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魯迅《論“他媽的!”》有感
北大孔教授在網上對《南方人物周刊》斥之以漢奸賣國者、罵之以“三媽”后,直面八十多家媒體的聲討。聲討者有以魯迅先生《論“他媽的!”》文為火力點,頻頻發炮。為此,從網上搜得《論“他媽的!”》一文,細讀之,頓覺這火力點頗為有趣。
魯迅此文開篇明義,從國內使用人群、使用區域等現狀、與各國的比較及文化傳承等方面給“他媽的”一個國罵的定義;其次,考證了“他媽的”由來與變遷,并論證了其盛行不衰的原由;結尾為希望“他媽的”不再淪為國罵展現一幅桃花源式的圖景。
聲討者或以魯迅在文中談到的罵人者總是卑劣的為火力,進而上升到道德的層次。然而,魯迅在文中是強調罵人者是天才、明白人,還是強調罵人者卑劣,文中的卑劣又是何用意,似乎還值得商榷。
從文中可知,魯迅以“實事求是”的態度,認為“他媽的”就是國罵,“上等人”以為如何,其實不見得如何,“闊人們所賞識的牡丹,下等人又何嘗以為‘花之富貴者也’?”在國罵這問題上,“上等人”與“下等人”都在干,差異僅在于,上等人干得較有文才,而下等人干得較直接罷了,“同一的意思,但沒有邢子才的文才,而直出于‘下等人’之口的,就是:‘他媽的!’”不能因為上等人干得較有文才就否認國罵這一事實。至于魯迅先生,本來也想放筆直干的,只不過“恐怕還因為到底未曾拉車,因而也就不免‘有點貴族氣味’”的緣故,就沒有干得那么直白罷了。
為什么“下等人”要罵“他媽的”,文中以為,“下等人”也不是全部都那么好愚弄的,“然而愚民,究竟也有聰明的,早已看穿了這鬼把戲,所以又有俗諺,說:‘口上仁義禮智,心里男盜女娼!’他們是很明白的。于是他們反抗了,曰:‘他媽的!’”因而,該文進一步指出,消除國罵的根源在于“中國人至今還有無數‘等’,還是依賴門第,還是倚仗祖宗。倘不改造,即永遠有無聲的或有聲的‘國罵’。就是‘他媽的’,圍繞在上下和四旁,而且這還須在太平的時候。”
那么,消除國罵后,“他媽的”會怎么樣呢,文中展現了一幅桃花源式的美景,“我曾在家鄉看見鄉農父子一同午飯,兒子指一碗菜向他父親說:‘這不壞,媽的你嘗嘗看!’那父親回答道:‘我不要吃。媽的你吃去罷!’則簡直已經醇化為現在時行的‘我的親愛的’的意思了。”“他媽的”被賦予了新的內涵,如同“孩子他媽”一般親切。
由此可見,該文批判的是“等”,是“門第”,是“祖宗”,是所謂的“上等人”。因而,該文強調的是罵人者是天才、明白人,而不是卑劣。道理其實也很簡單,“哪里有壓迫,哪里就有反抗”。
然而,文中“卑劣”的用意何在呢?文中談到罵人者使用的戰略有點奇譎。奇譎,奇特怪異的意思。“要攻擊高門大族的堅固的舊堡壘,卻去瞄準他的血統,在戰略上,真可謂奇譎的了。最先發明這一句‘他媽的’的人物,確要算一個天才,——然而是一個卑劣的天才。”文中對卑劣最為直接的解釋是,“但人們不能蔑棄掃蕩人我的余澤和舊蔭,而硬要去做別人的祖宗,無論如何,總是卑劣的事。有時,也或加暴力于所謂‘他媽的’的生命上,但大概是乘機,而不是造運會,所以無論如何,也還是卑劣的事。”如果放筆直干,把它的意思說明白,卑劣的用意就是:“他媽的”有點“上等人”的做派。然而,不能象“上等人”一般,既有邢子才的文才,又有西門慶的本事,還不許“下等人”反抗,口上仁義禮智,心里男盜女娼。不能什么好處都占了!
文中還可以感受到:雖然罵“他媽的”是個卑劣的事,然而,瑕不掩瑜、不以一眚掩大德,在當時吃人的社會,用“他媽的”進行反抗是瑜,是大德,而“他媽的”本身存在的卑劣,卻只是瑕,只是眚。毛主席就曾指出,“革命不是請客吃飯,不是做文章,不是繪畫繡花,不能那樣雅致,那樣從容不迫,文質彬彬,那樣溫良恭儉讓。”“他媽的”也是一樣。反抗壓迫、反抗剝削的事能精益求精當然是好,然而,形勢不允許,只能在過程中不斷地改進與完善。
以魯迅文為火力點,以魯迅沒有肯定的東西為火力去攻擊魯迅肯定的東西,從而以魯迅的偉大來證明自己的偉大,這無論如何都顯得頗為有趣。
1945年毛主席與黃炎培先生在延安窯洞里談到了周期率,就如何避開一人、一家、一團體、一地方乃至一國“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時,毛主席指出,“我們已經找到了新路,我們能跳出這周期率。這條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此回“三媽”論戰,魯迅先生若泉下有知,必當欣慰,千百年來“等”的觀念至少有從絕對論到相對論的進化,因而,至少可不受“不免‘有點貴族氣味’”的約束,放筆直干就是。
(注:魯迅《論“他媽的!”》一文可從網上搜得,故不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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