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8月9日正午12點時,布朗和友人多里安·約翰遜(Dorian Johnson)前往布朗的祖母家中。弗格森警員達倫·威爾遜(Darren Wilson)在他們兩個人身邊停下并要求二人走到人行道上。結果布朗及約翰遜與警員威爾遜發生爭執,威爾遜持其隊友的槍在警車內向二人開槍,兩人連忙奔逃。 但威爾遜并未停止射擊,而是離開警車繼續追逐二人,并多次朝兩人開槍,給布朗造成致命傷害。布朗在距離警車35英尺(11米)的甘菲爾德路(Canfield Drive)2009區倒地死亡。 根據CNN記者安娜·卡布雷拉(Ana Cabrera)報道,這個事件從警員與布朗相遇到布朗死亡不超過三分鐘。
根據警察局長湯姆·杰克遜(Tom Jackson)所述,警員在遇到布朗時是在執行關于一家便利店的“嚴重武裝搶劫”(strong arm robbery)的任務。杰克遜還說警員開始并不認為布朗是劫匪,但是因為遇到布朗時后者正走在交通阻斷的大街中央,而且手持雪茄,因此認為布朗“可能是劫匪”。 同時根據警察局的記錄,布朗恰似在商店搶了價值50美元雪茄的嫌犯。
布朗的母親哭訴說,布朗是一個品德良好的孩子,案發時,他去弗格森看望祖母。“他沒給任何人添麻煩,”她說,“他們告訴我孩子挨了8槍。”
布朗死亡后,其家人聘請了紐約市前任首席驗尸官邁克爾·巴登法醫進行尸檢。巴登的獨立尸檢報告顯示,布朗身上至少中了六槍,其中頭部兩槍,右手臂四槍。其中有一顆子彈貫穿布朗顱骨頂部,顯示他當時在身負致命傷情況下躬身前傾,因而頭頂中彈。這顆子彈打爛了布朗右眼,貫穿面部,從下顎穿出,再進入鎖骨。他的尸體上沒有任何跡象顯示他曾經和警員發生過肢體沖突,他的身體上也沒有任何火藥殘留,表明布朗在遭受槍擊的時候和警員之間的距離“至少有幾英尺”。布朗家屬的律師帕克斯認為,尸檢報告表明,布朗在試圖低頭投降時頭部頂端中槍。
三個多月后,美國圣路易斯大陪審團當地時間11月24日晚終于就是否控告弗格森槍殺黑人青年布朗的白人警察威爾遜提出控告做出決定:不起訴。
威爾遜9月向大陪審團作證時表示,事發時他正駕駛警車,獲悉弗格森鎮一家超市發生搶劫案后,前往查看,途中遇上布朗及其友人約翰遜在馬路中央步行,于是駕車上前叫兩人返回人行道,但未獲理會。當他再次說話時,布朗向他爆出粗口。
威爾遜稱,他這時注意到布朗手拿香煙,懷疑是超市失竊物品,兩人衣著也與嫌犯吻合,于是試圖用警車截停兩人。他打算開門下車時,被布朗擋住車門。威爾遜稱,他曾要求布朗退后并嘗試打開車門,但布朗并未理會,還揮拳打中威爾遜臉部。
之后,威爾遜和布朗隔著車門打斗。威爾遜稱他多次被推撞、拉扯和拳擊。威爾遜還稱,他拔槍并警告會開槍。布朗反諷“你這膽小鬼才不敢開槍”,還伸手企圖搶槍,一度把槍口移向威爾遜的腰部。兩人拉扯之間,威爾遜兩度開槍,布朗大吃一驚,拔腿就跑。
威爾遜隨即向警局要求增援,然后下車追捕。他稱布朗逃走時突然停下轉身面向自己,他立即要求布朗趴在地上,但對方卻朝他沖來。他隨即連開數槍,但未能阻止布朗,于是再開數槍,其中一槍打中布朗頭部,布朗倒地,約15至20秒后便有警車趕到,之后他在上司陪同下返回警局。
大陪審團成員,是電腦隨機抽選的普通公民。他們沒有經過專業的法律訓練,甚至不懂法律條文,只是根據自己看到的、聽到的證據,做出常人的判斷。大陪審團最后決定不起訴,是因為許多證人的說法,特別是在開槍的環節,相互矛盾、前后不一致;有的和物證不符。
這就是美國的法律,這就是中國的公知們所歌頌的美國的《民主與法制》社會。
美國陪審團制度,幾乎是和這個國家一同誕生的,至今已有200多年歷史。美國人常說,收買12個人,總要比收買一個法官困難。表面看起來美國的陪審團制度是公正的,可是由于美國長期以來的種族歧視政策已經在美國白人心中根深蒂固,白人警察槍殺黑人的案件時有發生,白人警察槍殺黑人從來沒有被起訴過,從來不屬犯罪。
按照美國人的說法收買12個人對一個普通的人和家庭來說是比較困難的,但對一個大資本家甚至是一個大財團巨頭來說,收買12個人哪怕是12萬人都是輕而易舉的事,美國的選舉就是資本家用金錢收買選票的有力證據。也就是說,美國的白人資本家因為擁有美國大多數財富,可以用來保護(收買)所有白人在美國的利益,保護美國白人的種族歧視政策。在美國只要有錢就可以主宰法律,主宰一切,行賄受賄在美國不是犯罪,應該說美國不是“民主” 而是“錢主”,因為民不可以作主錢可以作主;不是“法治”而是“錢治”,因為資本主義國家法是保護有錢人的利益的,法律是為“錢”服務的。有錢就是“法”,有錢就有“理”是資本主義國家“法制”的根本。
新聞報道中沒有說到威爾孫開槍殺死布朗時身邊還有其他同仁,說明威爾遜當時是一個人在執法。威爾遜在布朗身邊停車要求他們走到人行道上時的態度和語氣是否友善?如果友善,布朗他們可能與其發生爭執嗎?威爾遜一個人在執法時有沒有出示自己的證件?更沒有視頻錄象記錄威爾遜遇到布朗襲警有生命危險而采取自衛的證據,布朗襲警完全是由白人警察威爾遜和美國當地警察局認定的。證據中只有因為“根據警察局的記錄,布朗恰似在商店搶了價值50美元雪茄的嫌犯。”警方的說法矛盾得很,既然是“嚴重武裝搶劫”(strong arm robbery)為什么又懷疑布朗只是搶了50美元的嫌犯?就算是事實成立,難道一個搶了50元美元雪茄的嫌犯就可以任意用槍擊斃,搶劫50美元雪茄能稱得上“嚴重武裝搶劫”嗎?更何況還只是懷疑。這豈不是“指奸為奸,指盜為盜”的“強盜執法”么?
在這種情況下本應該由威爾遜舉出布朗襲警他采取自衛的證據,而不應該是由受害方舉證證明威爾遜違法槍殺布朗的證據,尤其是當布朗被槍擊受傷失去了反抗能力后,威爾遜沒有采取任何搶救措施,而是繼續連開數槍,直到對方死亡。
如果按照威爾遜的口供:對方“伸手企圖搶槍,一度把槍口移向威爾遜的腰部。兩人拉扯之間,威爾遜兩度開槍,布朗大吃一驚,拔腿就跑。”威爾遜完全可以在布朗逃跑的情況下用槍擊傷布朗的雙腿。如果說在槍殺事件出現在威爾遜所說的“推撞、拉扯和拳擊”情況下,可以理解為自衛,最多也只是防衛過當而已。可是在布朗放棄“推撞、拉扯和拳擊”逃跑后威爾遜不是擊傷對方而是連開數槍擊斃對方,這難道不是過度執法甚至是知法犯法故意殺人?
大陪審團最后決定不起訴,是因為許多證人的說法,特別是在開槍的環節,相互矛盾、前后不一致;有的和物證不符,這就是美國法律保護白人警察犯罪的鐵證。
既然開槍環節相互矛盾,前后不一致,有的和物證不符,那么按照“疑罪將無”的原則證明布朗襲警的罪名不能成立。天天標榜自己是“自由民主”的國家,只知道指責別的國家沒有“人權”沒有“民主”,“民主”的政府怎么可以用“有罪推斷”來判定布朗襲警呢?就算是“襲警”成立,有沒有鳴槍示警?當布朗逃跑時,法律上應該說是“犯罪中止”,也沒有必要擊斃罪犯吧?布朗是在距離威爾遜11米遠的地上連中數槍被擊斃的,威爾遜完全可以在這樣近的距離中把布朗擊傷后停止開槍,為什么威爾遜一定要連發數槍殺死黑人布朗呢?這不正是美國的“種族歧視”在這個白人警察的內心作怪嗎?請教那些崇尚美國法律的公知法律黨們,你們認為威爾遜開槍殺死黑人布朗合法嗎?
我不知道威爾遜槍殺布朗在美國是不是合法,從陪審團作出的決定來看,也許在美國是合法的,因為美國法律保護的只是少數人的利益而不顧多數人的利益,是不正義的。沒有正義可言的法律也只有在美國可行,沒有正義的法律是不受人民群眾所擁護的。美國時間11月24日晚上,90個城市因威爾孫槍殺黑人布朗一案發生騷亂;第二天,騷亂城市數量增加到130個左右;到第三天,騷亂城市數量已超過170個。弗格森大騷亂正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席卷美國全國。事實上,事情還不止于此,騷亂已波及英國,據媒體報道,英國倫敦有5000多人參加示威游行。
崇拜美國的公知們天天高喊著要在中國全面西化,不管做什么都必須按照美國的標準作為中國改革開放后中國制定政策的依據。中國政府內的某些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們利用手中的權力不根據中國的實際國情,為了個人利益和家庭、小團體利益,偏聽偏信這些大洋彼岸走狗們的意見,推崇中國改革開放的目標就是美國模式的神話,導致中國人民話語權喪失,他們不懂得盲目的崇洋媚外會給中國人民帶來極大的災難。這也是中國政府沒有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和制度自信的具體表現。
自從威爾遜殺害黑人布朗的案件發生三個多月以來,中國政府的官員和公知、專假、叫獸、金蠅們既沒有表態支持美國警察殺害黑人布朗的“壯舉”,也沒有憤怒聲討美國法律的罪惡,突然偃旗息鼓,變得無聲無息進入冬眠狀態了,這是為什么?如果這一案件發生在中國。中國的公知和中國政府又將如何面對呢?美國政府和所有西方世界又將會如何指責中國政府沒有“人權”沒有“民主和法制”?他們會說這是中國內部的事而不進行干涉嗎?
看看中國對警察開槍打死普通老百姓是怎樣處理的:
2009年2月13日,云南警察吉忠春僅僅因為與他人倒車產生摩擦,廝打過程中拔出隨身攜帶的手槍射擊三槍,致對方當場死亡。
2012年7月1日晚,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龍新派出所警察李才坤因口角產生私人恩怨,設套制造假搶劫案現場,開槍將班某射殺。隨后李才坤向派出所值班領導匯報,稱剛剛擊斃一名搶劫犯罪嫌疑人。
2009年2月13日,云南省蒙自縣公安局警察吉忠春醉酒駕車,因倒車瑣事與潘俊發生爭吵,繼而相互扭打,吉忠春拔槍朝潘俊射擊三槍,致其當場死亡。
2004年11月10日晚9時,云南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硯山縣維末鄉派出所警察陸熊,騎著摩托車帶著所長史澤剛途經維末鄉政府門口時,摩托車剮到了正在行走的村民左維,引起爭執。隨后左維找來朋友蔣善維等向陸熊質問。在推搡中,陸熊連開4槍,導致左維、蔣善維當場死亡。
2010年1月12日,貴州關嶺布依族苗族自治縣坡貢鎮兩名村民被派出所警察張磊開槍打死。官方通報稱,警察在執行公務時遭遇暴力襲擊,警察鳴槍示警,當事人搶奪槍支,兩名村民后被子彈擊中死亡。而多家媒體的獨立采訪中,目擊者無一證實“襲警搶槍”的情節。
……
以上是中國警察使用槍支殺害老百姓的案例,都被處以不同的刑罰,尤其是貴州關嶺的案件與美國威爾遜槍殺布朗的案件很相似,受害人也是中國的少數民族,也是以“襲警搶槍”為由,可是中國的處理和美國截然不同。中國的漢族同胞不會象美國的白人歧視美國黑人那樣歧視中國少數民族同胞,中國辦案不會只聽警方一面之詞,中國的案件處理要比美國公平得多。
2003年“公安部五條禁令”中規定:違反槍支管理使用規定者,予以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辭退或者開除。……民警違反規定使用槍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槍犯罪的,對所在單位直接領導、主要領導予以撤職;情節惡劣、后果嚴重的,上一級單位分管領導、主要領導應引咎辭職或者予以撤職。對違反上述禁令的行為,隱瞞不報、壓案不查、包庇袒護的,一經發現,從嚴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從美國的法律和中國的公安部的“禁令”來看,美國的所謂“民主自由”和“人權”是虛偽的,美國的“普世價值觀”和“憲政民主”是被大洋彼岸收買的為他們服務的走狗們吹捧起來的神話。黑人青年布朗被殺害一案證明在美國的普通老百姓是根本沒有任何“民主自由”和“人權”可言的,美國只有資本家和有錢人的民主自由而沒有窮人享有的民主自由,只有資本主義的民主自由沒有社會主義的民主自由,只有資產階級的言論自由沒有無產階級的言論自由。美國的“普世價值”就是資本家可以剝削工人,有錢人可以任何欺侮普通老百姓的等級觀念。連象布朗這樣“一個品德良好”的黑人孩子去看望祖母的路上都隨時有可能被美國白人警察擊斃的危險,而且法律判定擊斃他的白人警察是無罪的,可見美國的法律是什么貨色。美國的法律不是保護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而中國的“禁令”才是真正為中國老百姓著想。魯迅說過:“比較是醫治受騙的好方子”,只有通過中美兩國的法律比較才能認清法律為人民服務的真偽,只有在真正愿意和能夠保護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政府治理下,才能讓人民群眾擁有真正民主和自由的社會。
如果聽信那些大洋彼岸走狗們的話按照美國的法律來中國進行《依法治國》的話,中國將成為象美國一樣的資產階級專政國家,中國的警察也將如同美國的警察一樣擁有任意對普通老百姓開槍的權利。美國的白人歧視黑人,白人警察可以任意找一個理由以襲警為名槍殺黑人。中國也將會出現由于富人歧視窮人,官員歧視百姓,警察也可以任意找一個襲警的理由來槍殺窮人?在改革開放后,中國政府中的走資派因為學習美國法律,對中國普通老百姓實行的資產階級專政中執行強拆鎮壓和計劃生育抄家,亂抓“三無人員”關押致死,上訪……這樣的冤案還少嗎?如果中國的警察在辦案時不分青紅皀白對一個過路的群眾兇巴巴的態度,這是人民警察是在文明執法嗎?也許這個群眾也會惡語相向甚至爭吵,這難道就是警察開槍的理由?警察可以任意開槍打傷或者打死普通群眾,這也是只有在美國這樣的國家和社會才會出現的慘案。美國的警察是為資本家服務的,中國的警察應該是為人民服務的,這是兩個性質截然不同的社會服務群體。如果中國政府套用美國的法律為依據來進行“依法治國”,中國的警察以美國的警察為榜樣,這樣,有權者就可以任意指示警察以襲警為借口開槍殺死自己想置于死地的人;有錢的人也完全可以用錢賄賂警察中的敗類以執法為名達到自己要消滅對方的目的,大多數普通老百姓則成了這個弱肉強食社會的殉葬品。
結束語:
黑人布朗已經死去三個多月了,美國人民進行反對種族歧視的斗爭也進行了三個多月,美國政府的暴力鎮壓使美國人民飽受災難。1968年4月,馬丁·路德·金前往孟菲斯市,領導工人罷工后,被人刺殺,年僅39歲。當年中國人民的偉大領袖毛主席發了《 支持美國黑人抗暴斗爭的聲明》。如今美國人民的抗暴斗爭如火如荼,如果毛主席還健在,一定會勇敢地站出來支持國際正義,抗擊美國政府暴力鎮壓黑人的斗爭!
抬頭望見北斗星,心中想念毛澤東……
歌聲飄蕩在人間,在心中……
附:支持美國黑人抗暴斗爭的聲明
(一九六八年四月十六日)
——毛澤東——
最近,美國黑人牧師馬丁•路德•金突然被美帝國主義者暗殺。馬丁•路德•金是一個非暴力主義者,但美帝國主義者并沒有因此對他寬容,而是使用反革命的暴力,對他進行血腥的鎮壓。這一件事,深刻地教訓了美國的廣大黑人群眾,激起了他們抗暴斗爭的新風暴,席卷了美國一百幾十個城市,是美國歷史上前所未有的。它顯示了在兩千多萬美國黑人中,蘊藏著極其強大的革命力量。
這場黑人的斗爭風暴發生在美國國內,是美帝國主義當前整個政治危機和經濟危機的一個突出表現。它給陷于內外交困的美帝國主義以沉重的打擊。美國黑人的斗爭,不僅是被剝削、被壓迫的黑人爭取自由解放的斗爭,而且是整個被剝削、被壓迫的美國人民反對壟斷資產階級殘暴統治的新號角。它對于全世界人民反對美帝國主義的斗爭,對于越南人民反對美帝國主義的斗爭,是一個巨大的支援和鼓舞。我代表中國人民,對美國黑人的正義斗爭,表示堅決的支持。美國的種族歧視,是殖民主義、帝國主義制度的產物。美國廣大黑人同美國統治集團之間的矛盾,是階級矛盾。只有推翻美國壟斷資產階級的反動統治,摧毀殖民主義、帝國主義制度,美國黑人才能夠取得徹底解放。美國廣大黑人同美國白人中的廣大勞動人民,有著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斗爭目標。因此,美國黑人的斗爭正在獲得越來越多的美國白色人種中的勞動人民和進步人士的同情和支持。美國黑人斗爭必將同美國工人運動相結合,最終結束美國壟斷資產階級的罪惡統治。
我在一九六三年《支持美國黑人反對美帝國主義種族歧視的正義斗爭的聲明》中說過:“萬惡的殖民主義、帝國主義制度是隨著奴役和販賣黑人而興盛起來的,它也必將隨著黑色人種的徹底解放而告終。”我現在仍然堅持這個觀點。當前,世界革命進入了一個偉大的新時代。美國黑人爭取解放的斗爭,是全世界人民反對美帝國主義的總斗爭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當代世界革命的一個組成部分。我呼吁:世界各國的工人、農民、革命知識分子和一切愿意反對美帝國主義的人們,行動起來,給予美國黑人的斗爭以強大的聲援!全世界人民更緊密地團結起來,向著我們的共同敵人美帝國主義及其幫兇們發動持久的猛烈的進攻! 可以肯定,殖民主義、帝國主義和一切剝削制度的徹底崩潰,世界上一切被壓迫人民、被壓迫民族的徹底翻身,已經為期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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