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發生了一起驚天血案,一個疑似精神病人在一小學門口,用刀在一分鐘內捅死捅傷13人。我們責罵這個喪心病狂的罪犯時,我們也要反思: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
罪犯被抓后,據說是他被一個診所以精神病的理由辭退,然后他對社會懷恨,產生報復的念頭。但是他說殺成年人沒有把握,所以他罪惡地選擇了小學生。從這句話看,罪犯應該沒有精神病,因為他還可以去有邏輯地思考?! ?/p>
因憎恨社會而報復社會的事情并不止南平這件事,去年在湖北也有一人因憎恨社會,在大街上捅死捅傷過多人;上海也曾發生過類似事件??梢哉f,這已經不是偶發性事件了。憎恨社會的背后一定是有原因的,而且為了讓此類事件不再發生,我們也必須思考背后的原因,從某種角度來說,這才是對亡靈最大的慰籍?! ?/p>
因憎恨社會而產生報復的,是危害性最大,隱蔽性最強,最能讓社會群體恐慌的犯罪行為。因為此類罪犯,他沒有具體的作案時間表,沒有具體的施罪對象,他什么時候頭腦一熱,就會提刀殺人,而且見人就殺,殺的人數也多。有句話說:怨有頭,債有主。一般的罪案都是有具體發案的原因、發案的過程、發案的對象,常常也不會傷及其他“無辜”。如果這樣,人在生活中平和些,做人好一些,少觸犯人,少得罪人,那么危險就相當少一些。但是如果遇上憎恨社會的人,即使你是全世界最好的人,他一樣會殺之。這種隱形的危機,最讓民眾產生恐慌心理,因為你不知道危險什么時候降臨。在這種罪犯的眼里,全社會都是他施罪的對象。
當然,產生仇恨社會的心理后,也不是全都去殺人的,也有自殺的,也有擾亂社會的,也有自虐、自閉的。自我封閉往往是仇恨社會的起端,在自我封閉更前面,一定是這個人得不到社會的基本關懷,或者遭到他認為的不公平待遇,但又沒有地方申訴,也沒有人去關心他,為他解開心里的結。長此以往,這個人就會自閉,看生活中的任何事和任何人都覺得不服眼,最后,惡變成仇恨整個社會。這里面固然有罪犯自己的原因,也有社會的原因。無論罪犯最后做出了多大的犯罪行為,但當初產生犯罪想法之前都是一個小小的點,這個點為什么會擴大?至少他的身邊缺少關心,他覺得這個社會很冷漠,令他心冷。如果社會真的和諧,全國人都如一家人,還會出現如此多的因仇恨社會而犯罪的嗎?
讓人民過上有尊嚴的生活。公平正義比太陽還光輝。雖然對這個比喻我保留我的看法,但想表達的意思我是知道的,他認為公平正義對社會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問題的提出固然重要,但解決問題更重要。關鍵是公平正義怎么來的?我相信,公平正義絕對不是僅僅體現在法律上。如果有一個超越人的主神在終裁法律,那么法律可能會相對公正。只要人在實施法律,法律不可能對每一個人都公平。我不是不相信法律,而是不相信當下掌握社會公器的人。如果想用法律來解決法律本身的不公平現象,這是非??尚Φ?。這就像魯迅說的,想揪住自己的頭發離開地面一樣可笑。法律的公平性,社會的公平性,一定是靠人來解決的。如果能解決社會公平性的問題,能讓社會變得正義,那么這類仇恨社會的犯罪一定大大下降。但解決公平正義的法門到底在那里?雖然我沒有答案,但有一點我是清楚的:只要“利”在人們心中占第一,那么社會不可能有公平正義。利就是資本,資本若不搭上道義,那它就是血淋淋的。因為資本自身的天性是追求個體利益最大化的,它是無所不用其極的,它是不顧道義的。社會到底有沒有公平正義?有。在那里?在人心。公平正義沒有什么了不起,就是全社會的良心?!袄睋诵?,良心何處藏身?自古以來,我們的文化是不宣揚利的,只宣揚義的。比如見利思義,不可忘恩負義,多行不義必自斃等。這不是老祖宗不知道獲利,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這個道就是有所為,有所不為。符合義的利就為之,不符合義的,最大的利都不取之。這都表明,義利是不二的,任何的義里都含著利,任何的利里也含著義。我們文化自古認為:義主利從。當大家在獲利時,都以義為重,社會就有公平有正義;當大家都唯利是圖,為利輕義或干脆為利忘義,社會就有失公平和正義。久而久之,仇恨社會的,奇技淫巧,怪力亂神,“妖魔鬼怪”就全都涌現出來了??船F在的社會,是不是很多發生的事情都超出了正常人的思維?比如早前的三鹿奶粉事件,最近的山西疫苗事件?! ?/p>
進一步思考,我們社會為什么會出現重利輕義的現象?個人的思維往往受主流的影響。個人在這個社會就像是一粒沙,大浪來的時候,沙就會被淘走。當我們都在說:發展就是硬道理、不管白貓黑貓都是好貓的時候;當我們都在宣揚gdp的時候;當我們都在大力招商引資的時候;當我們都誤信優勝劣汰的動物法則的時候;當我們都在追求個人主義,講究享受的時候;我們看到,在重利的影響之下,社會的人心正在扭曲。在幡然醒悟之前,我們是不知道自己正走入了死胡同。社會必須付出巨大代價的時候,人心才會扭轉。而南平那花一樣的生命,就是社會付出的代價。那不僅僅是他們的父母痛心,全社會的人都應覺得痛心,全社會的人都應該反思:為什么社會大人們犯下的錯,讓小孩來承擔?
南平那些死去的孩子,包括他們的父母,可能根本不認識這個罪犯,但是屠刀卻落到了他們的頭上。誰還說那些陌生人和我們沒有關系?誰還說關心別人,哪怕是關心陌生人不重要?難道我們的主流還要這樣繼續重利嗎?難道我們的心靈還要繼續這樣麻木嗎?難道那些看起來不關己的事,真的可以高高掛起嗎?如此以往,誰能保證,有一天屠刀不會落到你的頭上?又想起那句話:不要問喪鐘為誰而鳴,喪鐘就是為你而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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