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和?現實讓人明白一個很淺顯道理:人類社會,從專制開始,走向法治,從法治走向法制社會,從法制走向共產主義社會,是一條必然的社會發展的腳踏實地/實實在在的途徑。
這個淺顯道理很多人都懂,但現實是也有很多人在故意攪渾,而另一些人則缺失健全的邏輯思維能力,比如不明白中國道教文化誕生制衡論,“正朝綱”思想誕生了原始的憲政思想。?中國真正的問題不是庸政問題,而是“亂朝綱”之后的亂政問題。誰在恃權亂政、禍亂朝綱?
在中國政治歷史上,有一個最不好的現象是“恃權亂政,禍亂朝綱”,這也是中國有史以來歷代開明政治家最忌諱的事情。所謂“朝綱”,過去是指朝廷所制訂的處于指導政治時務地位的法度綱領,今天是指憲法以及其它基本綱要大法。譴責“恃權亂政,禍亂朝綱”這一政治倫理,就是中國最早的憲政思想。
這種原始憲政思想比孟德斯鳩憲政思想早了上千年。因此才有中國曾經早于西方數百年進入到封建社會,數度引領世界的輝煌文明歷史。這就是主導了軍事戰略、經濟戰略、科技戰略的政治戰略上的先進,成為國家強大的鋪墊。
現實的國際政治狀況已經完全揭示出了人類歷史是從專制走向民主,或者說是從權制走向法治,再從法治走向法制的歷史。這與姓社還是姓資是沒有多大關系的。我們不得不承認,世界上很多國家已經進入到了法制社會,但可悲的是,中國一直徘徊在專制與民主的區間,糾結于權制與法治的選擇,法制社會更成為國人現實的奢望。全國人大代表除了官商本質,真正的農工代表成了稀罕之物。人民代表已經不再代表人民的時候,中國的政治民主屬性就已經喪失。因此,造成中國“恃權亂政”現象危害相當大,對法治構成嚴重挑戰,對法制社會的發展構成了嚴重的阻礙。
要建設法治社會,就不能允許權力者“恃權亂政”,就必須徹底清除“恃權亂政”現象。任何權力者,不管其位多高 、權多大,都必須在法律的范圍內和約束下作為,這是法治社會的重要標志之一,也是我們應該努力的方向。
在認識社會歷史發展基本規律中,如果不明白“專制到法治,法治到法制,經過法制社會,才有可能進入共產主義”,更不明白“法制社會比起共產主義社會更實在”。如果連追求法治社會都成為艱難,法制就是空談,那么共產主義社會之說就很容易讓人產生被欺騙的感受。在政治戰略爭辯上,中國左派有人糾結法制的民主前提,進而否定資本主義法制,是極不理智的做法。但中國左派法學專家比如鞏獻田等的憲法追究很值得人民尊敬。
中國的亂象根源,有人譴責國師所為,筆者不敢貿然認可,不過可以進行適度探討。
?國師也罷,烏鴉也罷,真正的根源在于無能主政者私欲過度而致禍亂朝綱,綱不舉目難張。這就說明社會主義國家同樣需要憲政,左派引領者如果不能理解中國憲政思想早就出現在傳統政治倫理上,是很可悲的事情。不敢斥責主政者無能,無法把握?“綱舉目張”,只能痛罵國師烏鴉,是一種迂回或者虛弱的表現。誘導左右激烈沖突,更是無法理喻。
中國歷史上很多朝代確實是“庸政”導致奸臣當道,國師作惡,禍國殃民,其罪行令人發指,或橫征暴斂,挾天子以令(屈指可數的)諸侯,或偷奸耍滑,陷害忠良于不義,或當權干政,視國庫民脂為己出,而且往往是兼而有之:敗壞朝綱、禍害忠良、貪贓枉法、賣官鬻爵。終至民怨沸騰,民意喪失,國力日衰,極速衰亡。這些奸臣無不是巨貪大腐,無不是千古罪人,足夠今天引以為鑒。
而實際上,中國現在的情形是共產主義思想已經完全退化的一幫人“挾黨制以令(成千上萬的)諸侯”而至“貪腐遍地”。中國的現有憲法對政權構建有本質性的民主選舉之規定,國師的作用不過是丑劇的前臺表演,國師之說只能證明非民主或者直白地說是專制屬性而無其它譴責作用。?
中國憲法無法保護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是中國亂象的根源。
收700萬美金助摩通進華,并不算真正膽大妄為踐踏社會主義公有制憲法,禍害國家金融。繼國際記者調查同盟、美國《紐約時報》等連番報道有關中國官員親屬的海外資產后,博訊、明鏡新聞網等外媒也揭開了那些活躍在華爾街金融圈,活躍在中港金融圈的中國最高層宦官子弟的財富流向、斂財方式的選擇走向,更揭示這些最高層宦官子弟參與到了美林、摩根大通等西方金融財閥集團管理層。包括新天域資本、博裕資本、德福資本等私募基金公司在內,這些最高層宦官子弟至少完全控制中國十五家龐大規模的私營金融公司。滲透和控制中國“金融第一股”平安保險,多元化經營的互聯網公司阿里巴巴集團,甚至包括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等國營公司。
陳小魯、吳小暉的特殊背景,安邦與民生的不對稱對抗,南方系揭露安邦空手套白狼侵吞國有資產,極速發展成為擁有萬億資產的世界屈指可數的、可以進行悄無聲息操控國家經濟和壟斷產業的龐大金融公司,已經闡釋了當前金融領域深度私有化操縱的背景之深刻,國家經濟危險的嚴重性,保護公有制經濟的憲法條款的空洞性和脆弱性,公權私用的赤裸性。
毫無疑問,中國的?國家戰略產業在遭遇外資私有資本操控,國家主權岌岌可危、國家安全形勢非常嚴峻之后,再次面臨最高層宦官子弟空手套白狼的侵吞。
雖然憲法具有“欽定憲法、協定憲法和民定憲法”多種不同本質的意義,但憲法具有的綱領性意義是不容隨意抹殺,綱常亂則全局亂,基礎失則乾坤顛倒。
2012年12月4日,習近平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再次強調“任何人任何組織、機構不得有超越憲法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憲法的生命在于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于實施。我們要堅持不懈抓好憲法實施工作,把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提高到一個新水平”。所以,支持左派倡主體經濟的公有制,贊成右派依憲而政的說法,憲法法院的設立就已經成為當務之急。依法而治,依憲而政,依法而權力更替,是中國面臨諸多亂象所采取的唯一有效脫亂入安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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