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依法治國就是按統治階級的意志治國》的續(xù)篇,這不是依法治國一般談,而是在無產階級領導的中國這個具體的國度里講依法治國。
法,按法學界的觀點,一方面是對已然的穩(wěn)定,另一方面是對應然的規(guī)定。馬克思講得直接明白,法維護統治階級已經獲得的勝利果實(即已然的穩(wěn)定),是統治階級的意志的表現(即應然的規(guī)定)。中國憲法第一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就是法對已然的穩(wěn)定;第二款“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就是對應然的規(guī)定。我們在中國講依法治國,根本的,就是講這兩方面。
這兩方面之所以集中為憲法第一條,是因為它表現的是一件事,即無產階級專政。或者說,無產階級專政表現為:一方面是保障無產階級領導國家這個已經取得的革命勝利果實,另一方面是要建立健全社會主義制度,搞社會主義。在中國講依法治國,講這兩方面,總的就是搞無產階級專政。
鄧小平說,什么是社會主義,怎樣建設社會主義,許多人沒有完全搞清楚。我認為他講了事實;關于社會主義,關于無產階級專政,許多人確實沒有搞清楚,以為與人民民主專政差不多,都是民主與專政的對立統一,其實差別很大,這是兩個不同的歷史階段。人民民主專政只是無產階級領導取得的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還屬于資產階級革命范疇,需要過渡到社會主義社會;無產階級專政則完全是無產階級領導并取得了一定的社會主義社會革命勝利后,繼續(xù)進行的過渡到共產主義社會的革命。這就是馬克思在《一八四八年至一八五0年的法蘭西階級斗爭》中闡明的:“這種社會主義就是宣布不斷革命,就是無產階級的階級專政,這種專政是達到消滅一切階級差別,達到消滅這些差別所由產生的一切生產關系,達到消滅和這些生產關系相適應的一切社會關系,達到改變由這些社會關系產生出來的一切觀念的必然的過渡階段。”關于無產階級專政的這個科學涵義,我們要認真探討,以消除認識的混亂,端正無產階級繼續(xù)革命的方向。現在,我們主要的是要認識到,在中國,只要憲法第一條沒有改變,講依法治國,就是堅持無產階級專政,用法律手段保障走社會主義社會向共產主義社會過渡道路。
現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依法治國,激起了各個階級黨派的博弈。斗爭的焦點就在要不要堅持無產階級專政,堅持社會主義道路上。
右派要搞資本主義,不贊成無產階級專政。但是,公開反對的不多,大多數常常是強調“特色社會主義”,搞“補課論”,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上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取代社會主義,否定無產階級專政。所以,他們講依法治國,不講憲法第一條,以及第六條第一款和第七條等,而極力突出第十一條和十五條來吞噬其他各條。這些人在引導中國共產黨犯錯誤,走邪路,要社會主義的中國退到資本主義社會去。
請大家認真閱讀中國共產黨黨章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就可以發(fā)現,這兩部根本大法,都只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提法,沒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的提法。而且,“特色社會主義”只是寫入中國共產黨黨章,明確是鄧小平理論提出的黨在中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發(fā)展生產力的道路、路線、方針、政策,而且在黨章中,冠于社會和國家前面的,都只是社會主義,而不是“特色社會主義”;在整個憲法中,更是只有“社會主義”而沒有“特色社會主義”的提法。黨章和憲法都是根本大法,行文是字斟句酌的,不可不搞清楚。不搞清楚,就不可能真正依法治國,甚至還會利用依法治國來推翻無產階級專政,搞資本主義。
左翼多數人是贊成依法治國的,不贊成的是少數。他們與右派相反,不是反對無產階級專政,而是反對依法治國。他們發(fā)的理由,一是認為,依法治國是資產階級的口號,二是認為現在是資產階級專政,講依法治國豈不是堅持資產階級專政。這些人有些是不明事理,搞形而上學;有些是專事否定,懷疑,打倒的美分黨,形“左”實右,實際上與右派一樣,只是把自己的想法隱藏起來,不可告人。
對于依法治國是資產階級的口號,我在《依法治國一般談》就引用列寧的話,“假使我們拒絕用法律指明道路,那我們就會是社會主義的叛徒。”以毛主席領導人民取得政權后,立即立法治國的實際,進行批駁了。奇怪的是,這篇文章竟被網管撤掉,我看他不是昏了頭,就是利用職權反對依法治國。
對于那些以現在是資產階級專政而反對依法治國的左翼的一些個人,表現出形而上學的思想,不懂得現在存在的,就是行將消滅的;這些人常常是反復講存在的問題,沒有注意事情正在發(fā)生變化,象列寧批評過的唱高調的人和清談家:“這些人表面上‘格外’革命,但要從事那種經過了深思熟慮、反復權衡并估計到最困難過渡情形的堅韌工作,卻無能為力。”(列寧:《論糧食稅》)問題不在于現在是什么,而在于怎樣改變現在。
我在《讀四中全會公報》和《依法治國一般談》文的最后,都重復提出一個問題:“今天,破天荒地把‘依法治國’作為黨的中央委員會要突出地集中研究的問題,應當從這里看到什么?想到什么,我看,很值得思考。”看來,人們沒有思考,他們沒有看到,四中全會決定一開始就指出:“法治建設還存在許多不適應、不符合的問題,主要表現為:有的法律法規(guī)未能全面反映客觀規(guī)律和人民意愿,……違背社會主義法治原則,損害人民群眾利益,妨礙黨和國家事業(yè)發(fā)展,必須下大氣力加以解決。”中國共產黨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最大特色、最本質特征就是黨的領導,這是歷史和人民的選擇。這個特征,這個共產黨的領導,從社會主義講,就是無產階級(通過共產黨)對國家對社會的領導,只能是無產階級專政。否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就不是社會主義,而是別的什么主義。所以,不管是誰,企圖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來渾水摸魚,反對社會主義,復辟資本主義,都是違法的,必將是依法治國所反對。
既然認為現在是資產階級專政,那為什么不支持依法治國,根據憲法來反對資產階級專政,撥亂反正?他們懷疑一切,極力散布悲觀情緒,成事不足敗事有余。所以,口頭上指斥現在是資產階級專政而又反對依法治國的人,實際上是在維護資產階級專政。他們中有些是不明事理,有些則是心知肚明。
我們必須認識對,依法治國就是要堅持無產階級專政,不依(憲)法治國,實際上就會是反對無產階級專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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