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7日報道 北京警方今日稱李天一案已偵查完結,進入檢方審查起訴階段。因李天一為未成年人,該案將不公開審理。據報道,今年2月17日晚,李天一與另外4個男孩在北京一家酒吧內,將一名喝醉酒女孩帶到湖北大廈房間,輪流與該女孩發生性關系。
北京警方辛苦了!歷時4個月的偵察,李天一率眾輪奸案,終于偵察完結,警方通報的結果是李天一與4名同伙輪流與女孩發生關系。警方還說,這五人是將醉酒的女孩帶到湖北大廈的,也就是說該女孩此刻的行為是不受自己控制,她還與其他五個男孩輪流發生關系,警方未曾追究女孩子的責任,是不是以后酒后駕車都可以不追究了?荒唐透頂!
輪奸就是輪奸,法律是一件嚴肅的事,罪名豈可隨意改變!輪流與女孩發生性關系,這種罪名解釋法律哪條哪款這么寫了?只不過是一個戲子之子,我國的法律就要被這般蹂躪,那要換個主席之子,這條罪名是不是就要從法律上抹掉?四個月偵察,北京警方就得出了這么個結論,這就是我國的司法公正?這還是舉國關注公眾焦點的事件,齷齪都能在陽光下發生,那輿論關注不到下的特權犯罪又會演繹成怎樣,公眾能夠想像得到嗎?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那體現的才是法律的公平;韓國總統金大中的兒子犯案,他這個總統非但沒有包庇,還公開向全民道歉,最后還被迫辭職,這才是法律的尊嚴。我國一個戲子動用自己的關系干涉司法,法律非但沒有治其罪,還屈服其淫威,這算怎么回事?兒子輪奸了女孩,老子要輪奸法律?!
四川成都新都區的李某暗戀鄰居劉某,爬樹偷窺劉某在家的一舉一動被發現,新都法院以強奸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1年,并處緩刑1年。這平民百姓只是爬樹看看,什么都沒有干,都要按強奸罪判刑,李天一輪奸女孩是事實,怎么成了輪流性與女孩發生關系?說的好像女孩是勾引自愿與他們輪流發生關系一樣!奇怪的是,案發至今四月有余,公眾連那四個同伙的姓名都不曾聽說一個,這難道又是涉及國家機密?
京華時報說,夢鴿要求律師公告其子未涉強奸,律師感覺要求太高,辭職不干了。這是怎樣的一個顛倒黑白世界!李雙江夫妻,為了這個敗類兒子真是把自己的權錢關系動用到了極致!以個人能力能夠干預了國家司法,這實在太為罕見,古今中外,恐怕也只有在我們這個特色的社會主義國家才能找到特例。
嚴肅神圣不可侵犯的司法尊嚴,在我國的特權面前也要低眉順眼,輪奸都要溫柔的改成輪流與女性發生關系,那我國的腐敗已經不是普通的腐敗,連語言都腐敗了!語言一旦腐敗,那這個體制將變得深不可測。因為他們能夠為了一個人的自由犧牲掉整個司法在人們心中的地位,那還有什么他們不能用來犧牲的呢?
可嘆的是,明知道李雙江夫妻特權玩天下,明知道北京警方失職,公眾除了組詞造句表達自己的不滿憤怒外,卻對它無可奈何,長歌當哭!在我們這個一個人就能凌駕整個法制之上的法治國家,法律尊嚴就是個笑話,依法治國比海市蜃樓還遙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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