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夠充分的實踐,才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一)真理標準探索是為了有效解決分歧
人類發(fā)展的歷史表明,每一個特殊的社會時期——這個時期通常被國人稱作“關鍵歷史時期”和“歷史轉折時期”,人們都會致力于真理的探索。因為這個時期的國情包括世界的局勢,都會呈現(xiàn)出“萬分復雜”的態(tài)勢,不同組織、不同群體甚至不同個體之間的世界觀都會存在差別,以致即便在同一個時期看待同一個事物的分歧都會相當?shù)拇蟆?/p>
分歧是團結的敵人,是凝聚力的破壞分子,是分裂與叛變的基因和前兆。團結、凝聚力和共同心愿意味的“眾志成城”,尤其是良知與文明指引下的眾志成城則是民族和人類的希望。
所以,分歧與分裂較為普遍的當前,“真理標準”探索及確認是我們應該率先做好的頭等大事。
(二)真理標準的認定是主、客觀要素同時發(fā)生作用的結果
老百姓中有一句話:陽光下沒有相同的良滴水。這話含義很寬泛也很深刻,但人們普遍都認同她。因為不同事物之間,差別是難免的,客觀上肯定存在,主觀上也肯定存在。可能有的人對這話不太認同,脾氣暴躁點尤其是脾氣又暴躁又有野心和實力的人會馬上掄起大棒說“你又搞唯心主義了吧,有思想的生命事物有主觀和客觀兩面,沒有思想的物質怎么會有主觀和客觀兩面呢?”。但是,如果他同時也是一個敢于正視并承認錯誤的人,他很快就會明白“任何物質的差別都需要人去對比和評價,當事人主觀性肯定會或多或少地結合到評價物的具體特征,從而使沒有思想的物質也有了主觀面”。
澄清“任何物質都有主觀和客觀兩面”這一事實,是為了有效探討真理。因為一個人如果認識不到“自己的主觀性無時不刻都存在”,就會容易自滿自大甚至發(fā)狂,聽不進別人的聲音尤其是建議也靜不下心來作調查和分析,最后就只能離事實的本質越來越遠。如此,脫離了事物本質,就掌握不了真理,就會莫須有地讓行動的錯誤可能性增大了。喜歡憑借經(jīng)驗和資格對事物作結論的人,就容易犯這種錯誤。
(三)“真理標準”社會化是時代走向進步的前提
自一八四五年,馬克思提出“真理檢驗標準”以來,中國近代史上曾有三位著名且重要的人物對之進行過探索。而且,他們的論斷都對后來產生了重要的影響。
率先進行過探索并許之以偉大論斷的人是魯迅,他說“希望本無所謂有,也無所謂無,這就像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接著是一九三七年七月毛澤東同志借《實踐論》著名哲學篇章明確了“真理的標準只能是社會的實踐。”這一觀點,一九四0年一月九日又借《新民主主義論》篇章中的“真理只有一個,而究竟誰發(fā)現(xiàn)了真理,不依靠主觀的夸張,而依靠客觀的實踐。只有千百萬人民的革命實踐,才是檢驗真理的尺度。”這一重要論斷,對該觀點進行了完善、深化和補充。再就是一九七八年五月胡耀邦在“兩個凡是”的環(huán)境壓力下,借《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一著名篇章,將社會導入了一場無聲的“世界觀改造運動”。
前述三位著名且重要的人物都對“真理的檢驗標準”進行了論述,身為后人的我們是否還要必要求索該課題呢?從尊重事物發(fā)展規(guī)律和弘揚“辯證唯物主義”這一科學的事物分析方法的立場出發(fā),意義是有的,而且十分重大和深遠。因為隨著歷史的推移,時代環(huán)境已經(jīng)發(fā)生了較大的變化,而人們受政治規(guī)則的影響又擺脫不了過往環(huán)境特征的干擾,這就很容易在認識新時期社會環(huán)境及新時期事物的過程中,犯上一些因主觀性過強而“先入為主”的片面性錯誤。這樣,既不利于當前問題的解決,又不利于自身成長,更不利于團結,自然也就會耽誤時代的進步和發(fā)展。
(四)“足夠充分的實踐”才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魯迅、毛澤東和胡耀邦這三位著名人士都是近代中國歷史上的重要人物,他們都有可堪后人景仰的著述和成就,對中華民族的影響十分重大,魯迅和毛澤東甚至還是中國社會近50年里青少年甚至各年齡段人士心目中的“圖騰”與“榜樣”。因為有這樣一些不可否認也沒有必要去否認的原因和關系,他們關于“真理檢驗標準”的論斷于當代國人就成了真理。這樣子繼續(xù)下去好處是明顯的,可以少走一些彎路,用列寧的話說就是列寧曾說過“沒有革命的理論,就不會有革命的運動”。但是,也不是一點壞處也沒有。比如,容易形成盲目崇拜的輕浮習性,養(yǎng)成不喜歡學習、思考和求證的不良作風,也極可能因脫離實際情況而造成嚴重的壞結果。
那么,先輩們關于“真理檢驗標準”的論斷我們還要不要繼承,他們的理論我們是否將之視為真理呢?繼承當然是要的,因為人類歷史上的每一份真知灼見尤其是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來之不易有的甚至代價十分昂貴,全然拋棄他們無疑十分的愚蠢。但是作為共產黨人,我們必須時刻注意用辨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指導思想來認識問題,并用其方法來解決問題,應該懂得“真理的成立是因為社會條件的同一性”這個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千百遍地闡明了的道理,這樣我們才能分清楚什么是普遍性真理也即“基本真理”什么又是“局限性真理”,才能真正做到具體問題具體對待從而少犯錯誤。
比如,馬克思的“帝國主義是壟斷的、寄生的、腐朽的、垂死的資本主義階段”便因為其生產關系和社會矛盾的不可改變性,在任何一個時期都是真理;毛澤東同志的“美帝國主義是紙老虎”便因為“掠奪資源和危險、危機和危害轉移”是帝國利益的唯一發(fā)展路徑,同樣是具“普適性”的真理;魯迅的“一滴水,用顯微鏡看,也是一個大世界”便因為顯微鏡的“放大功能”是恒定的, “用顯微鏡的人是為了讓被觀察事物放大”的作為動機也是一般不會改變的,而在任何領域、時代和地區(qū)都管用。反觀胡耀邦的“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一論斷,則因為存在“實踐的數(shù)量、質量、時長和實踐對象是否具有代表性”這一前提,“真理認定的合適時間”這一目的本身就存在不確定性,以及無法排除個別反動分子借“巧取豪奪”和“恩威并施”制造“普遍擁戴假象”的可能性而不能視為真理——而將之完善為“足夠充分的實踐才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呢,其前提就限定在了“一定要足夠”這一明確且充分的前提條件,其目的也確定在了“到了該認定真理的時候”這一具體約束框架內而具有“普適性”,其作為基本真理也就成立了。
也正因此,在改革開放“是非爭議”此起彼伏,且因相當大一部分階層、領域和年齡段人士還不想“現(xiàn)在就做結論”的今天,我們只能一邊努力工作一邊等到“大家都覺得該做結論了”那天再去確認“到底誰掌握的是真理”。將這一原理應用到“真理的檢驗標準是什么”這個學術課題上來,其答案便是:(只有)足夠充分的實踐,才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換句話說就是:“實踐”只是一種行為的別稱,“真理”意味的則是一種“基本條件肯定滿足”前提下的“普遍正確性”,不是片面的一兩次實踐就能得出“是否真理”結論,更不是我們說“真理已經(jīng)掌握在我們手中”就真掌握了的。
經(jīng)濟及人文分析員
“英雄在線”(www.cnhelper.com)總主持:彭忠義
2007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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