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間里關于壟斷與反壟斷的討論基本上是指向大型國有企業的,外資和私營企業則免于“壟斷”或“涉嫌壟斷”的指摘。這是個顯而易見的事實。
比如,新加坡豐益集團已經控制了國內食用油市場的半壁江山,但豐益集團會成為反壟斷討論針對的對象嗎?沃爾瑪和家樂福也已經稱霸國內的零售市場,但它們是那些熱衷于跟壟斷斗爭的專家學者們眼中的對手嗎?英特爾和微軟分別壟斷著中國的電腦芯片和操作系統市場,反壟斷的支持者們是要反這兩個IT業的巨無霸嗎?回答顯然是否定的。如果說私營企業普遍上尚未發展到足夠大的規模以形成壟斷地位,那么外資企業也被自由市場的倡導者們忽視就值得思考了。
“中國對外開放的28個行業中,已經有超過20個被外資主導”—這個現象會被另外一些人帶入公共討論,但與之相對應的是“經濟安全”等理論范疇,并不是“壟斷”。這表明,關于壟斷與反壟斷的議題,存在著一些需要重新澄清和思考的問題。
好的托拉斯和壞的托拉斯
“反壟斷”是中國和俄羅斯通用的說法,在美國,人們對同一現象的表述是“反托拉斯”(Antitrust)。這一表述上的差異顯然有歷史的因素,至少可以追溯到列寧在《帝國主義是資本主義的最高階段》中對壟斷問題的經典論述。
在列寧的視野中,壟斷至少可以包括兩個層面的含義。首先,壟斷是一種企業組織形式,它是社會化大生產和自由競爭的產物。競爭產生壟斷,壟斷意味著生產和資本的高度集中。生產和資本在規模上的集中是推動生產力發展的重要力量,在這個意義上,壟斷具有進步性的一面。
其次,壟斷指壟斷組織的行為,即通過壟斷地位獲取壟斷利潤。因為有超出一般利潤的盈利空間,才會吸引更多的資源轉向該領域,這正是主流經濟學對市場優化資源配置功能的表述。可以說,壟斷是應該區分為不同類型的,壟斷不一定意味著不正當的市場行為。
基于上述原因,列寧和在美國反托拉斯歷史上起到重要作用的西奧多·羅斯福總統都在一定程度上對壟斷的積極作用給予肯定。列寧認為,搞社會主義建設必須向托拉斯學習;老羅斯福總統則在肯定托拉斯推動發展的巨大作用的基礎上,主張區分好的托拉斯和壞的托拉斯,只應反對壞的托拉斯。而壞的托拉斯即通過串聯和密謀的方式操縱市場的行為,也就是直接傷害了消費者利益、破壞了市場秩序的不道德的市場競爭。
綜上所述,針對當下中國語境的壟斷與反壟斷議題,就有以下幾點需要考慮。
第一,無論是列寧關于壟斷的論述,還是美國反托拉斯的討論以及反托拉斯立法的發展歷程,針對的對象都是私人資本,且主要是私人的不正當競爭。私人壟斷資本的不正當競爭傷害的是其他私人資本的利益以及消費者的利益,超額壟斷利潤亦由私人占有,那么私人資本的壟斷便沒有任何正當性。
相反,國有資產是否適用“反壟斷”這一范疇,是需要進一步思考的。國有資產法理上屬全民所有,國企除納稅外,還要向國家上繳利潤,用于特定用途,如充實社保基金,國有企業即便占有了超額利潤,也不能為私人占有,國企管理者侵占了全民資產要受到法律的懲處。現實中的國有企業存在腐敗等現象,但糾錯機制仍發揮著作用,近期查處中石油腐敗案即是一例。
第二,國有經濟的一定的壟斷地位是不是必要的?這里還必須要說明的是,大部分國有企業已經處于充分競爭的市場環境中,比如中糧就面臨著豐益集團的競爭,而且并不處于優勢。
社會主義的基礎特征之一就是國有經濟要在涉及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關鍵性行業和領域中占據主導性地位,這是憲法、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執政黨的大政方針中明確要求的。否則社會主義就成了空頭支票。被明確界定為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七大行業是,軍工、電網電力、石油石化、電信、煤炭、民航、航運。
第三,現代大工業需要規模生產,這是基本的常識。國家的競爭力必然要通過一系列有競爭力的企業來體現,近年來,一些國有企業發展壯大,進入了世界500強之列。但是這些大國企不僅在國內經營,同時也要在世界市場上參與競爭,以全球競爭者的標準看,國企的規模不是太大了,而是太小了。
分配不公的根源是“國企壟斷”?
在批評國企“壟斷”的諸多原因中,經常被提起的一條是國企職工收入高,有人估算,有些“壟斷行業”的職工工資高出平均水平4~10倍,并因而得出“國企是分配不公的主要原因”一類的結論。
這是有得商榷的論斷。據國家統計局的數字,2012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4565元;假設國企職工年純收入達到平均數的6倍,那也不過10多萬元。這樣的收入在今天不過是中產的水平,高嗎?
尤為滑稽的是,批評“壟斷行業”收入過高的人,同時也是批評改革開放前的中國“把大家變得一樣窮”的那群人。但他們的目的是企圖把小康人群拉下來,變得跟絕大多數人一樣拮據,而不是思考如何改善低收入人群的生活,讓他們變得富裕一些。
對比另外一組數據:2006、2008、2010、2012四個年頭中,全國私營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利潤增長率分別為43.6%、36.6%、49.4%、20.0%,增幅總體上高于國有企業利潤率增長;相應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這4個年頭中的增幅分別為10.4%、8.4%、7.8%、12.6%。如果再扣除通貨膨脹因素,居民收入幾乎沒什么增長。
簡單的數據對比可以表明,收入分配不公的根源不在“國企壟斷”,而在于資本所得過高,而勞動所得過低。
以上并不能說明國有企業完全沒有問題,也不意味著國有企業不需要改革。相反,國企的問題不在于所有制性質,不在于所謂的“壟斷”,而在于管理方式和經營方式。后者大體包含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國有企業是全民所有制的企業,如何讓國企的經營和所得體現全民性質需要進一步的討論。比如,國有資產的管理是否應該直接接受全國人大的監督,國企利潤上繳的比例和企業留存進行再投資的比例如何協調,國有資產收益的用途等。
第二,國有企業是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特征之一,但國企在日常經營中已經過度地加入了資本主義的因素,不但勞動者在工作中無法體現企業的主人翁地位,而且國企普遍采取了多元化的用工方式,大量使用派遣工。派遣工與在工資、福利等方面無法與正式員工相比。國企的真問題之一是非正式員工的勞動補償過低,而不是簡單地說正式員工的正式收入過高了。
第三,為了取得在世界范圍內的競爭力,與世界級的巨頭公司共舞,國企的管理急需改進,最緊要的恐怕是消除官僚主義和腐敗滋生的土壤。
改革沒有完成時。但改革的方向遠比改革口號更重要,如果在“反壟斷”口號下搞錯了真問題,結果將是悲劇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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