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和先生靠“鐵腕”賺足了喝彩,昆明的老百姓確實感到了一種“清新之風”的狂吹,對地緣、人文傳承下來的官員的慵懶之氣、前些年屢屢發生的貪腐大案,比如原云南省長李嘉廷2003年的被揭發、如去年發生的昆明規劃局原局長、云南省交通廳副廳長胡星的被揭發。這些都是云南、昆明民眾希望得到扭轉的。在這其中,切實地需要讓人民群眾舒心解氣的,應該是對貪腐的“鐵腕”整治,從胡星案可以看出,當地貪腐官員、奸商之間的利益交織、盤根錯節,此種風氣、非止一日。如果仇和先生靠“鐵腕”能夠真正、深入地打擊到貪官污吏們,斬斷奸商與貪官的利益鏈,仇和先生是黨委書記,抓黨風,反貪腐,是其分內的職責,如能有大作為,昆明的百姓肯定為之喝彩,草民也為之喝彩。
但仇先生的“鐵腕”,在“鎮住”官員后,就迫不及待地砸向昆明的教育和醫療衛生事業,《廣州日報》3月7日以“仇和在昆明推行宿遷式拆遷與醫改”為題刊發報道,草民實在想不到仇和先生對“宿遷式”醫改會如此情有獨鐘,非要在到任初始、百事煩冗之中將此事“鐵腕”推出,宿遷式醫改的實質,早已被人總結為“賣光”,《廣州日報》說“當人們還在對‘電話號碼’風波和‘瞌睡局長’風波津津樂道的時候,仇和‘新政’的步子明顯加快了。…終于開始對教育和醫療‘動刀子’了。…當年仇和最有爭議的地方就是對醫院和學校的拍賣,‘仇賣光’就是這樣得來的。”。
報道說,3月3日,一份《關于加快推進醫療衛生事業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出臺。…“鼓勵社會投資,實行自主經營”…鼓勵各類資本以多種方式參與公立醫院產權多元化改造、重組。
意見提出的初步目標是,到2012年,民營醫療機構資產占全市醫療總資產的比例達到70%以上。…允許非義務教育階段的公辦學校(園),包括公辦幼兒園、公辦高中學校,吸納社會資金進行股份制改造,按民營機制運行,實行股份制形式的合作辦學。學校所有權和辦學管理權分離,試行“國有民辦”;非義務教育階段的公辦學校經批準后,也可整體轉制為民辦學校。對引進市外資金并形成教育實物量50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引資者,按實際引資額的3%給予獎勵,引資5000萬元以上至1億元人民幣以下的引資者按5%獎勵;引資超過1億元人民幣的,按7%獎勵。極為有意思的是,記者在此處用了一個詞“一輪新的風波蠢蠢欲動”
其一,草民想,這算是什么“新政”,這分明是“舊政”了,只不過從宿遷搬到昆明而已。昆明需要發展、建設的領域千頭萬緒,需要整頓的“吏治”千難萬難,難道需要醫院和學校的開賣打頭陣,不賣醫院、學校不足以體現“新政”。
其二,在四年之內,將昆明市醫療總資產的70%轉為民營,這絕非一個小小的宿遷的“賣光”可以比擬的,昆明的經濟發展、社會結構、區域地位,與宿遷有根本的區別,仇書記如此急切將宿遷的“賣光”模式,在昆明照葫蘆畫瓢的復制,理據何在?溫家寶總理在兩會政府工作報告中談到醫療改革的方向時,強調公共醫療服務的“公益性”,如果70%的公共衛生資源被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私人掌握,“公益性”如何保障?香港的公立醫療機構解決70%人口的醫療服務,仇書記的模式怎么倒過來了。
其三、草民見過的除民工學校以外的幾乎所有的、特別是擁有優質教育資源的“按民營機制運行”的幼兒園、高中,都是高收費模式的,而目前優質教育資源大部分屬于公有,這樣做的目的,無非是進一步提高已經令普通百姓不堪重負的學費支出。新華網報道,在今年的兩會上,“12年義務教育”這一概念多次被代表委員提起,有的代表甚至寫出數千字的議案,呼吁國家將“12年義務教育”作為教育新目標。如果這一提案得以落實,作為省會城市的昆明,如何讓追求盈利的私營學校來滿足“義務教育”?
其四、宿遷“賣光式”醫改,如今仍然在“探索”沒有定論,草民以為,檢驗醫改的成功與否,核心是看人民群眾接受醫療服務的負擔,是不是與其收入匹配了,而目前的格局是極為沉重的。2006年發表的《北大課題組宿遷醫改調研報告》明確指出,宿遷“賣光式”醫改的結果是“醫衛核心問題并未解決,同時一些新問題產生…老百姓的感受——‘在醫院錢就像紙一樣’。”“‘宿遷模式”解決不了“看病貴”的問題’”,既然無法解決看病貴的核心問題,還有一系列新的副作用,為何要急吼吼地在昆明“鐵腕”推行。
其五、對宿遷的“賣光式”教育改革,未見官方媒體關于第三方調研的報道,網上有一份2006年6月26日至29日,北京理工大學楊東平教授、陶紅老師及三名研究生和南京師范大學葉忠副教授及一名研究生赴江蘇省宿遷市對宿遷市區、沭陽縣以及部分農村中小學的教育改革情況進行調研,在網上發表的“宿遷教育改革調研報告”,結論是“老百姓并不是這場改革的受益者,而是最大的受害者。原本就應該由政府提供的良好的教育現在必須要老百姓花高額的費用才能享有,政府通過改革把自己沒有盡到的義務轉嫁給老百姓來承擔。”“宿遷政府所推行的教育改革一方面接受著來自上級政府的財政撥款,另一方面又將本應該對教育的投入轉嫁給社會和老百姓,”
昆明的發展、管理需要堅持“科學發展觀”,牢牢把握科學發展觀的實質,堅持科學發展的態度,“科學”的態度講究的是符合實際、符合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實踐證明,公共事業資源的“賣光”,并沒有為最廣大人民群眾帶來根本的實惠,因為“賣光”的下一步就是對“利潤”的最大限度的追逐,公益性將不可避免地遭到淡化甚至拋棄,有人把“賣光式”比喻為政府在“甩包袱”,把公共服務作為“包袱”甩給市場的同時,當然減輕了政府的“負擔”,也當然把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推給了市場。這不是仇書記的風格,仇書記是“專揀重擔挑在肩”的。
再說,為一個省會城市數百萬人乃至于全省數千萬人服務的公有醫療機構、教育機構的龐大國有資產,豈能說賣就賣,豈能說搬“宿遷模式”就搬。這不是小事,要按法定程序來,當地的政府,特別是人大要參與咨詢、決策,特別是要傾聽昆明百姓、醫務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的聲音,需要有專門機構的評估,要搞清楚所謂“到2012年,民營醫療機構資產占全市醫療總資產的比例達到70%以上。”的依據和后果是什么,不能長官意志、個人喜好、說一不二。試想,一個家族中的某人要出賣大家共有的資產給外人,家族內部不達成共識,就等于豈有此理,因為那是大家的,不是某個人的私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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