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富論》的生產是產品的增加不是價值的增值!
——學習《國富論》的體會(7)
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把國民財富理解為物質財富,而不是理解為價值財富,由此我們就得出一個結論:按照《國富論》的理論組織社會生產,生產的目標就是增加社會的物質財富,而不是增值社會的價值財富!話句話說,生產的目的是為了增加物質產品的數量,而不是為了增值價值的數量!也就是說,不是為了增值國民生產總值即GDP!
按照這個結論,我們就可以做如下的推論:在《國富論》中社會生產是物質產品的生產或者使用價值的生產,而不是交換價值的生產或者商品生產!是物質產品或者使用價值的交換,而不是交換價值或者商品的交換,是物質產品或者使用價值的分配,而不是交換價值或者商品的分配。這種生產方式和交換分配形式,就是人類幾千年的產品生產方式,以及把消費不了的剩余產品作為商品交換的簡單商品交換形式,換句話說,就是按照商品——貨幣——商品公式進行的交換形式!而不是按照貨幣——商品——貨幣公式進行的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和交換形式!
自人類誕生以來,一切生產的基本形式是分工,一方面是社會內部的分工,一方面是每個生產機構內部的分工。我們已經知道,《國富論》闡述的就是在個體化生產階段,生產如何發展的問題,如何實現國富民裕的問題。亞當·斯密就是從分工開始論證生產的問題。他認為,一個社會或者國家的人們生活的必需品、便利品和娛樂品即物質產品,之所以不斷地增加,是因為勞動生產力改良了或者發展了,而勞動生產力發展的原因,是由于分工造成的。由于生產內部的分工和社會內部的分工造成的。
在生產內部“有了分工,同數勞動者就能完成比過去多得多的工作量,其原因有三:第一,勞動者的技巧因業專而日進;第二,由一種工作轉到另一種工作,通常須損失不少時間,有了分工,就可以免除這種損失;第三,許多簡化勞動和縮減勞動的機械的發明,使一個人能夠做許多人的工作。” “在一個政治修明的社會里,造成普及到最下層人民的那種普遍富裕情況的,是各行各業的產量由于分工而大增。各勞動者,除自身所需數的以外,還有大量產物可以出賣;同時,因為一切其他勞動者的處境相同,各個人都能以自身生產的大量產物,換得其他勞動著生產的大量產物,換言之,都能換得其他勞動者大量產物的價格。別人所需的物品,他能與以充分供給;他自身所需的,別人亦能與以充分供給。于是,社會各階級普遍富裕。”這就是在個體化生產階段,由于生產內部的分工,造成的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增加的原因!這種生產內部的分工主要表現為工場手工業,所以,亞達·斯密所論證的生產,就是協作生產或者工場手工業的生產。這種生產的社會勞動生產力就表現為集體力!當工場手工業發展到機器生產或者工廠生產的時候,機器的生產力就代替了集體力!形成新的社會的勞動生產力!亞當·斯密由于他看到的是工場手工業的集體生產力,因此他對生產、交換、分配自然就局限在這個范圍之內!當勞動生產力發展到機器生產力的時候,亞當·斯密的理論自然就落后了,就不可能解釋機器生產力的發展所產生的一切矛盾,這個任務就由馬克思完成了!
在社會內部“分工一經完全確立,一個人自己勞動的生產物,便只能滿足自己欲望的極小部分。他的大部分欲望,須用自己消費不了的剩余勞動生產物,交換自己所需要的別人勞動生產物的剩余部分來滿足。于是,一切人都要依賴交換而生活,或者說,在一定程度上,一切人都成為商人,而社會本身,嚴格地說,也成為商業社會。”生產內部的分工,改良或發展了勞動生產力,形成了社會的集體生產力,這種生產內部的分工僅僅改良了該生產的產品的勞動生產力,增加了該產品的數量。不同的生產,不同的產品的勞動生產力的改良,就形成了社會內部的分工!這種社會內部的分工,毫無疑問也就改良了全社會的勞動生產力,全社會各種不同的產品的數量也就增加了,因此,就必然出現產品的交換!交換的產品就是商品,這就形成了一切人都商人,社會就成為商業社會!問題是,當社會分工形成商業社會以后,如何改良生產內部和社會內部的勞動生產力呢?如何實現國富民裕呢?
亞當·斯密認為:“一人所有的資財,若僅足維持他數日或數周的生活,他很少會想從這筆資財取得收入。他將慎之又慎地消費它,并且希望在用完它之前,能依靠自身的勞動,取得一些東西來作補充。在這場合,他的收入完全來自他的勞動。各國貧窮勞動者大部分就是過這種生活。
他所有的資財,如足夠維持他數月或數年的生活,他自然希望這筆資財中有一大部分可以提供收入;他將僅保留一適當部分,作為未曾取得收入以前的消費,以維持他的生活。他的全部資財于是分成兩部分。他希望從以取得收入的部分,稱為資本。另一部分,則供目前消費,其中包含三項東西:(一)原為這一目的而保留的那部分資財;(二)逐漸得來的收入,不論來源如何;(三)用以上兩項于以前買進來但至今尚未用完的物品,如被服、家具等等。為目前的消費而保留的資財,或包含三項之一,或三項之二,或三項全有。”顯而易見,亞當·斯密認為,只要人們把多余的資財中“他希望從以取得收入的部分,稱為資本。”投到生產中去,就能改良生產內部和社會內部的勞動生產力,增加社會各種產品的數量,從而滿足自己的生存需要,并為社會創造越來越多的國民財富!
亞當·斯密認為,資本有兩種用途,一,資本可以用來生產、制造或購買物品,然后賣出去以取得利潤,這種資本叫流動資本。二,資本又可用來改良土地,購買有用的機器和工具,這種資本叫做固定資本。
這樣一來,一個國家或一個社會的總資財即全體居民的資財,就分為三部分:留供目前消費的、流動資本和固定資本。
“固定資衣和流動資本,具有同一目的,也只有一個目的,那就是,使留供目前消費的資財不致匱乏,而且能增加。人民的衣食住,都仰給于這種資財。”毋容置疑,亞當·斯密這里所說的資本,絕對不是馬克思認為的價值的增值!而是希望取得收入的資財!使用資本的目的絕對不是馬克思認為的用錢賺錢!而是資財的增加!因為,人民的衣食住,都仰給于這種資財!這里的區別是,馬克思是把資本看做價值,而亞當·斯密是把資本看做資財即供人們消費的生存資料!
由此可以得出結論:亞當·斯密的生產,在個體化生產階段,資本的生產是物質產品的生產。而馬克思的生產,在社會化生產階段,資本的生產是價值增值的生產!
勞動者201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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