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網:胡德平:人民民主專政應受法律約束。胡德平說:我國的憲法對人民這一概念和歷史范疇做了明確的界定。
我重讀憲法,沒看到對人民這一概念有何具體界定。憲法序言: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此,中國人民掌握了國家的權力,成為國家的主人。廣大人民的生活有了較大的改善。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胡德平讀過憲法嗎?看到憲法的這些文字規定嗎?這些文字,有對人民一詞重新界定嗎?我看沒有。大家去讀憲法,看有沒有對人民一詞做了與以前不同的解讀。我想,胡德平研究過憲法。他說:我國的憲法對人民這一概念和歷史范疇做了明確的界定。可奇怪的是,他沒找到具體重新界定的人民一詞的概念。他也沒有說出什么是人民一詞的概念。
胡德平找不到憲法對人民一詞的定義,就自作聰明解釋:在改革開放時期,人民又豐富發展了它的內涵,改革開放以后我國除了公民大眾以外又出現了多種利益群體,新的社會階層,這是人民范圍的變化和發展,這些新的社會階層都在我國憲法中有明確的地位,都受法律保護,他們之間的矛盾,其內部的矛盾都要依法解決處理。即便不排斥用階級的觀點分析我國的現實社會存在的社會關系,也根本無需再用暴風驟雨式的群眾運動的方法去解決,這是我黨治國理念的一大飛躍,是國家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巨大進步,也為階級斗爭和專政的理論找到了一個依法治國的出口和通道,其意義特別重大。要落實這個,當然進程還是非常艱巨的,這將使我國社會內部的各種社會關系更加和諧,富有活力,但法律絕不保護,還要依法打擊那些權貴勢力階層的同人民大眾利益相對抗的特殊利益集團。我中心的意思就是說,我們這個法治做出這個決定來了,不管它貫徹得怎么樣,我覺得我們應該有這么一個自信,應該看到這個國家的變化,就是我們黨把階級斗爭和專政理論找到了一個依法治國的出口和通道,我覺得這個是我學習法律我感受最深的一點。
胡德平啰啰嗦嗦講了這么多話,卻沒見看到解釋人民一詞的句子、詞匯或者定義。
四中全會提出依法治國,依法治國具體是依憲法治國。胡德平在四中全會之后,把依憲法治國,歪曲為憲政。什么是胡德平的憲政?按照胡德平之流的解釋,就是美國之類的憲法和政體。說白了,是美國這樣資本主義國家體制。2008年的世界金融危機,再一次使我們看到了,資本主義的美國是世界動亂的根源。共產黨領導的無產階級專政社會主義國家,能學美國的憲政嗎?能改變共產黨的人民性質?改變無產階級專政國家的性質?改變社會主義公有制的性質嗎?
憲法規定:中國各族人民將繼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改革開放,不斷完善社會主義的各項制度,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自力更生,艱苦奮斗,逐步實現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的現代化,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
在我國,剝削階級作為階級已經消滅,但是階級斗爭還將在一定范圍內長期存在。中國人民對敵視和破壞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國內外的敵對勢力和敵對分子,必須進行斗爭。
從網上看到,網友根據新的情況,劃分了今天的階級。我綜合如下:官僚資產階級,即胡德平講的權貴勢力集團。官僚資產階級可分為買辦官僚、大、中、小官僚資產階級,用毛主席的話說,是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另外還有中產階級、小資產階級。工人階級,工人階級可分成產業工人、非產業工人,即城市里的農民工。農村有土豪階級,和貧下中農階級。知識分子不是一個階級,可分為為人民服務的知識分子和為資本服務的知識分子。我的分法可能不全面,有人不認同。希望大家都來依據馬列主義的定義,對新的情況進行研究,劃分改革開放后出現的階級。
胡德平解釋人民的一大段話,根本沒有解釋什么是人民。他自作聰明地把人民篡改為公民,階級改成了階層。他說:“新的社會階層,這是人民范圍的變化和發展”。按胡德平的觀點,我國現在真的沒有階級嗎?
1984年,鄧小平認為,不會產生新的資產階級。他說:如果按照現在開放的辦法,到國民生產總值人均幾千美元的時候,我們也不會產生新資產階級,基本的生產資料歸國家所有、歸集體所有,就是說歸公有。(《在中顧委三次會議上的講話》一九八四年十月二十二日《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91頁
1985年,鄧小平改變了看法,說:如果產生了什么新的資產階級,那我們就真是走了邪路了。(《一靠理想二靠紀律才能團結起來》一九八五年三月七日《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111頁)
胡德平一邊說:新的社會階層都在我國憲法中有明確的地位,都受法律保護。另一邊又說:要依法打擊那些權貴勢力階層的同人民大眾利益相對抗的特殊利益集團。
權貴階層難道不是新的階級?胡德平自相矛盾。什么是新的社會階層、權貴勢力階層、特殊利益集團?如果你站在馬列主義的立場上,用階級方法分析。新的社會階層、權貴勢力階層、特殊利益集團這三個不同的詞,是同一個意思:錢權勾結,侵吞國有資產的官僚資產階級,即鄧小平講的新的資產階級。從網上揭露出胡德平的資料,胡德平涉嫌是特殊利益集團分子。
憲法指的國內的敵對分子。我認為,權貴集團是其中之一。這個新的資產階級,與人民大眾利益是對抗性的,不可調和。
十八大前,精英們口頭上大喊反腐敗,可就是不打擊官僚資產階級,即鄧小平說的新的資產階級。精英們制定的私有化36條。2012年8月1日,馬賓、李成瑞等老干部、學者1600多位同志,聯名上書中共中央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堅決制止徹底搞垮國有企業的呼吁。《呼吁》堅決要求撤銷違反憲法的36條。指出,2005年2月19日,國發[2005]3號文:《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共36條意見,是一個違反憲法的私有化綱領。隨著這個綱領,我國經濟的所有制結構已經變為私有制為主了。2010年5月7日,國發[2010]13號文:《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即新36條意見,是進一步私有化的綱領。國務院“新36條”鼓勵私人資本進入基礎建設、公用事業、社會事業、金融、商貿物流、國防科技六大經濟領域的數十個行業,尤其是進入石油、天然氣、核電站、電信、軍工、金融等由國資掌控的行業。照此推行,國家各經濟領域都將實行私有化,一些涉及國家安全的重要經濟領域勢必為外資所控制,僅存國有骨干企業的垮臺不可避免。
《憲法》第一章 總綱 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第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社會主義公有制消滅人剝削人的制度,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十八大后,習近平總書記在講到國企改革時,多次強調:國企不僅不能削弱,而且要加強。習近平總書記同時強調,國有企業加強是在深化改革中通過自我完善,在鳳凰涅槃中浴火重生。不能在一片改革聲浪中把國有資產變成謀取暴利的機會。改革關鍵是公開透明。
有的人卻偷偷摸摸地通過所謂混合制,引進民間資本,要把大型國企,像上世紀末的中小型國企轉制那樣,弄成私有資產。這就是無產階級專政下經濟領域了的階級斗爭,是公有經濟和私有經濟的斗爭。這是一場一個要吃掉另一個生死斗爭。在政治領域,斗爭的焦點是堅持無產階級專政還是憲政改革。胡德平講的“國家治理現代化在于調和社會平衡而不是階級斗爭”純屬否認事實,騙人的混賬鬼話。(2014年11月15日20:55完稿,21日20:55修改。)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