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又看到不少巨貪官員落馬的案例。貪官們貪腐的數額之巨大、藏錢的方式之奇特、涉案的官員人數之多,等等,都令人驚嘆不已。由此,筆者也再次明白了為啥從1987年開始就喊起到如今已喊了這么多年的官員財產公開制度現在仍然成泡影的原因,正是由于貪官太多太強大,筆者也進一步感到反腐之難。
下面筆者展開來談談。
一、官員財產申報與公開制度源起和進展
官員財產申報與公開制度一直被賦予預防腐敗利器的重責。這項制度在中國國內首次提出是1987年。2012及2013年,“表哥”、“房叔”們不斷被輿論曝光,大學生接二連三申請官員工資公開,輿論和官方繼續討論條件時機是否成熟,而官員財產申報試點也繼續在各地浮現。
2011年2月27日上午,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再次專程來到中國政府網和新華網訪談室,接受中國政府網和新華網聯合專訪,同海內外網友進行在線交流。在回答網友問題時,溫總理說,從長遠看,我們還是應該實行政府領導人財產公開制度。
2012年11月9日,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在回答有關官員財產申報的問題時表示,廣東也在試點官員財產申報制度,我們會繼續探索。
2012年4月13日,上海交通大學研究生雷闖通過特快專遞向國家煙草局、衛生部等53個中央部門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信,要求申請公開53位部長(局長)在2011年的全年工資總額及工資的各項具體金額。40個中央部門回復了雷闖,但無一公開官員工資。大多數部門給出的理由是:該部門部長(局長)工資薪金方面的信息不屬于《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所定義的政府信息。
陜西省安監局長楊達才、福建省交通廳長李德金、蘭州市長袁占亭因戴“名表”而被網友“揪住”。三峽大學學生劉艷峰、重慶工商大學學生楊璠、四川大學學生張孝歡隨即跟進申請公開這些官員的收入情形,但這些學生都沒有得到滿意的答復,要么被回復不屬于該單位信息公開范圍,要么干脆埋頭不理。
事實上,我國財產申報制度的歷史已有27年時間,而社會各界熱議的重點不在官員財產的申報,而在于向社會大眾公開。
198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要研究是否建立領導干部財產申報制度。1994年《財產申報法》被正式列入全國人大立法規劃,但未能進入實際立法程序。1995年4月30日,中辦與國辦聯合印發的《關于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收入申報的規定》第一次明確提出對中國官員的收入實行申報。2010年6月,兩辦再次印發《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但是,這些規定中,均沒有提及財產公開。中央黨校政法教研部教授、反腐專家林喆表示,已推行多年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很大程度上流于形式,因為欠缺審查機制,更沒有問責,“官員在紙上填完了,組織部門密封起來,就鎖到柜子里去了”。
第十、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律師協會會長韓德云已經連續7次向全國人大提交了建立官員財產申報與公示制度的建議,中紀委、監察部給他的答復也只是從“正在積極開展工作”,到“適時向全國人大提出立法建議”,再到“結合實際對制度設計進行了研究論證,并已經著手起草建議稿”。至于這一建議稿何時遞交全國人大,《財產申報》法何時納入立法規劃,則從未出現在答復的表述中。
二、官員財產公開制度建設難題
據不完全統計,歷年來我國已有27個市、縣進行官員財產公開的試點,但這些試點如星星之火,此起彼熄,最終都沒能“燎原”,很多試點熱鬧一陣后就改弦更張,退步到原來的只申報不公開。
2012年11月30日,在新任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召集的8位專家學者座談會上,就有6位提及了要建立官員財產申報制度。
王岐山也在座談會上表示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王岐山回應專家們的建議說,有信心搞,但也有很大的困難。他還舉了遺產稅的例子做類比,表示要推行這一制度具體問題還有很多,不會馬上就出臺政策。
這只是在官方舉辦的座談會上熱烈討論此制度的一個實例。事實上,在整個2012年,每一次官員腐敗案例曝光后的制度追問環節幾乎都無一例外地歸因到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遲遲未能推行。
公開官員的工資收入尚且這么難,試想若要公開官員的灰色收入和實際財產,那就會更難了。
三、部分巨額貪官貪腐資料回放
東莞巨貪吳湛輝貪腐1.7億僅被判無期
羊城晚報2013-11-21 報道:
受賄4970萬元、約1.2億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或為廣東最大“蛀蟲”的東莞市委原副秘書長吳湛輝,2013年11月20日被廣州中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
1.7億的涉案金額,為何僅被判處無期徒刑?廣州中院相關人員20日者表示,對吳湛輝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10年“已經到頂了”。據了解,相對而言,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屬于刑法中的輕罪,最高刑期為10年。
清點現金燒壞點鈔機
現代快報 2014-05-17 報道:
近日,有媒體報道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被有關部門帶走調查。引起公眾廣泛關注的是媒體披露的一個細節:魏家中發現上億現金,重1.15噸,由于現金太多,執法人員從銀行調去的16臺點鈔機當場燒壞了4臺。
因清點貪款燒壞點鈔機的事并不是個例,據報道,2012年8月,時任東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的歐林高被廣東省紀委雙規。隨后,辦案人員從其住處查獲大批現金。為清查暫扣的1700萬元贓款,銀行派了8名專業點鈔員,連續工作12個小時,燒壞了3臺點鈔機。
一家國內點鈔機生產廠家的客服工作人員稱:點鈔機連續工作很容易發熱。一般情況下,一臺性能完好的60W點鈔機,能連續點鈔3小時左右。點鈔機很可能因為過熱而燒壞。
任職22個月貪腐1.3億元,最頭痛的事是藏錢
第一財經日報2014-01-03報道:
《第一財經日報》報道了2013年12月底,呼和浩特市鐵路局原局長馬俊飛因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上述兩罪贓款合計超過1.3億元。以其任職的22個月計算,馬俊飛每月平均受賄近600萬元,每天近20萬元,每小時受賄近萬元。
報道稱,自2009年8月被任命為呼和浩特鐵路局副局長后,馬俊飛最頭痛的一件事便是藏錢。
四、盤點落馬貪官五花八門的“藏金術”
綜合2014-05-17現代快報和2014-01-03第一財經日報
藏法一:放身邊
一些官員選擇在家里藏錢,放在身邊隨時可以看著。藏錢的地點可以是密碼箱(柜)、床底,甚至可以是廁所。如重慶巫山縣交通局原局長晏大彬將4個共裝有939萬元的紙箱藏于新居廁所中,因廁所滲水被發現。
藏法二:假道具
江西省贛州市公路局原局長李國蔚用心良苦,他請人精心制作了一個煤氣罐專門用來窩藏數百萬贓款。更讓人驚奇的是,這個用于藏錢的煤氣罐還能正常使用。另外他還將裝有280萬元的密碼箱埋在一個垃圾堆下。
藏法三:租房子
廣東省疾控中心免疫規劃所原所長羅耀星就因收受的贓款太多,家里堆不下了,于是另外租了一套豪宅來給錢“住”。為了防止鈔票受潮發霉,他不僅用塑料袋將錢扎成一捆捆的,還未雨綢繆,在地板上鋪上了防潮紙、干燥劑之類的東西,但最終1200萬元仍發了霉。
藏法四:藏室外
重慶公安局原副局長文強將2000萬元用油紙包住沉入一口魚塘中。江蘇省建設廳原廳長徐其耀則將受賄的400萬元中的部分現金用塑料紙包裹藏在樹洞、灰堆、稻田、糞坑里和屋頂瓦下。
淮海工學院后勤服務總公司總經理張晉陸把存折放在自己辦公室對面女廁所的排氣扇里邊。身為一個男人,他在東張西望很久確定沒有人之后,才偷偷鉆進女廁所,將存折放入灰撲撲的排氣扇里。
藏法五:塞魚肚、埋地下
天津市塘沽區原副區長姚建華把金飾品、人民幣、美元和存單藏在魚肚子里、紗門和廢舊紙盒的夾層以及用水泥封閉的煙道眼里。
秦皇島市原煤炭檢驗中心主任李小林在父母曾經住過的一處廢棄的平房院子里,埋下了一個精心包裹的大包,里面有1500多萬元公款。
藏法六:化整為零
創下“沂蒙第一貪”的原蒙陰縣副縣長、沂南縣政協副主席袁鋒劍,利用手中的權力,貪污公款558萬多元。他先是以妻子、孩子和親戚的名義分100多次分別存入濟南、日照、臨沂、沂南、蒙陰等地的37家銀行,再將存折、首飾、金條、金塊、賬本等物品放入一個“鐵觀音”茶葉罐里,然后埋在家中的花池里。
藏法七:利用家中現有資源:冰箱枕頭垃圾桶天花板
南京一位奶企官員很有理財意識,為了保值也為了安全,他用贓款買下一根大金條,包在火腿腸里,放在冰箱里凍著。
南京新聯機械廠副廳級干部吳錦賢把錢藏在冰箱、米袋、米缸、月餅盒、面條箱里,一塊勞力表則放在存放粉絲的庫房里。
海南省萬寧市副市長林禮深被查源于意外。他的夫人李某在家中被害,警察查案時意外發現床上的枕頭里藏有大量存單、存折,共計百萬元,又在他家垃圾桶底層發現一個布袋,裝著10萬元人民幣。
原貴州省長順縣政協副主席、計劃局局長胡方瑜的被查更是意外。小偷在他熟睡時從窗外將他的褲子挑走,搜走現金后,將褲子扔在縣醫院后門外。結果,兩個小學生將拾到的褲子交給公安局,公安人員例行檢查時發現,褲子皮帶的夾層里藏有4張大額存單,總金額約42萬元。
在遼寧省北票市原糧食局局長胡憲林的辦公室和家中,辦案人員在其辦公室抽屜里找到了6萬元的存折,床鋪底下找到54萬元的存折、現金2萬元,住宅地下室里找到10萬元現金,廚房的天花板內找到9.99萬元美金,陽臺上的鐵管內找到40多萬元存折,廚房內找到30余萬元的存折,還有臥室內30萬元、門廳里30萬元。
丹陽市原供銷合作總社主任高力,利用單位改制及人事調整機會,在一年多時間里,先后收受下屬20個單位負責人的賄賂款22萬余元。當行賄人員的罪行敗露后,高力將錢藏于床底下、破絨線衣里、鋁鍋中和柜子底。
藏法八:利用家外資源:保險箱倉庫境內外銀行
曾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的成克杰,將收受的錢財由其情婦存入境外銀行,以備婚后使用。
河南省交通廳原廳長張昆桐在鄭州的家里僅有幾千元存款。原來,他把贓款分批以別人的名字存入異地的銀行中。
深圳市民政局原局長黃亦輝把上千萬的巨款和存折藏在了一家清潔工存放工具的倉庫里,看門人始終不知。
原郴電國際董事長鄧中華,為了“安置”那些戰戰兢兢弄來的贓款,先將120萬元轉移到姐姐那里,后來轉移到妹妹處。可是,其妹妹卻將其中的90萬元買“地下六合彩”輸掉了。鄧中華只好另將60多萬元轉移到其二哥處,不料二哥也將他這些贓款進行投資了。親人們不“靠譜”,鄧中華只得多次求助于情婦朱慶華,先后將財物轉移至郴州市工商銀行保險柜和長沙一個新開的銀行保險箱。
河南省交通廳原廳長石發亮在笑納了一套房子之后擔心事情敗露,于是將該房的所有權人改為了家里請的保姆。
五、小結
看到這些遭曝光的貪官們的貪腐資料和貪官們變戲法似地藏錢的方式,筆者真是感嘆不已。對他們來說,錢實在是太多了,多到已讓他們感到成了一種負擔的程度了,以至于不得不費盡心機地掩藏了。面對此情此景,我們設身處地地替巨貪官員們想一想:擁有這么多的巨額財產,若是他們一旦公布出來,豈不是引火燒身、自毀前程?!因此,變著法似地掩藏,才是他們的必然選擇,而絕不會有公之于眾的欲望。
大量貪官的存在,必然對官員財產公開制度形成巨大的抗力,這也必然形成官場上對這一制度光打雷不下雨的局面。一旦要動真格的來個官員財產公開,他們都會像縮頭烏龜似地縮回去。
筆者敢斷言:只要催生官員腐敗的土壤繼續存在,那么,要想實施官員財產公開制度,就沒有一點點實現的可能性。
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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