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兩個人違法,殺百萬人正義!
世上的事情就是這么奇怪,當你走投無路被逼無奈殺了兩個人時候,你是違法,會判你死緩,或者死刑或者其他罪行。而當你以大無畏的精神,反抗壓迫,以戰爭的方式推翻統治階級,戰爭的過程造成了數百萬人死亡,歷史和人民卻說你是正義。
劉漢黃案讓我想起這個歷史的主題。同樣是反抗壓迫,但是其結果卻完全不同。中國共產黨經歷了27年艱苦卓絕的斗爭歷程,期間自己付出了無以計數的人命,也消滅了日本帝國主義、國民黨反動派的數百萬人的生命,但是人民和歷史卻宣告他們是正義。建國后,同樣也是這樣一個政黨,在朝鮮同美帝國主義為首的聯合國軍作戰,消滅美軍39.7萬人,歷史和人民卻宣告其正義。
而今天,這個曾經帶領勞動人民翻身做主的共產黨,卻無法保證劉漢黃的起碼的合法權益,逼得劉漢黃走投無路、被逼無奈殺了兩個人,初審判決劉漢黃死緩。
判決之后,審判員問劉漢黃對此判決有何看法。想不到這個初中文化水平在許多人眼中不值一提的小角色,卻突然以一種天道人心的口吻大聲說:
“悲哀啊!人類的悲哀啊!”
審判員追問:“為什么”?想不到劉漢黃發出了雷霆般的怒吼:“沒有前因,哪有后果?”
劉漢黃大聲說:“第一次判十萬〔我得不到賠償〕,第二次判十七萬〔我仍得不到賠償〕。我已兩次相讓,他為什么要苦苦相逼呀?!”
當一個國家無法保證底層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時,當一個國家無法保障起碼的公義時,當底層人民走投無路被逼無奈時,到底會發生什么事情?多余的話已經不必再說。只把搜集到的劉漢黃案件的具體經過列在下面。
先列出初審時候劉漢黃的表現,而后再回顧一下這個老實巴交的孩子是如何被逼無奈殺人的。
當被法官問如何看待因工傷糾紛而導致“兩死一傷”這一結果時,劉漢黃表示,“從法律的角度,我希望法院判我死刑立即執行,對我來說這是一種解脫。但從社會的角度,我覺得這樣判不公平。”
法官問:“判你死刑,從社會角度說不公平,怎么解釋?”劉漢黃答:“因為這個(兩死一傷)結果是工傷引起的,沒有前因就沒有后果。”
后來劉漢黃的態度又漸漸發生了變化。法庭調查階段時,法官問劉是否后悔,劉漢黃說“后悔也來不及了”,在進行最后陳述時,劉漢黃朝著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連說兩次“對不起”,甚至跪倒在被告席里,磕頭向對方致歉。
離開法庭前,劉漢黃被允許與坐在旁聽席上的父親及弟弟隔著多排座椅交流幾句。父子對望后,不禁淚如雨下。
下述文字來源于劉漢黃案件律師的《非為一個人的辯護》
劉漢黃,貴州松桃人,農民,在家行二,因此熟人都順口叫他“二黃”,家境極度貧困。26歲了,未婚,從來沒有照過一張生活照,以至關心他的朋友想從他家里找一張都失了望。初中文化,一說是小學文化,隨后就外出打工,起初數年是在縣城,2008年經同村好友介紹來到東莞市展民五金廠。多年打工所掙工錢大部分用來供其弟讀書。家里家外劉漢黃的口碑都很不錯。工傷使其失去了右手掌,事后委托某律師代理索賠。傷人案發生后,已由大朗公安分局偵辦,關押在東莞市第二看守所。
據劉父說,近五年來,災難就沒離開過這個原本就脆弱的家。先是外婆過世,劉父受刺激,精神失常一個多月;隨后的2002年,劉家老三辭去村小(代課)校長,獨自遠赴浙江打工,這一去就是三年沓無音信,2005年春一個下雨天,小三人是回來了,卻只穿了條褲衩,光著身,衣服搭在手臂上,隨即被家人送往銅仁、吉首醫院神經專科;再接著,劉母膽結石,病未好,又犯上闌尾炎;劉家老四今年高中畢業,光學費就欠下上萬元……
劉漢黃案件發生后,劉漢黃的堂姐夫及四弟上午到了深圳。劉的四弟剛剛高中畢業,和其五弟一起,多年來主要靠劉漢黃在外打工掙錢維持學業。得知哥哥在廣東遭遇大難,四弟連學習也失了心。在來廣東的問題上,四弟和劉父還發生了一場小小的爭執,兩人都想來,劉父說我爬也要爬過去,我要當面向政府求情,我兒子有他的難處呢。四弟就說,我不去求情,我可以幫律師做事,搜集證據,寫文章,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最后,全家人幾次開會商量,決定還是由年輕身體更好也更有文化水平的老四與堂姐夫一起去廣東。
劉漢黃的堂姐夫可以說是松桃當地劉姓家族中惟一見過大世面也有足夠水平的人物了。堂姐夫高中畢業,早年也長期在外打工,經營過小生意,近年是在村里做一名村官。劉漢黃工傷案發后,就是這位堂姐夫全程跟蹤處理的。其實堂姐夫經濟狀況也比劉漢黃家好不到哪里去,為了辦理劉漢黃的工傷事務,他特地從老家貸了一筆兩萬元的款,來回的差旅費,在莞的食宿,聘請律師的費用,等等,幾個月下來,那筆兩萬元的貸款早已花費干凈。劉漢黃傷人案發后,堂姐夫也早就想著來粵了,奈何前一筆貸款尚未歸還,——事實上也基本上是歸還無望了,本來還指望漢黃工傷賠償到手后即返還的,現在,一切都泡湯了,而以漢黃家的現狀不要說兩萬元,兩千元都足夠讓這一家子吃緊好一陣子了,因此,最后這筆貸款實際上已經記到堂姐夫一人身上了。是以現在,他只好另想辦法籌集路費,這在當地是需要相當的精力和時間和資信才能完成得了的。
劉漢黃在工傷住院25天后,傷口尚未痊愈,淌著血,廠方就要求其出院。此后大半年中,展明五金廠并未妥善安排好工傷員工劉漢黃的生活,包括生活費的支取困難、進出廠門的阻撓、甚至針對劉漢黃一個人而停開員工食堂等,所有這一切,目的都只有一個,逼迫劉漢黃自己離廠。
但即便如此,被告人也還是一再忍讓,并未想過要報復。甚至在 6月13日 ,也就是案發前兩天,廠方再一次將被告人行李搬出宿舍以逼其離廠,被告人絕望之余,從宿舍樓三層扔下一個滅火器來發泄,為此還曾引起保安員張某某的誤解,被告人立馬陪著笑臉向張某某解釋、道歉,隨后他選擇了爬上宿舍樓頂準備跳樓,而跳樓的目的,也僅僅是為了喚起廠方的良知和有關部門的關注,以求得吃住等最起碼的生活所需,要知道,2008年11月之后,廠方就再也沒有給過被告人工資,經被告人的多次討要廠方也總共才給了一千余元錢的生活費,而就在2009年1月30號,被告人又因腎結石而花去醫藥費數百元;案發時被告人手上的現金總共不過數十元。即便事情發展到這一步,被告人依然還在期待著合法解決,依然在苦苦地等候著拿到工傷賠償的那一刻,然后,他就可以離開展明五金廠,離開這個使其遭受有生以來最慘痛經歷最不堪回首的地方。
廠里的四名保安對這個失掉一只右手的打工仔再熟悉不過了,也一直對其不幸很是同情,這半年來,他們沒少“為難”過劉漢黃,其實他們也有他們的難處,廠領導一再交待:工傷后的劉漢黃進出廠門必須登記,并且要詳細詢問劉漢黃出廠做事的具體經過,否則就扣發他們的工資。而劉漢黃也知道這所有的限制并非保安之本意,因此,也從沒和哪位保安紅過臉。只有一次,也就是在跳樓討薪那天,劉漢黃爬上宿舍樓五樓(一說是四樓,劉本人也記不清了),悲憤難抑,見到樓頂擺了有幾個滅火器,順手抓起一只就扔下樓去,剛好有位張姓保安從樓下經過,險些被砸到。張姓保安可能也頓時大不悅,責問劉漢黃“想干什么”,劉漢黃趕緊賠笑臉,說實在是沒有注意到有人從樓下經過,絕不是針對張姓保安來的。張姓保安也便沒再出聲。之前之后,劉漢黃再從未與廠里任何員工紅過臉,甚至包括一再拒絕、刁難他的廠里有關領導。
但是 6月15日 中午 發生的一切,卻使一樁本來可以順利解決的普通的工傷賠償案件急劇地朝惡性刑事案件轉化,那么,這個過程中究竟發生了什么?
那一天,當值班保安再次要求劉漢黃留在廠里不得出門時,劉漢黃一下氣懵了。可能他以為經歷了前天決意尋死跳樓以討說法的事件之后,廠里是不會再來公然刁難他了,何況跳樓當天現場的公安民警、勞動部門工作人員都當面訓示過廠領導:不管怎樣,劉漢黃的生活費及人身自由必須保證。廠方也當場表態同意。但何以一天之后,他的處境重又恢復到如此不堪呢?
劉漢黃還是沒有怪罪保安,他知道和他們理論也是白搭,況且當值保安也明確告訴他:上午負責處理劉漢黃工傷案件的邵副總已召集四位保安,嚴厲指示:絕不能讓劉漢黃出廠門,否則扣發當值保安五百元。要知道保安工資一個月也不過千來塊。所以他們也一再表示希望劉漢黃理解。
無奈之下,劉漢黃返回宿舍,片刻,他重又走向工廠大門,繼續與保安交涉,希望盡快出廠,他擔心遲到了工傷代理律師那邊會怪他。而且,他認為自己在休息時間走出廠門辦事天經地義,任何人也無權限制他的自由。局面于是僵持起來。
就在這時候,一輛白色小汽車緩緩地駛向工廠大門,劉漢黃至今并不知道車內坐的是誰,他只是根據過往經驗,守候在汽車一側的大門口,單等保安開門給小車放行,他便可以跟著小車走出廠門。半年以來,他無數次都是這樣做的,只不過絕大多數時候,他是混在進出廠門的員工行列中,而這一次,他跟定了這一臺不知是誰的小車。
但保安卻為難了,他們不敢開門,就這樣僵持有幾分鐘。然后,從車上走下來一個中年男子,邊講著手機電話,一出來,他就沖劉漢黃大喊:“你又不是廠里人,在這里干什么?”劉漢黃一愣,旋即反應過來:“我怎么不是廠里人?你們又沒給我工傷賠償,我們的勞動關系就沒有解除呀……”這是他從代理律師那里了解到的法律知識,這一點,他是有信心的。來人見訓服不了劉漢黃,馬上又撥手機用臺語嘰哩咕嚕講了一通,大約三分鐘過后,從辦公樓內走過來兩個人,劉漢黃認識,兩人都是廠里的臺干,走在前面的是廠里的賴副總,負責生產的,走在后面的就是全程跟蹤負責劉漢黃工傷賠償案件的邵副總。
賴副總走到小車前,手指戳到劉漢黃面前大聲訓道:“你想出去是嗎?好,保安,開門,我把他扔出去。”值班保安迅速將鋼柵門打開,賴副總于是從后面兩手環抱住劉漢黃,半推半抱地將劉漢黃扔到了離大門十多米遠的一個斜坡邊。一旁追上來的邵副總又順手朝劉漢黃的頭部擂了兩拳。
這個過程中劉漢黃到底想了些什么,如今已無從考究,劉漢黃本人也記不清當時的思想活動了,他說案發后他被人用鐵棍打暈,醒來后很多細節他也想不起來了。而且,當時他只覺得一切都失去意義了,受傷半年來,他受夠了廠方的種種刁難、白眼、污辱,那一刻,“我豁出去了,”他后來對我說,“既然你們不讓我活,我也就跟你們拚了。”他用左手掏出隨身攜帶的一把彈簧刀,轉過身,沖賴副總腹部就是兩刀。
關于這把彈簧刀,劉漢黃在后來偵查人員的訊問中反復講到,是從大朗醫院后面的地攤上買來的,用途是削水果,時間是兩個多月前,當時他三弟從廈門趕來護理他,給他買了不少水果,買刀首先就是要削水果用的,而且是彈簧刀,收起來不過十來公分,展開來也不過 十五公分 ,用著方便,攜帶起來也小巧。順便提一下的是,廠里對劉漢黃的工傷醫療及生活費用是極為緊張的,住院期間一天的生活費也只有十塊錢,連醫院的普通快餐也吃不上,營養費就更別提了。
而劉漢黃買刀還有一個目的。今年初的一天,邵副總在廠大門口召集保安訓話時反復講到:他(劉漢黃)已經不是廠里的人了,不管他在廠內外發生什么事,廠里都不用負責。劉漢黃聽得心驚肉跳,為了自衛,他選擇了這樣一把彈簧刀。
劉漢黃沖賴副總捅過兩刀之后,事發突然,賴副總甚至還沒反應過來,以為是劉漢黃打了他兩拳,而在邵副總打他兩拳的同時,劉漢黃已經基本上感覺不到疼痛了。在賴副總捂住腹部踉踉蹌蹌撞向保安室時,他轉過身正面對向邵副總,他太清楚邵副總了,整個工傷賠償事情處理以來,都是這位邵副總全程跟蹤,所有的刁難,包括不給進出廠門,包括工廠針對劉漢黃一個人停掉食堂發給員工伙食費讓他們到外面就餐,而單單就不發給劉漢黃伙食費,包括當著保安的面聲稱劉漢黃已不是廠里員工出任何事與廠里無關,包括太多太多,甚至在劉漢黃的三弟與其協商索要生活費時,他還跳起來掐著三弟的脖子吼道:“想鬧事是吧,奉陪!”
那時的劉漢黃快要爆炸了,他瞪視著邵副總,邵副總此時已看清劉漢黃手里攥著一把刀,刀上滴著鮮紅的血,本能的反應讓他掉頭就跑,邊跑邊喊:“殺人啦!殺人啦!……”劉漢黃跟著持刀追了上去。他們并不是往廠里跑,而是向相反的方向即莞樟路上跑去。兩人的速度都很慢,據附近小店的老板反映,“比走路快不了多少,好象都很沒力氣。”大約追了一百來米,劉漢黃終于追上邵副總,跟著就朝其背部扎了兩刀,邵副總于是倒地,劉漢黃又朝其側面、正面連續捅了數刀,邊捅邊狂叫著“啊”,劉漢黃后來自己回憶捅了有十來刀。“我太恨這個人了。”他不止一次地對我說,“我就想把他捅得重一點,出口氣。”
很快,邵副總趴在地上不再動彈了,劉漢黃也跡近虛脫,癱坐在地上,劇烈地喘著粗氣,身上沾了許多的血跡。這時,剛才開小車的中年男子拿著一根彎曲的黑色水管(一說是鋼絲卷)追了上來,他沖到劉漢黃身邊,朝其頭上砸了一下,劉漢黃即時彈跳起來,舉著刀,逼視著中年男子。中年男子愣了一下,隨即往后退卻,劉漢黃不斷揮刀空刺,中年男子則拿水管舞動格擋。這樣對峙退行了約 五十米 ,中年男子忽然后倒在地上,倒下去時還舞動水管,并用腳踢擋,劉漢黃撲上去,朝其正面捅了兩刀。此時的劉漢黃,“誰打我,我就捅誰。”
片刻,中年男子也癱軟下去了。劉漢黃站起來,朝廠大門口走去,轉觀的人群紛紛避讓,幾名保安有的攙扶著賴副總,有的忙著報警,有的尋找工具以自衛。但劉漢黃并未沖向保安,而是在經過賴副總時,又走過去朝其頸部補捅了一刀,然后,他沿著工廠外墻向后跑去,“我準備去自首,反正捅了這么多人,跑是跑不掉了,也根本就沒想去跑。”而當地的一間警務室就在工廠后面。
這時,一直在搶救中年男子的工廠總經理林駿雄拿著一把從某景區購買的紀念鋼刀追了上來,并朝著劉漢黃頭部用刀背砍了兩下,劉漢黃隨即暈厥,面朝下地趴在了地上,左手的彈簧刀也脫手摔在前方幾十厘米處。
再后來,劉漢黃就什么也不知道了,醒來后,已被公安機關控制。根據后來的了解,在偵查人員當天下午三點五十的首次訊問中,劉漢黃自始至終一言未發。
整個過程大致持續有約二十分鐘,從對賴副總捅出第一刀,到追捅邵副總,到與中年男子對峙,再到補捅賴副總,邊上圍觀者包括廠里保安近百人,但自始至終無一人出手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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