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慶東老師在微博痛罵“南方人物周刊”快速被“媒體帶路黨”放大,成為一個所謂的“媒體公共事件”,潛伏在中國媒體行業的“帶路黨”好像被打了“雞血”,整體的亢奮起來了。這是一件好事,充分暴露了我國新聞媒體很大部分被“帶路黨”控制的嚴酷現實。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媒體是意識形態的載體,所謂的“去意識形態”本身就是一種意識形態。新聞“去意識形態”的實質是讓人民放棄意識形態,而“媒體帶路黨”卻時時刻刻沒有忘記給中國人民灌輸西方的意識形態。
“孔慶東罵記者”事件擴展開來,被“媒體帶路黨”控制的各路人馬前后呼應,扇陰風、點鬼火,好不熱鬧。
但是,仔細觀察,目前廣大網友把矛頭對準了“新華社”,似乎是新華社發文點名批判孔慶東。錯,大家上當了,這是鳳凰網肆意篡改新聞,轉移視線的無恥伎倆,大家切勿上當受騙。
這條消息的來源是新華網,但是,新華網并不代表新華社,這一點大家必須明確。其次,這條消息的真正來源是《法制日報》,文章的標題是“教授罵人有觸道德法律之嫌”,作者是黃冠。經查,黃冠屬于新華社記者,他的文章不在新華社的媒體發表,卻在《法制日報》的“法制網手機報”和《法制日報》“法制時評”欄目發表,在文章的最后標記“新華社北京11月10電”。新華社記者黃冠涉嫌濫用媒體權利。
最重要的,鳳凰網在轉載這篇文章時,篡改文章標題,直接用“新華社發文評孔慶東罵記者,豈能把粗魯當個性”。鳳凰網的作為,嚴重觸犯新聞紀律和新聞規范。新聞規范的基本常識是轉載他人文章必須注明出處、作者,并不得篡改作者標題。而鳳凰網作為一家門戶網站,肆意篡改消息來源,篡改文章題目,扯虎皮做大旗,是極其無恥的新聞造假行為。
新聞領域的混亂已非一日,鳳凰網經年累月篡改歷史,造謠惑眾,已經成為中華民族肌體上得毒瘤,希望大家嚴重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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