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
2個法國穆斯林干死12個法國非穆斯林。
事情上升到文明沖突,理解起來有些費勁,
事情下降到人人糾紛,理解起來就容易了。
故事:
一個叫“王二麻”的村子里,住著兩個人,一個叫“張三”,另一個叫“李四”。
張三有個癖好,就是拿李四過世的爹打镲,整天拿個喇叭在村里喊“
周一:李四他爹胖的像頭豬;
周二:李四他爹蠢得像頭驢;
周三:李四他爹JJ太小;
周四:李四他爹屁股太大;
周五:李四他爹是神經病;
周六:李四他爹是精神病;
周日:休息一下,下周再來。”
李四既氣又惱,于是找張三理論“你得向我道歉,并保證今后不再侮辱我爹”,
張三答“你管著么,老子想說啥說啥,該干啥干啥去”。
李四羞憤而走,想讓村里人給他評理,于是走到街道上拉起橫幅,把事情原委都寫在了上面,可村里人沒任何反應,頂多勸他“忍忍得了”。
李四無奈,又找到了村主任,希望領導給他做主,可村主任說“咱這是言論自由的村兒,我這個領導也無權堵人家的嘴啊”
李四不服,到法院準備告張三,可法官說“咱這是法治村莊,憲法里也沒有‘不準張三拿李四他爹打镲’這一條啊,法無禁止即可為嘛,我也管不了,不能受理”-----------
李四絕望,回到家悶悶不樂,心想也許張三過陣兒良心發現,就不再這么干了,等等再說吧。
時光荏苒,張三不但沒收斂,反而變本加厲。
李四實在忍無可忍,心想“這么著也不是個事,啥時候是個頭兒呢?不如弄死丫得了,一了百了。”
李四又想“弄死丫,我也得死,不如把丫全家都弄死得了,一命換幾命,也算對得起我爹,對得起我自己。就這么著吧,一不做二不休。”
于是,李四拿起了屠刀,走進了張三的家,撲哧撲哧,血花四濺,故事結束。
結論:李四——暴烈激進,心狠手辣——讓人不寒而栗;
張三——無事生非,嘴尖毛長——更讓人惡心反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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