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權高于一切,人權高于主權,這是一個逗士的基本常識。所以,當我得知有三千萬中國人因抗日而死的時候,我感到很悲哀,這三千萬人無視自己的生命權,也無視敵人的生命權,結果落得個可悲的下場,而只有一百多萬漢尖(意即中國人的精英、尖子)選擇了尊重生命,毅然投入了日本人的懷抱。在此,我向我的這些漢尖前輩致以崇高的敬意。。
當然,這是題外話,我們逗士哪怕說題外話,也是為了顛覆。如果你能顛覆昨天,就能顛覆今天。有人說,我們只想顛覆中國,說錯了。今天,我就表演一下怎么顛覆美國。
正因為生命權高于一切,所以,我們才要求取消死刑。死刑是對罪犯生命權的粗暴侵犯,是一種國家恐怖。聽說美國要取消死刑,我感到很欣慰。不過,美國有一條極端反動的法律,就是允許公民在全美持槍。目前美國民間擁有槍支兩億只,我認為,這是對“生命權高于一切”的普世價值最嚴重的侵犯。
有人說,““持槍權是公民的天賦人權”。
那請問,“為什么持槍?”
“為了威懾罪犯!”
“怎么威懾?”
“如果他要侵犯你,傷害你,就讓他吃槍子兒?!?BR> “那罪犯的生命權怎么辦?要知道,生命權高于一切啊,當然也高于你的持槍權?!?/p>
為什么要取消死刑,正是因為死刑侵犯了罪犯的生命權??墒?,美國政府一方面假惺惺取消死刑,一方面卻允許全民持槍,實際上,是將刑罰的公權力私刑化,將死刑民間化、普及化,這是對生命權最大的侵犯。
子彈這東西,一打一個洞,輕者致殘,重者致命。允許公民持槍,就是公然鼓勵公民使用致命武器,對罪犯的生命實施威懾、摧殘和剝奪。
如果說,用公權力的刑罰取代私刑,是人類社會的進步,那,美國所表現的,就是人類社會的嚴重退步。
如果一個社會,口口聲聲生命權高于一切,甚至為捍衛罪犯的生命權取消死刑,卻人手一槍,讓罪犯和好人隨時都可能吃槍子兒,致殘和喪命(平均一天80人死于槍下),我只能說,這個社會已經偽善到精神分裂的地步了。
允許公民持槍,就是與人權為敵,與生命權為敵,與普世價值為敵。一個真正熱愛人權的國家,應該禁止公民持槍,而鼓勵公民手持鮮花和巧克力。
我謹代表全世界熱愛罪犯生命權的逗士,對此表示最最強烈的抗議。
(注:此文純屬智力體操,閱后即焚,免得影響老子領取五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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