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遼寧、山東等地先后停建經濟適用房,一改過去重經濟適用房輕廉租房的做法,紛紛提出以擴大廉租房保障范圍解決低收入者家庭住房困難問題,或會帶來全國住房體系的調整。而遼寧沈陽市的做法更令人稱絕。沈陽市正在醞釀一套經濟適用房保障新辦法,即停建經濟適用房,每戶按5.5萬元的標準發放購房補貼,享受經濟適用房保障的家庭可到市場上購買商品房。
看來,經適房似乎應了茅于軾的詛咒:只有毛病沒有好處,“政府沒有義務滿足個人對房產的占有欲”。所以,一些地方政府才會寧可購買商品房打救開發商,也不愿意大建經適房,豐富和調整住房消費結構以平抑房價,甚至將經適房棄之如敝屐。
然而,筆者不禁要問,開發商這幾年來受暴利驅動大興土木,建起與民眾消費承受能力相差懸殊的商品房,現在市場難以消化,泡沫又難以擠清,憑什么突然就想起納稅人的好了,還要政府掏腰包為之埋單?如果政府能以經適房的價格購買商品房用作保障房,憑什么老百姓就不能直接購買這般低廉,又可自由上市、毫無牽絆的商品房,而非得要再經政府這一手,并且還要無條件附帶年滿5年才能上市的條件,去享受經適房的福利?難道政府有特權強制開發商以低成本價的方式將商品房轉為保障房?但這又不太符合開發商暴利成性的作風,而且據說有些地方政府甚至提出不準開發商低于成本價出售商品房,似乎又有些不可思議。那么,筆者以為,解決這一困局的唯一辦法是,在政府收購商品房之前,似乎更有必要向社會公開商品房的成本核算,并且將所有的交易完全透明公開,讓民眾明白個中的利益關系,避免新的貪腐滋生。
否則,人們有理由懷疑,從市場上購買商品房作為保障房,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開發商和地方政府的利益罷了。也即是說,這項政策的出臺,更像是以民生名義包裝的地方和部門權力利益化的陰謀,是變相救樓市之道,以此繼續維護賣地經濟和開發商的既得利益。這不僅跟中央精神有所相悖,不能起到平抑房價從而促進民生的作用,反而由于政府利用公共財政補貼房地產開發商,促使其借助銀行放貸和政府收購手段,鼓足其維持高房價的信心,延緩房價合理回歸的步伐,這與絕大多數公眾的愿望背道而馳。
由此看來,這若干年間,之所以房價扶搖直上,在很大程度上跟開發商和某些地方政府之間的利益聯盟,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而且即使是開發商因為泡沫吹得太大,即將自食其果時,地方政府還能想盡辦法打救。這等只賺不賠的生意,也難怪有這么多的資本向往,也難怪在車輪戰一般的宏觀調控面前,開發商們還能坐懷不亂,屹立不倒了。一言蔽之,這是因為這些既得利益集團仍然希望能阻止更多的經適房等保障性住房興建,拼命保住自己辛苦吹大的房地產泡沫和暴利夢想。
有史為鑒,早在1998年國務院就下發了23號文,明確“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住房為主的住房供應體系”,開發商建造的商品房在市場主體中只占大約10%。然而10年過去了,經適房在供房供應結構里所占的份額卻是少得可憐,留給民眾的是高昂的商品房價,和社會中下層的民生痛苦。現在,這類伎倆似乎又在粉墨登場,宛如夢魘纏身一般。陰謀乎?陽謀乎?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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