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富論》論資本之二
——學習《國富論》的體會(12)
第七,社會總資財的一個部門——貨幣部門
就物質的產品來說,社會總資財是由全部生產資料,全部生活資料,全部金銀貨幣構成的。就資本來說,社會總資財是由留供消費的東西,固定資本和流動資本構成的。社會總資財包括資本(生產資料、勞動、土地)和收入(利潤、工資、地租)都用貨幣來表現。由此就形成了一個表現社會資財或國民財富的貨幣系統,或者貨幣部門。
一,關于總收入和純收入
大部分商品的價格都分解為三個部分,其一為勞動工資,其二為資本利潤,其三為土地地租。構成全國土地和勞動的年產物的全部商品而總括論述,情形亦必如此。
一國年產物的總價格或總交煥價值,亦必分解為這三個部分而分配于國內各居民。不是作為勞動工資,不是作為資本利潤,就是作為土地地租。這就是國民收入。
國內全部居民的收入,亦可分為總收入和純收入。
一個大國全體居民的總收入,包含他們土地和勞動的全部年產物。在總收入中減去維持固定資本和流動資本的費用,其余留供居民自由使用的便是純收入。所謂純收入,乃是以不侵蝕資本為條件,留供居民享用的資財。這種資財,或留供目前的消費,或用來購置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娛樂品等等。國民真實財富的大小,不取決于其總收入的大小,而取決于其純收入的大小。
補充固定資本的費用,決不能算在社會純收入之內。機器的修理、房屋的修繕,這種修茸所必要的材料,以及把這種種材料制為成品所需要的勞動產品,也都不能算作社會上的純收入,因為它們都算在固定資本內。
固定資本的目標,在于增加勞動生產力,換言之,在于使同一數目的工人能夠完成多得多的工作。機器改良了,這一定數量的材料和人工,可以節省下來,再憑借某種機器的力量,用來增加產品的數量。譬如,大制造廠主原來每年須以一千鎊作為機器修理費,現在,倘使能夠把修理費減為五百鎊,其余五百鎊自可用以增購材料,增加工人。這樣,機器產品的數量,自然會增加起來。產品增加了,由此種產品而產生的社會福利,亦跟著增加。
固定資本的維待費,雖然不能列在社會純收入之內,但流動資本的維持費,卻不能與此并論。流動資本包含四部分,即貨幣、食料、材料、制成品。我們說過,后三部分,經常由流動資本中抽出,變作社會上的固定資本或留供目前消費的資財。凡不變為固定資本的消費品,就變作留供目前消費的資財,而成為社會純收入的一部分。所以,維持這三部分流動資本,并沒從社會純收入抽出任何部分的年產物,只是維持固定資本,才需要從社會純收入中抽出一部分年產物。
就這點看,社會流動資本便與個人流動資本不同。個人的流動資本,決不能算作個人的純收入;個人的純收入全由他的利潤構成。但社會流動資本,雖由社會內各個人的流動資本合成,但不能因此便說社會流動資本絕對不是社會純收入的一部分。商店內存的貨物,雖然不是商人自己留供目前消費的資財,但可以是別人留供目前消費的資財。由別種財源取得收入的他人,可經常以該收入補還商人的貨物的價值,以及償付商人的利潤。商人的資本不會減損,享用者的資本也不會減損。
因此,社會流動資本中只有一部分,其維持會減少社會純收入。這一部分就是貨幣。
二,關于貨幣對社會收入的影響
貨幣雖為流動資本的一部分,但就它對社會收入的影響說,它和固定資本是很相象的。
第一,營業上使用的機器和工具的建造與維持,是需要一項費用的。這項費用,雖然是社會總收入的一部分,但是從社會純收入中扣除下來的。貨幣亦然。貨幣的收集與彌補,亦需要一項費用,這種費用雖然是社會總收入的一部分,但也是從社會純收入中扣除下來的。貨幣是商業上的大工具,有了它,社會上的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娛樂品,才得以適當的比例,經常地分配給社會上各個人。但它是非常昂貴的工具。這昂貴工具的維持,必須費去社會上一定數量極有價值的材料即金銀和一定數量極其精巧的勞動,使其不能用來增加留供目前消費的資財,即不能用來增加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和娛樂品。
第二,無論就個人說或就社會說,構成固定資本的營業上使用的機器和工具,都不是總收入或純收入的一部分。貨幣亦然。社會的全部收入,雖賴貨幣能經常分配給社會各成員,但貨幣不是社會收入的一部分。貨幣只是貨物借以流通的輪轂,而和它所流通的貨物大不相同。構成社會收入的只是貨物,而不是流通貨物的輪轂。計算社會總收入或純收入時,必須從每年流通的全部貨幣與全部貨物中,減去貨幣的全部價值,一個銅板也不能算在里面。
三,關于貨幣與貨幣購買的物品不同
我們說一定數額貨幣時,有時指的僅是貨幣內含的金塊,有時又暗暗地指這數額貨幣所能換得的貨物,即指因占有這數額貨幣而取得的購買力。譬如,我們說英國的通貨計一千八百萬鎊時,我們的意思不過說,英國現今流通著這么多金塊。但若說某甲年收入五十鎊或一百鎊時,我們通常所指的,不僅是他每年可收入的金塊量,而且是他每年可以購買或可以消費的貨物的價值。我們通常用這句話來表示他是怎樣生活,或者說,他應該怎洋生活,換言之,他所能享受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就數量說,就質量說,該是怎樣?
我們說一定數額貨幣,意思不僅指這數額貨幣內含的金塊,內中還暗指這一數額貨幣所能換得的貨物,所以,在這場合,這數額貨幣所表示的財富或收入,決不能同時等于這兩種價值,卻只能等于二者之一。但與其說等于前者,無寧說等于后者;與其說等于貨幣,無寧說等于貨幣所值。如果這人的養老金,不以金付給,卻每星期付以一幾尼的票據一紙,很明顯,他的收入,與其說是這一片紙,無寧說是這一片紙所能換得的物品。
一國全體居民每星期或每年的收入,雖然都可以是,而且實際也是,由貨幣支付,但無論如何,他們真實財富的大小,他們全體每星期或每年的真實收入的大小,總是和他們全體用貨幣所能購買的消費品的大小成比例。這樣,他們全體收入的全部,顯然不能又等于這貨幣,又等于這消費品,而只等于這兩價值之一,與其說等于前一價值,無寧說等于后一價值。
我們常用一個人每年領受的金額,來表示這個人的收入。但所以如此,只因為這個金額,可以支配地的購買力,換言之,可以支配他每年所能取得的消費品的價值。我們仍然認為,構成他的收入的,是這種購買力或消費力,而不是含有這種力量的金塊。由此可見,同一筆工資收入在上年可買一百斤面粉,在這年只能買五十斤,那么,貨幣工資收入不是增加了而是減少了一半。
如果就個人說,情形已經十分明白,那末,就社會說,情形還更明白。一個人每年領受的金額,往往恰好等于他的收入;亦即因此故,他所領受的金額,最能簡切明白表示他收入的價值。但流通在社會間的金額,決不能等于社會全體人員的收入。因為,同一幾尼,今日付甲,作為甲的養老金,明日可付乙,作為乙的養老金,后日又可付丙,作為丙的養老金。所以在任何國家,年年流通著的金額,和年年付出的養老金比較,價值都要小得多。但購買力,換言之,由陸續付出的全都養老金陸續買進的全部貨物,和這全部養老金比較,卻總具有同樣的價值;同樣,全體領取養老金的人的收入,也必定與這全部養老金具有同樣的價值。構成社會收入的,決不是金塊;社會上所有的金塊,其數量比它的價值要小得多。構成社會收入的,實是購買力,是那些輾轉在各個人手中流通的金塊陸續購得的貨物。
貨幣是流通的大輪轂,是商業上的大工具。象一切其他職業上的工具一樣,那是資本的一部分,并已是極有價值的一部分,但不是社會收入的一部分。把收入分配給應得收入的人,固然是靠了鑄幣內含金塊的流通,但那金塊,決不是社會收入的一部分。
最后,構成固定資本的機器和工具,還有一點類似貨幣那一部分流動資本。建造和維持機器的費用的節省,若不減損勞動生產力,就是社會純收入的增進。同樣,收集和維持貨幣這一部分流動資本的費用的節省,亦是社會純收入的增進。
固定資本維持費的節省,為什么就是社會純收入的增進,這問題,是夠明白的,而且我們曾作出局部的解釋。企業家的全部資本,必然會分作固定資本和流動資本。在資本總額不變的場合,二者互相消長,乃勢所必然。這部分越小,那部分就越大。提供材料,支給工資,推動產業的,是流動資本。所以,固定資本維持費的節省,若不減損勞動生產力,就一定會增加推動產業的基金,從而增加土地和勞動的年產物,增加社會的真實收入。
四,銀行是貨幣部門的核心
為了貨幣流通的方便,所有大都市,都設立許多銀行,銀行發行鈔券的主要方法,是貼現匯票,換言之,是墊付貨幣,收買未滿期的匯票。匯票不等期滿,即可持票往銀行預貸現金。銀行方面,就計算到期應收的利息,在全部貸額中扣除。到期后,匯票的兌付,既可償還銀行預貸出去的價值,還會帶來利息形式的純利潤。銀行貼現匯票,是以本銀行發行的鈔券支付,并不是以金銀支付。銀行家可以根據經驗,在可能范圍內,盡量把鈔券墊付出去,所以,他所能貼現的匯票金額,可以加多,他在利息方面所能獲得的純利益,亦自然加多了。
銀行既以貼現匯票法,又以現金結算法,使國內有信用的商人,無需儲有滯財,以應不時的急需,那就算盡了全力了,國內商人就不可再有所望于銀行了。為銀行本身的利益與安全計,它也只能做到這個地步,不能再作什么了。為銀行本身利益計,商人的流動資本,不能全部貸自銀行,大部分也不行。因為商人的流動資本,雖繼續以貨幣的形式,時出時入,但全部收入的時候,距離全部付出的時候太遠了,要在短期間內適合于銀行的利益,使償入的數額,等于貸出的數額,那是辦不到的。至于固定資本,就更不應該大部分貸自銀行了。比方說,制鐵家建立鐵廠、鐵爐、工場、倉庫、工人住宅等等的資本吧,固定資本的收回,比流動資本的收回緩慢得多。固定資本一經投下,即使投下的方法非常適當,亦要經過許多年數才能收回。這樣長的期間,當然不利于銀行。
一國君主要把他的領土隨時都保持在易于防守的狀態,就不僅要防止那種能使發行紙幣銀行破產的紙幣發行過剩現象,還要設法使銀行所發紙幣不在國內流通界占較大的部分。
國內貨物的流通,可分作二途:(一)商人彼此間的流通;(二)商人與消費者間的流通。同一貨幣,無論其為一張紙幣或一枚現金,可能有時用于前一種流通,有時用于后一種流通,但由于這兩種流通,是同時不斷進行的,所以,各需一定數量的貨幣來經營。商人彼此間流通的貨物的價值,決不能超過商人和消費者間流通的貨物的價值。商人所買的一切,終須賣歸消費者。商人彼此間的交易,往往是批發,所以每次總須有大量貨幣。商人和消費者間的交易,往往是零售,所以每次有小量貨幣(如一先令或甚至半便士)就夠了。但小量貨幣流通得比大量貨幣快得多。一先令比一幾尼流轉得快,半便士又比一先令流轉得快。因此,以年計算,全部消費者所購買的價值,雖至少應等于全部商人所購買的價值,但消費者每年購買所需的貨幣量,卻比較小得多。由于流通速度較快,同一枚貨幣,作為消費者購買手段的次數,比作為商人購買手段的次數多得多。
銀行林立,許多人引為隱憂。但其設立,不僅無害于社會;社會安全,反從而增進了。銀行林立,競爭者多,為提防同業進行惡意的擠兌,各行的營業自必格外慎重,所發紙幣,亦必對現金額數,保持適當的比例。這種競爭,可使各銀行的紙幣,限在較狹范圍內流通;可使各銀行在流通中的紙幣,因而減少。全部紙幣既分別在更多的區域流通,所以,一個銀行的失敗(這是必有的事),對于公眾,影響必定較小。同時,這種自由競爭,又使銀行對于顧客的營業條件,必須更為寬大,否則將為同業所排擠。總之,一種事業者對社會有益,就應當任其自由,廣其競爭。競爭愈自由,愈普遍,那事業亦就愈有利于社會。
勞動者201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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