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說,全國人大代表汪春耘連續6年呼吁養老金“并軌”。來自南京三樂電子信息集團的全國人大代表汪春耘,今年繼續把目光投向了養老金的“雙軌制”問題,作為全國人大代表,她連續6年的建議、議案都是關于養老金。她說,今年人大會議她還要再提養老金“雙軌制”方面的建議??梢灶A見,今年提建議的結果也不會好到哪里去。這樣,人大代表汪春耘呼吁養老金“并制”的紀錄就會達到“連續七年”。連續七年呼吁無果,這也不足為奇,只要看看以下資料我們就會釋然了。
新華網2011年3月31日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31日在人民大會堂召開代表建議交辦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李建國出席代表建議交辦會并講話。會議將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的8043件建議、批評和意見統一交由177個機關和組織研究辦理,并從中確定11項內容作為今年重點辦理的建議。
據了解,從2005年開始,每年全國人大都在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確定一批重點辦理建議,通過重點辦理,推動了一些綜合性問題的逐步解決。今年確定的重點辦理的建議有11項,包括:建立完善縣級財力保障機制的建議,支持糧食主產區發展的建議,發展特高壓電網的建議,完善食品安全監管機制、加強食品監測評估和檢驗檢測體系建設的建議,開展農村河道綜合整治的建議,加強企業自主創新的建議,加快推進西部鐵路建設的建議,支持區域經濟發展的建議,加快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建議,加強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的建議,加強林業建設、增加林農收入的建議等。http://www.chinanews.com/gn/2011/03-31/2944284.shtml
也就是說,在上屆人大會議上,代表們提出的建議共有8043件,而“經研究決定”可以進入“重點辦理”的建議只有11件。包括人大代表汪春耘在內的參會代表們提出的建議在內,多達8032件的建議都沒有結果。雖然媒體報道說,所有的人大代表的建議都將百分之百“辦結”。但并不意味著會有什么實質性結果。所謂“百分之百辦結”,無非是登個記,編個號,然后給提建議人一個書面或口頭的“回復”,比如“已經轉給某某部門研究”之類,就算是“辦結”了。比如汪春耘說:“去年的建議,我收到了人社部的兩次答復,一次電話溝通,但是一直在強調現狀、困難,對于該問題沒有做出明確的‘是’或‘否’的回答,我并不滿意?!庇纱宋覀兛梢灾馈鞍俜种俎k結”的真實情況是怎么回事。
這是人大會議的情況。政協會議所提的建議,其命運想必也大體差不多。假如,在去年政協會議上委員們提的建議有5000件(這只是假如,是參照人大會議的8043件所做的設想),這樣,每年“兩會”所收到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所提的建議至少有13000件,這13000件建議所耗費的成本極其高昂。且不說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為了寫這些建議所做的調研工作,所花的時間和精力,光是每年為召開“兩會”把這多達幾千人的代表和委員從全國各地召到北京所支付的往返交通費,以及會議期間國家財政所支出的賓館費、吃喝交通娛樂休閑還有保安治安所花的費用,就相當驚人了。人們對于每年“三公消費”花費的9000億元早就嘖有煩言,卻沒有人認真關注每年“兩會”所耗費的巨額支出。如果說,每年“兩會”上所提出的建議都能夠對國計民生發揮良好作用,這錢也花得值,花得應該。問題是,每年“兩會”所提出的建議約13000件中,只能有千分之幾的建言進入“重點辦理”的范圍。其余全都打了水漂了。從這個意義上說,每年“兩會”只是一次昂貴的游戲,并不過份。而且,這種昂貴的游戲貴得離譜,世界上沒有幾個國家承擔得起,也沒有幾個國家可以安然花費這筆支出而不受公眾的質疑和抨擊。何況,有些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還要提出非?!袄兹恕钡慕ㄗh,比如“醫改如果成功了,是全國人民的悲??!我敢這么說,就甘愿受千夫所指,不怕被人罵!”“醫藥分家的醫改簡直太荒唐了!”“中國可酌情先發行500元面值的人民幣,再根據情況發行1000元人民幣?!边€有,太太在家做家務,丈夫應該給太太付工資,等等高論。簡直就是垃圾言論。我相信世界上再沒有哪個國家可以安然耗費巨額民脂民膏來換取這些“高論”而不受追究和抨擊。
媒體上往往用“人大代表建議”這種含糊的詞匯來做報道,公眾往往也不過于深究。事實上此中是有非常嚴格的界定的。媒體上所稱的“人大代表建議”應該準確地分成議案和提案兩大類。據介紹,一般說來,“提案”專用于人民政協,而“議案”大多用于人大;提出人大議案,必須是法律規定的單位或代表團,人大代表提出議案必須達到法定的人數,縣級以上人大代表十人以上聯名、鄉鎮的人大代表五人以上聯名才有提“議案”權。而對政協提案的主體要求相對較寬,既可以是政協的各專門委員會或參加政協的各黨派、人民團體,也可以是政協委員個人或聯名,人數不受限制。議案和提案的法律效力也不同:議案具有法律的約束力,起法律的監督作用,承辦單位必須執行;而政協提案不具有法律的約束力,只起民主監督作用。如果上面所引用的報道中,汪春耘連續6年呼吁養老金“并軌”的“建議”確實成為“議案”,那是不能隨便打發的,應該具有法律約束作用,承辦單位必須執行。然而卻被搞成了“建議”,然后成為一場昂貴的、也是毫無意義的游戲的組成部分而收場。這是人大會議和政協會議的悲哀,也是中國民主進程的悲哀。
本文最后提一個問題:人大代表的議案怎么才能進入表決的程序?以目前的人大會議實際情況,是沒有進入表決的可能的。因為每次人大會議,其議程早已經確定,所有人大代表只能按議程去發言和投票。其余的事,都是“編外”,都是“體制外”的事,只是“順便”接受代表們的提案或議案罷了,即使多達8000多條,也不能發生實際作用。這是需要改進的。至少,達到法定提交議案人數的人大代表有權在本次會議之前,舉行跨行業、跨地區的調研會,聽證會,新聞發布會,經民意和輿論確認應該進入本次人大會議的表決程序的,有權在會議之前三個月內提交表決申請,本次人大會議的常務機構無正當理由的,不得拒絕?!?此舉也許多少可以改變“游戲”的狀況?
201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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