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委治理小產權房的風聲愈刮愈緊,按說這是一件早該如此做的好事。可是許多人聞聽后卻怎么也高興不起來。至于開發小產權房人的經濟狀況在如今這個貧富懸殊愈來愈大的社會里屬于哪個等次,我們不得而知,而購買小產權房的人毫無疑問多是生活在貧困線上下的底層貧民。個種原因不言自明,這些生活在底層的被人稱為弱勢群體的人家,大都因買不起價格日漸高昂的合法房子,于是在囊中羞澀的情況下,不得已買下了位置偏僻,質量環境堪憂,幾乎是很不適宜人居住卻又相對來說價格便宜的小產權房。而如今此類房子的建設者和購買者一樣均不受法律保護了,人人自危的感覺便油然而生。他們擔心哪一時刻自己來之不易的房子突然間遭遇政府或其他單位的“合理合法”開發,自己集幾十年辛苦勞動積攢的心血所營造的狹隘小巢,就有可能被“無可爭議”地毀于一旦了。
說來心酸,如今這社會貧富差別實在太大。許多買不起合法房子的人,一天天只能眼巴巴看著城市或鄉村集鎮上一座座拔地而起的豪華樓群,頻生“徒有羨魚情”之慨。能買得起合法房子的人又往往是那些根本不缺乏房子居住的人。不是嗎?看看每天晚上,大小城市里甚至鄉村集鎮里那些高聳入云的樓群里,有幾座高樓里能映出一星半點燈光的?不是房子沒人買,更不是房子名下無主,而是那些房子都為房產多多,狡兔多窟的人家所有。由于他們房產太多,卻又分身乏術,即便把自己一個人劈成十塊八塊,甚至三十塊五十塊,每處房子里放置一塊,也終難使各處房子有自己的血肉存在。山西那個龔愛愛,不是僅在首都北京就有三四十處價值億元的房產嗎?而她說到底也不過是地方上一個金融部門的小官而已;南方有一個發達地區的村主任,不是一家就有別墅和不同類型的房產八十多處,連他自己都不能一一說出這些房產到底在哪座城市的哪個區域嗎?如今大凡是能捉得住老鼠的各類貓們,十套幾十套房產早已不是什么新鮮事情,這些人把自己所謂生財有道掙來的巨額財產都押在一路飆升的房產上,實在是高名之舉。這樣作為不僅財產隱秘,而且保值升值。在如今房產居高不下甚至連年攀升的情況下,每一處房產看似巋然不動,每年的增值就足以令基層弱勢群體一家人終生勞動而不可企及。他們的每一處房產就是一個不斷滾動的利益雪球,因處在時代發展的制高點上,無需費力推動就可以自由滾動滑落,把自己瘦小的體格團圞成碩大的球體。難怪每當夜晚,城市鬧市區正是華燈齊放流光溢彩的時候,在城市新開發區林立的樓群里卻是闃無人跡,漆黑一片,形同鬼域,讓人感到和整個城市的格調色彩極不相符。于是窮百姓們每每瞪著這些內里空空如也卻名下有主的樓群狠狠罵道:“鬼城!魔窟!”
有專家做過詳細統計,如今的中國不是住房緊張,而是住房太多。據不完全統計,如今全國城鄉大概有六千多萬套閑置房,按每套安置四人算,也可以解決兩億四千萬人的住房問題。有句俗話叫做有利可圖趨之若鶩,在以地產業為主要支撐的國民經濟體系里,許多原本與地產業醋不沾油不沾的企業,而今也都在把自己的業務領域逐步拓展到地產業。必定房地產開發省時省力省心,既無需太多的技術含量又盈利豐厚。這些擠占子孫后代生存空間透支子孫后代生存資源并禍害時下普通民眾的急功近利做法,不僅能為開發商帶來滾滾財源,也能給地方官們帶來同樣可觀的個人收入,還能使被人稱之為帶血的GDP陡然猛增,為官員撈來升遷所需的顯赫“政績”。一步棋能走得慢盤活,放著如此美事而不為,除非你是糊涂蛋或者傻子!于是房子越蓋越多,土地越來越少,資源越來越匱乏,而沒房的人照樣沒房,有房的人繼續購房。一些人只能在房價日漸增長的現實面前因經濟拮據而望房興嘆,一些人卻在房產一路攀升的時代因錦囊鼓脹而長袖善舞。像中國目前如此嚴重的畸形殘忍可惡的地產業現狀,自古以來,古今中外,實屬罕見或不見。
如果說開發小產權房的人,在開發過程中因逃避政策法規多少不等謀取了一定利潤,需要依法懲治的話,而因經濟不富裕購置小產權房的基層貧民的購房行為,于情于理都是無可厚非的。他們購置小產權房實屬不得已而為之之舉,如果有錢,誰不想到正規開發商開發的環境優美區域里購置合法房產?有粉都知道往臉上擦,誰也不會擦在脊梁上。炫耀顯擺心理本是大多數中國人處事的一般表現。購置有風險的小產權房,絕不是這些人試圖想從中節省什么或謀取什么,完全是他們面對正規高價住房無可奈何的不得已之舉。如果他們一家幾代積攢多年心血凝成的一處可憐蝸居,在兩部委的嚴格治理中灰飛煙滅了,他們就會因此無家可歸,對社會產生井噴式的憤恨,勢必會引起相當范圍內的騷動甚至動蕩,給整個社會帶來無法預計的矛盾。
本來依法治理任何事情都是無可爭議的,但是一味依照個別法律條文來處置一切事情,未必就是妥善之舉。必定法律不能涵蓋人類的一切生活,更不能解決人類道德倫理思想感情中的所有事情,人的道德倫理思想感情甚至精神意志在許多時候不僅不會因機械呆板的約束而像法律期許的那樣循規蹈矩秩序井然,反而會因此給善良的人們帶來更加極端與絕望的迷茫與錯亂。天理國法人情是中國古代一切朝代的統治者一貫奉行的治國理事法則,無論到了什么時候,它都有自己頑強的生命力,都能夠解決單純法律條文所不能解決的問題與矛盾。因此任何時候面對任何事情,我們都不可把法律看待高于一切甚至是金科玉律。必定法律是人類制定的為人類服務的一種頗有彈性的工具,正像機器人的智商功能再高再強人類也不允許它反過來左右人類一樣,法律始終是人類使用的工具而不可能是左右人類一切社會會現象的萬能法寶。如果不分青紅皂白把小產權房開發者與購買者一同綁縛到同一個審判臺上各打五十大板,這無疑就有點把殖民者和被殖民者一同視為可以詛咒的惡人的行為一樣,太偏頗太有失公允了。不管開發者在開發中獲取了多少利潤,購買者的付出卻是既定的事實。至于手續不完善開發者為了謀利自有他不可推卸的責任,購買者絕非是貪圖小利或者投機取巧,那實在是他們的無奈之舉。
要說追究產生這一問題的根源,我認為整個社會尤其是各級政府倒是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常言說,只有安居才能樂業。大多數老百姓在生活中沒有太多太高的企求,他們不就是希望自己有一處安生的住所,有一份安定的工作與適當的收入嗎?除此之外復有何求?可如今有失公允的社會現實,逼迫他們不得不在自己收入微薄的前提下,選擇購買稍微便宜一點的小產權房作為棲息之所,而如此無奈且包含心酸的境況,也要受到和開發者一樣的懲處,這于情于理都是說不通的。我們是否可以這樣問責,如果各級政府能夠調控得住房地產價格肆意無序的增長,如果政府能夠給他們提供廉價合理的住處,他們又何嘗愿意冒著風險去購買那些自己并不心儀的小產權房呢?只希望政府不要把自己由于管理不善結下的民生惡果,硬要這些被稱為弱勢群體的人們來吞咽。
治理房地產的混亂無序狀態不僅無可厚非,甚至很和民意。只是什么事情都要辯證理智地看待,一味的一刀切,往往會犯極端的錯誤,不僅解決不了眼下基層復雜的矛盾,反而會把事情搞得更糟。小產權房存在的問題是顯而易見的違規違法現象,根本不需要花費多大力氣就可以解決。倒是那些表面上看似正規合法的房地產業背后,隱藏著許多難為人知的貓膩與濁流,如果把這些事情深入挖一挖,或許才是真正摸準了目前地產界混亂的病灶了呢。只是人人都知道那些身價多少億不等的大地產商們,背后的黑幕不知有多少多深,他們一個個都有自己多少年精心編制的關系網絡嚴嚴實實把自己包裹著,恰如銅墻鐵壁一般,令一般人一般組織和單位難以深入其中攪動出一絲半點縫隙的。如果這次小產權房治理的結果在整個房地產界是只粘住了小蟲,傷害了弱者甚至無辜,大鳥們依然來去自由,破網自如,到了不僅不可能給房地產界帶來人們期許的改觀,反而會使事情走向更加無人情化道義化的邪路上去。
因此,治理小產權房的行為不僅要合理合法合情,更要穩健扎實厚重,確實能起到利國利民的作用。
201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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