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扭曲史實。
(1)根據地內部的物資與國統區之間的貿易,當時是邊區政府直接統籌進行的,根據地內是有小商小販,但他們如果是本地人,則不可能被允許從事解放區與國統區之間的貿易,如果是國統區的人,則不會住在本地并經常接受解放區的監管;解放區政府的財政來自農會和“外貿”,根本不存在“稅務專員”這種改開之后才有的東西。因此,故事情節、人物角色全都是虛擬的,是根據當代的情況杜撰的。
(2)1940年2月1日,毛澤東曾在延安民眾討汪大會的講演中頗為自豪地說:“這里一沒有貪官污吏,二沒有土豪劣紳,三沒有賭博,四沒有娼妓,五沒有小老婆,六沒有叫化子,七沒有結黨營私之徒,八沒有萎靡不振之氣,九沒有人吃摩擦飯,十沒有人發國難財。”影片講的是1942年,居然出現了物價飛漲、百姓暴動的國統區局面,這分明是栽贓污蔑信口雌黃!
(3)盡管確實存在法幣的流通,但解放區也擁有自主的中央銀行和自主的貨幣發行,怎么可能搞出“中央銀行的3000法幣”?!這說明編劇沒有歷史常識,連此中央非彼中央都搞不清楚。
2.歪曲真共產黨的宗旨、形象,也是歪曲腐敗的本質(本質是剝削,而不是別的)。
(1)毛主席領導的真共產黨制定政策,建立在詳細調查研究所掌握的大量事實的基礎上,建立在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上,建立在符合共產主義道德的規范上,建立在符合客觀規律的認識上,因此黨中央必然會比那個事實上并不存在貿稅局的局長更先了解到物資的差價問題,也必然會制定詳細準確的指標,并預想到或及時發現各種可能的后果,而不是讓那些人自己去“掌握政策靈活性”,弄出不可挽回的事來又變成替罪羊一殺了之。
(2)雖然在陜北為了統戰,并未執行徹底的土地革命,而是減租減息,但當時的解放區,人民高度組織起來,不可能有奸商操縱物價的現象,更不會有政權動蕩的局面,否則何以抗擊幾十萬的日本侵略軍和一二百萬的偽軍?否則“十個沒有”的名聲豈不是虛名?否則外國進步人士和國民黨左派人士怎么會對解放區交口稱贊?
(3)槍斃局長,究竟是因為他剝削坑害人民,還是因為他“勾結境外勢力,貪腐,但是利己又利公”?這可不是簡單的罪名問題,而是共產黨的宗旨問題。前者是真共產黨,他們沒有自己的利益,只有人民的利益;后者是假共產黨,有私人的利益(資本家和官僚個人)和官僚集團的利益(“黨產”、稅收),只是沒有人民的利益。這部影片恰好在這個重大原則問題上打馬虎眼,槍斃的“罪名”恰好是后者!如果那樣的話,這個局長就死得冤枉,因為它只是替罪羊倒霉鬼!
(4)共產黨的宗旨是為人民服務,是領導人民搞造反有理,馬恩列毛四大導師從未說過共產黨的宗旨是“法制”。延安是有人民法院,但他們首先強調的是人民的利益,他們的依據也是人民的利益,也就是階級的劃分,而不是法律的條文。毛主席更不會說什么“依法治國”的屁話,他說的是必要時應該砸爛公檢法!
(5)毛主席規定的調查研究后才有發言權,決定了共產黨必須首先成為相關方面的專家,才能夠制定政策;許多國內外的學者和進步記者也提到了毛主席領導的中共黨員大都具有非凡的學習能力這種現象。可見毛主席及其黨員也就是真共產黨絕不會偏聽偏信“專家”,更不會讓這些來路不明的專家牽著鼻子走,他們必定是首先有比較充分、足以領導的專門知識水平,然后再充分發揮專業人才的作用。可是,影片中根據地的所謂法制建設(事實上當年根本不存在這種主題的“建設”,也正因為是杜撰才顯得可笑)卻是一件毛主席親自布置而又根本不懂只好委托專家去做的事,真可笑,這僅僅只能反映編劇導演的可笑。
3.歪曲人民的概念。影片里的人民——除了一個放羊的個體戶,剩下的不是米商就是布商,難道資本家就是人民嗎?
4.污蔑人民,污蔑紅軍戰士。如果這個局長是紅軍,他一定是經過長征的,紅軍長征時博古李德們連毛主席都想扔掉不管,怎么可能允許至多團長級別的人帶著自己的老媽、老婆和孩子?就算真的帶著,那么這樣一個經過長征的英雄母親會去對資本家下跪?
5.為資本家涂脂抹粉。雖然出于劇情需要不能不弄出一個“不法資本家”,但其“不法”并不在于走私根據地急需的民生物資和哄抬物價,卻在于“勾結國民黨”,似乎只要不勾結“境外顛覆勢力”,則無論他做什么事情,都是“誠實勞動合法經營”了。不但如此,后面還弄出一個好心的布店老板來。可是,現實中拖欠農民工兄弟的工資、逼迫“普工”跳樓的黑心資本家還少嗎?還不夠普遍嗎?
6.丑化毛主席形象。這個演員的長相、扮相、臺詞,怎么看都象鄧小平!跟毛主席沒有半點相似。
……
氣不打一處來,種種粗制濫造顛倒黑白,難以盡數……此種爛片如此之爛,豈能視若無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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