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惡警王文軍扭斷討薪民女周秀云一案,春節前在網絡熱傳,激起全社會巨大民憤,各界呼吁嚴懲王文軍的呼聲一直很高。可是,與此很不協調的是,官方媒體新華網和央視焦點訪談等,故意掩蓋和歪曲事實,發出偏袒警方和丑化周秀云等民工的很不正常的聲音,這種不公正客觀的行為遭到廣大網友的抨擊。從官媒躲躲閃閃避重就輕移花接木的視頻和文字的拼接里傳出的扭曲事實的信息,我們不難看出隱藏在官媒后面的某些人險惡的用心——包庇惡警王文軍和不惜一切代價維穩的警方,打壓受盡屈辱的受害者民工群體。
春節剛過,噪聲又起。美國猶他大學經濟系副教授李民騏3月12日發文披露,“有人以山西律師身份在警界微薄上發文,疑似山西警方背景,除公然為周秀云案翻案并要求檢察院撤銷起訴外,并惡意將該案與左派同志‘借機制造社會混亂’聯系起來。”
李文說:兩會期間(3月7日)警界微博發山西律師長文:暗指周秀云家屬討薪過程已是違法犯罪行為 要求檢方對王文軍撤訴;大量引用并惡毒攻擊李民騏、李成瑞、紅色中國網、工評社等網站及個人在微博微信上大肆宣揚“這起警察正常執法中的意外事件被國內外一小部分人策劃成一場沸沸揚揚的警民關系嚴重對立的政治事件”。
見http://www.szhgh.com/Article/opinion/zatan/2015-03-12/78384.html
我們在“方圓_100 社區專家委員 江西省分宜縣高嵐派出所所長 陳晟”的微博
http://weibo.com/2209778964/C7qSyyzof#!/2209778964/C7qSyyzof?type=comment#_rnd1426669786205 看到:確有警方人員在為王文軍張目,而惡意中傷討薪民工。
我們還看到,署名為“山西宏烜律師事務所律師”的“王克儉、王大瑞”二〇一五年二月一十四日寫的《正確處理周秀云意外死亡事件 依法保護一線警察的合法權益》一文3月7日發表在“警眼”微信上。見
該文的主要觀點是:
該事件為周秀云因襲警導致意外死亡事件,被人有組織地策劃、利用,通過散布虛假消息的方式 制造輿論,欺騙領導、蒙蔽群眾。
頸部受力并不是都會死亡,周秀云死亡應為意外死亡。
警察王文軍的一系列處警行動皆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受法律保護”之規定,故其對周秀云之死不承擔責任。
該文還建議:人民檢察院撤銷對王文軍故意傷害、濫用職權及郭鐵偉濫用職權的立案決定,或作出不起訴決定。
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原來王文軍還真不是一個人在戰斗!喪心病狂地扭斷討薪民女的脖子致她死亡,卻被兩律師輕描淡寫地說成是民女襲警,還說王文軍的殺人行為合理合法,并建議檢察院撤銷對王文軍等人的立案。認證為“方圓_100 社區專家委員 江西省分宜縣高嵐派出所所長 陳晟”的微博、微信,也公開以警方的面目出現,袒護、包庇惡警王文軍,中傷討薪民工,影響特別惡劣。
一件清楚明了的惡警扭斷討薪民女脖頸致民女死亡案,有大量視頻和現場目擊者作證,為什么其定性在一些官媒和警方、律師人員眼里卻變了樣呢?
原來,王文軍這些打手,正是聽命于那些昏官和資本家去打擊底層“刁民”來進行“維穩”的主力軍,昏官和資本家們如果不保護這些打手,還有誰會拼命去為他們賣命?而公檢法一些公職人員,扮演的是和王文軍一樣的狗腿子角色,他們為王文軍說話,就是為自己說話。至于一些律師,就更不用說了。如今律師行業,不知有多少只要錢不要良心不要社會責任以致不要臉的訟棍,他們干了多少傷天害理的事,恐怕連他們自己都記不清了。
真相不容混淆,法律不許玷污,民心不可違!
官媒更有責任還原事件真相;政法人員更要遵紀守法,依法辦案;民心是滔滔洪流,必將沖毀一切敢于阻擋的邪惡勢力!
3月12日,紅歌會網發表《河南群眾發聯名信要求依法嚴懲警察王文軍》一文。
該文是一篇山西群眾呈送給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檄文,痛斥了太原惡警的暴行,批評太原政法部門在周秀云案上的不作為,督促太原法院盡快依法公正審判。文后附上了上千名山西群眾的聯名簽名。
見http://www.szhgh.com/Article/gnzs/farmer/2015-03-12/78420.html
對同一個事件,不同人的態度大相徑庭:有人要刻意壓制,有人則要求公之于眾嚴肅處理。前者,往往是有權有勢者,后者,則是最底層的勞動群眾。我們靜觀此案出現的許多怪現象,不能不提高警惕,一定要謹防某些勢力讓王文軍殺害民女周秀云案大事化小最后銷聲匿跡。到了檢驗政法部門是否真的“依法治國”的時候了!正義一定要伸張,作惡的壞人一定要嚴懲!否則,“依法治國”就是一句假話!
201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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