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記者”黃冠因一篇《“教授罵人”有觸道德法律底線之嫌》惹了眾怒,只要打開網頁,少不了充眼的“網民罵人”。本不打算就文人“粗口”發議論,因為文人動粗是司空見慣的現象,魯迅就說“嬉笑怒罵,皆成文章”。其實我也不贊成文人粗口,但我秉承“我雖然不同意你的意見,但我誓死擁護你說話的權利”的精神,永遠都能與罵人者相安無事。
然而,因黃冠文章引起的網民“粗口”太惹眼,我不得不打破沉默,我擔心標榜“不罵人”的文人“道德”一朝得勢,整個網絡就只剩下罵人了。
其實,我只想說三句話。
第一,不罵人的文人更應該不失文人的骨氣。
中國文人有“耿直”的傳統,黃冠責問孔慶東本應該光明磊落行事,為何非要拐彎抹角地兜出一個圈子才回到“新華社”?
2011-11-11 08:27:46 《法制日報手機版》的“法制時評”發表《“教授罵人”有觸道德法律底線之嫌》,署名:“新華社記者黃冠”,“新華社北京11月10日電”,來源:法制網——法制日報。
2011年11月11日08:39 人民網>>法治欄目轉載同名文章,來源:《法制日報》“新華社記者黃冠”,文后同樣的“新華社北京11月10日電”。
2011年11月11日 09:30:42 新華網新華評論轉載同名文章,來源:法制日報,文后有“(黃冠)”。
2011年11月11日 09:25:31 新華網“新華每日電訊”首頁才發表“新華時評”《“教授罵人”:豈能把粗魯當個性》,內容與上文同,文后署:(記者黃冠)新華社北京11月10日電。
第二,文人適用的法律應該堅持“公平原則”。
黃冠的文章有這樣一段話:“我國實行教師資格制度,教師有‘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情形的,應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且不說此處行文超越了“評論”文章體裁風格,大有政策、法規口氣,犯了“越俎代庖”新聞忌諱,只是需要問一問黃冠,教師有此類“不法”行為的,是否應該一視同仁?
黃冠最為犯眾怒之處就在這里。此前,最典型的當數袁騰飛出粗口,所罵的不是記者,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開國領袖、現執政的共產黨、現任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還有革命先烈。黃冠就從來沒有要求“應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第三,黃冠文章說,“北京大學教授孔慶東用三句粗話拒絕記者采訪、并通過微博炫耀粗話的事件,引起輿論嘩然”,這是對輿論踐踏。
輿論如何“嘩然”,只需要實事求是地看一看,到底是孔慶東“粗話”引起還是黃冠文章引起的便會一目了然。我將很多人認為最“公正”的鳳凰網截止此時的輿論調查數據引用如下:
1.你如何看待孔慶東粗口罵記者事件?
1.反對,粗口罵人就是不對 63713票 9.6%
2.理解,可能事出有因,罵人是摟不住火了 71041票 10.7%
3.震驚,出口成“臟”有失教授身份 199026票 30.1%
4.欣賞,不拘小節也算一種風流 325766票 49.2%
5.其他 2394票 0.4%
2.你如何看待新聞中摘錄的孔慶東近期罵人語錄?
1.非常支持,這是對不滿的社會現象和人最直接的針砭 362463票 54.8%
2.非常反感,很多是極端思維和極端言論,并沒有什么道理 248391票 37.5%
3.可以理解,學者本身是敏感的,表達也是不拘小節的 27439票 4.1%
4.見怪不怪,罵人和被罵本就是學者的常態 18906票 2.9%
5.說不清 4720票 0.7%
3.孔慶東粗口罵記者和他的其他言論會影響你對北大的印象嗎?
1.會,良好的學術氛圍中,怎么會容許人身攻擊 176523票 26.7%
2.會,嚴謹的治學精神下,怎么會產生極端言論 53861票 8.1%
3.不會,兼容并包正是北大精神 359042票 54.2%
4.不會,孔慶東這些言論都只代表他個人 68351票 10.3%
5.說不清 4140票 0.6%
黃冠的文章犯眾怒,其深層次的原因有網友的文章和評論,毋須我在這里畫蛇添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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