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絕頂重要的“實踐標準”現在怎么一個字也不提了
毫無疑問,真正的馬克思主義者是唯物的辯證的實踐論者,必然是主張、贊成認識、真理的實踐標準的。但是,馬克思主義者又特別反對將“實踐”庸俗化、近利化。
因為,超過真理半步,就會變成謬誤,把實踐理論庸俗化,一樣會使人進入認識陷井的。
記得,當年關于真理討論,相當一部分人對胡××文章(真理標準討論的“信號、旗幟”文章)的批評、批判,也是集中在這一點上。胡文,沒有特別強調,真正科學的“實踐標準”中的那個“實踐”,應是全局性和長期性的實踐,——這就特別容易引導人們發生就事論事、僅就“眼前、一己、一事”去論說是非的片面性傾向,這一片面性,又必然導致“公說公事公有理,婆說婆事婆有理,此時此事似有理,彼時彼事成悖理”的情況發生,在現實中,必然唆動不明真相的人們利用社會主義、馬克思主義的暫時困難,去否定社會主義、馬克思主義。
事實上,在當時(上世紀70~80年代),為改革造輿論的極少數精英已在全國四下活動,京城和一些中心城市,各式各樣的公開的、私下的的研討班一個又一個,他們都在用社會主義——尤其是中國社會主義的那個短暫實踐——出現的某些困難(其實,現在看來,當時的這些困難,都是資本主義對社會主義破壞造成的)責說毛澤東。那時,作為一些忠誠的社會主義者,其實已是十分清楚這些庸俗實踐論者的輿論的危害性的,不過,由于上層主流媒體是一邊倒地支持胡文的,而廣大群眾(包括左派自己)對實情一時又不十分清楚,所以,那時左派的批判庸俗實踐論的吶喊,一方面只能是“立此存照”,等待歷史真相的披露,等待社會全局性實踐的展開,等待人們在有比較的實踐中產生科學的比較性認識;再一方面,也只能是拯救左派個人的良心。
歷史有明確記載:庸俗實踐論者的所謂實踐標準討論,主要有兩大指向:
一是利用世界資本主義在圍剿新生的社會主義中正處暫時的勝盛之勢,——本網民曾稱其為“資本主義的二度春回”,悄悄地論證,1、資本主義“萬歲”;2、毛澤東的社會主義是對人類文明大道的偏離;3、資本主義已經成熟,已進入理性地自我調節時代,資本主義經濟的周期性危機是馬克思的一家之言,是錯誤論斷!
二是批評平均主義,進而說“農村集體經濟就是典型的平均主義的懶漢經濟”,嚴重影響了生產力的發展,限制、打擊了群眾生產的積極性。這些人說,實行徹底的按勞取酬,——進而說實行承包,定能解放生產力,能實現共同富裕。
對庸俗實踐論者的這兩大指向,左派也時有揭露、揭示,指出他們必然最終否定公有制、社會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馬克思主義,但上層主流對左派的批評通常是矢口否認,有時甚至以“警惕四人幫余黨的復辟活動”相威脅。再后來,上層主流為了“教育”群眾,給群眾吃“放心丸”,漸漸有了十個如果。
哈哈!自然有了十個如果,——如有一天,實踐證明錯了,我們就一定會改過來……嘻嘻!有些人終于放心了。改革實踐也終于上了快車道。
光陰似箭,日月如梭,一晃就是30年的實踐。
如今,十個如果,已不是“如果不如果”的問題,而是有目共睹的事實。左派當年析說的“有害”情形——所立的“存照”——基本已全部出現:馬克思主義的精髓被改造了,毛澤東思想不想提了,私有制出現了,腐敗難抑了,社風日差了;左派認定的真理也在被證“實”:——發達資本主義的“幸福”是建立在剝削世界的基礎上的——資本主義的二度春回是暫時的,它的出現與社會主義國家中有人投降有關——資本主義不可實現自我調節、危機仍將出現——在中國,只要有集體頑強存在下來,一定強于個人單干——路線問題上不能調和,有此社、公的“松動”,總有一天有人要為“在中國搞資本主義有必然性”作論證……
然而,現在,有人象“小偷回避自己偷東西被人捉住的地方一樣”,再也不提鄧小平的十個如果了,就連那個絕頂重要的“實踐標準”,也一個字也不提了!
用一種誠惶誠恐,去考慮世界性金融危機了!
其實,我總想,正確的態度是直面現實,用建國后,改革開放前后,乃至世界共運、資本主義歷史……這些大實踐,來總結改革開放30年,來總結社會主義。
我還想,實踐標準的大旗當永遠高舉的。
此附,昨天改寫的一篇舊文:《實踐的句號:凡堅持集體經濟的村社如今無一例外地共同富裕》
實踐的句號:凡堅持集體經濟的村社如今無一例外地共同富裕(這里的句號,應加上引號,即“句號”,——本網民11月23日注)
在黨的十七大代表中,是有一些堅持集體經濟、走共同富裕道路的代表的。這讓我頗為興奮地想到他們的前進歷程,想到我們黨的希望和光明前途。
我素來不愿與別人進行吵架式的辯論,因為那通常帶著強烈的個人虛榮心的,只要爭論雙方有一口氣,就會堅持著沒完沒了地吵下去。從文革后期到今天,大凡遇到這樣的辯論者,我都退避三舍,或宣布自己失敗,以脫離“糾纏”,而在另一邊,自己去思考,去寫自己的文章。
這兩年,我寫了很多關于農村發展的文章,力圖對毛澤東集體經濟優越性做出自己的證明。因為,長期的全局性的實踐表明,全國凡是堅持集體經濟的村社(據統計,有8000多個),如今,都無一例外地共同富裕著,和諧著,且無一例外地無“三農問題”。這是很能說明一些問題的。對此,我是本作“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嚴肅態度進行的。其中有無缺錯,自當通過大家對我國多年的社會性實踐的總結、反思來判斷。作為個人,我只能在“允許”的情況下,堅持──有什么就說什么的。有什么責任,自當自己承擔。在網管那里,我是注有實名的。
以下的文字,是很短的,也還是一點辯論,但不是針對某個人,只是就觀點而論、辯和駁。如果還是有人惱羞成怒,或網管決不錄用此文,我就沒有辦法了。
有人說,當年的人民公社制度根本不可能生長出華西、南街、興十四、周莊、南嶺、洪林……等村這樣的共同富裕的經濟體。我要說,這句話應這樣說才是確當的:在當年的人民公社制度下,根本不可能生長出象今天華西村南街村這樣的──社會兩極分化中──作為“‘富’極”存在的特殊富裕的經濟體。就華西等村人的實際思想而論,包括南街、劉莊等村崇尚集體的人們,也都不會希望這樣的。南街人、周家莊人和洪林人,當年的“是‘分’還是‘包’”的大討論,──最終還是決定“不分”或“重新‘合’”,以及今天這些村的人們還在千方百計地幫助別人致富,都充分說明了這一點。
今天,本網民寫這樣的文章,也只是想依傍著幾十年的實踐說明,改革設計上的“分”、“單干”,是存在某種“缺陷”的。單干,它只可以解決某些眼前問題(這就是就是說,不得已時,可在適當的范圍和時間里實行),但從長遠角度說,卻必然走向廣大群眾根本利益的反面,使之缺乏競爭力,產生兩極分化。并且,全社會的“單干”“包產”,使我黨作為“共產的”黨,其存在的基礎發生了動搖(這幾年,一些知識精英常在這個方向上做“文章”,我們有些共產黨人還昏然不覺),也使社會的“公、德、正、義”觀念難以立足(這多年,社會風氣不佳,屢糾無效,根子即在此)。
幾十年的全社會實踐證明,集體經濟,不管是在計劃經濟條件下的共助,還是在市場經濟下的競爭,不管是從工還是務農,都會強于“單干”“個人包產”。這就是今天的所有堅持集體經濟的無一例外地都共同富裕的秘密,而不是別的什么。
至于有人說,毛澤東的農村人民公社、農村集體經濟是不準辦工業的,只是改革開放后才允許辦工業,才使這些堅持集體經濟的村富裕起來。持這一觀點的人,拿出了創辦人民公社之初的《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說這個條例中特別規定:“公社管理委員會,在今后若干年內,一般地不辦企業。已經舉辦的企業,不具備正常生產條件的,不受群眾歡迎的,應該一律停辦。需要保留的企業,應該經過社員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分別情況,轉給手工業合作社經營,下放給生產隊經營,或者改為個體手工業和家庭副業;個別企業,經過社員代表大會同意,縣人民委員會批準,可以由公社繼續經營,或者下放給生產大隊經營。”“公社經營的企業,都應該直接為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服務”;“公社管理委員會,應該積極促進手工業生產的發展。”
這里,本網民要強調,且不說這個條例中,關于公社“在今后若干年內,一般地不辦企業”這句話具體很大的“通融性”,就是毛澤東的人民公社本身,作為新生物,也是在不斷地發展著的。就在人民公社出現不久,毛澤東便針對張家港開辦社隊企業,高興的拍著桌子站起來說:這就是中國農民的方向!再到后來,毛澤東在他著名的五、七指示中指出:
──軍隊,把“軍學、軍農、軍工、軍民這幾項都兼起來”;
──工人,要“以工為主,也要兼學軍事、政治、文化”,“……也要從事農副業生產”;
──農民,“以農為主(包括林、牧、副、漁),也要兼學軍事、政治、文化。在有條件的時候, 也要由集體辦些小工廠”;
──學生,“也是這樣,以學為主,兼學別樣,即不但要學文、也要學工、學農、學軍”;
──“商業、服務行業、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凡有條件的,也要這樣做”。
事實是最雄辯的。從那個時代過來的人,尤其是農村人,都會有這方面的明晰記憶。──也許全國的情況不盡相同,但一個不可爭辯的事實是,改革開放前,全國鄉鎮企業已在創造一定比例的國民收入。對于這一情況,網民[日光石] (于 2006-09-23 17:54:41上貼)的文章寫得極為清楚,他正確地寫道(共有五點):
“一些人可能根本就沒有接觸過‘人民公社’,只是憑借著傷痕文學或道聽途說,就主觀臆斷地發表意見。我把我當年插隊落戶的體會給網友們談談。
“1. 人民公社創建之初就是以‘亦工亦農’作為社會主義農村發展的方向。很多社隊早在了六七十年代就己經存在一定規模的社辦或隊辦企業。我下鄉插隊的小山村雖為窮山僻壤,卻也有幾間隊辦的作坊,主要是糧食和山貨加工(如米線)和竹紙漿都賣給縣供銷社,雖然規模都較小,卻是建立多年了。此外還有一處小鉬礦,后回品位不太高,銷路不好便停辦了
“2. 當時確實是‘以糧為綱’ ,但同時也舉綱張目。在我們那兒主要的經濟作物有:油茶籽,板粟,柿干,李干,筍干等;在我們這幫知青的建議下,隊里還辦了一個食用菌養植場。
“3. 人民公社基本上不存在‘大鍋飯’,工分制是很典型的按勞分配形式,工分評定一般都比較認真,也很民主。評工分時大家一般都到場,先評議再評分,可以說基本上是‘公開,公平,公正’。
“4. ‘懶漢’什么時候都有,但在人民公社時期這種人走極少的,因為那時‘懶漢’極不光彩,在大伙心目中和‘四類分子’相近,在村里是非常抬不起頭。娶媳婦都困難。
“5. ‘割資本主義尾巴’ 的事確實有,但那是針對某些私人付業,而集體付業是受到保護和扶持的。在我們那兒家庭養豬和雞鴨羊等也沒受到限制。農村集市從來就沒有中斷過”。
網民[日光石]的說法是極為客觀的,其實,本網民也是可以提供當時公社辦工業的證明的,──或者說,本網民就有過“領導”辦公社工業的“實踐”。
本網民于上世紀70年代中,下放(準確說,是下派.順說,我年輕時代不斷從機關被下派的地方、干的事,很多很多,曬過鹽、種過水稻、打過坑道、部隊拉練等等。常被下派的原因大概有兩,一是我太年輕,又所謂“有點知識”,要改造;二是我從不附隨當時一些人的“極左性造反”之流俗)在蘇北邊界地區工作,為了進一步發展蘇北的鄉鎮工業(當時蘇北已經有不少鄉鎮工業),曾帶隊(一行100多人,幾個縣的鄉鎮工業負責人和部分企業領導)赴蘇南參觀學習工業、鄉鎮工業。記得我們自包兩輛大客車,用了半個多月的時間,從江陰開始,分別參觀了華西、無錫的西塘、蘇州的昆山、上海(具體廠已記不清了),以及常州柴油機廠等。由于我當時特年輕,對工業知識知之甚少,有時在帶隊“訓話”中,會把一些工業技術性的術語講錯,事后,不少老同志常撫愛友好地“教、糾”我的缺失,使懂得了不少問題。此事,我親身經歷,加之搞過"笑話",故至今印象極深,不會有錯的。這說明,有人說的"毛澤東時代公社不辦工業",純屬無稽之談。
有了以上情況,更多的話已無需再說。其實,毛澤東時代的人民公社不但正在辦工業,并且在不少地方已見欣榮之勢。有的網民會說,那時不是在割資本主義尾巴嗎?
……現在應當告訴這些網民,‘割資本主義尾巴’ 的事確實也有,但正如有些網民所說,那是針對某些私人副業,而集體副業是受到保護和扶持的。當然,──據本網民所知:那時,把副業、公社企業當資本主義尾巴來割的,在極少數由極左分子把持的地方,也僅是偶有發生,決不是全部。并且要說明,當年的這些極左分子,到今天,大都又成了各自層次上的改革精英!哈!哈!這是多么的發人深省啊!
所以,今昔對比,我們是可以看到一些實質性的東西了。人們常說,對鄉鎮來說,無工不富,無農亦不穩。這在很久之前,就是人們的經驗之談了。但如進一步說,能不能有力量去辦工業,“分散”、“個人”的力量,是不可能比得上群眾聯合的集體的。將“分”、“個”的孤單農民,放在一個個集體面前互相競爭,必然出現兩種情況,一是個別有特殊原因的能人可能辦企業富起來,再一個是所有的集體都無一例外地通過工農結合富起來。
當然,有一點也是肯定的:如果全國一直都以集體形式存在,在統一的宏觀調控下,華西等村的人不會象今天這樣的成為社會“‘富’之‘極’”,但“所有”“大家”“們”,會無一例外地比較富(不是人為地平均)。如是,才是今天的華西等富村的人,以及真正的左派愿意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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