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人民記者”黃冠以及新華網和新華社:
——孔慶東說罵就等于一定罵了嗎?那么如果誰說殺人就一定是殺人犯、就一定被繩之以法處以極刑嗎?
——你們有沒有看到孔慶東關于這件事情的視屏說明?如果看過的話你應該知道真相的,沒看過的話,能夠就是在不知真實情況下只根據一條微博的不完全信息就妄自評論?這構成“把粗魯當個性的公共輿論事件”嗎?人民記者需要尊重事實的基本操守在哪里呀?
——作為人民記者失去了基本操守,還能夠以《“教授罵人”豈能把粗魯當個性》為題來評論嗎?新華社、新華網竟然還高調地以“新華時評”的方式發出如此不明重事實的評論原因是哪般?為何要小題大做?
——固然新聞記者有依法采訪的權利,可以暫不說拒絕采訪的孔慶東是否罵了記者,那么作為人民群眾的孔慶東有沒有拒絕采訪的權力呢?
——如果說孔慶東有拒絕采訪的權力,那么南方系媒體為何拿人微博中不肯定不完全的信息就聯合80多家媒體對孔慶東進行狂轟濫炸?難道時下中國沒有比這條微博更重要的事情值得人民記者們和媒體們關注嗎?
——難道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口舌的新華社新華網也沒有重要事情干了?竟然如此高調地以“新華時評”的方式對他們做出如此呼應?意圖究竟何在?
——連人家罵沒罵都不能夠確認就說人家“缺乏對公德的基本尊重,缺乏學者基本的表達理性,不僅有辱作為教授的節操和尊嚴,而且缺失起碼的公民素質,令人汗顏”,作為人民記者和人民媒體究竟誰的行為更令人汗顏?!
“兼容并包,思想自由”,是北大吸引一代代學子的獨特傳統。但是,“并包”的是文明而不是粗魯、是進步而不是惡俗,“自由”的是學術而不是謾罵、是建設而不是破壞。
請問“人民記者”黃冠以及新華網和新華社:
——我驚訝你們也知道“兼容并包,思想自由”是北大吸引一代代學子的獨特傳統,那你們為何不能夠包容一位為人民為國家發出正義之聲的愛國愛民的北大教授呢?
——我驚訝你們也知道粗魯與惡俗、學術與謾罵、建設與破壞,污蔑一位北大最受學生歡迎的教授難道就不是粗魯和惡俗、不是謾罵和破壞嗎?難道這不明真相的攻擊就是你們所謂的學術與建設嗎?
請問“人民記者”黃冠以及新華網和新華社:
——且不論你們是否知道孔慶東是否罵了、怎么罵的、罵的什么對象?我驚訝你們這些所謂的“文人”真的知道有“嬉笑怒罵皆成文章”之說?
——如果說對人民的敵人、對漢奸賣國行徑的“嬉笑怒罵”都要冠以“罵人教授”和“‘教授罵人’現象”的話,那么對于人民的內外敵人(如侵華的日軍)更是不能夠反擊和消滅了?因為按照你們的邏輯罵漢奸都不可以呀!
——假如你們給孔教授扣帽子合理的話,難道你們要倡導北大去包容那些文質彬彬卻衣冠禽獸的“反人民教授”和“賣國教授”嗎?
作為人民教師,所作所為應堅守法律和道德底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教師應當承擔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的使命,應當履行“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的義務。我國實行教師資格制度,教師有“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情形的,應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請問“人民記者”黃冠以及新華網和新華社:
——“作為人民教師所作所為應堅守法律和道德底線”不錯,但作為人民記者和國家的新聞媒體就不應該堅守法律和道德底線嗎?
——你們還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這可真不錯,孔慶東教授日日夜夜有所做的、所承擔的難道不正是”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的使命?
——如果孔教授不是在履行“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的話,那么請問他怎么會成為北大學子最受歡迎的教授呢?全國大多數網民為何會支持孔教授呢?你們不是要資本主義式的民主嗎?難倒這只由你說了算還是由北大廣大學子和全國廣大網民說了算呢?
——“‘教師有“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情形的,應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說的好呀!那么記者有“品行不良、侮辱群眾,影響惡劣”的情形的是否其所在的新聞就或行政單位也應該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呢?我嚴陣以待看看新華社如何處理該文作者這樣的記者?!
請問“人民記者”黃冠以及新華網和新華社:
——這些所謂的“文化名人”借“語不驚人死不休”自我炒作是不好,但所謂的“人民記者”借“語不驚人死不休”自我炒作就很好嗎?這樣的新聞記者難道還少于所謂的“文化名人”嗎?
——一些公共輿論平臺卻甘愿為其“搭梯子”應該是事實,試想如果孔慶東這樣的教授像南方系一些記者一樣為漢奸賣國張目的話?這些“公共輿論平臺還會甘愿為其“搭梯子”嗎?
——而你們還污蔑“這其中不乏商業炒作之嫌”,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請問什么叫“不乏商業炒作之嫌”證據何在?如果說受到人民的喜愛就有“商業操作之嫌”的話,那么你們的新聞操作難道做的還不夠嗎?
——你們說“個別媒體在報道‘教授罵人’的同時,還制作‘雷人’標題,以‘審丑’吸引‘眼球’”,請問當今制作“雷人”標題并以“審丑”吸引“眼球”始于何方始于何時?誰是始作俑者?
作為教授,理應“為人師表”,傳播先進文化;作為公眾人物,也有責任遵守公德,維護公序良俗;作為媒體,是非、善惡、美丑的界限絕對不能混淆,堅持什么、反對什么,倡導什么、抵制什么,必須旗幟鮮明。否則,刻意炒作將有悖媒體應承擔的社會責任,有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請問“人民記者”黃冠以及新華網和新華社:
——“作為教授,理應‘為人師表’,傳播先進文化”說的太好了!那么作為人民記者就不應該“為民師表”傳播先進文化嗎?你們如此不分青紅皂白為漢奸系媒體記者張目打擊愛國愛民主持正義的教授就是傳播先進文化嗎?
——“作為公眾人物,也有責任遵守公德,維護公序良俗”說的同樣好呀!如作為知名記者的皇冠以及新華網和新華社的名義算不算公眾人物?你們在這件事情中現遵守了社會的哪門公德?維護了社會怎樣的公序良俗?
——“作為媒體,是非、善惡、美丑的界限絕對不能混淆”說的更是美妙呀!新華網新華社在這次報道時評中,堅持了什么樣的是非、善惡、美丑標準?你們的界限在哪里?是誰混淆了這些概念的界限?你們的行為為何會引起這么大的民憤難道還不值得你們反省嗎?
——“堅持什么、反對什么,倡導什么、抵制什么,必須旗幟鮮明”說的多么理直氣壯!且不論孔教授罵沒有罵,即使罵孔教授也說了是罵漢奸和漢奸媒體,而你們竟然以“新華時評”的名義不顧事實地打擊這樣一位深受人民愛戴的愛國愛民主持正義的教授!請問你們究竟要堅持什么反對什么?你們究竟要倡導什么抵制什么?
——就算罵了漢奸又如何?這觸動了誰的神經?難道你們也要堅持賣國反對愛國嗎?難道你們業務要倡導賣國抵制愛國嗎?你們作為國家和人民的媒體和著名記者還知道自身的性質嗎?如此做你們還能夠代表國家和人民的性質嗎?
——“刻意炒作將有悖媒體應承擔的社會責任,有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很正確!南方系媒體拿一個小小的微薄忽悠80多家媒體大肆宣揚,是不是刻意炒作?這難道不悖媒體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對此你們不僅不予批駁制止反而攻擊孔慶東,是不是也有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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