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時間以來,公務員工資待遇高低問題,在全國范圍內引起了廣泛的激烈爭議,最近召開的“兩會”上也是一個熱門話題。各方面的議論可以說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甚至出現尖銳的對立意見,概括起來不外乎是公務員工資待遇太低和已經很高兩種。前者多來自官方,主張提高公務員工資待遇,但是,此種言論一出來,便立即遭到強烈的反對,甚至如暴風雨般的痛擊;后者大多來至民間,以激烈的反對為主。
公務員工資待遇問題引起如此廣泛的關注和熱議,從根本上說反映我國現在的黨群關系、干群關系,或用現在流行的話說為官民關系,由于官場腐敗、特權待遇、隱性收入等種種原因存在很不正常的問題?,F在的公務員,即共產黨和國家各級政權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毛澤東時代通稱為機關干部,是人民群眾的勤務員,要求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現在因為要與世界接軌改稱為公務員,也就是機關單位的公務人員或公職人員,顧名思義,既然是國家機關的公務或公職人員,辦好人民群眾的事情,為人民謀利益,仍然應當是從事這個職業的人的首要任務。不具備這種精神,沒有為公眾服務的思想,就沒有必要也更沒有資格爭當公務員。如果只是為了一己私利,僅僅只是為了能掙更多的錢,就應當自己干企業或到別的企業去當管理人員。在現代的中國社會,公務員與廣大群眾的關系應該是服務與被服務的關系,具有骨肉相聯和魚水相依的情義??墒?,從這次的熱議中卻明顯反映出兩者關系很不正常,來自民間的意見普遍認為公務員工資待遇已經不低,如果再加上權力尋租、灰色收入、黑色收入,已經很高,沒有必要再單獨增加工資,表現出對公務員增資主張的一種強烈的不滿情緒,有人甚至有點哀嘆的說:除了公務員自身外,幾乎找不到明確支持增加公務員工資待遇的力量。來自官方或官方主管媒體的意見總是說公務員工資待遇偏低,無法維持體面和有尊嚴的生活,有的還公開曬出公務員工資,說正處級還僅僅只有3000元工資(不知是僅指基本工資或包括全部收入),提高其工資待遇刻不容緩,把來自民間的意見稱為是一種“仇官”、“仇富”的表現。雙方都反映出對對方的強烈不滿情緒。這說明當前我國的黨群、干群關系或者說官民關系已經再不是過去的骨肉相聯和魚水相依關系,顯得比較對立。
公務員工資待遇,不是一個孤立的問題,關系到我國的整個收入分配如何才能做到比較公平合理的問題,這是關系到我國社會能否和諧穩定的一個最基本的條件,否則,將帶來許多難以預料的不良后果。這些年來,我國在收入分配方面存在的問題很多,造成的影響很不好,其中,最突出的問題一個是社會的兩極分化嚴重,另一是收入分配的具體制度相當混亂。據有關主管部門公布的資料,衡量兩極分化的基尼系數,我國在2013年已經達到0.47,遠遠超過0.4的國際警戒線。而一些學術機構通過調查研究所得出的數據,卻比官方的公布數據高得多,如西南財大的調查證明我國的基尼系數已經超過0.6,表明我國的兩極分化在國際上都是相當突出的,是我國當前解決收入分配問題的中心課題。解決兩極分化,還關系到能不能或如何抑制資本的問題,隨著私營企業的發展,在勞資關系中處于統治地位的是資本,受資本這種強勢地位和追逐利潤的本性所驅動,企業利潤在資本與勞動間的分配明顯趨向于資本,資本對勞動的剝削日益嚴重,兩者的對立也逐漸加劇,必然進一步強化我國的兩極分化。我國收入分配的具體制度,在不同地區、不同部門、不同行業,城鄉之間,甚至同一單位的行政管理和業務部門之間,也存在千差萬別,顯得相當混亂,引起許多不必要的矛盾,急需解決。特別是沿海與內地,城市與鄉村,大城市與中小城市的工資待遇,在有的地方差別相當的大,有的地方在同一個城市還存在同城不同酬的問題,在同一個城市不同機構工作的同級人員中的工資待遇也存在相當大的差別??梢?,解決整個收入分配中存在嚴重的兩極分化和分配混亂現象,才是當前最緊迫的任務。應當把公務員工資待遇納入解決兩極分化和分配混亂現象中去統籌兼顧,綜合考慮,不應當僅僅只單獨考慮公務員的工資待遇,以引發一些不必要的社會矛盾。
考慮公務員的工資待遇,還應當解決一個出發點的問題。公務員作為一個職業有其特殊性,公務員的工作首先是要為社會服務,亦即常說的為人民服務,每一個公務員都應當努力實現國家和群眾利益的最大化,不應當把為自己的養家糊口擺在優先的地位。在封建社會,到政府機關工作,是去當官發財,光宗耀祖,所以有“三年清知府,十萬白花銀”之說。在資本主義社會,雖然掙錢具有致高無上的地位,但是,他們公開講的對公務員的要求仍然要有為公共服務的精神,懂得為公眾服務,所以,到政府機關任職首先是一種榮譽,不應當拿公務員的工資待遇與私營企業管理人員待遇相比。在我國今天的社會還稱為是“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更不應當拿私營企業管理人員的薪酬待遇來證明公務員工資待遇高低,我國的公務員應當本著多奉獻,少索取的精神,勤勤懇懇,努力做好本職工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黨和政府應當著力教育和引導公務員勤奮努力做好本職工作,自覺的抵制各種歪理邪說。如果硬要同企業的管理人員比工資待遇,必然引起連鎖反映,難道只有公務員應當比,所有由財政供養的人員如果都要求享受企業管理人員的工資待遇,財政承受得了嗎?如果認為僅僅只公務員該向私企高管看齊,那是否又有違社會關于公平正義的許諾呢?再說,如果同馬克思關于巴黎公社原則所規定的工作人員工資要求相比較,拿公務員工資待遇與企業管理人員比較的主張,高薪養廉的說教,不都毫無一點社會主義的味道嗎?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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