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玉杰:國家應該把房價提高到每平米10萬元
看了這個題目,我可能要挨板磚了。不過,我覺得唯有如此才能解決當前體制下房價居高不下帶來的諸多社會問題,特別是解決大多數城鎮中低收入人群買不起房子的問題。我在前幾天《中國房地產十宗罪》的博文里,已經談了初步想法。今天我想系統談一談這個問題。
我的具體想法是:
1、各級政府主導房地產建設開發權。這是前提。住房問題是國計民生的重要問題,應該由政府主導,不能全部市場化。正像市場經濟給我們帶來的經濟危機災難一樣,完全市場化的房地產開發,不可能實現十七大提出的“住有所居”的目標。要由政府的建設和房管部門負責房地產的建設和開發,在城市中心建廉租房,租給買不起房也買不起車的大多數老百姓;在城市的郊區建高檔住宅,每平方米的價格提高到10萬——20萬元。一般高檔住宅10萬元,別墅可以到20萬元,賣給買得起房和車的富人。使90%的人租房住,10%的人買高價房住。
2、讓大多數中低收入的人群徹底打消買房住的想法。房價提高到10萬元以上,大多數人是不可能買得起的,這樣就使大多數老百姓經濟上得到解放,免予淪為受銀行和房地產商盤剝的“房奴”,終生租房住。不要把一生的積蓄甚至幾代人的勞動都放在一套房子上。
3、讓買房的富人付出更高的價格。富人要享受,愿意住大房子、好房子,100平米以下的房子他們不愿住。買大房子住,那就多掏錢。這也符合市場規律。不要發愁沒人買,有錢人總是要享受的,奢侈貪心是他們的本性。摩納哥和莫斯科的房子每平米賣到30萬元人民幣的時候,照樣賣得不錯。
4、用賣高價房的錢來大量建設公共廉租房。廉租房要嚴格控制面積,夠住就可以了,不能把房子越造越大,造成資源浪費。主要建60、80平方米的,最多不超過100平方米。兩口之家60平米就不小了,三口之家80平米也夠了,特殊情況也不會超出100平米。錢學森幾十年不就住100多平米嗎?當然租大房子住的人,就應該多掏租金。
賣高價房的錢,夠建大多數人的廉租房嗎?夠的!我們可以算一算。我們以100戶居民來計算。假如10%的人買高價房,每戶平均200平米,房價就是2000萬。10戶就是2個億。其余90戶住廉租房。房子的建安費最高也就是2000元,有的二線或三線城市就是1000元左右(土地是全民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不能收什么土地出讓金),以每套廉租房100平米算,建一套房需要20萬元。2億元可以建1000套房子。供應90個廉租戶綽綽有余。
按此法匡算,根據2008年有關統計,全國千萬以上的富翁有近100萬(如果分配制度不改變,這樣的富翁可能還會多,兩極分化也會更加嚴重)。這些富翁都住在城鎮,現在全國城鎮人口是5個億,(2008年底的數字)大概1.5億戶,100萬個富翁,每人買房出2000萬,就是20萬億。可建1億套房子。如果再加上城鎮商業用房出售的收入,國家每年再投入一部份,建設大多數居民的廉租房就沒有什么困難。
當然,這只是匡算,好多因素沒有計算在內。這里包括好多富人已經買了房子,一些老百姓也已經有了房子等等。不管如何計算,總覺得這種劫富助貧的方法是可行的。
要實現這個方案,當前急需實行兩個政策:
1、堅決控制二手房的買賣價格,實行一戶一房,節約土地資源。杜絕以盈利為目的的炒房倒賣。恢復“房子是用來住的”基本屬性,不得作為一般商品炒來炒去,從中牟利。凡是買賣二手房的,其交易價不得超出原購房價,而且還要根據使用年限進行折舊,使房子像汽車一樣,買到手就跌價,沒有增值空間,看誰還會去炒房倒賣!
2、取消開發商,政府收購現有開發商在建和未賣出的所有住房。根據開發商的建房成本和一定的利潤,對開發商在建和未賣出的住房政府實行全部收購,部分高價出售,大部分用于廉租房。取消市場行為的房地產開發商。
實行建10%的高價房和90%廉租房政策,國家從房地產上獲得的稅收暫時會大大減少,但老百姓會把錢用在其它消費上,擴大了內需,從而改變了我國經濟長期依賴出口的畸形增長方式,使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有了可能。從長遠來說,對國家和人民都是有利的;也改變了各級政府靠賣地來解決財政收入和靠房地產來推高GDP的錯誤做法。真正把主要精力用在發展其它經濟事業上;這也解決了廣大人民買不起房的問題,減少了好多社會矛盾,一定會大大促進整個社會的穩定。
有的網友在我文章的跟貼中提出,“打倒開發商,解放全中國”,我認為有道理。當代中國,好多問題都出在房地產開發上。只有取消純市場行為的房地產開發,由政府主導住房建設和開發,好多矛盾就迎刃而解了。只是“打倒”二字讓一些人心里不舒服,那就改為“取消開發商,解放全中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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