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提要:縱觀大英帝國史的發(fā)展,大致是三部曲。中國的百年屈辱,正是大英帝國鼎盛之時,若要求當時的帝國史家說半句兩次鴉片戰(zhàn)爭之不是,無異與虎謀皮。帝國垮臺,英人反思,鼓起勇氣面對歷史,對祖先之販毒,內(nèi)疚莫名。在此思潮下,黃宇和的《鴆夢∶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探索》雖然全程批判帝國主義,但1998年出版后好評如潮。然而,英國資深史家哈利•蓋爾伯及年輕學者朱莉婭•駱菲爾,分別在2004年及2011年出版有關鴉片戰(zhàn)爭的專著,竟然若隱若晦地高呼中國該打。另一位不具名的學者,擬出版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史,更是明目張膽地大喊中國該打。風云突變,時勢逆轉(zhuǎn)。逆轉(zhuǎn)的原因在哪?作者認為帝國主義與封建主義從未寢熄,只是中國人升平日久而似乎有點麻痹大意。先賢反帝反封建以救亡,一針見血。反封建之最終目標是中國現(xiàn)代化。當今的中國距離現(xiàn)代化還甚遠。若不加倍努力,則當?shù)蹏髁x卷土重來之時,恐怕會悲劇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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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學者研究鴉片戰(zhàn)爭史,近年有三件事值得一提∶
其一是有關第一次鴉片戰(zhàn)爭∶2011年9月,任教于倫敦大學伯克貝克學院(Birkbeck College)的英國年輕學者朱莉婭·駱菲爾(Julia Lovell)博士,出版了她的《鴉片戰(zhàn)爭∶毒品、夢想與塑造中國》。[1]倫敦各大報章諸如《泰晤士報》(The Times)、[2]《衛(wèi)報》(Guardion)、《獨立報》(Independent)、《經(jīng)濟學人》(Economist)、《倫敦書評》(London Review of Books),甚至香港的《華爾街日報亞洲版》(The Wall Street Journal Asia)及臺灣的《臺北時報》(Taipei Times),都紛紛邀請知名學者撰文評論;而這些學者又異口同聲地高度贊揚是書,轟動一時。
其二也是關于第一次鴉片戰(zhàn)爭∶2004年2月,80多歲的英國資深學者哈利·蓋爾伯(Harry Gelber)講座教授,[3]出版了他的《鴉片、士兵與傳教士∶1840-1842英中戰(zhàn)爭及其后患》。[4]
其三是有關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2011年8月,西方某專家寫了一本有關書稿,交劍橋大學出版社考慮出版。該社力邀筆者審稿,筆者欣然從命。按照一般慣例,書稿不署作者姓名,審稿人也不宜深究。唯筆者愈是閱讀該稿,愈是吃驚不已,完成審查報告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靜,理應與國人共享,故連同評論上述兩本有關第一次鴉片戰(zhàn)爭的新著,在此一并評論。
一、朱莉婭•駱菲爾博士筆下的第一次鴉片戰(zhàn)爭
駱菲爾撰寫是書的最終目標,是追溯歷代中國志士如何借鴉片戰(zhàn)爭之歷史來譴責帝國主義以培養(yǎng)愛國主義精神。故筆者就評價她在這方面所取得的成就。
她賴以成書的材料,幾乎全部是已經(jīng)出版了的刊物。結果是∶若所賴者優(yōu)越,她專著的有關部分就很突出;若所賴者惡劣,有關部分也隨波逐流。
優(yōu)秀的部分,已經(jīng)先后有牛津(Oxford)大學近代中國歷史與政治講座教授羅訥•米特(Rana Mitter),[5]倫敦大學亞非學院(SOAS)東亞史講座教授蒂姆•巴雷特(Tim H. Barret),[6]及英國赫爾(Hull)大學榮休歷史講座教授本納•波特(Bernard Porter)[7]等知名學者,紛紛給予好評,故筆者在此不贅述。
隨波逐流的部分,只有專長英國帝國史的本納•波特指出其錯誤之一曰∶"英國是一個開放的社會,并不存在刻意歧視移民的政策。她對英國歷史的認識,似乎不如她對中國歷史認識得透徹。"[8]容筆者補充說∶她對中國歷史的認識,似乎也不怎樣,原因是她為某些根深蒂固的西方偏見所左右。
根深蒂固的西方偏見之一,是英國人堅稱其發(fā)動鴉片戰(zhàn)爭是正義的,所持理由是掃除廣東十三行強加于外國商人的種種極度苛刻的通商條件與限制,近乎于種族歧視。倡導這種論凋不遺馀力的學者,有上述的蓋爾伯,[9]還有彼得•沃特•費(Peter Ward Fay)教授。[10]
駱菲爾在其大作中巨細無遺地重復這些苛刻條件與限制,可能意想不到地為西方根深蒂固的偏見借尸還魂,甚至推波助瀾。若筆者與駱菲爾易地而處,則會闡明華夏文化一般來說是比較開放的,君不見漢唐盛世以至宋明,都有不少外商到中國自由自在地貿(mào)易,他們的文化、宗教等也受到尊重。但滿族游牧,對汪洋大海有一種無名的恐懼,對他們征服了的漢人無限猜疑。鄭成功據(jù)臺反清后,清政府不但嚴禁出海,更勒令內(nèi)遷30華里至50華里不等,使東南沿海地區(qū)生靈涂炭。如此種種,皆清政府深恐海內(nèi)外人士連手顛復他們的政權也。同樣,清朝設計出來的廣東十三行,是出于社稷安全的考慮,并非有意刻薄洋商。(11)當時天朝上國的狂妄無知固然根深蒂固;其裝腔作勢之處更是讓人不忍卒讀。但若斥其懷有當代文明所鄙視的種族歧視,則有待深入研究。光從表面上看,19世紀的大英帝國不也是目空一切?若作如此闡述,或有助于化解洋人的氣憤,而于中外了解與友誼也有裨益。
駱菲爾繼而批評五四運動人士的反帝立場,認為他們一方面抨擊列強瓜分中國,抵制洋貨;另一方面又崇拜西洋文化,實屬自相矛盾。竊以為五四運動人士固然仰慕西方文化,更是推崇其天天掛在口邊的世界各民族平等的原則,故對列強之拒絕以平等對待中華民族,痛心疾首。正是列強在巴黎和會中拒絕平等對待中國,才挑起中華民族無限憤慨而導致五四運動。準此,五四運動人士并沒有自相矛盾。自相矛盾者,正是列強的雙重標準。為何駱菲爾漠視這雙重標準,而獨怪五四運動人士的反帝立場?列強的雙重標準,連歷來仰慕西方文明的孫中山也終于大聲抱怨說∶為何老師總是欺負學生!
談到孫中山,駱菲爾抨擊他在臨終前一年的1924年,為了討好蘇聯(lián)以獲取其援助,突然放棄一貫的親西方立場,改為反對西方帝國主義。竊以為此說倒果為因∶正是英帝國主義把孫中山逼得走投無路,而把他推進蘇聯(lián)的懷抱。事緣1921年到1924年,財政極度困難的孫中山廣州政權,多次要求英國所控制的粵海關,把屬于廣東的關馀交給廣州政權而不要全部交給北洋政府,因為北洋政府千方百計地用這筆錢來對付孫中山,英國不予理會。1924年8月12日,孫中山抓獲了一艘從歐洲偷運大批軍火到廣州的丹麥遠洋船"哈佛號"(S. S. Hav),原來是廣州商團干的好事,目的是準備用這批軍火來推翻孫中山的政權。1924年8月29日,英國駐廣州代總領事翟比南(Bertram Giles),警告孫中山別動用武力來鎮(zhèn)壓廣州商團,否則英國皇家海軍將全力對付他。孫中山在1924年9月1日憤然發(fā)表了他著名的《反對帝國主義干涉吾國內(nèi)政之宣言》,發(fā)誓曰∶"吾人前此革命之口號曰排滿,至今日吾人之口號當改為推翻帝國主義之干涉,以排除革命成功之最大障礙。"(12)由此可知,孫中山之公開反英,非如駱菲爾所說的是為了取得蘇聯(lián)援助,而是英帝國主義把孫中山逼得走投無路才如此。
正由于駱菲爾倒果為因地指責孫中山反帝,她接下來對孫中山生平的評述,就不會令人詫異∶
(在辛亥革命前)孫中山獻媚于英、法、日、美等列強,穿梭于強盜、水寇、保皇黨、無政府主義者、外國公使、傳教士、華僑、美國雇傭軍之間,乞求金錢以反清,狡猾地分別對每一個集團細說該集團愛聽的話......
在(袁世凱盜國)后的十年里,孫中山再度趨炎附勢于國際權貴之間,重溫其燈紅酒綠的生活,先后將其共和國分段拍賣......
(1922年陳炯明部屬炮轟總統(tǒng)府時),孫中山倉皇逃命,追殺他的人不斷高聲呼喊∶"槍斃他!槍斃他!"......
孫中山對于蘇聯(lián)不斷地向其大獻殷勤,開始動心了......但是,要接受俄國人的錢,就必須在重大問題上站到蘇聯(lián)那一邊......蘇聯(lián)力倡反對帝國主義的枷鎖,結果孫中山就開始反對帝國主義了。(13)
只因為孫中山終于反帝,駱菲爾就連篇累牘地丑化他,既誣蔑他顛沛流離的亡命生涯為燈紅酒綠,又顛倒因果來抨擊他投靠蘇聯(lián),讓人懷疑她是主動地這樣寫,還是被她賴以成書的第二手史料牽著鼻子走。蓋西方學者對孫中山的偏見,在1934年甚至可能更早就開始了。當年夏曼就曾謾罵孫中山把中國的命運等同自己的命運,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14)明顯地,夏曼沒聽過中國"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范仲淹語)之古諺,結果仁人志士諸如孫中山也遭其辱罵。其實,在國難深重的時刻,中外志士反應雷同。君不見,在登上二戰(zhàn)后法國總統(tǒng)寶座之前,命運同樣坎坷的戴高樂,不也是像孫中山一樣,把法國的命運等同自己的命運?在登上英國戰(zhàn)時首相寶座之前,命運同樣坎坷的丘吉爾,不也是像孫中山一樣"大炮"?(15)駱菲爾并沒有引用夏曼的作品,卻大量引用同樣刻薄的法國學者白吉爾(Marie-Clarie Berg re)的作品《孫逸仙》,(16)故似乎她是被白吉爾牽著鼻子走。若果真如此,則其獨立思考的能力跑到哪里去了?悲乎!但她的書卻受到上述為其大作所寫書評的著名學者追捧,為什么?容筆者在最后一節(jié)探索。
二、哈利•蓋爾伯講座教授筆下的第一次鴉片戰(zhàn)爭
蓋爾伯把其研究第一次鴉片戰(zhàn)爭的心得,歸納如下∶
從英國的政治角度看,1840-1842那場與中國的戰(zhàn)爭,并非一場鴉片戰(zhàn)爭,而只是區(qū)區(qū)一些地方性的小摩擦。英國堅決反抗那腐朽透頂,卻高高在上而又狂妄無知的中國,堅決維護英王的尊嚴,堅決保護英國男女的性命安全,堅決追償被中國政府搶奪了的財物。沒有任何一個倫敦人,也沒有任何一個帶兵攻打中國的軍官,會認為該場戰(zhàn)爭與鴉片有任何關系。若中國人有本領堵塞鴉片走私,就讓他們大顯身手吧,英軍則絕對不會代勞。那場戰(zhàn)爭,打起來不費吹灰之力;卻后患無窮,蓋數(shù)十年后,傳教士目睹中國的苦難,悲天憫人,錯誤地怪罪英國把鴉片強加于中國,才改變了英美輿論。(17)
因此,蓋爾伯以糾正該等錯誤輿論自命。
竊以為其開宗明義第一句,手法就很高明。的確,當時大英帝國的領地遍布全球,在中國開辟的戰(zhàn)場,只能稱之為局部性戰(zhàn)爭,這是最為明顯不過的事實。當讀者接受了這個明顯的事實以后,蓋爾伯把這個事實等同這場戰(zhàn)爭并非鴉片戰(zhàn)爭的說法,也會先入為主地印在讀者的腦海里。
他第二句話的第一部分∶"英國堅決反抗那腐朽透頂,卻高高在上而又狂妄無知的中國",則不但外國讀者熟悉,中國讀者也心痛當時清朝的腐敗及天朝上國態(tài)度的狂妄。英國反對這些現(xiàn)象,是合理的。接下來第二句話的第二部分∶謂英國"堅決維護英王的尊嚴,堅決保護英國男女的性命安全",也合情合理,哪一個政府不堅決維護自己國家元首的尊嚴,不堅決保護本國公民的性命安全?待估計到已經(jīng)取得讀者信任以后,蓋爾伯就在第二句話的最后一部分畫龍點楮∶"堅決追償被中國政府搶奪了的財物。"表面上這句話也合情合理,哪國政府不竭力保護本國公民的財物?讀者會由衷地支持。但問題是,蓋爾伯并沒有告訴他的讀者,這些財物具體是什么?容筆者指出,這些財物非比尋常,而是違禁毒品鴉片煙土!中國政府并非搶奪了別國公民的一般財物,而是沒收了英國公民明知故犯所走私的鴉片。普通外國讀者不一定知道當時中國政府所沒收的是違禁品,還誤會是貪污腐敗的官員蠻橫無理地搶奪了英國公民的一般財物。蓋爾伯用字遣詞的手法非常高明,他所用的英文字seize,既可理解為搶奪,也可理解為充公。一般不明歷史細節(jié)的外國讀者,會理解為搶奪,因為蓋爾伯整句話是以"英國堅決反抗那腐朽透頂,卻高高在上而又狂妄無知的中國"做開始。
他的第三句話的第一部分∶"沒有任何一個倫敦人(會認為該場戰(zhàn)爭與鴉片有任何關系)",此言固然絕對,但也大致屬實,因為英國政府把倫敦人甚至所有英國人蒙在鼓里;雖然有異見人士諸如威廉•尤沃特•格萊斯頓(William Ewart Gladstone,MP),在國會下議院辯論時大吵大鬧說∶"擬發(fā)動之戰(zhàn)爭,比我曾經(jīng)聽說過的、或曾經(jīng)閱讀過的任何一場戰(zhàn)爭,都要使到本國蒙受更大的恥辱。"(18)但在他慷慨激昂的演詞中,卻沒有半句提到鴉片。對于"鴉片"一詞,在國會辯論時正反雙方都避如蛇蝎,又難怪蕓蕓眾生,茫然不知。他的第三句話的第二部分∶"也沒有任何一個帶兵攻打中國的軍官,會認為該場戰(zhàn)爭與鴉片有任何關系",則官兵的天職是奉命打仗,絕對不容花半秒鐘問"為什么"。這一切都合情合理,難怪深得讀者信任。
至于他的第四句話∶"若中國人有本領堵塞鴉片走私,就讓他們大顯身手吧,英軍則絕對不會代勞",當然,英軍不是中國政府所雇傭的警察,自然不會為中國政府緝私。因此,這句話同樣言之成理。關鍵是∶蓋爾伯既不是倫敦高層,也不是販夫走卒,他是地位崇高的歷史學與政治學講座教授,天職是明辨是非,主持公道!
他最后一句話的第一部分∶"那場戰(zhàn)爭,打起來不費吹灰之力。"在此,他故技重施,說出了大家都知道的事實,讓讀者不斷點頭之際,就說出欺騙性很強的話∶"卻后患無窮,蓋數(shù)十年后,傳教士目睹中國的苦難,悲天憫人,錯誤地怪罪英國把鴉片強加于中國,才改變了英美輿論。"
蓋爾伯這種瞞天過海的寫法,對于一知半解的廣大知識分子,非常見效。君不見,他這本書,在英國售70英鎊,在美國賣107美金,仍然供不應求∶初版連再版共5次(見表1)。
書成之后,他又環(huán)游世界到處演說∶例如,2006年2月24日,他在哈佛大學歐洲研究中心(Harvard Center for European Studies)做公開講座的題目是∶"那場并非鴉片戰(zhàn)爭的所謂'鴉片戰(zhàn)爭'。"(19)名利雙收之馀,蓋爾伯干脆把其大作全文放在網(wǎng)絡上,任由讀者免費下載,以擴大其影響力。(20)
三、不具名專家筆下的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
該稿作者堅稱英國發(fā)動該場戰(zhàn)爭,與鴉片毫無關系;他認為導致該場戰(zhàn)爭的主要原因有三∶英國"堅決捍衛(wèi)道德,擴大經(jīng)濟利益,和爭取外交平等"。他對其高論闡述如下∶
第一,從道德的角度看,他認為英國人堅定不移的道德信仰是∶自由貿(mào)易對全人類,甚至對那有眼無珠(purblind)的中國人都有利。(21)為了證明這一點,他引述前香港總督包齡爵士(Sir John Bowring)的話說∶"自由貿(mào)易就是耶穌,耶穌就是自由貿(mào)易。"(22)他的邏輯是∶耶穌是最道德不過的了,既然耶穌是自由貿(mào)易,那么自由貿(mào)易,包括鴉片的自由貿(mào)易,當然是最道德不過。他進一步闡明其理論說∶"鴉片在中國以外的地方,包括英國和印度,都是合法的,單單在中國不合法。結果在中國,不但成千上萬的中國商人與黑幫,瘋狂地走私鴉片;就連最上層的高官,也染指其中。"筆者遍查其書稿正文及全部注釋,皆不獲其所指最上層的中國高官是誰。但他的結論卻不言而喻∶英國人,奉公守法,敬畏耶穌,很道德;中國上下人等,無法無天,走私鴉片,不道德;該打!攻打中國就是替天行道。
第二,他認為從經(jīng)濟利益的角度看,英國必須打垮中國的貿(mào)易壁壘。因為英國從中國進口大量的茶絲與陶瓷,中國卻很少買英國貨,導致英國嚴重入超,嚴重影響了英國全國上下的生計。英國政府替天行道,用大炮轟開中國的市場。市場愈大,英國人愈能多賣英國貨,日子就愈好過。中國該打!
第三,他認為從外交平等的角度看,"中國自古以天朝上國自居,以萬邦來朝為榮,完全沒有、也絕對不容許外交平等的概念與做法,"英國為了爭取天經(jīng)地義的外交平等,必須狠揍這艘"殘舊的、失控的、光憑龐大身形,裝腔作勢嚇唬鄰邦的一級兵艦"。(23)中國該打!
竊以為此稿作者的連番高論,毫無新意,只是言辭與態(tài)度比過去任何一個時代的歐美作者都更為強硬,竟然打出了替天行道的口號,喊打之聲響徹云霄而已。茲將其高論逐條分析如下∶
第一,"爭取外交平等論",早在1842年已經(jīng)有人哼出此調(diào),他就是美國第六任總統(tǒng)約翰•昆西•亞當斯(John Quincy Adams)。(24)他爭取連任總統(tǒng)失敗后,不甘寂寞,于是跳出來說三道四,曰∶"導致該場戰(zhàn)爭的原因是叩頭!--狂妄無知的中國人裝腔作勢,嚴拒平等對待外邦,盡管是通商,也把要主仆關系強加于外人,并將其盡情羞辱。"(25)竊以為當時天朝上國的狂妄無知,故屬實情;而這位總統(tǒng),借此最易惹起外人憤怒的理由,來掩蓋鴉片戰(zhàn)爭的實質(zhì),也確實手法高明,不失政客本色,但脫離事實。難怪此言于遠在天邊的波士頓出現(xiàn)后,在接近鴉片戰(zhàn)爭現(xiàn)場的澳門《中國叢報》(Chinese Repository)的美國編者們,即拆穿其西洋鏡,曰∶"我們不同意鴉片與該場戰(zhàn)爭無關的說法,因為鴉片毫無疑問,是導致鴉片戰(zhàn)爭的罪魁禍首。我們轉(zhuǎn)載他的宏論,主要是由于我們也認為中國之自欺欺人、狂妄自大與無知,實為鴉片戰(zhàn)爭之遠因。"(26)無奈到了1967年,英國小說作家韓達德(Douglas Hurd),在其一本有關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的歷史專著中,竟然仍拾約翰•昆西•亞當斯之牙慧。(27)由于道格拉斯•賀特后來從政,并遞升為英國外交大臣,(28)影響非同凡響。文以人傳,就難怪時至今日,仍有人順水推舟,竭力借尸還魂。
第二,"擴展中國市場論",毫無新意。此論1968年已經(jīng)由牛津大學拉丁美洲歷史講座教授克里斯托弗•普拉特(Christopher Platt)提出,(29)并借此代替鴉片那不容代替的功能,結果當然沒多大市場。
第三,"道德論",所用同樣是掩眼法∶故意把自由貿(mào)易的道德論,與鴉片貿(mào)易的道德論,混為一談。自由貿(mào)易固然是道德的,鴉片貿(mào)易當然是不道德的。他絕口不提鴉片貿(mào)易之不道德,反而大談特談自由貿(mào)易的道德,進而說鴉片戰(zhàn)爭是為了爭取自由貿(mào)易(不言而喻包括鴉片的自由貿(mào)易),因而得出英國發(fā)動鴉片戰(zhàn)爭非常道德,中國拒絕鴉片自由貿(mào)易極為不道德的結論。其混淆視聽之才能,堪稱登峰造極。威廉•渣甸(William Jardine)這位怡和洋行的大老板,被時人譽為鐵頭老鼠的販毒頭子,走私發(fā)了大財以后,榮歸故里,當選為國會議員,推動對華戰(zhàn)爭不遺馀力。當時他最能打動人心的戰(zhàn)爭借口就是自由貿(mào)易,因而得到英國工商界的廣泛支持。英國以商立國,當然更得到政府的支持。但到底威廉•渣甸只以利誘,當前不具名的書稿作者卻把問題提升到道德的層面∶英國發(fā)動鴉片戰(zhàn)爭非常道德,打垮那不道德的中國是替天行道。中國該打!手法比威廉•渣甸更為高明。
書稿作者之結論--鴉片戰(zhàn)爭乃文化沖突的必然結果,同樣是舊聞。始作俑者是賀瑟•柏露•馬士(Hosea Ballou Morse)。對中國近代史學家來說,他的名字毫不陌生,大家通稱他為馬士。他在1910年代出版了一套三冊的《中華帝國的國際關系》(The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f the Chinese Empire)。上述宏論,他在第一冊第三章至第七章中發(fā)揮得淋漓盡致。(30)此論更在1950年代由哈佛大學的費正清教授及其弟子張馨保教授發(fā)揚光大,(31)直到人走了,茶才涼。
一言概之,該稿之最高目標,是盡情否定鴉片在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中的關鍵作用。但是,若鴉片之作用果然是如此微不足道,則為何中國人、甚至不少外國學者均把這兩次戰(zhàn)爭稱為"鴉片戰(zhàn)爭"(Opium Wars)?對此,該稿作者提供了如下答案∶"如果有人說,英軍攻陷了中國并占據(jù)了北京,當代讀者一定認為是天方夜譚。這就是為什么,19世紀英國與中國那兩場細小的摩擦,被命名為'兩次鴉片戰(zhàn)爭',非如此不能取信于21世紀的耳朵。"(32)既然該稿作者認為"兩次鴉片戰(zhàn)爭"這名詞是21世紀的學者杜撰出來的,那么他將如何解釋,這名詞在20世紀的西方學術界,已經(jīng)被廣泛采用?曾采用過這名詞的學者之大作,其參考書目中列舉了不少,但遺漏了更多。(33)
無論如何,21世紀的英國讀者,恐怕很難接受該稿作者的高論。君不見,駱菲爾就在其現(xiàn)在已成為名著的《鴉片戰(zhàn)爭∶毒品、夢想與塑造中國》中,絲毫不回避"鴉片戰(zhàn)爭"這名詞。這正是由于她勇于面對史實而不矯揉造作,故受到西方高級知識分子的歡迎。(34)若該不具名書稿的作者在1960年代提出其高論,相信大家都不會感到驚訝,蓋當時倫敦大學亞非學院的中國近代史教程,就把兩次鴉片戰(zhàn)爭命名為"兩次中國對外戰(zhàn)爭"(The First and Second China-Foreign Wars),真是貽笑大方∶在中國漫長的歷史中,難道僅有此兩次與外人交鋒?當今倫敦大學的亞非學院已經(jīng)開明多了,21世紀的英國人也開明得多了,唯獨該稿作者還在拼命地嘗試拖他們后腿。
下面是有關該稿的一些具體歷史細節(jié)。
該稿作者堅稱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的導火線,是那艘在香港注冊的商船"亞羅號"(Arrow)的英國國旗,被廣東內(nèi)河水師扯下來了。扯下英國國旗就等同侮辱大英帝國,英國人為了報復國恥,于是發(fā)動戰(zhàn)爭。這種說法,毫無新意,它正是過去英國史學界長期以來的正統(tǒng)解釋。但是,這正統(tǒng)解釋早已被筆者的《鴆夢∶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探索》(35)打垮了,拙著證明了英國國旗并沒升起,故無從被扯下。筆者的證據(jù)和研究發(fā)現(xiàn)如下∶
第一,按英國航海慣例,英船駛進海港,必須降國旗,直到重新啟碇才再次升起。進港降國旗是為了表示對主權國的尊重。"亞羅號"在事發(fā)一個多星期前,已經(jīng)駛進廣州停泊。停泊期間,其英國國旗一直沒有升起。若英國國旗一直沒有升起,又從何被扯下?
第二,英國著名史學家、牛津大學教授威廉士•柯士丁(William Conrad Costin)認為,當時"亞羅號"很可能正準備啟碇,以致該船水手很可能就提前升旗了。(36)但是,筆者的研究發(fā)現(xiàn),所有目擊者都異口同聲地說,當時"亞羅號"的船長正在另一艘船上,與該船船長共進早餐。"亞羅號"的船長不在,"亞羅號"水手哪敢啟碇起航?若起航就罪同叛變,要問吊的。
第三,按英國航海法規(guī)定,英船進港時,船長必須親自把航海執(zhí)照呈當?shù)仡I事館保存,領事館借此約束水手的行為。若行為不檢,領事館人員就把該船的航海執(zhí)照扣押起來,不許啟碇。"亞羅號"事件發(fā)生在1856年10月8日上午8時左右,而英國駐廣州領事館則遲至上午10時才開始辦公。當天上午8時,"亞羅號"還未取回航行執(zhí)照。沒有航行執(zhí)照,誰敢啟碇?追究起來,吊銷執(zhí)照還屬小事。
第四,事發(fā)時正值退潮,若8時啟碇,盡管不開行,"亞羅號"隨退潮漂流,到了10時,已經(jīng)從廣州港口往下游漂流得無影無蹤,"亞羅號"事件絕對無法在廣州港口上演。(37)
該稿作者在其參考書目中曾列出筆者英文原著《鴆夢∶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探索》,并在其"附錄A"中高度贊揚其學術水平,但對其內(nèi)容卻視若無睹,一口咬定英國人是由于英國國旗遭到侮辱,故出兵雪恥,并借此證明中國該打!
在洗雪國恥這個問題上,該稿作者更指責廣東內(nèi)河水師摑了英國駐廣州代領事巴夏禮(Harry Parkes)的臉。其實,當時巴夏禮氣鼓鼓地跑到廣東內(nèi)河水師的紅單船上,盛氣凌人地命令中方釋放被逮捕的"亞羅號"水手,遭中方嚴拒后,巴夏禮盛怒之馀,竟然不顧身份,而親自動手為"亞羅號"的水手解綁,結果與中方發(fā)生肢體接觸,雙方互相推撞之際,巴夏禮自稱被中方"打了一下"。(38)結果這個"打了一下",到了該稿作者筆下就變成"摑了他的臉"。須知"打了一下"是雙方互相推撞時難免發(fā)生的事,是中立的。"摑了他的臉",侮辱性就很強。該稿作者,避而不談巴夏禮動手放人的粗暴行徑,也絕口不提雙方曾發(fā)生互相推撞的事實,卻不顧一切地指責中方摑了英女王陛下代領事的臉,侮辱了英女王陛下及其所代表的整個大英帝國,該打!這種寫法,從歷史研究的角度來看,是查無實據(jù),從民族感情的角度來說,是極盡煽動之能事,是極為不負責任的寫法!
從小節(jié)到大局,筆者的研究又發(fā)現(xiàn),早在"亞羅號"事件發(fā)生之前,遠在天邊的英國政府已經(jīng)作出了遠征中國的決定,并通過其駐巴黎大使,正式邀請法國出兵,聯(lián)手攻打中國。準此,若"亞羅號"事件真的扮演了導火線之角色,只不過是英國在絞盡腦汁來尋找戰(zhàn)爭借口而不可得時,"亞羅號"事件像及時雨般降臨而已。(39)
該稿作者三番四次地強調(diào),英國之發(fā)動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之主要目的,是為了消除天朝上國的氣焰。當時天朝上國的氣焰固然有之,但不能借此而否定鴉片的關鍵作用。拙著《鴆夢∶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探索》第14章-17章之中所列舉有關鴉片及相關的無數(shù)真憑實據(jù),表14.1至表17.10共59個表所羅列的大量有關鴉片及相關數(shù)據(jù),均證明了鴉片對大英帝國的全球戰(zhàn)略及全球經(jīng)濟網(wǎng)所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該稿作者的參考書目包括拙著,但對其內(nèi)容卻視若無睹。
該稿作者結論是∶"中國人吵得最兇、而西方人又不假思索地接受了的論調(diào)--英國把鴉片強加在中國頭上--是站不住腳的。"竊以為英國固然沒有把鴉片強加在中國頭上,那只不過是中國搞宣傳的人試圖把復雜無比的歷史現(xiàn)象,用最簡單的語言來教育普羅大眾而已,有頭腦的中國人、西方人,都不會輕信。在嚴肅的學術探討中,該稿作者用大眾化的宣傳品作為辯論根據(jù),并借此證明鴉片與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無關,意欲何為?
英國之發(fā)動兩次鴉片戰(zhàn)爭,在20世紀已經(jīng)有不少英美學者為其做過辯護,論點都是退守性的,皆力陳中國的種種不是,英國別無他法,才逼得出兵攻打中國,討個公道。讀來有點逃避責任的味道;內(nèi)疚之情,若隱若現(xiàn)。這種內(nèi)疚,到了21世紀初期,表現(xiàn)得更為公開。例如英國BBC電視臺,2004年制作了一套四輯的《大英帝國始末》(Scotland's Empire),在拍攝有關遠東的那一輯時,特別派攝影隊采訪筆者,采訪就以筆者的《鴆夢∶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探索》為基礎。因為大英帝國在遠東的部分,正是以兩次鴉片戰(zhàn)爭為開始而建立起來的;而推動第一次鴉片戰(zhàn)爭不遺馀力的怡和洋行大老板威廉•渣甸,正是蘇格蘭人,他的合作伙伴詹姆士•馬地臣(James Matheson)也是蘇格蘭人。的確,替英國前往世界各地打天下的急先鋒,大多數(shù)皆蘇格蘭人,故該電視紀錄片的制片人幽默地稱之為Scotland's Empire(蘇格蘭人的大帝國)。BBC電視臺的編導開宗明義就說,大英帝國遠東區(qū)之建立是"帝國主義剝削別人之一個令人毛骨悚然的例子"(a chilling example of imperial exploitation),內(nèi)疚之情,溢于言表。這種論調(diào),反映了英國精英在大英帝國崩潰后,經(jīng)過半個世紀的反思,而接受了筆者研究成果。
四、逆轉(zhuǎn)的原因在哪里?
不出十年,風云突變,時勢逆轉(zhuǎn)。逆轉(zhuǎn)的原因在哪里?若要回答此問題,無可避免要扯到當前局勢。筆者不是時事評論員,時局問題理應留待這方面的專家去探索。惟從宏觀歷史看,則竊以為可從兩個大方向思考。
其一是帝國主義侵華之心不死,從鴉片戰(zhàn)爭到英法聯(lián)軍到八國聯(lián)軍,從日寇侵華到韓戰(zhàn)、越戰(zhàn)、珍寶島以及當今美國的重返亞洲,一波接一波,從未寢熄。只是近來國人享受了幾十年的和平穩(wěn)定,加上經(jīng)濟高速發(fā)展,物質(zhì)供應空前優(yōu)越,沉醉于升平日久而似乎忘記了帝國主義一直在虎視眈眈而已。
其二是封建主義同樣是依然健在。封建(feudalism)一詞,常令外國學者大惑不解∶秦始皇不是廢了封建而建立中央集權么?其實近代中國人是用封建一詞來形容舊文化(包括陳舊的思維方法、丑陋的習慣等);并非指分封諸侯式之政治制度。晚清民初積弱,中國思想家為了救亡而提出反帝反封建,一針見血。因為造成百年屈辱者,除了帝國主義橫行霸道以外,還有中國落后的文化。只怪罪別人欺負,不深切反省自身的落后,則永遠挨打。結果付出極大犧牲后,反帝是成功了--把帝國主義起跑;反封建則成就不大--歷次雷厲風行的政治運動只打垮了舊文化的形式,但舊文化的實質(zhì)似乎沒有重大改變。關于當代反封建的討論,近期中國學術界與傳媒均有不少討論,在此不贅述。竊以為反封建之最終目標是中國現(xiàn)代化。當今的中國距離現(xiàn)代化還甚遠,同志仍須努力。否則,當?shù)蹏髁x卷土重來之時,恐怕悲慘的歷史會重演。
本文初稿是2012年4月6日筆者在北京清華大學做學術講座的演講稿。2012年6月13日定稿于澳洲悉尼大學。
注釋∶
1 參見Julia Lovell, The Opium War: Drugs, Dreams and the Making of China, London: Picador, September 2011。
2 參見Jane Macartney, A Drug's Long Legacy, The Times, London, UK, 3 September, 2011。
3 哈利•蓋爾伯的履歷見http://bloomsbury.com/Harry-Gelber/authors/2636,2012-1-21。
4 參見Harry Gelber, Opium, Soldiers and Evangelicals: England's 1840-42 War with China and Its Aftermath, London: Palgrave Macmillan, February 2004。
5 參見Guardian, London, UK, Friday 02 September 2011, http://www.guardian.co.uk/books/2011/ ... -lovell-review/print.Rana Mitter。
6 參見Independent, London, UK, Friday, 07 October 2011, http: //www.independent.co.uk/arts-entertainment/books/reviews/the-opium-war-by-julia-lovell-2366416. html? rintService=print。
7 參見London Review of Books, London, UK, V. 33, 2011, No. 21, http://www.lrb.co.uk/v33/n21/bernard-porter/where-is-this-england。
8 參見Bernard Porter, Where Is This England? London Review of Books, London, UK, V. 33, 2011, No. 21,http://www.lrb.co.uk/v33/n21/bernard-porter/where-is-this-england。
9 參見Harry Gelber, Opium, Soldiers and Evangelicals: England's 1840-42 War with China and Its Aftermath, London and New York: Palgrave Mcmillan, February, 2004。
10 參見Peter Ward Fay, The Opium War, 1840-1842, Chapel Hill, NC: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 1975。
(11)嚴格來說,直至宋元,中國對海外貿(mào)易均持開放態(tài)度,但海禁則從明初即已開始。據(jù)《皇明世法錄》所載∶"凡沿海去處,下海船只,除有號票文引許令出洋外,若奸豪勢要及軍民人等,擅造三桅以上違式大船,將帶違禁貨物下海,前往番國買賣,潛通海賊,同謀結聚及為向?qū)Ы俾恿济裾撸副日罩\叛已行律處斬,仍梟首示眾,全家發(fā)邊衛(wèi)充軍。其打造前項海船賣與夷人圖利者,比照將應禁軍器下海者,因而走泄軍情律,為首者斬,為從者發(fā)邊衛(wèi)充軍。若止將火船雇與下海之人,分取番貨,及雖不曾造有大船,但糾通下海之人接買番貨,與探聽下海之人販貨物宋,私買販賣蘇木、胡椒至一千斤以上者,俱發(fā)邊衛(wèi)充軍,番貨并沒入官。"《皇明世法錄》卷二○,轉(zhuǎn)引自劉淼∶《明清沿海蕩地開發(fā)研究》,汕頭∶汕頭大學出版社,1996年,第173頁。該書認為,朱元璋此旨,目的主要是鞏固政權,打擊"潛通海賊",二是打擊私販違禁番貨。所謂"潛通海賊",主要指倭寇。明成祖時期的鄭和下西洋,政治目的為主,經(jīng)濟為次。固然滿族對海洋之利認識不足,只看到危害,其實出身安徽鳳陽內(nèi)陸地區(qū)的朱元璋,也對此有錯誤認識。隆慶元年(1567)以后,明廷認識到海禁本身的問題,轉(zhuǎn)而實行開海政策,國際貿(mào)易自此發(fā)展順利,直到清廷奉行更嚴厲的海禁為止。此點承陳曉平先生指出,特此致謝。
(12)孫中山∶《反對帝國主義干涉吾國內(nèi)政之宣言》(1924年9月1日),見《國父全集》第2冊,臺北∶近代中國出版社,1989年,第160-161頁。
(13)Julia Lovell, The Opium War: Drugs, Dreams and the Making of China, pp. 312-314.
(14)參見Lyon Sharman, Sun Yat-sen, New York, 1934, p. 34。
(15)參見David Strand, Unfinished Republic,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11, p. 243。
(16)Marie-Clarie Ber re, Sun Yatsen,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8.
(17)Harry Gelber, Opium, Soldiers and Evangelicals: England's 1840-42 War with China and Its Aftermath,封底說明。
(18)原文是∶"a war more unjust in its origin, a war more calculated to cover this country with permanent disgrace, I do not know and have not read", William Gladstone' s speech, 8 April 1840,Handard, House of Commons, cols, pp. 800-820.
(19)"The'Opium War'that Wasn't", Harvard Crimson, http://www.thecrimson.com/article/200 ... opium-war-that-wasnt-one/
(20)http://ebookee.org/Opium-Soldiers-and ... 47.html#wRevK8tozt8KC5dj. 99.
(21)原文是∶"...a strong moral conviction that free trade would benefit not just the British but everybody, including the purblind Chinese themselves..."
(22)原文是∶"Free Trade is Jesus Christ, and Jesus Christ is Free Trade. "
(23)原文是"...old, crazy, first-rate Man of War, [overawing its] neighbours merely by her bulk and appearance。"
(24)任期為1825-1828年。
(25)John Quincy Adams, Lecture on the War with China, reprinted in the Chinese Repository, V. 11, Macao, 1842, p. 288.
(26)Editor's note, Chinese Repository, p. 289.
(27)Douglas Hurd, The "Arrow" War: An Anglo-Chinese Confusion 1856-1860, London: Collins, 1967, p. 27.
(28)任期為1989-1995年。
(29)D. C. M. Platt, Finance, Trade, and Politics: British Foreign Policy 1815-1914,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8, p. 265.
(30)H. B. Morse, The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f the Chinese Empire, Shanghai: Kelly and Walsh, 1910-1918, three volumes, v. 1, chapters 3-7.
(31)參見J. K. Fairbank. Trade and Diplomacy on the China Coast: The Opening of Treaty Ports, 1842-1854, Cambridge, MA. :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53; Chang Hsin-pao, Commissioner Lin and the Opium War, Cambridge, MA. :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4。
(32)原文是∶"That may be one reason why Britain' s two small nineteenth-century wars with China are known by names more credible to 21st century ears:'Opium Wars'."
(33)參考書目包括∶Arthur Waley, The Opium War Through Chinese Eyes,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58; Edgar Holt, The Opium Wars in China, London: Putnam, 1964; Jack Beeching, The Chinese Opium Wars, New York: Harcourt, 1975。遺漏的參考書目包括∶Peter Ward Fay, The Opium War, 1840-1842, Chapel Hill, NC: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 1975; Brian Inglis, The Opium War, London Hodder and Stoughton, 1976; Tan Chung, China and the Brave New World: A Study of the Origins of the Opium War, 1840-1842, New Delhi: Allied Publishers, 1978; James Polachek, The Inner Opium War, Cambridge, MA: Harvard Council on East Asian Studies, 1992; James Hevia, English Lessons: The Pedogogy of Imperialism in Nineteenth-Century China, Durham, NC: Duke University Press. 2003。
(34)至于駱菲爾由于過分依賴出版物而重蹈古人復轍之處,上文已有評論,在此不贅述。
(35)參見John Y. Wong, Deadly Dreams: Opium, Imperialism, and the "Arrow"War (1856-1860) in China,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8。
(36)參見W. C. Costin, Great Britain and China, 1833-1860,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37, p. 207。
(37)(38)(39)參見John Y. Wong, Deadly Dreams: Opium, Imperialism, and the "Arrow"War (1856-1860) in China, chapter 2, 3,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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