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都曉得小煤窯老板要錢不要“煤黑子”的命,不是誰都曉得大煤礦也那么要命。你去打聽一下,大煤礦領導和工人的收入相差多少,就知道他們夠不夠階級兄弟。即使是國營礦山開發國有資源,但領導層不以勞動者自居,那和“老板”有啥不同?這簡直就是“誰養活誰”的問題了。
誰要是不曉得什么叫“三農”,就對不起他的一日三餐。可誰要是不曉得什么叫“四礦”,還照樣吃飯。要知道,這個礦工、礦山、礦城之后的老四,指的就是礦難。前地質礦產部長朱訓曾建議并提“三農”和“四礦”,結果沒人搭理,也許是因為采礦不象殺豬,它不會叫,也不會跑,“放開大開快流”就萬事大吉。結果是你不理他,他要理你,而且要求你大理特理。這不,不成立個“安全局”是對付不了頻發的礦難的。可成立了安全局,把一些安全使者遛的上氣不接下氣,還是窮于應付。天哪,你怎么就那么不作美呢?
兩年前出過一本書,叫《礦業對策》,里面說過:
“說到整合礦業,既有整頓經營方式和管理體制的一面,更有維護國有資產和人民權益的一面,涉及到生產資料所有制的最深層。它的要點,是在杜絕慷國家之慨和官商勾結私分礦業權的基礎上整頓礦業。就今日中國的現實而言,不論遵循可持續發展的理念,還是構筑循環經濟,都必須由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督導、整合和控股來振興礦業和擴大就業機會。這里需要有常設的國家機構把握長遠的礦業政策,不是一兩個跨部門應急決議就能徹底解決的。”
可當時有人說:“這不是硬道理,一邊去吧!”可鬧來鬧去,還是這段話應驗了。這不,山西省已經說要收編小煤礦了,盡管這還只是對煤老板“下戰表”,他們是要出來拼命的。溫州煤老板已經在反咬山西省違憲。
另一方面,煤礦出了人身事故就只是礦山領導層的責任嗎?
已經說了,肯提“三農”不肯提“四礦”,何止是以為礦業不難對付,甚至以為礦難可以大事化了,似乎搞不好礦業大不了多花錢買礦(多得相當可觀)。可壓不住礦難就像紙包不住火了。你到北京去轉轉,除了管礦產資源和管采煤的以外,找不到一個當家人專門管整個礦業。不錯,有一個“中礦聯”,可他們在大礦難發生時正在組織大討論“地質找礦”。這就像一個人多考慮搞地產,少考慮蓋房子。而且在火災頻發后才會有人考慮擴大消防隊。
再說遠一點。原來是第一產業的礦業被精英們合并到第二產業里去了,說是“對外接軌”。那其實是對蔑視其他國家資源主權的歐美接軌,不是對維護資源主權的亞非拉接軌。跟在歐美后面撈國外資源沒那么容易,倒是對煤老板和洋大人開放國有資源來得快。一個其貌不揚的煤老板只要撈上一把,就可以養幾個高雅的二奶,玄機就在這里。指望煤老板保工人生命安全?門都沒有!
礦難的背后有一連串的問題,我們還需要一層層剝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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