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四名干部的強奸幼女被依法定性為“嫖宿幼女”了,這在新中國的立法史上,又增添了最骯臟無恥的一筆。幼女而能夠被嫖宿,明顯相當于莊嚴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允許了“雛妓”的產生和存在乃至——發展。
在這條全無人道和廉恥的罪名誕生過程中,已經有許多法學界人士和婦女代表提出了嚴正的質疑,但它終于還是非常詭異地寫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后來一看許多官員特別是一些司法高官特別喜歡玩弄幼女,而一些先富起來的人也特別喜歡以幼女來“采陰補陽”,公眾才終于明白,哦,怪不得,原來是這么一回事!
不過公眾明白歸明白,但再大的怒吼也無濟于事,這個骯臟無恥的法條依然長期堅挺在五星紅旗下的法律之中。貴州習水的窩案所引起的世界級憤怒沒有撼動它,廣東湖南河北等地的類似案件同樣撼不動它,如今陜西又有那么人神共憤的案件被披露,依然看不見我們的立法機關有任何認錯的表示和糾錯的跡象!
這擺明了就是寧肯不斷將中華民族的花蕾制造成雛妓,也絕對不肯放下所謂“法比天大”的臭架子。就算按照西方法治的圣典,法治不光是制定出來的法律必須得到不打折扣的遵守,更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根本性的前提是
為公眾所遵守的法律必須是良法!
把身心發育還不成熟、對自己以身子換金錢的行為的性質后果等尚且無知的幼女遭受的身心殘害當成一種市場經濟行為,從而在法律中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幼女可以成為雛妓,難道這樣的法律也算良法也有遵守的必要?!
寧肯看著無數的祖國花蕾被殘害而且把她們當雛妓,這樣的法律居然能夠出臺居然能夠在排山倒海一般的譴責中硬挺20多年!立法機關的的人們若還有一絲起碼的是非感和人性,像這樣的情形是根本不可能發生的。
紅領巾是紅旗的一角,可是當許多紅領巾上印著“雛妓”標簽的時候,我們的紅旗,由無數為了不讓后代再當雛妓而流血犧牲的先烈的鮮血染紅的旗,又會帶給我們什么樣的“特色”呢?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