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群體自中央出臺“八項規定”后哭窮已有一長段時間。來自上面的相關部門、官員、文件也表示要給他們加工資。民眾的質疑、非議、抱怨并沒有起什么作用。一切似乎已塵埃落定。
假如這是一場博弈的話,那么,公務員們贏了。畢竟,中國的社會治理主要依靠龐大的權力體系的運作,無法離開作為一個群體的他們。這是不得不正視的博弈籌碼。
不過,江蘇灌云縣國稅局的公務員同志們的一次“維權”,使事情呈現出了另一個面相。
媒體報道說,11月21日上午,灌云縣國稅局系統120多人中,除外出學習的二三十人以及一些中層干部沒參加外,剩下的80多人都集中到了國稅局院內,掛上橫幅、分發資料,反映“待遇低”,“市縣局領導不關心、體恤普通干部職工的工資、福利”。
待遇怎么個低法呢?參與“維權”的公務員說,“縣國稅局科員一年10萬左右,市(連云港)國稅局科員一年17萬左右”,而今年10月份規范津補貼后,“一些獎金、津貼就不發了……去年拿了10萬,今年可能就五六萬、六七萬元了”。而十幾年來,灌云國稅公務員在連云港國稅系統中收入最低,他們的收入更是大大低于地稅系統。
理性的“維權”沒有問題,但卻自我揭穿了“公務員工資低”這個普遍性神話。即使一年只是五六萬,也是大大地高于當地的平均工資了。
事實上,無論是發達地區還是落后地區,公務員整體上的收入都高于當地平均水平,其“階層地位”更是處于當地的中上層,是中國社會無可爭議的優勢群體。相對于他們,體制外的絕大多數職業群體正籠罩在勞動強度大、收入低、工作不穩定、缺乏保障、透支健康的陰影之中。誠實一點地說,黨和政府,以及納稅人對他們已經很夠意思了。
直覺告訴人們,公務員哭窮和“為人民服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等一直宣揚的話語很不協調。他們被預設或自我宣稱是一個具有以上話語內涵的群體,但在現實中,卻扮演著想獲取利益最大化的“理性經濟人”角色。這讓人深感困惑。
那么,理念只是一種屬于“提倡”范疇的美德要求嗎?如果還屬于道德義務的要求,公務員是否有要保持和這些理念在行為上相一致的道德義務?推而廣之,如果一個掌握著公權力的人真的信奉黨的理念、社會主義的理念,是否具有在行為上、占有資源上、和民眾關系上保持和這些理念相一致,并用行動去促進這些理念更好地實現的道德義務呢?
這是一個嚴肅而重大的問題。
首先提出這個問題的,正是一個一生都信奉馬克思主義的人。他是政治哲學家、英國社會科學院院士G·A·柯亨,1941年出生,父母都是加拿大共產黨員,從小就被當成“共產主義接班人”培養,飽受平等主義的熏陶。
有很多事情刺激著柯亨。他自幼就生活在共產黨員之中。這些人大部分屬于窮人,但也有少數非常富裕,其中幾個還是資本家。他記得有一次,一位富有但堅定的共產主義者戴維B對他說自己去過蘇聯,在那里看到高效運作的工廠在為人民的福祉開足馬力生產,而一個資本家也看不到。戴維B看到這一切,是多么的爽!
這次談話發生在戴維B的辦公室里,他擁有的豪華辦公室位于加拿大蒙特利爾市黃金地段的高檔寫字樓。另外,戴維B并不算一個“有良心”的資本家。
問題來了:一邊在理念上忠誠于馬克思主義,一邊又對自己的工人冷酷無情;一邊崇奉平等,一邊卻又不肯采用實際行動,比如拿出些錢去改善底層人民的生存處境,這是否有問題?1996年,在蘇格蘭的愛丁堡主持“吉福德講座”時,柯亨把這個問題講了出來。
從直覺上看,一個人如果表示他忠誠于某種理念,他就應該明白,他負有推動一個國家、一個社會在制度上、政策上去實現這些理念的道德義務。基于此,馬克思主義無論是采用和平的方式,還是革命的方式,都可以這樣去改變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不認為自己具有這種道德義務的馬克思主義者、平等主義者顯然是不合格的。
但戴維B作為個體,在資本主義的社會不平等中,有沒有拿出自己的錢,去改善窮人處境,從而促進平等的道德義務?回答是困難的。一方面,似乎無法要求他這樣做,因為我們無法去要求他成為一個圣人。但另一方面,在一個人有能力的情況下,都不愿意按照理念去行動,從而體現出他對理念的道德態度,好像也是不對勁的。
假如一個人是掌握國家公權力的人,這種不對勁就更明顯了。
在中國,黨政官員、普通公務員并不僅僅是一種職業,同時,還是一種應該體現出黨和社會主義理念的“志業”。獲得與工作相稱的收入,當然是合理要求。但如果捧著“金飯碗”還在哭窮,在反腐下消極不作為,改革到自己頭上就進行阻礙,不承擔理念的道德義務,道德境界比人民群眾還差,我們宣揚的理念如何體現呢?如果在很多方面,包括加工資、醫療、養老等,都更多的是在照顧“內部人”,免除權力群體對理念的道德義務,理念又如何能夠保持和現實的一致性,具有吸引力和權威性呢?
這些問題,權力群體的每一個成員都應該以實際行動做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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