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感謝豐臺、海淀法院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律本質”教育課
時下正倡導依法治國,構建法治社會,宣傳普及法律知識當為要務,豐臺、海淀兩法院恰當其時,通過開庭審理《炎黃春秋》黃鐘、洪振快訴梅育新、郭松民案,給大家免費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律本質”教育課。
法律本質是什么?按照馬克思主義的精典論述,極其簡潔明了:“在階級社會里,法律就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和實現其統治的工具”。聯系上述訴案和相關法院的具體表現,確實能夠幫助人們進一步增強對法律本質的感性認識。試述如下:
梅育新、郭松民因《炎黃春秋》刊登文章抹黑“狼牙山五壯士”激起義憤,而罵該文作者和編輯“狗娘養的”,被《炎黃春秋》黃鐘、洪振快以“污辱人格”名義告上法庭。豐臺、海淀兩法院受理開庭,那么就等于承認黃、洪二人訴求的正當性。于是我們要問,既然梅、郭污辱《炎黃春秋》文章作者編輯有違法嫌疑,那么黃、洪二人代表的《炎黃春秋》刊登抹黑抗日英雄的行為就沒有違法嫌疑,法院為什么也不同樣開庭審理,何以厚此薄彼?法院的立場站到哪里去了,法律到底是為誰服務的?
如果聯系此前一系列的事件、案件我們就看得更清楚了。首先是北京大學孔慶東教授,在微博上罵了亂批陸游詩“格律不對”的關凱元是“漢奸”,被關凱元以侵犯名譽為由告到同樣的海淀法院,海淀法院判孔慶東敗訴,公開道歉并賠償精神撫慰金200元,給付公證費1000元。另一方面,南京廣播電視臺主持人吳曉平在電視欄目中公開對觀眾說:“孔慶東今天之所以在全國有一些名氣,完全是靠罵人罵出來的。”“(孔慶東)是教授,還是野獸,到底是教授還是野獸?”孔慶東向同樣的海淀法院訴吳曉平侵權,可海淀法院一審駁回孔慶東的訴訟請求,孔慶東不服上訴,又被駁回。同樣的案子,關凱元告孔慶東勝訴,而孔慶東告吳曉平敗訴,難道是偶然的嗎?明眼的人一語道破天機:“不過是以法律的名義打擊孔慶東而已”,為何要打擊孔慶東?關元凱也一語道破:“這是給極左的一個打擊”。因為孔慶東宣傳毛主席,維護社會主義和共產黨,痛恨怒斥漢奸賣國賊,就為法律黨所不容。
再如不久前的畢福劍辱毛事件,在公眾場合,當著外國人的面,用極其惡毒下流的語言污辱咒罵開國領袖,也沒見哪個法院開庭審理要治其污蔑誹謗之罪,可見只要挺毛、挺社會主義就違法,污毛、污社會主義就是模范守法公民,法院和法律為誰服務不是很清楚了嗎?
難怪李銳、茅于軾、袁騰飛等越蹦跶越歡,原來有法院和法律為其撐腰啊!
更不用說被惡警擰斷脖子的農民工周秀云案,時間過去將近半年,社會上那么多有良知的人們急切呼吁,有關部門就是置若罔聞,遲遲不開庭審理,一樁事實清楚的血案就這么難以昭雪!
有人說,這都是法律黨使壞,可法律黨又從何而來,誰讓他們為所欲為?到底是法律黨綁架了法律還是法律的本質決定了法律黨不過是在正常行使法律權力?
這一切的一切,對于還尚未被完全洗腦的人們來說,不正好是上了一堂極其生動的“法律本質”教育課嗎?應該感謝法院,提供了這樣的的教育機會。
201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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