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新浪披露了一條讓公知精英異常悲催的消息:有人因宣稱“殺死奧巴馬”被判刑,沒想到第二天該消息即被撤掉,騰訊、網易等網站也難覓蹤跡,讓我懷疑媒體在與網民玩“躲貓貓”,因為這條消息徹底戳穿了美國言論絕對自由的謊言!
以前經常聽公知精英們說,美國言論很自由,“平民可以罵總統”是他們的口頭禪,沒想到美國的言論自由不過如此!更讓人大跌眼鏡的是,在中國,司法審判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而在美國,“因言獲罪”的案例卻多如牛毛。如2001年2月,一個18歲的美國少年因一句“殺死布什”,即被加刑1個月;2002年9月,37歲的詹姆斯·特勞格因向白宮發(fā)了幾封電子郵件,聲稱要“殺死布什、炸毀白宮”,即被捕入獄,據說將面臨10年刑期和50萬美元罰款;可能因為受到詹姆斯·特勞格案啟發(fā),2002年11月,美國一名17歲的高中生為報復同班女生,假冒她給布什發(fā)了1封電子郵件,聲稱要“殺死布什及其全家,并將用炸彈炸掉白宮”,被判刑1年;2008年11月,20歲的內森·瓦恩在奧巴馬勝選第二天,向美軍征兵司令部寄信,說要“殺死奧巴馬”,被判刑5年;2010年2月,美國一名男子因于2年前在互聯網上發(fā)表詩作,以“白人至上”的口吻描述了暗殺一位黑人總統的情形,沒想到美國特工處以該詩影射暗殺奧巴馬為由,將作者逮捕起訴;2011年6月,美國政治評論員馬克·霍爾柏林因在直播節(jié)目中辱罵奧巴馬(說其是“傻屌”),被勒令停職(這讓我想起茅于軾、袁騰飛等人對毛澤東的污蔑和謾罵);2011年9月,美國一名男子因寫信說要殺掉奧巴馬、小布什及其他官員,被判刑5年;還有那個因瘋癲出名的鳳姐,只因一句“要火燒移民局”的瘋話,即被立案偵察,還差點被驅逐出境。更荒唐的是,患有精神病且正在治療的美國流浪漢蒂莫西·韋德·平克斯頓,只因2007年說要“槍殺布什”,即被判刑57個月。
可見,美國的言論自由十分有限,至少恐嚇總統是要被判刑的,無論這種“恐嚇”是否屬于發(fā)泄不滿,甚至連罵總統都要付出代價!如果說以上案例因涉及總統而情有可原的話,那美國教育統計中心的做法,則徹底撕下了美國言論絕對自由的畫皮!今年3月22日,該統計中心在其網站兒童專區(qū)的“每日語錄”一欄中,引用了毛澤東名言“對自己‘學而不厭’,對人家‘誨人不倦’”,隨即遭到批評,被迫將其刪除,并改成“今日無警句”,后又換上林肯名言。對此,有美國參議員聲稱,教育部必須解釋為何引用“共產主義者”的話。
反觀中國,抹黑和辱罵毛澤東成為時尚,即便辱罵現任領導人,也往往刪帖或封博了事,很少被刑事追責,這說明,目前中國網絡的言論自由度,遠超美國等西方國家,西方媒體和公知精英所鼓吹的“美國言論絕對自由”的說法,無疑是無恥的謊言!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xiāng)!」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