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籍打工婦女周秀云被殺案進入庭審之際,王文軍的家屬在中院外打起了橫幅:“打擊暴力襲警,堅決保護警察執法”。王文軍的辯護律師為了開脫王文軍等人的罪行,牽強附會,將王文軍們與全國警察等同起來,綁到一起進行辯論,其稱“如果當庭無罪釋放王文軍,全國的報案率會下降百分之六十。”在太院中院開庭審理“王文軍等故意傷害罪”消息中,有的人斯意美化王文軍,稱“王文軍是正常執法,周秀云是暴力抗法”。“王文軍是正義的化身,而周秀云無則是邪惡的魔影”。“王文軍應無罪釋放,周秀云死有余辜”。僅管王文軍方辯護和家屬以及網上部分跟貼者,竭力為王文軍第地,但稍有正義之感的人都會得出這樣一種結論:“王文軍決不是甚么好民警,他的所作所為是對“人民警察”稱號的污辱。
按著馬克思主義的觀點,“人民警察”是無產階級專政(即人民民主專政)的工具,其職責是“打擊敵人保護人民,打擊壞人保護好人”。我國解放后前三十年以及改革開放初期,人民警察很好的實踐了這一職能。在那個時期,無論是人民警察執法的范例,還是從屬于意識形態領域里的文學藝術,諸如電影《今天我休息》、《國慶十點鐘》等都從個各方面反映了那個時期人民警察履行職責精神風貌。就是改革開放向縱深發展的今天,雖然有“物質利益”方面的誘惑和“群眾觀念”淡薄的影響,人民警察這支隊的主流仍然是好的,仍然起著“打擊敵人,保護人民”的作用。王文軍的辯護律師妄圖通過將王文軍和全國警察等同起來,綁在一起進行狡辯,不僅有失法律工作者的品德和操守,其目的也是實現不了的。要知道,王文軍的所作所為,已經完全喪失了“人民警察”的資格。是“人民警察”里的敗類,是這支隊伍中的“害群之馬”。王文軍的辯護律師及其家屬將王與全國警察等同起來,是對“人民警察”的污辱。
有的網民耽心廣大人民群眾力挺周秀云會造成警民對立。個別心懷叵惻的人還把網民聲討王文軍,支持周秀云是“漢奸論調”。如有個叫旭哥最老實的人在發貼時說到:“左派群眾們警醒吧!周秀云案事后都被證明有漢奸、第五縱隊的人在推波助瀾,徐純合案也不例外,他們就是想激化社會矛盾,打擊人民警察隊伍,破壞社會主義建設,給美國鬼子帶路!所有給徐純合站隊的人都是美國鬼子打入左派的臥底!大家應該擦亮眼睛!清除這群左派帶路黨!”還有個網民在貼子里說到:“周秀云案出來后為什么那么快就有律師摻和進去了?你就沒想過嗎?他們哪來的渠道?他們只是想詆毀人民公安!破壞社會主義建設!還有那些支持徐純合的美狗日雜,在大是大非的問題上與公知穿一條褲子!你們也暴露了自己左派帶路黨的身份!真正的左派群眾應該把這些左派帶路黨、推墻派清楚出去!”對于這些奇談怪論,我們深感耽憂。這種聲音和王文軍辯護律師及其家屬的言行如出一轍,都是在為王文軍減輕罪責。我們認為,聲援周秀云和譴責王文軍都是一種伸張正義的行為。是為農民工這個弱勢群體討要公道,怎能被某些人污蔑成是和美狗日雜沆瀣一氣,撞墻沉船呢?是美國在華 “的第五縱隊”呢?王文軍是公安隊伍中的敗類,是人民警察中的害群之馬。我們譴責王文軍的罪責,就是為純潔公安隊伍噴灑清潔劑,而決不是像某些人所說的那樣在搞“警民對立”。因此,那些奇談怪論的制造者,還是收回你們的拙劣技倆吧,人民警察的形象不容抹黑,害群之馬必須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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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流擊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