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不要再‘愛民如子’了
蓮峰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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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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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烏有之鄉
千萬不要再‘愛民如子’了
蓮峰 俗 子
最近聽到媒體贊美某些官員‘愛民如子’的聲音,雖然是贊美之詞,但我總覺得有些刺耳。
官員中確有不少勤政為民、受人民愛戴、清正廉潔的好‘官’。即便如此,我覺得這種贊美之詞也有問題,因為它顛倒了主人和仆人之間的關系。
我國憲法規定:我們國家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這表明我國從法律上規定了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所有的干部都是人民的公務員,而不是人民的‘父母官’。國家機關的工作人按照人民的意志去辦事,人民給他們開工資。毛澤東說過:“我們的共產黨和共產黨所領導的八路軍、新四軍、是革命的隊伍,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人民服務的。”還說:“我們這個隊伍里,不管職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務員。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人民服務的。”現代戲《杜鵑山》里有句唱詞是:“砸碎鐵鎖鏈,翻身做主人。”人們之所以不怕流血犧牲,就是為了爭得個主的地位。人民之所以跟定共產黨鬧革命,也就是相信黨能給他們個主人的地位。
人民是國家的主人,這是法律賦予人民的崇高地位。‘愛民如子’錯就錯在某些官員們把自己當成了人民的‘父母官’,把人民當成了自己的‘子民’。既然把人民當成了孩子,那么老子對孩子打也打得的,罵也罵得的。孩子們所有的東西,都是老子給的。給多給少,孩子們不能有意見。以后當老子上了年紀的時候,孩子們還得贍養。孩子不能對老子不孝,否則就是大逆不道。
現代劇《智取威虎山》也有句唱詞:“我們是人民的子弟兵。”看來這個劇本的作者是熟知法律的,公務員起碼是人民的弟弟,再就是人民的兒子。
‘愛民如子’的官,在封建專制社會里確實是好官。而在人民當家做主的當今社會,人民并不喜歡的。因為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人民是父母,公務員是兒子!
前幾年豫劇《七品芝麻官》里唐成的一句臺詞‘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曾在政界廣為流傳,某些官員甚至把它作為‘做官’的座右銘,其實這句話也是封建社會‘官本位’思想的殘余。當今的社會制度規定了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公務員只能按照人民的意志去辦事,哪里需要你替人民做什么主!把自己當成救世主、當成人民的父母官,處處替人民亂做主,于是就出現了強行拆遷、釀成了不少悲劇。這種情況以前也有,比如強迫農民毀瓜種棉花、強迫人民集中起來吃大食堂,給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看來當官的若要亂替人民做主,倒不如先家種幾年紅薯。當他懂得了種地的艱辛以后,起碼不會再去強迫農民把地里已經快要收獲的西瓜藤鏟掉。不過話又說回來了,愛民如子的官起碼要比欺壓人民的官要好些。
千萬不要再‘愛民如子’了,去做人民的兒子,去做人民的勤務員,去做人民的公仆吧。
戰戰兢兢、如坐針氈、如履薄冰地當好人民的公仆,快把驚堂木扔到垃圾箱里邊去。
須知,自己的坐船下,有一汪可以覆舟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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