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北京師范大學中國企業家犯罪預防研究中心發布《2013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報告》顯示,2013年度新發生企業主犯罪案件463例,涉案企業家共計599位,與上一年度相比人數增加了120%。其中國企涉案企業主128人,占比21%,民營企業主占比79%。另據法制日報和中國青年報的聯合研究,過去一年內受到媒體報道的犯罪企業主共有357人,其中民營企業主占75%。
2013年企業家犯罪人數增加120%,民營企業家占比近80%
涉案企業家人數增加120%
《2013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通過對比發現,2012年的企業主犯罪案件數量為245例,涉案企業家共計272人。與上一年度的企業主犯罪報告相比,2013年通過公共媒體搜集的企業主犯罪案例數增加了80%,涉案企業家人數增加了120%。這不僅說明公共媒體對于企業主犯罪案件的關注度越來越高,而且也從一個側面表明了我國企業主犯罪的增長趨勢。
從涉案企業主的職務與社會身份看,《報告》提及涉案企業主在企業內職務的人數共有592人,其中公司總經理224人,占總人數的37.8%;實際控制人152人,占25.7%;企業董事長133人,占22.5%;總工程師或總會計師44人,占7.4%;企業董事36人,占6.1%;董事會秘書3人,占全部人數的0.5%。
與2012年的企業主犯罪報告相比,涉案的董事長和總經理依舊是大多數,但與2012年不同的是,2013年企業實際控制人涉案的顯著增多(2012年涉案企業主為企業實際控制人的僅12人)。
非法融資頻率最高
從企業主涉案的罪名看,《報告》根據2013年度涉案企業主所觸犯的具體罪名的頻數篩選出了“十大罪名”。
這十大罪名分別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65人次),詐騙罪(57人次),受賄罪(56人次),貪污罪(39人次),挪用資金罪(39人次),職務侵占罪(39人次),合同詐騙罪(35人次),行賄罪(26人次),非法經營罪(23人次),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23人次)。
按照企業性質劃分發現,在國有企業中,有86例國企企業主犯罪案件在公開報道中提及了案發原因。其中,相關機構介入調查是最主要的原因,共41例,占到已知案發原因案例的47.7%;其他案發原因按頻率依次為:舉報(23例)、串案(10例)、自首(7例)、被害人報案(4例)、發生事故(1例)。
在民營企業中,共有306例民企企業主犯罪案件可以明確案發原因。其中最主要的是被害人報案,共115例,占所有已知民企企業主犯罪案例的37.6%。其他案發原因按頻率依次為:相關機構介入調查(79例)、舉報(65例)、串案(13例)、自首(12例)、發生事故(12例)、資金鏈斷裂(9例)、媒體揭露(1例)。
集資詐騙排名上升
1月3日,法制日報社《法人》雜志與中國青年報輿情監測室聯合推出《2013中國企業家犯罪(媒體樣本)研究報告》。
報告從中國法院網等大眾網絡媒體上公開報道的企業家犯罪信息中收集整理了357起案例,通過17項測量指標逐個解析,客觀反映了2013年度中國企業主犯罪的基本現狀,梳理并廓清了企業主犯罪特征、犯罪特點,并對企業主的犯罪原因進行了深入剖析。
在明確企業所有制類型的357例案件中,國有企業主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件為87件,占357例案件的24.4%;民營企業主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件為270件,占357例案件總數的75.6%。
從地域分布看,357個案例所涉及的企業遍布于我國28個省(市)。與2012年相比,涉案企業集中地并未改變,仍是集中在經濟發達省份,北京、廣東、浙江和江蘇四地曝光的企業主犯罪占全部案例的4成。經濟發展程度與企業的數量成正比,其中蘊含的法律風險也成正比。
在87例國企企業主犯罪案件中,有60個案件提及了該企業的案發領域,主要集中在財務管理(31例)和公司經營(12例)、融資(7例)領域。
在270例民企企業主犯罪案件中,提及案發領域的案件共有252例,其中融資、財務管理與合同糾紛是民企案發的主要領域,其余領域則分別為安全生產、公司經營、產品質量、工程領域、招投標、證券和物資采購領域。
雖然各年度的案件類型大體一致,但在罪名比重上,每年都有不同的排序。這兩年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曝光率一直處于首位,但2013年集資詐騙、組織領導傳銷都在排位上有所提前,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也第一次躋身發案前十,反映出各種犯罪類型的每年變化與各年度的社會政策、刑事政策設計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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