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糧食流通工作會議提出落實國家糧食安全戰略新思維、新舉措、新方略。明確指出中央和地方要共同負責糧食安全。糧食安全省長負責制是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一項基本制度,也是糧食流通管理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
要進一步明確中央和地方的糧食安全責任與分工,在中央承擔首要責任同時,全面落實省級人民政府在糧食生產、流通、穩定區域市場和糧食質量安全方面的責任,真正建立起 在國家宏觀調控下省級人民政府對糧食安全全面負責的體制。
糧食安全省長負責制提出多年,但是落實不好,糧食主產區重農抓糧的積極性嚴重下降,糧食調出區越來越少,糧食種植比較效益低,農民受益低,糧食生產制約因素疊加。
當前糧食行政資源一分為二,即地方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中儲糧系統,按理說中儲糧只有保管中央儲備糧油單一職責,實際上自己賦予了自己打造全產業鏈的神圣使命,特別在托市收購上面,簡直就是“二糧食局”,自命不凡也罷,創造上交利潤也罷,問題矛盾層出,定位差錯使然。
當前地方糧食行政管理機構的配置、地位以及屬性與承擔的糧食流通管理工作任務不相稱、不匹配。歷史的經驗教訓一次次教育我們,面對偌大一個人口眾多的國家,糧食生產弱質性,糧食消費的剛性,糧食市場和價格的不確定性,我國長久建立完善獨立的糧食行政管理機構是戰略性的選擇。
前事不忘,后事之師。在歷次糧食流通體制改革過程中,在糧食生產和消費以及供求變化中,糧食行政管理機構幾經撤并、分合,往往是糧食一多(根本不是過剩,而是相對過剩),就忘乎所以,對糧食行政管理機構就不夠重視,甚至撤并降格。
有的地方甚至在90年代初期還組建了政企不分的糧食集團公司,加掛糧食局的牌子。國家糧食局丁聲俊研究員一針見血的撰文說,經過這種“折騰”之后,糧食管理作用很快產生弱化現象,包括糧食監管不到位、宏觀調控失去執行主體、糧食市場秩序混亂等一系列問題,嚴重危機糧食安全。
曾幾何時,所謂“有市場就有糧”、“無糧不用慌,有錢就有糧”的看法流行甚廣。甚至于還出現幼稚的論調,說什么“手中無糧不用怕,外國有個加拿大”。
南方一個經濟發達市的市長曾說:“我不找局長,找市場。”話出不久,自南而北糧價發生劇烈波動,市場大米供應緊張。于是,這位市長又不得不找來了糧食局長,要求國有糧食部門積極到外地采購糧食,以渡過危機,最后,這個市又恢復和加強了全市糧食行政管理機構體系。
擺在我們面前還有一個鮮活的例子,2004年初糧價暴漲,各級黨委政府十分重視,自上而下要求建立健全地方儲備糧制度,一再要求穩定和加強糧食行政管理機構,就在此時,省以下不斷充實糧食行政管理機構,還建立糧食行政執法機構,以適應管理全社會糧食流通的需要,各地沒有糧食局的恢復了糧食局,加掛糧食局牌子在其他部門的,也重新成立了糧食局,不是政府組成部門的,重新明確為政府組成的序列部門。
應該說2004年初的糧價大幅波動的有效遏制,一直到2004年6月1日開始的糧食“三放開”,2005年以糧食購銷企業改革為主的糧食流通體制徹底改革的巨大成功,得益于各級糧食行政管理機構的加強和充實完善。
與其說糧食十連增,不如說十連豐。糧食庫存相對充裕,可謂糧食形勢企穩向好,問題也隨之而來,省以下特別是地市以下的糧食行政管理機構在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中岌岌可危,有的明確為發改委的管理機構,甚至原先是政府組成部門的糧食局,也被調整為發改委的管理機構,過渡機構,這與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三農”問題,與繁重的糧食流通管理工作不相稱、不匹配,不利于工作的開展。
決不能再重演糧食一多就撤并糧食局,糧食一少、糧價一漲就重視糧食行政管理機構的不正確的做法,決不能越往上越是重視糧食安全,縣以下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近幾年我國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穩步提高,連年獲得豐收,食物供給日益豐富,但是隨著工業化、城鎮化加快推進以及人口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糧食消費需求呈剛性增長,而耕地減少、水資源短缺、氣候變化等對糧食生產的約束日益突出,糧食供需將長期處于緊平衡狀態。
要做到溫飽不忘饑寒,豐年不忘災年,增產不忘節約,消費不能浪費。牢牢掌握糧食生產和流通的主動權,牢牢夯實糧食工作的基礎,牢牢穩定糧食行政管理機構不動搖,確保糧食工作機構不折騰,為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和確保軍需民食奠定堅實的組織基礎。
應該說,自2004年以來,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得到了充實、加強,人員也得以合理配置,盡管有的市及部分縣(市、區)的糧食行政管理機構至今沒有完全落實健全,有的縣級糧食局仍然是事業單位,但在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前絕大多數糧食行管理機構是各級政府的職能部門,職責已十分明確,“指導、監督、協調、服務”八字職能義不容辭。
有作為,才會有地位,有地位才更有作為。只要理清工作思路,堅持改革發展不動搖,持之以恒地抓好糧食工作,為耕者謀利,為食者造福,糧食行政管理機構一定能夠得以加強。
鑒于當前糧食生產和糧食流通工作實際,應在政策措施上進一步建立健全各級糧食行政管理機構,加強糧食行政管理機構,不降格,不撤并,建立健全在政府組成部門中獨立行使職能的各級糧食行政管理機構,特別是增加糧食行政執法機構,落實好機構、編制、人員、經費,以便能有足夠的力量開展糧食監督檢查和糧食行政執法。
在中央和地方糧食行政資源方面進行有效整合,總的原則是落實糧食工作省長負責制,著重調動地方重農保糧的積極性,不搞中央地方糧食行政資源兩張皮。
目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與中儲糧系統并行是歷史形成的格局,日益暴露出兩張皮,兩條線,各自為戰,互不服氣,爭搶糧源,唯利是圖,監管不力、資源浪費等弊端。
要認真調查研究其運行的質量、效果,看是否有利于掌握糧源,穩定糧食市場和價格;是否有利于充分利用現有的糧食倉儲設施和人員的優勢;是否有利于整合資源,積聚實力,充分利用市場和國家宏觀調控這兩種手段,應對外資糧食企業的競爭。
是否有利于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為我所用;是否有利于建立健全國家、省、市、縣四級的糧食儲備,發揮分級負責、互相補充、共同應對的“蓄水池”作用,避免出現重復建設、浪費資源,產生內耗,爭搶糧源,不利于糧價和市場穩定的局面。
明確中儲糧的企業性質,恢復其題中應有之意。完善主產區糧食托市收購政策,明確以地方糧食部門為主體,即責任主體和執行主體,真正賦予地方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權,確保執行不走樣,資源不浪費,運作不扯皮,管理真到位。
作者單位:山東省泰安市糧食局直屬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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