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亂年代”的煤礦干部
----代祭毛主席
田忠國
主流“精英”控訴文革控訴了三十多年,但文革到底是什么樣子?如果沒有政治圖謀,雖然階級立場有異,經歷不同,會有不同的感受,不同的結論,但有一點結論是共同的,那就是,干部是人民群眾的服務員。如果有人背離了這個價值標準,或者叫原則,人民大眾就有權管,或批評、或批判,或者,大家一塊設程序、定標準、立制度,把違背價值標準者管起來,如果批評、批判、制度管不住了,人民群眾就可以行使造反權。有人或許說,造反是動亂,是暴民政治,但實質上,所謂造反權,就是人民大眾共同提意見,罷免官員官的權利。
由此可知,主流“精英”所謂的十年“動亂”、“浩劫”,不過是迫使政治和知識精英,當了十多年的、人民群眾的服務員而已。從中國五千年歷史上說,當官或者有錢(富人)的人就是奴役勞動大眾的老爺,而普通勞動者就應該接受官人或有錢人的奴役,從這個角度說,文革不僅沒必要,而且,還是官人和富人的災難,或者叫“動亂”或“浩劫”,因為,人民群眾擁有社會制度的選擇權,共同設程序、定標準、立制度的政治權利,有違中國五千年歷史,即,當官或者有錢(富人)的人奴役勞動大眾的規律。
或許有人問,“動亂年代”的煤礦干部是什么樣子的呢?
第一,“動亂年代”的煤礦干部是人民群眾的服務員。
第二,“動亂年代”的煤礦干部必須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第三,“動亂年代”的煤礦干部,不論大小,必須和工人一起工作。
第四,“動亂年代”的煤礦干部,如果發生事故,在最前面的是干部,其次是黨員。
第五,“動亂年代”的煤礦干部,在處理事故時,一般工人必須在安全地帶,沒有命令不得處理事故或者接近危險區域。
第六,“動亂年代”的煤礦干部收入水平和工人基本持平,差距不大。
第七,“動亂年代”的煤礦干部區隊級的班班跟班,同工人一起干活,早下井晚上井。
第八,“動亂年代”的煤礦干部任何工人都可以當面提意見。
第九,“動亂年代”,煤礦干部只是工人共同設程序、定標準、立制度的制度執行者。
在這種情況下,請問,是“動亂年代”的煤礦效率高呢?還是“動亂年代”結束后做官當老爺,或者,當老板的效率高呢?當然,我是說生產工具在同等水平的情況下,而不是打眼放炮,鏟子攉煤同機械化采煤機比。當然,主流“精英”最喜歡以機械化采煤機效率之高,證明“動亂年代”的勞動效率低。他們唯獨忘了,或者故意忘記生產工具不同,其效率具有巨大差異。不僅如此,現在主流“精英”又以GDP代效率了。
走筆至此,我們不由得想起了那位自稱是“忠臣”的“忠臣”的話。認真想想,“忠臣”以老板的老板自居,但卻是美國資本的打手或者跟班,以賤賣,或者出讓國有資產,請外資控制中國主權經濟的“忠臣”,到底“忠”于的是誰呢?有人說,“忠臣”雖然口口聲聲說忠于黨、忠于國家,但本質上卻忠于的是美國。而另一些“忠臣”,則把消滅人民群眾選擇社會制度和人民群眾共同設程序、定標準、立制度的政治權利為己任,力推官人或有錢人奴役全國人民的“政治體制改革”,人民大眾怎么不懷念那個火熱的年代?
主流“精英”眼中的“動亂年代”,卻成了人民大眾時刻懷念美好過去,并形成尖銳對立的社會格局,這是為什么?
20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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