伙食費各2角,辦公費每兵5分;由縣送到團管區(qū)的伙食費按每60里一天,每天2角。這樣每征一兵約開支8角,剩下的1.2元就人了我的私囊。渭南九縣每月至少征兵1000名,有時達到3000名,平均每月我總有3000元左右的收入。征集的兵到達團管區(qū)后就可按月領薪餉。接兵部隊來到后,我就故意為難他一下,表示現(xiàn)在無兵可交。他們當然希望馬上領回新兵,見我拖延,自然會找我談條件。條件就是倒填半個月的接兵日期,由接兵部門撥給我半個月的薪餉。起初每兵半個月的糧餉約值銀元5元。這樣每月我又有幾千元的收入。當然有時候這筆收入要與接兵部隊長三七分成。這些貪污技法,在當時還算是很憑良心的。既不克扣兵餉,又不背賣放壯丁的惡名。我對下面賣壯丁的花樣則采取放任不管的態(tài)度,只要他們能如期交上兵來就行。我經(jīng)常問那些送兵的常備隊隊長,知道當時賣放一個壯丁的價格由100元逐漸漲到300元、500元。我也親眼見到接兵部隊把新兵接收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沒收他們的便衣和搜繳隨身攜帶的財物。

  各縣常備隊的軍服由團管區(qū)轉(zhuǎn)發(fā),由于經(jīng)常逃人不免有些損失。這些損失是由常備隊隊長負責賠償?shù)摹N以谖寄蠄F管區(qū)任司令的兩年間,就積存了幾千套軍服的賠償費。這筆錢本來應該上繳的,碰巧1940年夏天日機轟炸渭南,團管區(qū)司令部被炸,我便乘機與靠近司令部的一個鍋廠廠主商量,在他的一間矮房里丟一些軍被服,灑上煤油,放了一把火,把焚燒的情景拍成照片,從而報銷了幾千套軍服和其他一些軍用品的費用。

  1940年冬,我調(diào)到河南淮項師管區(qū)任代理司令(司令為徐冰,未到差),就沒有征集費可揩油了。我就與接兵部隊勾結(jié)起來做鴉片生意,一共搞了三次,搞一次的利潤大概是本金的20倍。接著我就改做糧食生意。時逢河南連續(xù)兩年大旱,我從安徽阜陽運糧食到災區(qū)來賣,如1.5元一塊的豆餅運到災區(qū)就值30元。不過那時候老百姓都沒有現(xiàn)錢,一般只能用人換糧食。先是一石小麥換一個十五六歲的女孩子,以后漲到一斗小麥就能換一個女孩子。那時我還不忍心做販人生意,我的糧食除賣一部分現(xiàn)錢外,大部分是換土地,約20塊豆餅可換一畝好地。阜陽也沒有多少糧食,到淪陷區(qū)去買糧食也很難,用現(xiàn)洋是買不到的,只能用水銀去換。而水銀是日本制造軍火最緊缺的物資,須到重慶去販取,國民黨政府當時也是禁止水銀出口的。但是如果用某些淪陷區(qū)的貨物到重慶去換,卻可以得到水銀。為了得到水銀,我們設法請求把壯丁送到重慶去交,這樣由河南送兵到重慶就可以利用壯丁挑運一些物資到重慶去換水銀,換回的水銀再由送兵干部帶回河南。有一次我的一個營長因為攜帶水銀,被湖北某警備司令扣留了,我費了很大的力,才把他保出來。

  河南在大災之年不僅糧貴,柴火也很缺乏。當時規(guī)定師管區(qū)所屬部門的燒柴由各縣供應,我按編制向各縣要柴草,師管區(qū)的補充團、基干團、模范隊等部門編制雖龐大,但經(jīng)常是沒有幾個人的,余下的柴火,起先是轉(zhuǎn)賣給商人,以后是由各縣改交代金。這筆可觀收入,就用來改善我們的生活了。當時,河南鄉(xiāng)村餓死了不少人,路上隨時可以看見餓死的孩子。我家門口經(jīng)常有牽著小孩子來賣的,最先還要一點錢,以后根本就不要錢了,只求給孩子一條活路。另外,當官的相互間交際應酬還以海洛因作為必需品。

  “整頓兵役葬端”真相

  兵役既然辦得這么糟,自然引起國內(nèi)外輿論的攻擊,國民黨當局便在法規(guī)上訂出許多防止弊端的辦法,并采取了許多措施,但結(jié)果只是多了一些人分肥而已。

  1937年我在金陵師管區(qū)任職,各地對征兵工作不滿的意見不斷地傳到軍政部。軍政部就想出一個辦法,派員到各縣征兵事務所去主持征兵工作。我們明知他們是想插手分肥,也就讓他們?nèi)チ恕F渲校幸粋€姓陳的少校科員被派到溧陽縣征兵事務所,不久,被當?shù)厝罕娐?lián)名告發(fā)。司令劉秉粹就派我去處理。我原是抱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態(tài)度去的,哪知到征兵事務所一看,里面群眾擁擠不堪,有的在送錢,有的在談條件,有的在罵大街。發(fā)現(xiàn)我是由師管區(qū)派來調(diào)查的之后,馬上就把我包圍起來,逼著我去檢查陳某的箱子,當場搜出現(xiàn)洋2000余元和一包海洛因,使我不得不當場把陳某逮捕帶回南京。

  1940年,重慶當局派了一個兵役視察團經(jīng)河南到陜西來視察,團長彭某是四川人。他們在河南向搞兵役的人敲了不少竹杠,這些情形我早就得到了消息。他們一來到渭南,我就去歡迎他們,請他們到華山去玩了兩天。這位彭團長也想敲我竹杠。他很不客氣地說我的工作搞得太糟,引起了我的反感。我就很強硬地讓他派人到下面去調(diào)查,同時也不再招待他了。他派人到各縣查了一轉(zhuǎn)回來,各縣都送了他們一些禮物,又打聽到我是黃埔一期的倒霉鬼(當時黃埔一期的畢業(yè)生最低也當了師長,只有我還是一個小小的團管區(qū)司令),也就不敢惹我了。回到渭南時彭團長對我說,你們一期的黃馬褂,我們?nèi)遣黄稹?/p>

  接著又來了一個軍風紀視察團,團長是廣西的覃連芳,欽差大臣的架子擺得十足。人馬還沒到,大布告就在各縣張貼滿了。滿紙冠冕堂皇的詞句,號召群眾揭發(fā)兵役的弊端,向他們告密。覃不先到渭南而到臨潼,當?shù)乜h長迎接他時,他囑咐縣長不要通知我。我趕到臨潼請他們到華清池洗澡,覃很客氣地對我說:“我知道你的團管區(qū)搞得很好,這次不必檢查,我們只到各縣去看看。”我見他這樣客氣就沒做一點準備工作。哪知他們把各縣檢查完了之后,三個組都來到了渭南,聲言明天就離開。我便請客給他們送行。誰知他們吃完之后,三個組一齊來到我的團管區(qū)司令部進行檢查,給了我一個措手不及。當時,我正集中各縣辦理報銷的人員在司令部造假賬報銷,被他們抓個正著。我再去看覃時,他的態(tài)度就很不客氣了。晚上覃的一個隨從來找我,向我借錢。我告訴副官送給他300元,但要他開一張收據(jù),以作我將來反攻的“武器”。覃回重慶后,立即提出對我的控告。大意是渭南團管區(qū)司令李昭良,生活奢侈,強令各縣造假賬報銷,包庇娼妓陳小杏,吸食鴉片。他這一控告的內(nèi)容馬上由軍政部一位與我素不相識的科員抄寄給我了。我當即去信感謝這一科員。不久這位科員來信向我哭窮,我馬上寄給他400元。以后他還幾次來信借錢,也多少應付了一點。接著軍政部派人來渭南調(diào)查,我作了一番應酬之后,調(diào)查人要我提供書面答復。我的參謀捉刀替我做了一篇長文章,除了揭露覃連芳敲詐勒索之外,其大意是:我生活優(yōu)裕是因為祖產(chǎn)豐富,并不是在渭南貪污得來;如果把造假賬報銷作為我的罪名,那么請你們到軍需署去隨便抽查,看哪一份不是假造的;陳小杏以前是個娼妓,但現(xiàn)與我已正式結(jié)婚,說不上什么包庇;在渭南吸鴉片并不奇怪,我也是偶爾為之,并未上癮。結(jié)果,調(diào)查人得知我與何應欽是世交,又是黃埔一期的老大哥,不敢向我敲竹杠就回去了。過后軍政部電我去西安胡宗南第三十四集團軍總部作“檢查”,胡宗南請我吃了頓飯,從此就沒有下文了。

  在國民黨集團中搞貪污也有出事的。1940年,關中師管區(qū)司令張鼎銘就是因挪用公款經(jīng)商而被撤職的。接任的王建煌司令一到職就跑來找我,要我把張存在渭南的1000多石小麥拿出來與他平分。我很不滿意王的這種做法,假裝不知道,沒有交給王。

  縣長也有因征兵不力而被撤職的,我在渭南時期就因為我的力爭而撤換過兩個縣長。征兵對被征者是一個災難,對社會生產(chǎn)力也是一個巨大的破壞,作為縣長,一方面想靠征兵去發(fā)財,靠完成征兵任務會邀功(當時征兵成績占縣長政績的50%);另一方面他又要考慮到征糧任務,要維持地方安寧,而每屆征兵任務緊急時,農(nóng)村田地荒蕪,商旅絕跡,土匪橫行。因此這些縣長們不得不在某一時期(如農(nóng)忙時期、饑荒時期)采取拖延態(tài)度,這樣即與師、團管區(qū)發(fā)生摩擦,當然鬧到要撤換縣長的地步。此外,還另有一個原因。做縣長的哪個沒有后臺?我要求撤換縣長時期是孫蔚如任陜西省政府主席,我們那時就想搞倒這個“雜牌”省主席,好讓黃埔出身的蔣鼎文來當省主席,所以有意識地鬧一點摩擦,使孫窮于應付,知難而退。

  我初搞兵役工作時,覺得當兵總是一件可悲的事,誰無父母,誰無子弟,在我手里不應該征錯人家的子弟,所以對征來的兵總是一個一個地詢問有無隱情,也替一些壯丁申過冤,退回過一些征錯了的人。后來發(fā)展到只要能完成任務就行,管他有沒有冤情。搞兵役的軍官,有些人開始還是有點良心的,認為貪污公家的錢物是可以的,只要不克扣士兵薪餉。后來發(fā)展到不僅喝士兵的“血”,而且喝災民的“血”了。如為了買到水銀,就千方百計地活動,把新兵送到重慶去交,經(jīng)常是以新兵50%的死亡率換來一點水銀賣給日本人。國民黨征兵弄得天怒人怨一,民心全失。

曝光軍政部兵役署黑幕

瀘州師管區(qū)副司令 趙磯

  我從1939年10月至1945年10月歷任四川敘瀘師管區(qū)補充第三團團長、滬州航空檢查站站長、軍政部第四十五補訓處第三團團長、瀘州師管區(qū)副司令、軍政部獨立運輸?shù)谌鍒F團長等職,對軍政部兵役署成立情況有所了解。茲就個人的親身經(jīng)厲和所見所聞,分別敘述于后。

  兵役署長之爭

  1938年春,兵役司擴充為兵役署,署長人選議論紛紜,成為各派系覬覦爭奪的肥缺。原任兵役司長朱為鈴,廣西人,陸軍大學第四期畢業(yè)。他以為自己既有陸大的金字招牌,又有辦理兵役的經(jīng)驗,擢升連任是意中事,連兵役署的各級干部都作了安排,只待命令發(fā)表到任視事。而川籍的程澤潤、戴高翔等人,更乘機相互競爭,尤以程澤潤為甚。程各方拉攏同鄉(xiāng)關系,求助于川籍將領鄧錫侯、潘文華、王陵基等人,請向蔣介石、何應欽推薦。鄧等向蔣獻策,說四川地廣人多,是抗戰(zhàn)的大后方,兵役補充的策源地,署長人選應以資歷深、有才干的川人為宜,直保程澤潤。蔣介石迫于當時的形勢,于1938年夏發(fā)表程澤潤為軍政部兵役署長。程澤潤奉命后即于重慶臨江門原重慶師范學院舊址組成兵役署,內(nèi)設役政、征補、國民兵三個司。以陳又新(江蘇鹽城人,日本士官生)為征補司長,掌管征集、補充壯丁以及各師管區(qū)、補充兵訓練處各級干部的選派事宜;以張學鐮(江蘇泗陽人,保定軍校六期生)為役政司長,掌管兵役法規(guī)、宣傳等事宜;以何志浩(浙江象山人,黃埔四期及陸大將官班畢業(yè))為國民兵司長,掌管各縣國民兵培訓、兵役儲備等事宜。另設人事科,科長為鄧澤松(黃埔七期畢業(yè),湖南常德人),掌管干部任免、升遷、調(diào)補事宜,權力極大。署內(nèi)設有視察員訓練班,由程澤潤、陳又新分兼正、副主任;還設有瀘州航空檢查站,趙現(xiàn)為站長,后為張秉東。

  賣官鬻爵,舞弊成風

  抗戰(zhàn)初期,國民黨軍隊在上海、南京一帶節(jié)節(jié)敗退,損失慘重,兵員缺額很大,急需補充。國民政府決定由新組成的兵役署綜攬全面征兵任務,先后成立了30多個師管區(qū)、40多個補充兵訓練處、38個獨立運輸兵團,并增加10個預備師,程澤潤掌握著團以上干部任免、升遷、調(diào)補的實權。他的公館門庭若市,登門求職者絡繹不絕,以致山城有“沛公(程澤潤號沛民)是我們出路”的呼聲。如黃埔畢業(yè)的周健陶、王章、薛肇淵、曾魯?shù)热耍枷群笥沙贪l(fā)表為師管區(qū)司令或補充兵訓練處處長。1942年,我任獨立運輸?shù)谌鍒F團長,在重慶參加兵役會議,間歇時大家天南地北地閑談。周健陶說:“搞這個差事,是奉命辦事,無前途可言,當初花去的活動費還不知能不能撈回來。”王章說:“這個職務來之不易,要彌補損失,事在人為。”薛肇淵說:“孝敬了上司,還要應付各級的嘍羅,真難為了我!”各部團長的遴選,也是弊端百出。1942年至1943年兵役署搞過兩次考試,前一次是選補充團團長,后一次是選獨立運輸團團長,兩次考試我都參加了。當時是人浮于事,活動的人大大超過了定額,兵役署為了應付外面的輿論,特舉行考試。如1943年考選運輸團長時,僅有13個缺額,應考的卻有180人之多。初試結(jié)果,淘汰120人,剩下60多人,最后經(jīng)復試錄取13人。在這個過程中,考生有的獻出黃金美鈔,有的拉裙帶關系,不惜一切去爭奪。如軍事委員會戰(zhàn)干第一團總務處長宋易麟,沒有任排、連、營長的經(jīng)歷,不符合遴選條件,索性登軍政部次長曹浩森之門,由曹引薦給兵役署,花了黃金8兩、美金2萬元,結(jié)果得了一個獨立運輸團長職,到四川樂山師管區(qū)接壯丁去了。此人和我有舊誼,回來后特至瀘州訪我,大談樂山的絲綢麝香、川西的鴉片,要我參與販賣以撈回老本。

  兵役署設立的視察員訓練班,六個月結(jié)業(yè),分到各縣及各師管區(qū)、補訓處,名為視察執(zhí)行兵役法的狀況,實際是敲詐勒索,斂財是圖。如駐四川宜昌地區(qū)的視察員李必,到任后首先大肆威脅,說什么“我是兵役署派來的欽差大臣,來了解執(zhí)行兵役法的真相,你們的命運,都操在我手里”云云,迫使宜昌師管區(qū)、補訓處以每月10個兵額的費用,來塞住他的嘴巴。又如1940年春至1945年,該補訓處第三團團長吳楷,率團到云南昆明交兵,臨行時帶川鹽1萬斤,由新兵肩挑背馱到云南曲靖去賣,可攫取5至10倍的暴利,美其名曰以此改善士兵生活,實則剝削新兵勞動力來肥己。李必就乘機伸手向吳要貂皮袍子一件,價值法幣5萬元。吳托軍需官送他50塊銀元,李拒收,并氣憤地說:“這幾個錢還不夠我嫖一夜姑娘。”隨即揮筆擴大事實向兵役署告狀,結(jié)果吳被撤職查辦。與此同時,在合江的第三十補訓處團長周石泉帶了1.5萬斤食鹽去昆明變賣,事先周送了李80塊銀元。結(jié)果周以“成績優(yōu)異”,被傳令嘉獎。再如貴州貴興師管區(qū)司令胡啟易,湖南常德人,黃埔二期畢業(yè),任過教導總隊的旅長,性情傲慢,平時看不起程澤潤。適兵役署派伍克明到該區(qū)任職,胡拒之不受,硬頂回去。程氣急,一面向何應欽匯報,一面派視察員王某到該區(qū)搜集有關胡的劣跡,如草菅人命、勒索壯丁、貪污舞弊等。王某匯編上報后,軍政部把胡撤職查辦,交軍法司審判,于1942年5月槍斃于重慶大渡口監(jiān)獄。還有第十一補訓處處長曾魯,于1940年被派到西昌接收壯丁,編練新軍,除貪污舞弊、草菅人命外,還經(jīng)常將西康省政府主席劉文輝的活動情況報告蔣介石。劉文輝得知后將曾魯扣押,解散第十一補訓處。后來曾魯逃回重慶,蔣又委其以第四十五補訓處處長之職,駐防于宜昌附近。各縣兵役科長的人選,大多來自兵役署兵役訓練班。關于征召新兵的工作,由兵役署直接抓,經(jīng)常派視察員巡回督導,兵役科長惟兵役署之命是從,并趁機敲詐勒索。如四川合江、江安等縣兵役科長,生活奢侈豪華,買田置地,都成了當?shù)馗晃獭8鲙煿軈^(qū)司令和補訓處處長,與當?shù)氐男姓倮艋ハ喙唇Y(jié),大肆經(jīng)商圖利發(fā)國難財。如瀘州師管區(qū)司令符昭蹇,專派副官雷平在瀘州城與當?shù)厣倘斯唇Y(jié),大搞其運輸囤積生意,來往于瀘州、昆明之間,不到兩年的時間,凈得法幣30萬元。江西南昌師管區(qū)司令唐三山,除虛頂空額500名,克扣糧食,變賣牟利外,還與南昌商人大肆勾結(jié),套購變賣,往來于浙贛路,獲取暴利。僅一年半的時間,他就在南昌貢院后面蓋了一棟占地30畝的洋房,富麗堂皇,與當?shù)毓倭偶澤痰冉?jīng)常在此舉行舞會,聚眾賭博。

  抓販壯丁,賄賂公行

  為了補充各正規(guī)軍的兵額,兵役署經(jīng)常三令五申到各師管區(qū)、補訓處、縣兵役科催征(接)壯丁,弄得各地天怒人怨,雞飛狗跳。中了簽的壯丁,為了逃避兵役,有的把右手食指用刀截去一寸,使它不能扣槍扳機;有的把右眼灑些硝酸水弄瞎,使它不能瞄準。這樣到縣兵役科體檢時,就能列為殘廢而免役。還有的壯丁潛逃到外鄉(xiāng)外縣,以得到緩役;有的保長專抓窮人的子弟去頂替應征的壯丁;有的游民專做兵役販子,搞頂換勾當,時價是20至30塊銀元一個不等,到了補充團后,再用慣伎逃回。總之是五花八門,無奇不有。1940年春,我任敘瀘師管區(qū)補充第三團團長,到瀘州嘉明鎮(zhèn)接收壯丁,該鎮(zhèn)聯(lián)保主任兼保長唐煥明就唆使自己的親屬中應征的壯丁,到外縣去做小生意,上面催征緊時就深夜抓窮人的子弟頂替。如該鎮(zhèn)有個黃能樣居戶,經(jīng)營小商業(yè)為生,家有五個兒子,都到了服役年齡,一個是高度近視眼,一個是聾子,兩個是跛子,只有一個是健全的勞動力。唐煥明強調(diào)三丁抽一,五丁抽二,勒令黃家出征兩個,黃不允,唐就深夜率人去抓,弄得黃家四處逃竄,惶惶不安。恰逢唐家辦喜事,黃托人送法幣2000元,暫行息事。遇到緊急征召時,唐復勒索,糾纏不休,黃只有典當借貸應付。鎮(zhèn)上的居民反映:“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唐保長來捉拿。”壯丁到了補充部隊后,等待開赴前方,壯丁家屬急如星火地想把自己的子弟弄回來,就設法與接兵人員疏通,找兵販子去換人頂替,5至10塊銀元換一個,是當時的普遍行情。如宜賓有名的袍哥大爺卓輔臣與駐地團隊長勾結(jié),用一個紙條就可隨時換壯丁,借機斂財。1942年底,我在四川南充接收獨立運輸?shù)谌鍒F壯丁,共計2160名。冒名頂替、買賣交換之風席卷而來,我也順風由軍需出面,照例以5至10元調(diào)換一名壯丁,見款換人,隨到隨換。就這樣從接收壯丁到開拔的那天止,僅五個月的時間,他就交換了800名之多,凈得銀元7000多塊。臨行時,地方上還設宴為我送行,贈送錦旗。

  虐待、殘害壯丁

  壯丁被抓來送到縣里的所謂壯丁招待所后,就失去了自由。接著體檢,合格的交各接收部隊帶回駐地,隨即編成班組,換上軍服,成為新兵。他們整天待在兵房里,警衛(wèi)森嚴,不許與外界接觸,白天大小便由持槍的軍士跟隨,晚間緊閉門窗防止?jié)撎印P卤刻於~吃24兩糙米飯,副食費2角。開飯時,每班圍一圈,咸菜一盤,一鍋鹽開水作湯,限15分鐘用餐完畢。飯后,連隊長作精神講話,號召“天下興亡,匹夫有責,挺起胸膛,保家衛(wèi)國,擁護蔣委員長抗戰(zhàn)”等。伙食由連隊事務長掌管,克扣之風,遍及各部。新兵吃不飽,穿不暖,冬天兩人共蓋一條軍毯,墊些稻草,個個黃皮寡瘦,愁容滿面,敢怒而不敢言。有的新兵離家人伍時,隨身帶了幾塊銀元及原著便服,也由連隊長收存變賣侵吞。部隊開拔時,每連編成三路縱隊行進,用棕繩套到每個新兵的手腳上,互相串連,連排班長持槍在前后左右監(jiān)視,如解囚犯。如發(fā)現(xiàn)新兵潛逃,抓回來用繩索捆住雙手,吊在梁上,連番鞭打,追問其逃跑原因。有的受刑不過,自縊身死。還有的團隊長利用新兵勞動力,為他們經(jīng)商圖利。如瀘州師管區(qū)補充團團長肖子榮、四十五補訓處的團長伍克明等,利用到云南交兵的機會,各帶1萬斤川鹽到云南販賣,全部用新兵肩挑背馱。更有肖子榮在滇撥交新兵后,留下一個特務排,用竹筒裝進100多斤云南煙土準備返川販賣,途經(jīng)畢節(jié)時被檢查站查獲,人被扣,煙沒收。這些新兵在長途行軍中,由于負擔太重,過分疲勞,又吃不飽、穿不暖,大半在沿途病死。再如補充團的編制是三三制,全團編制共有1800名新兵。可在克扣虐待、逃亡的情況下,每連經(jīng)常有30名空缺,一個團有300多名空缺,這些缺額糧炯都落人了團隊長的私囊。特別是1943年夏天,我在四川南充接收運輸?shù)谌鍒F新兵完竣,鐘士錚在四川邛崍接收運輸?shù)诙艌F新兵完竣,奉命分別開往宜昌第六戰(zhàn)區(qū)前線,路過重慶,候輪東開前線。我團駐重慶江北縣一帶待命,鐘士錚團駐重慶市內(nèi)七星崗青龍巷一帶待命。鐘團有一個連駐在七星崗青龍巷三號國民參政會參政員張瀾先生的公館樓下,該連長對新兵極為苛刻,每餐吃不飽,夜間不許新兵起來解大小便,稍有怨言,動輒用扁擔責打。新兵受壓不過,有的翻墻逃跑,翌日被抓回,吊起來暴打,致使皮開肉綻,有時竟活活被打死。四鄰睹此慘狀,紛紛向張瀾先生告狀。恰巧蔣經(jīng)國因事拜訪張斕先生,張隨將此情告訴小蔣。第二天小蔣將此事告訴蔣介石,蔣鑒于社會輿論,打電話給何應欽,叫他通知程澤潤一齊到現(xiàn)場察看。張先生叫鐘士錚和我亦到了現(xiàn)場,只見蔣介石兩眼瞪著何應欽,他一邊打程澤潤,一邊罵道:“娘希匹,你辦的什么兵役,腐敗到這個樣子,該死該死……”程澤潤則慌不迭地說:“委員長打得好,打得好,役政腐敗,該我的責任。”鐘士錚當即被送交軍政部軍法司法辦,我也陪著受了場虛驚。第二天,鐘士錚即被槍決。

  檢查站的貪污勒索案

  抗戰(zhàn)后期,在美軍的支援下,國民黨軍以慘重的犧牲打通了中緬印公路,使盟國支援中國的抗戰(zhàn)物資得以源源不斷地運進云南。此前,在盟軍中國戰(zhàn)區(qū)參謀長史迪威的策劃下,于印度設立中國軍隊訓練基地,由美軍為國民黨訓練軍隊,如孫立人的新一軍、廖耀湘的新六軍。后來還分批空運其他部隊的中上級軍官前往受訓,來往空運頻繁。這時美國除支援中國軍需物品外,其他如手表、鋼筆、化妝品、卷煙等百貨亦大量運來,充斥山城,駕駛?cè)藛T、往來干部等趁機大量販賣,牟取暴利。國民黨當局為了遏制走私之風,在瀘州飛機場設立航空檢查站,進行緝私。檢查站首任站長是我,不久我另調(diào)他職,由兵役署長程澤潤保薦其親信張秉東接充。張和程是四川隆昌同鄉(xiāng)。張愛錢如命,發(fā)表該職后,大宴賓客,準備上任大撈一把。他一到任,即把原有的一套班子全部解職,安排了清一色的親戚故舊,大搞貪污勒索。凡飛往印度的干部及補充部隊攜帶的行李,全部檢查,連駕駛員、空中小姐也不例外。如新編第三十師師長胡素率該師赴印補充,帶了一些麝香、絲綢等,大部被扣留,連胡私人攜帶的一些川中土產(chǎn)也一并沒收。更有史迪威的副官由印飛川,帶有左輪手槍、鋼筆、化妝品等來內(nèi)地送人情,張也以“奉公守法”為詞全部沒收。總之張秉東在任的13個月里,搜查得大量物資。除少數(shù)上繳外,大部分私自處理吞人私囊,其中僅手表就有1000多只、左輪手槍500多枝。他的這種行徑引起了其他各派系的攻擊。史迪威對國民黨內(nèi)部的貪污腐敗亦極為不滿,連電蔣介石,要求認真徹查,以免影響盟軍共同對日作戰(zhàn)和運輸安全。蔣召何應欽詢問詳情,后將程澤潤痛斥一頓,命他將張秉東召回交軍法司審辦。經(jīng)查明屬實,蔣批示將張秉東槍決。

補充兵訓練處黑幕

第二十補充兵訓練處補充團團長 陶子貞

  抗日戰(zhàn)爭開始時,為了補充前方作戰(zhàn)部隊兵源,國民黨軍政部先后在后方各處,成立補充兵訓練處。每個訓練處,轄四個或六個補充團,每個補充團編制為2400名。其新兵來源,由軍政部指定各師管區(qū)、團管區(qū)征集壯丁撥補。補充團按照軍政部命令,直接開到師管區(qū)、團管區(qū)駐地接收壯丁。接足全團的兵額,需要兩個月或三個月的時間。接足后,全團仍開回原駐地,施行軍事訓練,聽候軍政部撥交命令,將全團新兵送到前方,撥交各部隊(只撥新兵不撥干部)。全團干部待新兵撥交后,再回原駐地,候令再向師管區(qū)、團管區(qū)接收壯丁,再開回原地訓練,再撥交前方部隊。有時前方部隊急需補充兵額,而補充團接收的壯丁還沒有開始軍事訓練,就奉命撥交給部隊了。

  一、補充團虐待新兵的情況

  各補充團兵額,是由各師管區(qū)、團管區(qū)接收壯丁編組而成。直接辦理征兵的,是團管區(qū)各縣政府兵役科、各區(qū)鄉(xiāng)公所。征兵工作弊端百出,根本談不到什么兵役法。所有地主豪紳以及有錢有勢人家的子弟,從來沒有服過兵役、當過兵的。所謂征兵,都是征集貧苦勞動人民,采取強迫挨戶派壯丁、拉壯丁的辦法,不管年齡大小、身體條件好壞、是否是獨子,一律都要征集。在征集所謂應征壯丁時,區(qū)、鄉(xiāng)公所總是派武裝槍兵,會同保甲長挨戶捕捉,就同逮捕犯人一樣,解送到縣,轉(zhuǎn)送團管區(qū)。在轉(zhuǎn)送期間,被征集的壯丁家屬,只要能湊集一些錢財,向區(qū)、鄉(xiāng)公所賄賂,壯丁就可放回,或雇用別人頂替也行。有一些兵痞,專門以自身來“賣壯丁”做生意,替別人當壯丁,代別人頂替一次,要五六十石大米。大米拿到,他就頂替人伍,到了補充團后,有機會就開小差逃回家,接著又去找生意——替別人代當兵。有的兵痞,在一年內(nèi)能代替別人當兵三次之多,得到一兩百石大米。由于征兵機構貪污讀職,違法亂紀,壯丁人伍后,就像變相的囚犯一樣,受到種種虐待,因此常有大量的逃兵。

  補充團在師管區(qū)、團管區(qū)接滿壯丁,完成編組,開回原駐地時,最大的顧慮就是新兵逃跑。因此,各級干部采取各式各樣嚴防新兵逃跑的殘酷野蠻措施。例如,在行軍時,除嚴密監(jiān)視外,還用繩索將新兵手連手綁起來;途中休息時,班長端著槍,戒備森嚴,如同押解犯人一樣,到宿營地時,一律關在屋內(nèi),不準外出;睡覺前,將新兵所穿的襯衣和褲子一律收繳,到第二天早晨起床前,再發(fā)給每人。就是沒有褲子,光著屁股也照樣有人逃跑。

  由于補充團各級干部層層剝削克扣,新兵每日只能吃個半飽。新兵入營不要兩個月,逐漸消瘦,都由壯丁變成瘦丁。又由于駐地條件太差,室內(nèi)特別潮濕,又無稻草墊地鋪,病兵特別多。而各補充團又無醫(yī)藥治療,造成新兵得病后,由輕轉(zhuǎn)重,最后死亡。

  行軍時,對待病兵尤為殘酷。輕病兵勉強跟著走,重病兵實在不能行動時,就讓他們倒在路旁或山溝中,不管了。被遺棄的病兵,不斷呻吟,呼叫救命,根本不過問。許多病兵就這樣被遺棄后死在途中,也沒有人掩埋。

  補充團發(fā)給新兵軍服時,規(guī)定將新兵隨身穿的便服一律收繳,存放連部,實際上就是沒收,成為連長私人財物。

  二、補充團借接收壯丁與撥送新兵機會大做生意

  各補充團的各級干部,利用接送新兵的機會大做生意,販運各地土產(chǎn)品及鴉片煙土。所販運的貨物,既不要納稅,又不花運費,因而大發(fā)橫財。補充團接兵送兵,在行軍時,每個連有時運二三十擔貨物。這些貨物,有的是處本部交托帶運,有的是團長、團副、營部交下代運,還有與駐在地商人勾結(jié)起來販運的。因為商人販運,運輸困難,又要納稅,他們就想法拉攏補充團干部,勾結(jié)起來也穿上軍服,帶上副官或司務長的符號,混在一起行軍。新兵每人最少要挑印斤的擔子,有時要走幾天路程。一路上既得不到很好休息,飯又吃不飽,有的甚至連草鞋都沒有穿,真是牛馬不如。而補充團營長以上干部,有的還帶家眷,路上要新兵抬滑竿(即轎子),有的團長本人也坐轎子。因此在行動時,又是挑運貨物擔子,又是轎子抬著家眷,真是奇形怪狀,應有盡有,丑態(tài)百出。補充團接收壯丁開回原駐地短期訓練時,又在駐地廉價收購農(nóng)副產(chǎn)品,囤積起來,然后再利用撥送新兵的機會運往別處高價出售。種種違法亂紀,駭人聽聞。

  三、各補充團到處強拉壯丁的情況

  由于師管區(qū)、團管區(qū)及低層兵役機構弊端百出,壯丁人伍后,又受到各種殘酷虐待,迫使新兵大量逃亡,加上一些新兵疾病而死,每一個補充團,從開始接收壯丁,經(jīng)過短期的訓練,到撥交前方部隊為止,大約五六個月時間內(nèi),逃兵和病兵往往要占全團兵額2400名的1/3,甚至半數(shù)1200名。能夠撥交全團兵額2/3人數(shù)的,成績就算一般。例如第二十補充兵訓練處第二團,有一次開到長沙,撥補二十軍時,除去逃兵、病兵,只能交出新兵半數(shù),約1200名。當時軍政部有一項規(guī)定,各補充團接收壯丁2400名,以最后交部隊的人數(shù)結(jié)算糧餉。各補充團長為著避免賠償起見,就不顧一切,想出種種辦法,一方面防止逃兵,另一方面不擇手段,沿途抓人頂數(shù),不管什么人都抓。例如二十補充兵訓練處第三團全團新兵,奉令開赴長沙,撥交二十軍,沿途有很多逃兵。到達湖北巴東候船時,發(fā)覺每天都有很多木船開回四川,每一只木船上水行駛,必須要有三四十人背纖,大木船甚至要七八十人背,就打定主意,抓一部分背纖的人來補充缺額。由團部指定一個營副,率領五六名槍兵,到江邊等著,見著上駛的木船,都要停止,聽候檢查。上船后,詭稱前方有很多逃兵,逃回四川,都是利用代船家背纖作掩護,逃跑回去的。我們奉上級命令追查。就把背纖的人,統(tǒng)統(tǒng)集合起來盤問一番,認為某人有嫌疑,是逃兵,就留下來。每一只木船總要抓四五個人。被留下的人,雖然苦苦哀求,說明不是逃兵,但根本不由分說,強迫帶走。不到三天,就抓有300多人來頂替缺額。這些被抓走的人,都是沿川江兩岸的貧窮勞苦大眾。

  有一次二十補充兵訓練處第三團送兵到四川秀山,經(jīng)黑水壩鎮(zhèn)附近,看見有些農(nóng)民在山坡上鋤地。這個團第一連有一個排長,帶著兩個槍兵來抓這幾個農(nóng)民。當時鋤地農(nóng)民看到有軍隊來,就四處逃走。這個排長鳴槍威嚇,要幾個農(nóng)民站住,不要跑,說:“我們是追逃兵的。”這幾個農(nóng)民仍然是拼命逃,排長跟在后邊開槍,打傷一個農(nóng)民,不到幾十分鐘就死了。這天晚上全團在黑水壩鎮(zhèn)宿營,由于這一個農(nóng)民被打死,激起眾怒,有幾百名農(nóng)民包圍團部,要求懲辦兇手。團部只好買棺材給死者,并給死者家屬300元。

  又有一次第八補訓處的一個營長,穿著便衣,路過另一個補充團某連門口,被這個連長抓去當兵,關在連部里。這個營長也不吭聲,只要求替他送一封信,這封信就是送給他們團部的。這個連長知道發(fā)生了問題,問他究竟是干什么的。營長說:“我雖然穿著便衣,但不是老百姓,現(xiàn)在被你抓來當兵,也可以,但是要讓我辭去營長職務才行。”當時處本部知道了,將這個連長撤職看押起來。

  四、新兵的反抗

  壯丁入伍后,受到各種殘酷虐待,到忍無可忍的時候,就鋌而走險,暴動逃命。例如第二十補充兵訓練處第三團,駐湖北建始縣,各連駐地分散,有一連分駐兩處,出操也在兩處。有一次,一排新兵出操時,趁監(jiān)視疏忽之際,一哄而散,四處逃走。在追捕時,打死新兵兩名,捕回來十六七名。還有一次,當該團從萬縣接收壯丁后,乘輪船到巴東,船上新兵找到一個機會,紛紛跳江逃跑。槍兵馬上射擊,有的新兵當即被打死、打傷。

  新兵宿舍,每到晚上,照例不準新兵出來,大小便也在室內(nèi),房門口派一個槍兵坐在那里守衛(wèi)。有一天晚上,某新兵連部守衛(wèi),抱著一枝槍在那里打磕睡,被幾個新兵用粗褲帶捆綁起來,口中塞上棉花團,其他新兵開始向外逃跑。等到連長發(fā)覺后,已經(jīng)逃走30多名。結(jié)果,一個逃兵也沒有追回。還有一次,一排新兵乘坐木船,內(nèi)有幾個新兵和班長串通以后,就把排長推到江里淹死。當船開到岸邊,新兵都逃走了。

  抗日戰(zhàn)爭開始時,先后成立了35個補充兵訓練處,所轄補充團將近160個。各級干部多是一丘之貉,置抗日救國于不顧,只知個人貪污腐化,用盡一切手段,對新兵剝削壓迫和殘酷虐待,使無數(shù)新兵受盡折磨與迫害,大批壯丁死亡。這就是國民黨“兵役”黑幕后面的真相。

  我在抗戰(zhàn)開始時,曾任國民黨第二十補充兵訓練處的補充團團長,約兩年多時間。有些罪惡事實,我也參與干了;有些則是親自了解的。以上就我所知道的具體事實,予以揭露。

承辦兵役——我的升官發(fā)財之道

第三十二補充兵訓練處處長 周建陶

  1935年5月至1939年,我先后擔任金華團管區(qū)、衢縣團管區(qū)和敘瀘師管區(qū)兼瀘縣團管區(qū)司令,1939年擔任第三十二補充兵訓練處處長,承辦兵役歷時五載有余,現(xiàn)就我所知情況寫述如后。

  一、浙江金華、衢縣征兵情況

  1935年至1937年,我曾擔任金華團管區(qū)司令和衢縣團管區(qū)司令,這一時期的情況是這樣的。

  (一)機構設置 金華團管區(qū)與其上級機構金嚴師管區(qū)同于1935年5月成立,團管區(qū)除上校司令外,下設中校部員或少校部員1人、上尉部員2人、中尉部員1人、中尉書記1人、上尉醫(yī)官1人(主辦壯丁身體檢查)、士兵約7人,官兵總共10多人。看來人數(shù)還不算多,實際上是人浮于事,因為征兵這一工作,主要是靠地方行政人員和鄉(xiāng)鎮(zhèn)保甲長。拿當時的金嚴師管區(qū)來說,司令部約30人,常年累月是無事可做的。軍政部當時也感到這種情況有些浪費人力和財力,到1937年才改為師管區(qū)司令兼駐在地的團管區(qū)司令。

  (二)適齡壯丁的調(diào)查和免役申請 適齡壯丁的調(diào)查和免役的申請審核,是推行征兵制度的基本工作,是決定誰該否當兵的準繩。當時征兵原則有一條就是“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獨子免征”。但國民黨地方行政官吏,對國民黨政府征兵法令并不是認真執(zhí)行。適齡壯丁的調(diào)查是由鄉(xiāng)鎮(zhèn)保甲長來辦,免役的申請手續(xù),也是他們來辦。他們與縣市政府的兵役科又是互通聲氣,互相勾結(jié)的。有錢有勢的官僚子弟、地主、富農(nóng)和城鎮(zhèn)有錢的人,哪怕是兄弟七八個也沒有一個適齡壯丁不是免役的;至于窮人,哪怕是獨子獨孫,也難免于被列為適齡壯丁之列。此外,那些頭面人物的佃農(nóng)或雇工因為與他們本身利益有關,他們想方設法找鄉(xiāng)鎮(zhèn)保甲長說情,鄉(xiāng)鎮(zhèn)保甲長不敢不買賬,就為這類人的佃雇農(nóng)和雇工去辦一個免役的申請手續(xù)。

  免役申請書,由縣政府送團管區(qū)是一個例行手續(xù),只要縣政府核定認可,團管區(qū)是沒有不準的,不準也是枉然。因為團管區(qū)不可能派人到各縣去逐戶清查,縱然有時也曾派人到縣到鄉(xiāng)鎮(zhèn)保甲去抽查,也只是形式主義。團管區(qū)是希望應征適齡壯丁人數(shù)越多越好,免役的人數(shù)越少越好,而縣政府就與此相反。我記得有一次我對金華縣縣長陳開泗說:“陳縣長,貴縣的應征適齡壯丁人數(shù)比較起來是少一些,而申請免役的人數(shù)多一些,將來征起兵來,就會成問題,能不能再重新進行一次調(diào)查呢。”陳縣長就面紅耳赤,認為我這話傷了他這縣長的體面。他說:“我們都是按照兵役法規(guī)定的辦法去做的,你說多一些少一些究竟有什么根據(jù)呢,你認為不合法,頂好是你們團管區(qū)去進行一次總清查。”我見他給我一個難題,也就不好再說什么了。我想如果把縣長得罪了,我這團管區(qū)的事情會更難辦,因此,我對于適齡壯丁的調(diào)查和免役的申請核定,就從沒認真去對待。

  (三)身體檢查和抽號入營 適齡壯丁(當時為18—25歲)通過調(diào)查和免役申請核定后,第二步工作就是對應征壯丁的身體檢查和抽號入營。在1936年至1937年的兩個年頭都曾按照軍政部之規(guī)定,在開征之前,團管區(qū)成立征兵事務處,團管區(qū)司令兼征兵事務處處長,下設征兵事務所2一3個,由團管區(qū)派員和縣政府兵役科組成,到各縣較大的鄉(xiāng)鎮(zhèn)公所對應征適齡壯丁進行身體檢查,檢查合格的才有服行常備兵役的資格,不合格的淘汰。檢查之后,即舉行抽號入營手續(xù),按抽號次序,抽在前頭的先征,抽在后頭的后征。但經(jīng)過的事實,卻有以下一些情況。

  第一,參加身體檢查的人,盡是窮人子弟,富裕人家即使有的話,也是拿錢請來代替的。這些代檢的人,不是五官不全,就是得了不治之癥。征兵事務所雖然知道,也是無可奈何。

  第二,參加身體檢查的人,有的遠道而來,要花一個整天,不僅誤他們一天的生產(chǎn),還得餓著肚子回去,再等通知參加抽號。未應征入營之前,就得先嘗幾天苦頭。可是鄉(xiāng)鎮(zhèn)保甲長卻借口為壯丁辦理身體檢查和抽號入營手續(xù),還向壯丁本人勒派一份開支。而征兵事務處則借此機會向軍政部浮報一些旅費,從中撈一把。

  第三,檢查合格的壯丁參加了抽號,本應按抽號號次應征入營。可鄉(xiāng)鎮(zhèn)保甲長在這方面也有敲詐勒索的機會,他可以任意顛倒入營的先后,誰有錢使,誰就可以晚一步入營。但到最后仍然要應征入營。要想逃避應征,以一般的勞動人民來說,是千難萬難的。

  (四)衢縣火車站慘案 1937年11月,衢縣王縣長征集到壯丁20多人,問我送到哪里,我要他直接送到金華師管區(qū)。王縣長派了幾名武裝警察像解犯人一樣把壯丁解到衢縣火車站,專車解金華。20多名壯丁在嚴密監(jiān)視下正在月臺上車之際,忽然日機三架飛臨上空,押送人員既不肯讓壯丁自由散開又不將壯丁帶離月臺,結(jié)果20多名壯丁就在日機的轟炸下慘死,血肉橫飛,無一完整的尸體。慘案發(fā)生后,我向軍政部報請對受難壯丁頒發(fā)撫恤金。可是軍政部對于這種嚴重慘案卻毫不加以理睬,連批復都沒有,20多名壯丁就這樣白白地斷送了他們寶貴的生命。

  (五)升官發(fā)財之道 自1935年至1937年兩年多的時間,我從金華、衢縣等15個縣征壯丁5000多名。按軍政部的分配壯丁數(shù)額超額完成任務,并從中侵吞壯丁費法幣2萬元之多。如1937年,軍政部規(guī)定每一入營壯丁發(fā)法幣兩元作為入營旅費,但未即時發(fā)下。拖了很久后,金華師管區(qū)司令蕭鐘鈺(湖北漢陽人,保定軍官學校畢業(yè))才將這筆錢領下來。他扣留了一半,發(fā)給我一半,有2000多元。我昧著良心掠為己有。蕭鐘鈺雖然是我的上級,由于他分了贓,自然不敢向我追詢這筆款子的下落,壯丁的家屬更是毫不知情。

  1937年秋冬之交,軍政部派以邵某(四川人,黃埔軍校四期畢業(yè)生)為首的三人視察小組到衢縣團管區(qū)視察。他們剛到之初,問長問短好像抓住了我的什么尾巴似的。我見事情不妙,怕他們在何應欽面前說我壞話,就花了一筆錢給以殷勤的招待。果然錢可通神,他們都改變了態(tài)度,異口同聲地說,周司令的兵役辦得不錯,成績很好,超額完成任務,不是容易的事,我們要據(jù)實報告部長。我見他們都是兵役司長朱為珍的親信,就又買了一些土特產(chǎn)如金華火腿一類的東西送給他們,并托他們帶給朱為珍一份。是年11月,軍政部長何應欽下達一道命令,謂衢縣團管區(qū)司令周建陶辦理兵役卓具成績,應予傳令嘉獎,并以師管區(qū)司令記升,有缺即補。1938年當四川省成立六個師管區(qū)之際,我就被調(diào)升為敘瀘師管區(qū)司令,由上校級爬上了少將級。我的部下小同鄉(xiāng)上尉張善湘、晏遠風等人都隨我一同人川并升級,大舅子呈魯春是一個土包子,也當上了師管區(qū)的少校副官主任。

  二、四川敘瀘師管區(qū)征兵情況

  (一)四川省六個師管區(qū)的成立 四川省一向是四川土皇帝劉湘的統(tǒng)治區(qū),為什么會讓蔣介石一次成立六個師管區(qū)征兵呢?這首先是由于國共合作全國一致抗日的形勢所迫;其次是劉湘死了,四川軍閥與蔣介石之間的矛盾得到暫時的緩和。這也是通過蔣介石的代表、重慶行營副主任賀國光與四川軍閥鄧錫侯、潘文華、王贊緒的往返洽商,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實現(xiàn)的。第一,在四川征到的壯丁,四川地方軍隊有優(yōu)先補充之權利。第二,師、團管區(qū)人選,由四川軍方推薦三分之二,中央委派三分之一。如成都師管區(qū)司令龍杰三、川北師管區(qū)司令蘇紫文、嘉定師管區(qū)司令黃漢熟、渝萬師管區(qū)司令徐思平等,都是四川軍方所推薦。只有涪陵師管區(qū)司令韓文源和敘瀘師管區(qū)司令是中央推薦。

  1938年3月,我奉軍政部長何應欽之命,被調(diào)升敘瀘師管區(qū)司令,何要我入川之前去見他一面,有所指示。我到漢口拜見了何應欽,他說,現(xiàn)在需要大量的兵員以作補充,四川的情況還不甚穩(wěn)定,征兵的問題不一定很順利,務須排除困難,努力完成任務,到了重慶,先去見賀主任,快點去。從何應欽的談話,可見蔣介石當時急于利用四川省的人力,而與四川省軍閥之間尚存有一定的矛盾。4月中,我到重慶拜見了重慶行營副主任賀國光(這時國民政府尚在武漢)。賀一見面就問:“你是第一次入川嗎?”我說:“是,對于四川的情況,我是陌生的,關于川省的征兵工作,究竟要怎樣做合適,請主任指示要領俾有遵循。”賀說:“四川的情況,與外省不一樣,事情還得慢慢來,不得操之過急,免得把事情弄糟。”我想,何應欽交待需要兵員補充甚急,他卻說是要慢慢來,我就有些耐不住說,現(xiàn)在日本人快打到武漢來了,難道四川人就不著急嗎?賀說:“急也枉然,兵總得要征,現(xiàn)在所有的師、團管區(qū)司令都到了重慶,你和他們一道,先到成都去走一趟,了解一下情況而后再去瀘州工作。瀘州敘府一帶,還駐有川軍新十師和新十八師,地方秩序還不大好,你是中央派來的,一切言行,還須謹慎,不要得罪地方。”我說:“我只辦我的兵役,不會涉及其他,請主任放心。”賀說:“就是辦兵役,也得注意地方環(huán)境,辦起來才會更順利一些。”從賀的談話,也可見四川省當時的局勢確實還不甚穩(wěn)定。見了賀后,我與川省全體師、團管區(qū)司令會合,又一道去重慶行營聽了賀國光的一次訓話。主要內(nèi)容無非是說明,他在蔣介石與四川地方當局之間做了一番調(diào)和工作,我們當師、團管區(qū)司令的都應該感激他。我們隨后就聯(lián)名宴請行營科長以上人員,師、團管區(qū)司令之間又互相應酬了一番,大家才于一周后去成都。在成都我們像進廟拜菩薩一樣,由一個衙門拜到另一個衙門。拜過川康綏靖主任鄧錫侯、副主任潘文華,也拜過省主席王贊緒。王贊緒兼軍管區(qū)司令,他召集我們訓了一番話,要求我們師、團管區(qū)司令與地方行政專員、縣長在有關兵役行文方面注意辭令。當時中央規(guī)定,師、團管區(qū)司令對專員、縣長、市長行文,不準用令,只能用代電,用令有傷專員、縣長、市長的體面尊嚴。我們在成都逗留了一星期,每天都是應酬。到1938年5月上旬,我才到瀘縣組織成立敘瀘師管區(qū)司令部,開始對瀘州、宜賓、資中等三個行政區(qū)20個縣征兵。我在這次由浙入川的活動中,總共耗去旅費和應酬費達2000多元,超過了當時師管區(qū)司令部一個月的經(jīng)費(當時師管區(qū)司令部一個月的經(jīng)費為1900元)。這筆支出,到后來都取之于征兵費用。

  (二)征補訓一元化 1938年4月,四川師、團管區(qū)尚未成立前,已經(jīng)有部分地區(qū)開始征集壯丁,由重慶行營負責主其事。如瀘縣地區(qū)就曾設有重慶行營的一個壯丁編練大隊,大隊長為黃士興,下設中隊多個,常駐瀘縣小市地區(qū),到各縣接了壯丁再轉(zhuǎn)送到各部隊去補充缺額。各縣市征集壯丁也無一定的規(guī)章辦法,愛怎么辦就怎么辦。壯丁編練大隊,軍紀蕩然,壓迫剝削壯丁,蹂躪地方人民,無惡不作。瀘縣人民恨之人骨。在敘瀘師管區(qū)成立之后,壯丁編練大隊撤銷了,瀘縣人民曾認為可能會好一些。可事實恰恰與人民的愿望相反,尤其是在實行所謂征補訓一元化的情況下,勞動人民所受的迫害更是日甚一日。

  征補訓一元化,即壯丁之征集、撥補與訓練三者的結(jié)合,亦是所謂兵政與地方行政相結(jié)合的方針,是四川省軍管區(qū)參謀長戴高翔與兵役署署長程澤潤、副署長朱為珍相互勾結(jié)搞起來的。戴為人陰狠,詭計多端,地位不算高,野心卻不小。因為他是陸軍大學畢業(yè),與蔣介石有過師生關系,他就向蔣建議,每一個縣、市成立一個國民兵團,由縣長、市長兼國民兵團團長,專設副團長一人主其事。國民兵團下設義勇壯丁大隊(大縣為大隊,小縣為中隊),把壯丁的征補訓練統(tǒng)一于國民兵團,以軍管區(qū)統(tǒng)之。以較大的縣來說,一個國民兵團義勇壯丁大隊(四個中隊)經(jīng)常保持五六百壯丁,就等于一個營的兵力,蔣介石聞此自然同意。戴從而掌握了四川省國民兵團,培植了他的私人勢力,大發(fā)壯丁橫財,更進而取得蔣介石的寵信。所以在抗戰(zhàn)勝利后,蔣介石極為重視他,派以國防部兵役局局長之職,在全國范圍內(nèi),大肆拉壯丁,以支持打內(nèi)戰(zhàn)。

  (三)抓壯丁、買賣壯丁和兵販子 征補訓一元化的實施,始于1938年秋。以敘瀘師管區(qū)來說,自1938年秋至1939年就曾先后成立補充團達四個之多。由于軍士的缺乏,又曾成立一個學兵營(兩個連),招收了一批青年為學兵,經(jīng)過短時訓練,以供補充團隊之需要。資中團管區(qū)和宜賓團管區(qū),也各自成立了補充營。后來,軍政部又相繼成立幾個補充兵訓練處,每一個處有轄三個團的,也有轄四個團的。1939年冬,我曾兼充第三十二補充兵訓練處處長(轄四個團),也正在這一時期,每個常備師增設了一個補充團。我記得僅在1939年度,軍政部指派的軍、師補充團和補訓處補充團到敘瀘師管區(qū)索取壯丁的單位總在20個以上,有許多都是指定限期交清。軍政部長何應欽常向我下達這樣的命令:限于某月某日以前,交撥某師壯丁×千×百名,如有違誤,即以貽誤戎機論罪。壯丁要靠縣市政府去征集。在1936年至1937年,我在浙江省團管區(qū)任內(nèi)時期,征集壯丁實行過適齡壯丁的調(diào)查和免緩役申請審核以及檢查身體和抽簽入營等程序。自1938年始,這一套形式上的手續(xù)都取消了。因需要的緊急,在這時已經(jīng)來不及搞這一套,只好任憑縣市政府怎么辦就怎么辦。縣市政府如果不能如期將壯丁送到瀘縣,我就采取突擊辦法,商求到師管區(qū)接取壯丁的部隊長派遣干部到各縣、市政府去坐索,這樣自然要快一些,接收壯丁的人,也樂于這樣做。在這種情況下,縣、市長也就不得不緊張起來,發(fā)動鄉(xiāng)鎮(zhèn)保甲長抓。這一時期與其說是征,不如說是抓,更為名副其實。

  抓壯丁主要是靠鄉(xiāng)鎮(zhèn)保甲長,但是師管區(qū)補充團、補訓處、常備師接收壯丁的部隊、過境的部隊、當?shù)伛v軍(如駐瀘縣川軍新編第十八師),大家也都抓壯丁。鄉(xiāng)鎮(zhèn)保甲長也就更加狐假虎威,借征兵之名,向勞動人民進行無情的訛詐勒索。每抓到一個壯丁,只要壯丁的家屬有錢使,就可以贖回去,但過些日子,鄉(xiāng)鎮(zhèn)保甲長又會再將他抓去。甚至勒索多次,而仍不免于被抓。有的壯丁正在辦喜事也被抓去了;有的壯丁正當他的親人死了,還沒有來得及入殮就被抓去了。抓壯丁不僅是鄉(xiāng)村,較大的城市也抓。如瀘縣縣長袁守誠多次借清查戶口為名,于夜半動用軍警在瀘縣城鎮(zhèn)大肆搜索,只要是他認為身份不明之人,就被抓去充當壯丁。當?shù)匦姓T張清沅是國民黨CC集團的一員大將,對袁守誠這種行為,不僅不予譴責,相反地予以支持,認為這是一舉兩得,既清查了戶口,又抓到了壯丁。

  師管區(qū)和補訓處補充團以及縣、市國民兵團義勇壯丁大隊到各縣、市去接收壯丁的人員,鄉(xiāng)鎮(zhèn)保甲長會和他們直接打交道,常常是送錢不送人。但一旦接到命令要把壯丁交撥出去或是送出川外交撥時,他們就臨時抓一些壯丁來湊合頂替,應付過關。有的在宿營地抓,有的在行軍途中抓,所抓的自然是貧苦的勞動人民。

  還有一種兵販子,專門靠賣壯丁為業(yè)。鄉(xiāng)鎮(zhèn)保長從勞動人民身上訛詐一些錢,自己分得部分,以一部分給兵販子去冒名壯丁。部隊中的連級干部也以少數(shù)的錢收買一批兵販子去頂替缺額,或者是以其充當臨時班長,隨壯丁一起到常備師團。這類兵販子本領高強,幾天以后,他們就能夠開小差返回來,再做同樣的買賣。

  (四)壓迫和剝削壯丁 當壯丁被抓后,鄉(xiāng)鎮(zhèn)長首先就會將他捆起來送交國民兵團義勇壯丁隊。義勇壯丁隊與縣政府看守所沒有兩樣,只是名稱不同而已。有的縣里雖然向軍管區(qū)領了服裝費,但只花少數(shù)的錢去買一套破舊的軍裝給壯丁穿上,連汗褂、內(nèi)褲都沒有,還得將壯丁原有的便衣褲剝掉,說是怕他開小差。有的縣里只領到半數(shù)服裝費(其余一半被軍管區(qū)分贓),連舊軍服都不買,壯丁就只能穿他自己原有的破衣爛衫。吃的就更不用說,有的縣里連稀粥也不給喝飽。關上十天半個月不等,而后才能送到師管區(qū)補充團,或者直接送交常備師的接收單位。

  壯丁到了師管區(qū)的補充團,待遇也好不了多少,發(fā)一套軍服和一套汗褂褲,有時候能兩人發(fā)一條薄棉被或者一條毯子。天冷時,就只能蓋稻草加棉軍服;天氣暖和時,有些連級干部為防止壯丁沖營逃跑,常強迫壯丁脫了褲子睡覺。每日兩頓飯,也是經(jīng)常吃不飽的。在1939年,每一壯丁規(guī)定每天糧食22兩(1938年還是20兩)。但國民黨部隊許多后勤官員都是窮兇極惡的剝削鬼。米里都摻有沙子,大秤稱進,小秤稱出。團級干部打一個折扣發(fā)到連上,連級干部再克扣,壯丁每日只能吃到十幾兩帶沙子的糙米飯,雖然也有點微不足道的副食費,在法幣不斷貶值、物價日益上漲的情況下,有時就只能喝點鹽水或是用幾顆咸蠶豆下飯;醫(yī)藥衛(wèi)生更談不上,害了病是沒有藥吃的。不少壯丁在補充團隊被虐待致死,活著的也是面黃肌瘦形同骸鏤。

  1939年春夏之交,我奉軍政部和何應欽之命,指派第一團團長李光父率壯丁2000名經(jīng)重慶坐船送到宜昌附近某師交撥。該團到達宜昌后,某師已經(jīng)開去廣西,我向軍政部長何應欽請示怎么辦,他回了一個電話:趕送廣西交撥具報。這一批面黃肌瘦的壯丁身上穿的僅是一套棉軍服和一套汗褂褲,打著赤腳,日曬雨淋,風餐露宿,徒行千里,到達桂林只剩下一千二三百名。接收單位見壯丁質(zhì)量不好,拒不接收,經(jīng)再三哀求才勉強接收過去,一面交接,一面就有倒斃在地上的。

  補充兵訓練處處置逃跑壯丁,不擇手段,殘酷無情。1940年夏,駐瀘縣石洞鎮(zhèn)第三十二補訓處第一團團長錢鶴阜(浙江吳興人,黃埔軍校四期畢業(yè)生)將一個不堪壓迫而逃亡的壯丁抓回來說要懲一儆百,我就擅自同意將這個年僅20歲的壯丁槍斃了。還有駐內(nèi)江第十四補訓處張世希(安徽人,黃埔軍校一期畢業(yè))所部曾發(fā)生活埋壯丁的慘案多起。

  (五)杭日救國志愿兵團征兵情況 蔣介石在抗戰(zhàn)一開始,開動他的宣傳機器,大肆宣傳青年從軍抗日救國。各地區(qū)就搞起一種所謂抗日救國志愿兵來了。這里我只敘述一下瀘縣抗日救國志愿兵團的真實情況。

  瀘縣,在敘瀘師管區(qū)范圍是一個較大的縣,人口比較多,被攤派的應征壯丁員額也就多些(兵源最急需年份大約每月配征額為800一1000名)。由于兵役的辦理不善,拖欠的壯丁人數(shù)很多,我乃與瀘縣縣長袁守誠洽商,要瀘縣成立一個抗日救國志愿兵團,每一個志愿兵準其抵一個應征壯丁名額。袁縣長自然樂為,遂保舉瀘縣國民兵團義勇壯丁大隊長為志愿兵團團長。報經(jīng)軍政部批準,照師管區(qū)補充團待遇,并規(guī)定能號召40名青年的為排長,120名的為連長,500名的為營長,1500名為一個團。于是一大批曾在川軍干過排連營長的惡霸地主、兵痞流氓,在瀘縣廣大農(nóng)村和城鎮(zhèn)威逼利誘,連拉帶騙,經(jīng)過三四個月搞到大約1000名的壯丁,其中還包括一部分兵販子,搞得烏煙瘴氣,雞犬不寧,地方輿論嘩然。我見情況不妙,才停止進行,將志愿兵團撤銷,千名壯丁撥歸師管區(qū)補充團接管。由于都是被強迫拉來的,接收時跑了一大半。而袁縣長將1000名壯丁抵補了該縣應征壯丁配額,算作一份成績,我則從中造了一筆假賬報銷,撈了一筆錢。

  (六)趁火打劫發(fā)壯丁財 國民黨承辦兵役人員,絕大多數(shù)都是趁火打劫發(fā)壯丁財、發(fā)國難財?shù)摹9僭酱舐訆Z的財富越多。他們經(jīng)常拖延撥發(fā)壯丁經(jīng)費,以挪用的款項買黃金、買美鈔、買棉花紗布,囤積居奇,投機倒把;開辦被服廠為壯丁置辦被服,偷工減料,以少報多;克扣壯丁的鞋襪費、醫(yī)藥費。我在敘瀘師管區(qū)司令任內(nèi),總共只一年多,就侵吞了10多萬元:與團長文蔚雄、張貴鄉(xiāng)勾結(jié),提前謊報壯丁入營日期,不僅吃了壯丁的主副食費,也吃了壯丁的餉款;壯丁死了并不是都有棺木埋葬,卻上報棺葬費,入了私人腰包;設立被服廠為師管區(qū)補訓處的壯丁承制夏服和棉被幾萬件,借承制壯丁被服為理由,派人到宜昌販運花紗布到瀘州出售,發(fā)了壯丁財。我在家鄉(xiāng)買水稻田200多畝,在株洲買房地產(chǎn)業(yè)多處,在浙江建造住宅,在長沙市買屋基地,還在重慶南溫泉買臨時住宅一處作為躲警報休養(yǎng)棲息之處。在同僚嫉妒揭發(fā)控告下,于1941年,我受到了軍法司的審判。

廣西兵役舞弊真相

軍政部兵役署上校兵役視察員 江聲煌

  抗戰(zhàn)之前,國民黨新桂系多喜自夸:“廣西辦民團,成績卓著,蜚聲全國。”抗戰(zhàn)中,李宗仁、白崇禧曾說“廣西征兵成績?yōu)槿珖?rdquo;,“廣西出兵近百萬”。實際廣西征兵方面的貪污舞弊,較之他省有過之而無不及。1942年5月,軍政部兵役署任命我為上校兵役視察員,派駐廣西玉林縣玉貴師管區(qū)視察兵役。現(xiàn)就親身經(jīng)歷,記述如下。

  集團軍總司令夏威嚴令每連每月上繳30名空缺士兵的糧餉

  1942年7月下旬,我以軍政部上校兵役視察員的身份,在玉林縣的玉貴師管區(qū)補充第一團蔣開華部點驗各連新兵,發(fā)現(xiàn)每連只有三四十人至五六十人不等。點驗后,我對官兵說:“我是軍政部兵役視察員,你們有什么困難可以寫信或找我商量解決。”第二天,一個年過半百的下級軍官到我住處見我,稱他系補充第一團學兵連連長,曾任孫中山先生的衛(wèi)士,最近接到團長蔣開華的命令,奉玉貴師管區(qū)轉(zhuǎn)來第十六集團軍總司令夏威的訓令,著該師管區(qū)各補充團長,于每個連每月截留30名士兵空缺的糧餉,作第十六集團軍總司令部籌辦軍事教育的經(jīng)費,由玉貴師管區(qū)按月匯繳,不得借故拖延,否則報請廣西軍管區(qū)從嚴處分。學兵連是由師管區(qū)送來或本團各連選拔學術科較佳的土兵組成,所以逃亡較少,又不能像其他新兵連那樣賣放,怎能交出30名空缺士兵的糧餉?我對他說:“候我調(diào)查研究后,再答復你好了。”我隨即向補充第一團各連長和營長調(diào)查屬實,乃再至玉貴師管區(qū)司令部訪主任部員陳超獄(廣西桂平人),調(diào)閱夏威發(fā)來的快郵代電,把全文抄錄,用航空快信把此事的經(jīng)過詳報軍政部兵役署;另函軍事委員會政治部部長張治中,詳述此事。不到一個月,那個補充第一團學兵連連長被師管區(qū)撤職。此學兵連連長又來見我,向我檢舉團長蔣開華販賣煙土等事。經(jīng)我調(diào)查屬實,報告軍政部兵役署,蔣開華不久被撤職查辦。

  1943年1月,我由玉貴師管區(qū)改調(diào)桂樂師管區(qū)視察兵役,于3月間隨桂樂師管區(qū)司令王贊斌至桂林抽點壯丁,與兵役署少校視察員蔣某相遇。蔣自云是奉署長程澤潤派至長沙調(diào)查長岳師管區(qū)貪污舞弊案后,經(jīng)過桂林返重慶。他約我至桂林樂群酒店,對我說,去年秋的一天,重慶各部會主管官舉行每星期例行會報,軍訓部部長白崇禧說:“抗戰(zhàn)兵源困難,是由于軍政部兵役署征兵不力。過去廣西民團之所以辦得好,征兵成績?yōu)槿珖谲姡箲?zhàn)又以廣西出兵最多,原因是廣西實行了我的三自政策和三寓政策(三自政策即自給、自衛(wèi)、自治,三寓政策即寓募于征、寓兵于農(nóng)、寓將校于學)。希望軍政部兵役署以此作征兵參考。”接著政治部部長張治中發(fā)言:“兵役辦不好,主要是各級兵役人員貪污舞弊。據(jù)軍政部派往廣西師管區(qū)的兵役視察員報告,廣西第十六集團軍總司令夏威,嚴令各師管區(qū)的補充團長,每連每月上繳空缺士兵30名的糧餉,創(chuàng)中外古今部隊中吃空缺的奇跡。還有廣西師管區(qū)的補充團每個連,由于總司令、師管區(qū)司令、補充團長、營長、連長層層吃空缺和賣放新兵,點驗的結(jié)果,多的每連只五六十人,少的只三四十人,這是駭人聽聞的兵役貪污舞弊事實。在官官相護的兵役舞弊情況下,只有加強視察人員的職權,嚴懲兵役貪污舞弊人員,才能達到有弊必舉、無奸不誅的目的,才能實現(xiàn)征兵三平原則。”軍法執(zhí)行總監(jiān)唐生智接著感慨地說:“桂林征兵,如眾所周知,不是征兵,而是捉壯丁。桂林市國民兵團每次交兵前幾天,捉的壯丁不是廣西人,而是湖南人。怎樣捉法?湖南農(nóng)民尤其是衡陽東安一帶的農(nóng)民秋收后,跑到桂林找工做,住在小客棧里。桂林市國民兵團借查旅館客棧之機,不管他們有無國民兵身份證和獨子、殘廢證明免役書,統(tǒng)統(tǒng)捉去充壯丁。不夠數(shù),再到桂林市各茶樓酒館去捉那些又肥又胖的廚師和茶房——外江佬。把他們關在街公所、鎮(zhèn)公所,連大小便都不準,也不準家人送茶送飯送衣物。有錢行賄的,就賣放;無錢活動的,就充壯丁。廣西抗戰(zhàn)出兵最多是事實,可出的是湖南人和外江佬,而不是廣西人。廣西的征兵成績好極了,名利雙收。”說得大家哄堂大笑,白崇禧很尷尬,面紅耳赤,拂袖而去。

  縣長羅紹徽勾結(jié)鄉(xiāng)村長貪污舞弊

  1942年5月,我被派駐廣西玉林縣玉貴師管區(qū)視察兵役。到玉林縣后,我去拜訪玉貴師管區(qū)司令黎行恕。他說,玉林有公路通廣州灣,近在咫尺,朝發(fā)夕至,玉林的老百姓,總共有一萬多輛自行車做走私工具。因為走私發(fā)了國難財,所以怕當兵,每年一到征兵時,就用錢賄賂鄉(xiāng)村長,以逃避兵役。鄉(xiāng)村長也因此發(fā)了兵役財。師管區(qū)派員下鄉(xiāng)抽點壯丁,查出鄉(xiāng)村長兵役舞弊案200多件,即飭令玉林縣長逮捕有關鄉(xiāng)村長歸案,并依照兵役法治罪條例辦理具報。但縣長羅紹徽與鄉(xiāng)村長勾結(jié)甚緊,又自恃有省政府主席黃旭初這強大靠山,置之不理。黎行恕又說,北伐時我當過李宗仁的參謀長,去年又任第十六集團軍總司令夏威的參謀長,可是當了這個玉貴師管區(qū)司令,對征兵卻一籌莫展,束手無策。像羅紹徽是師管區(qū)所在地的縣長,又兼師管區(qū)中校軍法官和玉林縣國民兵團團長,論官職,他是我的直屬部下,可是由于他有黃旭初撐腰,盡管貪污于前,抗拒師管區(qū)傷令究辦鄉(xiāng)村長兵役舞弊案于后,我卻又無權扣押他、撤他的職。報請省政府或軍管區(qū)撤他的職,由于黃旭初兼軍管區(qū)司令,此路也不通。當我把各縣報來的鄉(xiāng)村長兵役舞弊案根據(jù)兵役法治罪條例作出判決,送請玉林地方法院執(zhí)行,卻給了法院一個貪污的機會。只要鄉(xiāng)村長家屬有錢行賄,玉林地方法院的院長、推事們就宣布釋放。我們知道后向法院提出抗議或質(zhì)詢,法院就用事關司法獨立、師管區(qū)不得越權干涉為由,反指師管區(qū)越俎代庖。另外,各縣士紳尤其是玉林縣的士紳,以請客送禮等方式,拉攏師管區(qū)各級人員,企圖包庇官僚紳士的子弟逃避兵役。如紳士們要求保釋壯丁不遂,就聯(lián)名控告師管區(qū)兵役舞弊,甚至發(fā)傳單通電,攻擊師管區(qū)。征來征去,富人不當兵,窮人就是獨子、殘廢、重病、超齡等適合緩役免役的,由于沒有錢買通鄉(xiāng)村長和接兵人員,只有被拉來充壯丁。我這個玉貴師管區(qū)司令實在無法執(zhí)行軍政部頒發(fā)的兵役法和征兵三平原則,尤其無法完成如期如數(shù)征補的任務,故一再打電報和寫信給上峰,請另選賢能。事后經(jīng)我多方調(diào)查,以上黎之所云確屬事實。

  1942年秋,我同玉貴師管區(qū)少校軍法官黎某,下鄉(xiāng)抽點壯丁,對該鄉(xiāng)某村長李瑞麟證明地主兒子某某因鶴膝殘廢報請免役有所懷疑。我們不動聲色,徑往該村調(diào)查此案,中途發(fā)現(xiàn)有人騎自行車尾隨。我對黎軍法官說:“鄉(xiāng)公所派人偵查我們的行動,并向各村村長通風報信了。”飯后我同黎軍法官至某村公所,不出所料,村長李瑞麟已逃避,由村公所派人帶我們?nèi)フ覊讯∶麅陨夏莻€因鶴膝殘廢報請免役者,發(fā)現(xiàn)他疾步如飛,并非鶴膝。我們回到玉林縣城,第二天用書面報告請羅紹徽對李瑞麟予以逮捕,依照兵役法治罪條例懲辦具報。久未見復,我乃至玉林縣政府見羅紹徽,詢問此案如何處理。羅答:“此案很容易辦,準三天內(nèi)結(jié)案具報,將村長李瑞麟送師管區(qū)嚴辦好了。”過了三天,見李瑞麟沒有送到師管區(qū),我又到玉林縣政府見羅紹徽。羅紹徽答復說:“那天視察員走后,我考慮了一下,如果我打電話至鄉(xiāng)公所,叫鄉(xiāng)長把李瑞麟傳至縣政府,等于打草驚蛇。這是視察員親查的案子,為了慎重起見,我已派出縣政府幾個科員,假至別鄉(xiāng)查案,游來游去,游到李瑞麟住的那個村子,使他防而不備,將他逮捕。現(xiàn)在派出的幾個科員,還未到該鄉(xiāng)那個村。準十天交案,我對視察員交辦的兵役貪污舞弊案,十分重視,絕對不敢陽奉陰違。”我知道他是緩兵之計,遂板起面孔說:“我是個軍人,不會耍政治手腕,我從黎行恕等處,對你有深切的了解。蔣委員長對兵役視察人員昭示:‘有弊必舉,無奸不誅。’希望羅縣長說話要負責,不要陽奉陰違,置之不理,否則你將自食其果。”言畢,拂袖而去。過了半個月,我又至玉林縣政府找羅兩次,都是答復羅縣長外出,借故擋駕。我遂把黎行恕對我所談的辦理玉林兵役困難情況和親自調(diào)查的村長李瑞麟偽證鶴膝免役案,以及羅紹徽包庇鄉(xiāng)村長兵役貪污舞弊等情況,詳報兵役署長程澤潤,建議他簽呈軍政部,電飭廣西軍管區(qū)司令黃旭初,對羅紹徽撤職查辦。

  不久,據(jù)黎軍法官說:“師管區(qū)尚未接到軍政部嚴令羅紹徽10天內(nèi)了結(jié)200多件鄉(xiāng)村長兵役舞弊案的公文,廣西省政府的秘書就已打電報告知羅紹徽。羅接電后,當天書面報告玉貴師管區(qū)轉(zhuǎn)呈廣西軍管區(qū)和軍政部,稱有的鄉(xiāng)、村長被撤職查辦,有的鄉(xiāng)、村長畏罪逃亡,有的鄉(xiāng)、村長查明系民眾挾嫌誣告,現(xiàn)均已結(jié)案。后經(jīng)師管區(qū)派員徹查,才知羅紹徽膽大包天,所報已被撤職查辦或畏罪逃亡的鄉(xiāng)村長,仍在執(zhí)行職權。”事后,我把自己抽查和師管區(qū)復查的經(jīng)過,作為檢據(jù)連同羅紹徽的呈文,掛號寄重慶兵役署。結(jié)果軍政部電令廣西軍管區(qū)司令黃旭初,將羅紹徽撤職查辦,并將辦理情形具報。黃旭初將羅紹徽撤職后,不但對羅紹徽勾結(jié)鄉(xiāng)村長的兵役舞弊案不查不辦,而且馬上又任命他為蒼梧縣縣長。

  師管區(qū)司令黎行恕浮報士兵夏服價款30多萬元

  1941年玉貴師管區(qū)制作該區(qū)補充團隊士兵夏服,由司令黎行恕派師管區(qū)主任部員陳某和軍需主任劉某至梧州主辦。由于浮報夏服價款(紗布、染料、紐扣、工資等),被軍政部會計處發(fā)現(xiàn)漏洞,查明黎行恕浮報了30多萬元法幣的夏服價款,中飽私囊。黎行恕于1942年12月由重慶中央訓練團受訓回玉林縣的那天晚上,至我家中,對我說:“我任玉貴師管區(qū)司令一年多,負債累累,這次我到重慶受訓,請客應酬又用了很多錢,如果不是白(崇禧)部長送我10萬元法幣彌補,現(xiàn)在調(diào)充第四十六軍軍長,就無錢填補師管區(qū)司令任內(nèi)的虧空了。目前我最感困難的就是軍政部來電,指責我去年在梧州所做補充團隊士兵夏服,浮報了30多萬元價款,并通知在這個月的師管區(qū)經(jīng)費內(nèi)扣發(fā)。我實在沒有浮報,希望觀察員根據(jù)當時實際情況,打電報給軍政部為我證明。”我回答說:“由于當時未到差,我對師管區(qū)去年在梧州做士兵夏服一事,完全不了解,且軍政部對兵役視察員的要求異常嚴格,不便過問,請黎司令直接打電報向軍政部申明。”第二天早晨,黎行恕派軍需處少尉出納周某送我差旅費5000元法幣,我嚴詞拒絕。在此之前,我知道黎行恕同師管區(qū)所屬各縣縣長之間,不但有兵役舞弊、貪贓枉法的勾結(jié),而且在征兵方面的矛盾很深,與四個補充團團長和師管區(qū)人員也格格不人,好像很嚴正。但實際上黎行恕私人生活很奢侈腐化,他在玉林未帶家眷,常住在一個俱樂部內(nèi),每天飲的是白蘭地酒,吸的是大炮臺香煙,每餐雞鴨魚肉大吃大喝,而且包一個妓女同住。錢從何來,令人百思莫解。后來軍政部會計處軍需吳某對我說,此案是派他至梧州調(diào)查的,根據(jù)當時梧州有關物價指數(shù),核定黎行恕浮報了補充團隊士兵夏服價款30多萬元。聯(lián)想到我在補充團隊點驗時,所見各補充團士兵所穿的夏裝,比做口罩的紗布還要稀薄,早已破爛不堪了。由此證明,黎行恕浮報士兵夏服價款30多萬元法幣確屬事實。

  補充團團長毛振華大吃空缺和虐待士兵

  1942年冬,我由廣西玉林縣城至貴縣視察玉貴師管區(qū)第四補充團。當時,該團團長毛振華在貴州遵義步兵學校受訓,中校副團長羅然和第三營營長某某以及兩個連長,因與毛振華分贓不均,互相攻擊,由毛振華報請師管區(qū),轉(zhuǎn)呈廣西軍管區(qū),將羅等撤職。羅等尚未離團,聞我至該團點驗,公推羅然至旅館向我控告毛振華貪污吃空缺,虐待士兵,并勾結(jié)營、連長賣放壯丁。羅然并將毛振華從遵義步兵學校寫給他的一封親筆快信拿給我看。信中要他通知該團各連長,每連每月繳團部士兵空缺40名的糧餉,并向軍需主任周某接洽,每月發(fā)餉時先由軍需處扣發(fā),作本團招待軍、師管區(qū)視察和中央點驗人員的開支,及本團官佐有眷屬而生活特別困難者的生活補助,由團部統(tǒng)籌辦理。羅然說:“這些話口不應心,毛振華至步兵學校受訓,名義上由我代理團長,實際上是毛振華的妻舅周某以軍需主任執(zhí)行團長職權,對團內(nèi)官佐一毛不拔。”我看了毛振華的親筆信后,要求羅將它交給我,作檢舉毛振華貪污舞弊的證據(jù)。再點驗該團各連人數(shù),發(fā)現(xiàn)每連多則四五十人,少則二三十人。尤其慘絕人寰的是有一個連,七八個重病士兵,睡在一室里呼號呻吟。我問他們看過病、吃過藥沒有?皆答:“已病了一個多月,從來沒有看過病、吃過藥,我們到團部找醫(yī)官看病,醫(yī)官說沒有藥,不看病;回到連上,連長說沒有錢給我們看病。連、排長也很少派人送茶送飯,我們都在等死。”言時聲淚俱下。陪我至各連視察的團部軍需主任周某,對我訴苦道:“中央每月每個士兵只發(fā)三五分錢的醫(yī)藥費,而且有時領不到,實在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希望視察員報告軍政部,增加士兵醫(yī)藥費。”我說:“你們團長連這三五分錢的醫(yī)藥費,都吃進了個人腰包,一點藥都不買,未免良心太黑。你們團長每月要各連繳他40名空缺士兵的糧餉,作招待軍、師管區(qū)視察人員的開支,為什么不把這筆款子提出一部分用來給士兵治病呢?”周某面紅耳赤。我反問那個連長:“你當連長,士兵病了到團部看病沒有藥,你就不聞不問,只知道吃空缺、賣放壯丁、侵吞菜金。”連長紅著臉,吞吞吐吐地答道:“報告視察員,我實在沒有錢買藥,已經(jīng)三個月沒有發(fā)餉了。”我說:“你馬上派事務長去請一個醫(yī)生來,醫(yī)藥費我負擔,否則我回到玉林報請師管區(qū)把你扣押,撤職查辦。”連長為之色變,當即派事務長請了一個醫(yī)生來。看了病,開好藥,我付了醫(yī)藥費。我在補充第四團點驗了三四天,同團部官佐和各營、連、排、班長及士兵個別談話,才知這個補充團由于團長毛振華在遵義步兵學校受訓,團內(nèi)事無大小,多由毛振華的妻舅軍需主任周某當家作主,因此一個團分成兩派,一派以毛振華的妻舅周某為首,借毛振華的關系,發(fā)號施令;一派以中校副團長羅然為首,反對周某,企圖奪取人事經(jīng)理權,取毛振華而代之。于是互相拉攏各營、連長,爭權奪利,把這個團搞得烏煙瘴氣。我又召集士兵作個別談話,鼓勵士兵說出真心話。他們哭訴如何被鄉(xiāng)、村長強征勒索,冒名頂替;排、班長如何勾結(jié)賣放新兵,克扣糧餉;連以上官長如何拍賣士兵軍服、軍毯、毛巾、子彈,侵吞醫(yī)藥費,壓餉數(shù)月不發(fā)等,對他們毆打、關押;各級官長還用種種毒刑,處罰士兵逃亡,甚至捉回后私自活埋槍決;有的連長狂嫖濫賭后,沒收士兵家屬所寄財物,把士兵存在連上的款子借故侵吞等。回到玉林后,我把點驗補充第四團的經(jīng)過及士兵們的揭發(fā)詳報軍政部兵役署。不到半個月,軍政部電令玉貴師管區(qū),將補充第四團團長毛振華撤職查辦。不久,玉貴師管區(qū)補充第一、三、四團由于販賣煙土、吃空缺、賣放新兵過多,均奉軍政部令裁撤,改編成一個基干團,由原補充第二團團長劉志誠任團長。

草管人命的“征兵”

安徽青陽縣縣長 羅昌民

  國民黨反動派在抗戰(zhàn)時期一貫堅持“消極抗日、積極反共”的反動政策,并在全國皆兵的煙幕下,大肆征兵。國民黨反動派的所謂“征兵”,就是向老百姓要錢、要命。“征兵”的配額,系按照各縣的等級(即安全、半淪陷、淪陷)大小和人口比例攤派。“征兵”的任務,自然落在各縣縣長的身上。筆者在抗戰(zhàn)時期,曾在新桂系李品仙統(tǒng)治下的安徽,前后擔任過歙縣和青陽兩縣縣長,作為國民黨賣國集團的幫兇之一,親自干過這一毒害人民的“征兵”工作。現(xiàn)將記憶所及寫成文字,借以揭露國民黨反動派是怎樣在中華民族生死存亡的關頭喪心病狂地搜刮民財、禍國殃民的。

  國民黨反動派既然標榜全國皆兵,在抗日的招牌下,實行反共的軍事準備,因而對“征兵”急如星火。主管兵役的機關,在中央設有“兵役署”(后改兵役部),各省設軍管區(qū)司令部,縣設兵役科,另外設有征訓、訓練壯丁的師、團管區(qū)。征兵法令多如牛毛,其中有所謂抽簽的手續(xù)和安家費的規(guī)定,其實都是騙人的東西。筆者就從沒有舉辦過抽簽,也從來不知道“安家費”在哪里領發(fā),只見師、團管區(qū)轉(zhuǎn)來一道一道的分配征兵數(shù)目和配屬部隊的命令,另外便是整天和接兵部隊打交道,如此而已。總之一句話,“一人被征,全家遭殃”。其中弊竇百出,更是罄竹難書。

  歙縣系抗戰(zhàn)時期皖南的后方大縣之一,沒有淪陷過,人口又有50多萬,因此征兵的數(shù)目是相當大的,屬貴徽師管區(qū)和休寧團管區(qū)管轄。皖南當時在軍事上屬第三戰(zhàn)區(qū)指揮的川軍唐式遵(唐系戰(zhàn)區(qū)副司令長官兼二十三集團軍總司令)部范圍,各縣壯丁多數(shù)配交川軍部隊。因此,貴徽師管區(qū)司令便由川軍的五十軍軍長伶某兼任,休寧團管區(qū)司令也是川軍的一個將領兼,副司令是個安徽老軍界吳某。設在歙縣境內(nèi)的軍事機關就有不少,其中除二十三集團軍的唐總部外,還有三十二集團軍的上官云相總部,各軍師的后方辦事處最多時有34個;另外還有個空軍的基地司令部,其中有個飛機降落加油的小型機場,一個海軍布雷大隊。海、陸、空軍三軍一應俱全,同時還有四個千人以上的傷兵醫(yī)院。因此,在歙縣是一方面征兵的配額多,各部隊都日夜不停的到縣、鄉(xiāng)催兵抓丁;另一方面,兵油子兵痞卻都成行成市。至于借口抓逃兵,夜闖民居,因而乘機搶劫、強奸的事情,就更層出不窮了。

  在那個時候,兵役法也還規(guī)定有什么獨子不征、不足法定年齡(18歲)的不征、有殘疾的和在學的免役。可是在急如星火的征訓中,這些都成為紙上的文字;只有一條是例外,有“錢”有“勢”的可以免征。我為了應付師團管區(qū)的責難和各部隊的羅唆,曾經(jīng)召集過地方人士和區(qū)鄉(xiāng)鎮(zhèn)長參加的征兵會議,通過了準許買賣頂替的決議,就是說:可以出錢雇人頂替,但是規(guī)定錢——美其名曰“安家費”,必須用到受雇者身上。因為一方面是兵油子很多,更重要的是當時的接兵部隊可以折價收款,這固然也給鄉(xiāng)保長開了一條發(fā)財?shù)穆纷印J聦嵣纤麄冊缫呀?jīng)和接兵部隊勾結(jié)起來做了。我當時這樣想,只要把已經(jīng)存在的秘密事兒公開出來,或許價格還會低些,而且嚴格規(guī)定錢必須交給受雇者,總不無小補。那時黑市的壯丁,一般都在百元以上,但也有竟索到一千數(shù)百元的;自從公開明市交易后,據(jù)說壯丁價格一般都跌到百元以下了。

  講到當時被征的壯丁,那簡直是當做囚犯來對待。在征集的時候,一個個的用繩子連成一串牽著走,由接兵部隊前后左右派兵解押著送到所謂新兵招待所。送到招待所后的第一步便是搜身,事實上就是搶劫,把從家里帶來的一些較好的衣物銀錢全部搜光,不少壯丁將些票子金飾之類秘密放在肛門和草鞋內(nèi),也有很多被發(fā)現(xiàn)而沒收。

  為了怕壯丁逃跑,壯丁的大小便都規(guī)定時間,和監(jiān)獄里的犯人“放風”一樣,而且都有槍兵跟著監(jiān)視。至于每天兩頓,我曾到縣城的一個招待所看過,全喝的是稀的,所以他們的身體如果不是像枯柴的瘦個子,便是像大腹便便的臉腫肚脹的“胖子”。晚上照例是睡在地上,能夠有些稻草墊底已經(jīng)算不錯的了。遇上暑天就臭氣熏天,隆冬季節(jié)就像沙丁魚一樣擠在一堆。這樣的招待所簡直就是“殯儀館”。在那里確實是十有九病,未曾人伍身先喪的例子,就太多了。即使這樣,接兵部隊也還是有好處的,因為接兵部隊可以把死者的死亡日期后報,這樣便可以貪污伙食和應領的衣物糧餉。這就是為什么接兵部隊經(jīng)常毒打虐待壯丁、有意促其死亡的原因;也是為什么一些壯丁,明明知道逃跑抓回來一定會遭到更殘酷的折磨,還是要千方百計地逃走,以期死里求生的原因。在歙縣就發(fā)生過幾次壯丁在押解途中和在招待所里逃跑的案子。

  1942年冬,那年特別冷。我曾經(jīng)為被征的壯丁和囚犯募集棉衣棉被,當時募得的數(shù)目相當多,大約棉被夠兩個人一床,棉衣平均每人可分到一件。可是發(fā)下去以后,有次我到街口鎮(zhèn)(第二區(qū)署所在地)新兵的一個招待所視察,棉被已變成四個人蓋一床,棉衣差不多有三分之一的人沒有。后來了解了一下,送去的棉衣棉被,大部分給接兵部隊截去用了。例如那個接兵部隊的排長就用了兩床捐來給壯丁的棉被作褥子。

  同年的11月,休寧團管區(qū)的吳副司令來歙縣檢查工作(當時本縣欠的壯丁數(shù)目很大,已超出兩萬名以外)。他先是打官腔,責備我沒有盡到責任。他是安徽人,信佛,是個倒霉的軍界老前輩,不屬于川軍系統(tǒng)。他對川軍在皖南的橫行霸道很憤慨,牢騷很大。晚飯后,我們?nèi)タh城的新兵招待所和接兵隊部視察。我們走進那座關押壯丁的祠堂里(即新兵招待所),看到兩個不到兩丈見方的破房子里各關押了大約有三四十個壯丁,每個房子的門口都站了個槍兵。我提議再到后面的房子去看看,一個在所里負責看守壯丁的排長攔住我們說,后面很臟,也沒關壯丁,沒什么看頭。因為我平常聽說新兵招待所常有死人幾天不埋葬的事情,也發(fā)覺那個排長的神色很緊張,很可疑,便堅持要到后面去察看一下,結(jié)果在頂后面的一座朝西面東的破房子里,發(fā)現(xiàn)吊了兩個死尸還沒解下來。當時吳很氣憤,便責問那個排長是怎么一回事?那個排長報告說,這兩個壯丁今早天沒亮越墻逃跑,給抓回來,連長下令打了一頓,并且罰今天不準吃飯,大約剛才吃晚飯時才上吊的,還沒來得及報告連長。吳問他這里一共死了多少人?這個排長說,他們連的任務要接足300人,才能送去補充團,來了差不多半年,還沒接足數(shù)字,光縣城這個所,連死去和還沒送走的,大約200人左右。也就是說,半年來,光這個所已經(jīng)死了100人以上,死去的壯丁比殘存的壯丁數(shù)字還要多!

  我們離開新兵招待所后,又到接兵隊部—連部去看。那個連長正和縣城鎮(zhèn)的鎮(zhèn)長、一個同業(yè)公會的理事長、另一個軍人在打麻將。吳責問那個連長為什么虐待壯丁,語氣很重:為什么不給壯丁吃飽飯?為什么壯丁都穿那么一點點?為什么要打壯丁?為什么要逼死壯丁?那位連長卻滿不在乎地說:“上頭發(fā)啥子,我就給啥子嘛。他們要逃跑,不打有啥子辦法;他們要死,我又有啥子辦法。”態(tài)度極為蠻橫。

  不久,我被調(diào)去青陽縣任縣長。不想到青陽的第十天,又碰上了一件與征兵有關的事情,結(jié)果把烏紗丟了,還險些喪了命。

  事情是這樣的:那天正是雙十節(jié),我到縣屬各機關視察。半路上,有個滿面鮮血的約莫有60多歲的老人,從人群中走出來,大喊“大老爺救命”,邊喊邊跪在地上磕頭。我便叫馬棄拉他起來,問他什么事。于是這個老人便指著站在他旁邊的三個川軍(一個身挎盒子槍,兩個背負長槍)訴說:“這三位老總說我的大兒子逃跑了(被征后逃跑的),要把我的小兒子(指著一個拉著老人手臂的淚流滿面的十四五歲的兒童)拉走抵數(shù),我不讓,他們拿槍把我打了,又說除非給他們300塊錢。我眼睛不好使,現(xiàn)在全靠這份子養(yǎng)我。我哪去弄錢給他們呢!這是第三回了。第一回也是說我兒子跑了。我求親拜友的給了他們300塊。今年6月間又來敲了我200塊。連破棉絮都賣了,我這時候到哪里再去弄錢呢。”我聽了老人的控訴,便責問這幾個士兵是哪個部隊的?為什么打人?那個挎盒子槍的家伙很兇,說他們是接兵連的,到老漢家抓逃兵。老頭頭上的血是自己跌的。我當然不信他的鬼話,便吩咐馬弁們(四個槍兵)把這幾個川軍繳械,連同老漢父子一并先押解縣府,交軍法承審問案錄供,等我回去再處理。

  當天晚上我便親自審問這三個川軍,知道他們就是駐在本縣的師管區(qū)接兵連的一個排長帶的兩個士兵。可是他們不承認敲詐。我命令用刑,打了沒幾下屁股,那兩個士兵很快的招了供,和老漢的口供一樣,還說他們兩個每回都各得了兩塊錢,其余的錢都給排長和連長分了。可是那個排長卻死不認賬,打斷了兩條扁擔都無濟于事,一直到坐老虎凳,墊到五塊磚才承認他每次都分到50塊錢,其余都交給了連長。

  事情發(fā)生的第二天清早,駐縣的接兵部隊的一個川軍營長(他們是一個營帶一連,約七八十個士兵駐縣接收新兵)到縣府叫囂,對縣國民兵團的李副團長(縣長兼團長)說:“羅縣長太不講交情了,繳了槍又扣了人,究竟想怎么辦?”并說假如他的部下鬧事,他是負不了責的。當李副團長告訴我的時候,我恨極了。我也不甘示弱,一方面下令集中縣屬的三個自衛(wèi)中隊的武力(人槍約200多人,有兩挺重機槍)以防萬一;另外便督飭軍法承審立即擬成專案,準備將人犯解皖南行署辦理。下午,那個營長大概怕這事情鬧出去不光彩吧,態(tài)度也轉(zhuǎn)變了,要求李副團長給他一點面子,把犯兵交回他們自己辦,不要解行署。我當然也不想事態(tài)擴大,就答應了他。

  但是事情遠沒了結(jié)。青陽屬第八區(qū)專署管轄、八區(qū)專員羅潔瑩系唐式遵的外甥,兼二十三集團軍總部的高參,狠狠地告了我一狀,結(jié)果皖省府就把我接事還未滿三個月的青陽縣長撤了。

  當我正在辦移交的時候,有天突然接到駐軍(也是川軍)的黃團長(平日往來較多的)的電話:問我什么時候走,并一再地勸我早天過江。因此我便懷疑其中一定有問題,而且青陽地處偏僻,一旦交了大印(縣印)麻煩一定會多,于是決意只身秘密地先行離開青陽,對外則借詞到九華山游玩。當我到了“立煌”,才接到家里來信(因家人尚留在青陽),說黃團長知道我走了很高興。據(jù)黃團長說,羅專員就在我走的那一天,曾派人到九華山半山腰候我,準備搞掉我。

  以上是我親眼目睹的國民黨反動派“征兵”的重重黑幕。我作為國民黨的縣長,也曾參與了這一罪惡勾當,對抓丁起過推波助瀾的作用,現(xiàn)在想起來仍然十分內(nèi)疚。

我當壯丁的一段慘痛經(jīng)歷

唐國華

  1943年6月的某一天早晨,我被三十鋪鄉(xiāng)保丁帶到鄉(xiāng)公所,和其他壯丁一起,在鄉(xiāng)公所過了幾天,轉(zhuǎn)到湯池區(qū)署,再押送到廬江縣師管區(qū)補充團——在廬江縣城內(nèi)中路橋計家祠堂駐的那個接新兵的三營。

  這些壯丁都是些莊稼人,有十幾歲到40來歲的,都擠在稻草地上,熱得滿頭遍身是汗。壯丁們吃的是稀飯湯,盛在碗里照得見人影。雖然稀,都還爭先恐后地搶個不停,以致把飯桶弄翻,好些人身上手上燙破了。于是師管區(qū)的官兵就來集會查問,點了幾個搶飯的和并未搶過飯的人名,當場帶走。原來被點名的人都各有記號,是把他們賣放走了。不大一會兒,那師管區(qū)的官兵們從外面拿回大捆的麻繩有好幾擔,又叫了一些人出去,以后就又一趟接一趟的挑、抬回來,有明礬、布匹、紙煙、糖等,然后又集合編了一次隊,配好了誰挑擔子,誰跟誰抬擔子,直到星明月高時,才叫各就原位睡覺。其實人擠著人哪能睡得下,只是坐著當睡罷了。

  天剛亮,就聽得一陣哨子響,叫壯丁們站好排,那些官兵們便把繩子套在大家的脖子上,再把各人扯牽到一起,六七個綁在一根繩上,如同解犯人一般。然后,就把那些貨物分給各人,有挑的、抬的,或背著、提著,還綁了不少副擔架,準備給那些官兒們和他們的老婆,在馬上騎累了就換著坐上或躺下,讓壯丁們抬著他們。出門之后就被命令變成三行走,那些官兵押在兩旁,把步槍、手槍摳得槍門喀達、喀達的直響,并且怪聲怪氣地叫喊著:“走——走!快——快!”一路上碰不到行人,——誰都怕碰到這個壯丁隊列,否則就有被拉走當壯丁的危險。

  到了六安的蘇家埠,為了等候其他地方的壯丁一同走,便又等了幾天。一天中午飯后,集合去聽合六師管區(qū)司令李文田講話,那些官們怕壯丁穿著鞋子逃走,所以命令去聽講的壯丁都把鞋襪脫掉打赤腳。一直聽了幾個鐘頭,才散會。往回走時,忽聽兩聲槍響,不知就里,回到駐地才知道是一個壯丁挨了槍,胸部還血流不止。原來挨槍的壯丁,因為腳沒穿鞋,在疾走之中踏上了柞樹刺,他才一彎腰,后面人往前一擠,竟把他撞出路邊,被認為是逃跑,中了手槍。第二天,還把他拉到全連的壯丁跟前打屁股,問他還跑不跑?一直打到他連答應的聲音也沒有了。隨即連長符曉亮命令全連進行登記,說:“誰有病,走不了,都說,好登記上,可以放回去。”結(jié)果把凡是登記有病的,一個個的拉出隊外來,趴在地上打屁股。以致身上、腿上都打得皮開肉裂,鮮血直流。符曉亮還說:“這是專治走不了路的。醫(yī)生,就是扁擔棍子。”

  上路后,挨打的壯丁同樣都跟著走,也同樣不是挑就是抬,擔負著各種貨物,如線麻、生漆、桐油、茶等。挨槍彈打傷的那個壯丁和用扁擔、棍子打傷的那些壯丁,多數(shù)是先后死在路上了,無人過問。不說衣衾棺木,就是埋也無人掩埋。

  在行軍的路上,也不斷有冒死逃生的壯丁。有一天中午經(jīng)過霍邱縣境一處山?jīng)_時,有個壯丁解開繩子飛也似地逃跑了,在亂槍追捕之下,他終于隱沒在松樹林里,逃脫了。同他抬一擔貨的壯丁并沒有跑,卻被符曉亮命令一個排長把他拉到山坡下槍殺了,罪名是:明知不報。并且把死者的耳朵割下來,要每一個壯丁看看,還警告說:誰要逃跑或是明知不報的,就有例在先。

  行軍的每天晚上,壯丁都住在四壁不透風的空屋子里,人擠人,身挨身,想伸腿都伸不出去。每次稀飯送進屋來都要燙傷幾個人。屋里又熱,壯丁們汗如雨下,因此常有幾個被熱悶得昏死過去。夜晚,那個屋子里也像火炕似的熱得人出不了氣,泥灰味、汗腥味、臭味,聞久了,人就昏倒了。我就昏過去好幾回,被拖到門口,吸了幾口涼氣才又活過來。

  不論白天黑夜,大小便都得一陣去,但也只有有限的幾次,不準在規(guī)定的次數(shù)之外,提額外的請求。因此好些壯丁等不及,拉的尿屎滿褲子,沒衣服換洗,照樣得天天穿著。壯丁們過小橋,走窄路,一不小心,跌下一個,也就一連串好幾個人接二連三地跌倒了。我們這一批壯丁,走了30幾天路,一路上過著非人的生活,除了路上被折磨死的,幸存者都被國民黨的三十三集團軍第五十九軍所部接收了。

  我被補在五十三師一團八連,在班里當二等列兵。不到半月,連部文書因病回南漳老家,連里沒人造表冊。連長牛得榮就在班上的新兵里查找識字的,結(jié)果把我找到連部,幫司務長和軍需上士工作,并代理文書給他們搞些糧餉彈械表冊。這年10月,全團都開往荊門的當陽地區(qū),原駐地作為留守處。我跟連部的軍需上士、一個班長、幾個兵、幾個病號留守了。這留守地方叫李家擋,出門就是山,也有些梯田、耕地。在留守處駐地不到十來天,就看見附近的山頭上,不斷增加好多處新墳。死者都是一個月以前的壯丁。因為沿途受師管區(qū)官兵們的虐待,好多人被補充到部隊上來以后還在吐血、拉痢,有些是路上被打傷的,到部隊后就發(fā)病,造成不斷的死亡。不久,我也病了,病得厲害,想家也厲害。心想,要是回不了家,不就死在外邊了嗎?不料過幾天我的病漸漸的好一些了。一天,我去野戰(zhàn)醫(yī)院看望跟我們同來的親戚厲學德,他在一路上沒少挨打,后來病了。我見他已不像人樣,遍身是血污,躺在破屋墻下的沒鋪沒蓋的濕地上;在他旁邊還有很多重病號。他說:“我就要斷氣了,望你還是乘病輕,逃命回去吧,把個口信給我家……”話沒完,就斷氣了。我更加堅定了逃跑回家的決心。

  我琢磨了好幾天,該怎么逃呢?好幾千里地,隔著千山萬水,打哪走呢?要是跑不了抓回來,不死也得脫一層皮。正好連部有一份中國分省袖珍地圖,從此,我就有了主意。一天晚飯后,太陽離山只有二丈多高了。我慌慌忙忙地從留守處附近的一個村子上了山,徑向東南方向的深草和樹林里跑去。過了幾重山,天黑了,烏云滿天,看不見月亮、星星,四處松樹的濤聲和野獸的嗥叫聲,叫人毛發(fā)悚然。但我不管一切地拼命往前跑。山上草深齊腰,天黑得摸不著道兒,我只好順著山勢陡坡沿著山溝往下滑。不知經(jīng)過多少白天、黑夜,沿途乞討,我才終于逃出了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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