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成林案給了反轉契機
昨晚接連收到兩封電郵,希望“聲援郭成林”。我回復了,要求提供詳實資料。但是回復發不出去。
我從陳一文先生摘錄的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檢察院2011年5月6日的深南檢刑訴(2011)589號起訴書得知,“被告人郭成林...因損害商業信譽嫌疑,與2010年10月23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損害商業信譽罪,經本院批準,與2010年11月30日由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逮捕。本案由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郭成林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與2011年1月26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
我現在沒有看到起訴書全文,除了陳一文先生摘錄的部分外,還從凱迪社區貓論天下律師之窗轉貼《郭成林深圳受審》看到:“南山區人民檢察院公訴意見稱:2010年8月,郭成林所就職的北京贊伯營銷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贊伯公司)與山東魯花集團簽訂了《營銷策劃咨詢協議》,魯花集團委托贊伯公司進行魯花堅果調和油營銷整合服務,支付180萬元人民幣,贊伯公司指派被告郭成林負責此項目,郭成林根據魯花方面的介紹,提煉出魯花的主要競爭對手金龍魚存在轉基因產品影響生育能力、采用化學浸出法提煉殘留有致癌物質、摧毀中國大豆產業鏈等缺點,撰寫了標題為《金龍魚,一條禍國殃民的魚》的文章,于2010年9月15日發表于天涯、搜狐等網站論壇及其個人QQ博客,點擊率超過80萬,給金龍魚造成損失達58萬元人民幣。2010年10月23日,郭成林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被刑拘,11月30日被依法逮捕。”還看到“深圳和北京警方聯手拘捕,罪名是他在天涯論壇發表網帖《金龍魚,一條禍國殃民的魚!》一文,稱金龍魚油“使你不能生育后代,它能讓我們的后代斷子絕孫”,損害了金 龍 魚油的商業信譽。”
我搜看了《金龍魚,一條禍國殃民的魚!》原文。
現在,對郭成林案,有了一點發言權。
我認為,我們應該注意案件中北京贊伯公司與山東魯花集團簽訂的《營銷策劃咨詢協議》,以及贊伯公司指派郭成林負責此項目這部分情節,把反轉基因食品斗爭與商業集團間的競爭區別開來,現在不要急于稱郭成林是什么什么,以免限于被動。盡管檢方沒有起訴北京贊伯公司與山東魯花集團,而集中打擊郭成林個人,有些蹊蹺,但這是辯護律師的事情。
我認為,我們的集中點在金龍魚是否禍國殃民這個實質問題上。全國那么多“反轉關注團”,不就是關注這個問題嗎?過去,大家僅僅在媒體上進行輿論斗爭,現在,司法機關給了這么好的從法律上、即國家觀念上認定轉基因食品是否禍國殃民的機會,我們一定要抓住這個難得的機會召開斗爭。半年多了,我們怎么沒有好好利用呢?
據說今天開庭可能就要宣判,不知道陳一文先生要求出庭為郭成林作證,能否改變審判進程。不過,這已經開始了轉守為攻。即使一審判決了,還有二審,在上述期間,各地反轉關注團應當加緊開動機器,我們的策略是:進攻,不是辯護。我們要記住趙東民案件教訓。
我是支持反轉基因食品的。需要我做什么,請吩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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