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研究所 夏小林
說明:最近,又有人想用“民營經濟”來取代“非公有制經濟”,轉換主流政治的話語權。文章對此進行了評析。
新一屆政府在發展“民營經濟”方面應當幫助上屆政府完成一項遺留的功課,即給近幾年政府的關鍵熱詞之一的“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下個定義,并明確其與黨中央文件中“非公有制經濟”、“私營經濟”等的關系。或者,就不再使用這個名詞了。當然,在邏輯上不夠排除有人想做出相反選項的可能。
要知道,建國以來,還沒有一個各級政府使用頻率極高的關鍵詞,如“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一樣,一直得不到釋義,全靠大家“心領神會”,實際上是七嘴八舌、各搞一套,在京城引發出一些混亂現象。
如有的領導人講話稿或世界銀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2030年的中國》中,說民營企業擁有的專利占全國專利量三分之二左右。但人們只要查一下國家統計局的數據,就會看到,中國的全部專利構成中,實際情況是國企、外企和私企大約各占三分之一。而其技術含量,一直是國企、外企據領先地位。由此看來,有的講話稿和《2030年的中國》中的“民營經濟”(或民營企業)是包括個體私營和外商投資企業的了。于是,這里就發生一了個問題。有的人總說要給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平等規則、平等地位、機會公平,并解決貸款難、市場準入難一類大問題。如果這個“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真的包括了進入中國后的歐美跨國公司,那么,實事求是地看,這些年來國內多數工業行業的產業制高點基本為外資企業占領,它們還想要什么樣子的平等呢?或者,真如歐、美國政府官員和國內“普世派”所要求的,取消中國國企,實現“平等競爭”?!但這樣一來,基本處于國際分工產業鏈的低端中國私人資本主義之狀況能夠更好嗎?華爾街就能夠解決中國小微企業的貸款難問題?歐美資本真能夠為中國私營企業進入壟斷行業浴血奮戰、沖鋒陷陣、搶奪蛋糕并拱手相讓,當“南京路上好八連”?答案呢,就在國民黨統治時期的半殖民地經濟結構中。
而在中華全國工商聯那里,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則又是除國企、外企以外的全部其它企業。如是,現在用來發展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的全部政策,是不是也適用于集體經濟、混合經濟的各種企業形式呢?另外,中央也沒有說要工商聯為個體私營經濟以外的其它經濟成分提供特定服務呀(如“聯系紐帶”、思想工作等)。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國家形象”級的經濟學人在他那本破綻百出的《當代中國經濟改革教程》里說了,廣義的民營經濟包括個體私營經濟和外企,狹義的民營經濟指個體私營經濟。如是,在政府文件中,是不是需要時時處處指出,此處民營經濟乃“廣義”,彼處民營經濟乃“狹義”呢?顯然,這是不可能實現的一種混亂選擇。
再多牽扯的一個問題是:國企是屬于全民所有制性質的企業形式,職工和經營者也都屬于人民范疇。以此而論,說國企是“民營經濟”(或民營企業)似乎也并無不妥。但是,可以嗎?那些一天到晚滿嘴“民營經濟”的人們能夠認同嗎?
所以,“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是誰?還真是當下中國改革中的一個真問題了,難以回避。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按照黨中央文件的規范用語,明明白白地說話、行文和做事,而不是另立一套。至于有的人總想遮遮掩掩、魚目混珠、偷梁換柱、渾水摸魚、混淆是非,轉換主流政治的話語權,占領“道德制高點”并抹黑國企,那不過是掩耳盜鈴,自欺難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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