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免费人成视频在线观看,国产极品粉嫩馒头一线天AV,国产精品欧美一区二区三区,亚洲 古典 另类 欧美 在线

首頁 > 文章 > 爭鳴 > 網友時評

評賀衛方《司法如何糾錯》

拓荒者 · 2011-08-27 · 來源:烏有之鄉
賀衛方評析 收藏( 評論() 字體: / /
                                         評: 賀衛方:司法如何糾錯 
                          
                ---兼談"蘭和亂象"根由的藥家鑫父訴張顯名譽侵權之舉
 
             賀衛方說:我主張廢除死刑已經有10年以上的時間,在全國不同的地方都發表過演講,好像也說服了不少人理解為什么應該徹底廢除死刑。我自己一直堅信的一個觀念是:廢除死刑首先是一個立法的問題,應該由立法機關即全國人大去修改刑法,廢除死刑。
    是的"10年以上"了,我這個竭力反對廢除死刑者今天在藥家鑫案"塵埃落定"與李昌奎案死緩再審死刑之際,又遭"蘭和亂象"的蘭和律師受藥家鑫之父藥慶衛之托訴"張顯現象"的張顯名譽侵權為代理人開庭之前表個態:我在20年前就有心中的那份想往,主張廢除死刑。就象我想往共產主義的那份理想一樣,十分迫切。我這種對廢除死刑的想往緣于80年代初為一起殺人案的辯護盡力后,雖由殺人罪被二審撤銷原判發回更審定為傷害罪,卻擋不住"從重從快"的刑事政策,不認可"正當防衛"證據事實而仍處極刑,我騎著自行車眼見刑車(大卡車)上行將被處死前環顧四周希望看到親人一面的"死刑犯",在看到我的那一刻,發現他向我微微點了下頭的那一刻,面部顯露的那不為他人發現的一絲笑意成了我永遠的痛用一位警察的話說,我看槍斃的六十幾個人,只有一個該死!...他的家屬同藥慶衛一樣,只抱回了骨灰盒。
    那么請問賀衛方先生上述我的親歷是何原因?法就是法那么純而又純的與統治階級的意志無關么?賀衛方所言:廢除死刑首先是一個立法的問題,應該由立法機關即全國人大去修改刑法,廢除死刑。于是不妨重復我在題為<<藥家鑫案一審判決:江平的夢.賀衛方的心.李玫瑾的觜>>拙文中引用賀衛方的一段話,看看他廢除死刑的目的在于"我們的匕首是一大堆地圖","把匕首包起來我們沒有力量,我們天機不可泄漏,我們不敢說。到底往哪方面走?我們都有目標,這個目標就是實際上現在說不得,將來一定要走這個道路”終于發現:一大堆地圖包起來的匕首"沒有力量",而廢除死刑目的在于使"解包"沒有力量的"匕首"而使其各地行兇殺人進而形成封建諸侯割據民不聊生的苦難中呻吟是賀衛方"廢除死刑"的政治目的!
    請看:
    據【中華論壇】題為<<反黨反國的賀衛方,還可以繼續做北大的教授?>>文中披露: "賀衛方這個披著共產黨員外衣,頂著北京大學法學教授,專家的光環,其里面裹藏著的實質是什么貨色?又是一副什么嘴臉吧: 2006年3月4日上午9點在杏林山莊綜合樓六層會議室舉行的座談會上,賀衛方講話的核心內容:賀衛方們在會上公然的,明白無誤的號召“我明確的說希望共產黨形成兩派,希望軍隊國家化”,要黨形成“兩派”而內斗,要黨放棄對軍隊的領導; “ 比如說黨和議會之間的關系,黨和司法之間的關系,黨和政府之間的關系,這個問題到了必須要解決的時候了。”要中國共產黨退出人大,實行“政黨竟選”,實行西方的“民主選舉”要中國共產黨退出司法領域,實行西方的三權分離;要黨退出政府,由竟選政黨產生“新政府”; “大學里面有沒有必要成立黨組織。”要中國共產黨放棄對教育的領導和革命接班人的培養,退出對大學的領導;“我們整個黨沒有注冊登記。”“這是嚴重的違法”,“ 我在這個組織20多年,但是它沒有注冊登記,這是很麻煩的事情”。他認為共產黨不合法,是個非法的政黨。可是他卻又要死皮賴臉的賴在“不合法的組織內。這種假共產黨正是“文強式的人物”。在猖狂地啃食著我們黨和共和國的肌體。毒害國家和人民。 “ 因為有些話亮不出來,我們說圖窮匕首線,我們的匕首是一大堆地圖,把匕首包起來我們沒有力量,我們天機不可泄漏,我們不敢說。到底往哪方面走?我們都有目標,這個目標就是實際上現在說不得,將來一定要走這個道路。”這應當成為賀衛方心中的那一份理想的注釋,細心的人們不難看出,正是賀衛方"天機不可泄漏"的匕首線(路)和他那"天機不可泄漏說不得"又"不敢說"的目標決定著他象當年周游列國的孔夫子一樣到處演講"廢除死刑"意在使法學精英們向立法機關的全國人大諫言通過立法"廢除死刑"這一"橋"達到他"不敢說"的目標!不難看出賀衛方所謂"廢除死刑首先是一個立法的問題"指向的"目標",左證了"法是統治階級意志表現象"的真理屬性。
 
     因此在我們看來,只能拋棄"廢除死刑"并堅持保留死刑"不枉不縱,有錯必糾"刑法原則這一中國司法理念原則的同時,發現在李昌奎殺人案死緩啟動監督程序再審之際,賀衛方有個意見稱:李昌奎二審判決作為終審判決,只要不是將無罪判有罪,量刑畸輕、畸重,只是死緩和死刑立即執行的區別的話,還是應該維持其穩定性。如果輕易改判,反而可能引發更多民眾效仿。即從維護所謂"程序正義"出發的維持二審對李昌奎死緩判決的所謂"建議"之說,不難看出這種以形式上程序正義的"合法"掩蓋著事實上的不公平的有錯不糾從而否定"不枉不縱有錯必糾"這一共和國大陸法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原則:于是我們終于從"感覺"上升到認識階段:"蘭和現象"被雪埋的丑陋和尊重生命的虛偽與"張顯現象"的善良丶耿直丶正義被訴名譽侵權的必然性和質的區別即:蘭和指責張顯的程序"不正義",好象不是法官而是張顯在主持藥家鑫案審理的笑話---否定法院的人民性和由此而決定的監督權。
 
     其實事情恐怕并未因"笑話"而止步,張顯直到現仍疑惑不解:看守所應有嚴格的管理保密制度,怎么出現了重刑殺人犯藥家鑫悠揚的《傳奇》歌聲從看守所流入社會的!?這個前排領導拭淚和掌聲四起的“傳奇”有錯嗎?這是程序正義還是非正義?請蘭和大律師給以指教之說的社會意義正在于對這種人民監督權行施的"張顯現象"http://t.cn/hrPW5X
    再看張顯微博所附賀衛方"程序正義"幌子下的自暴隱情:感謝網絡!感謝蘭和的無私奉獻!感謝賀衛方教授透露出的秘密:最高院曾對藥家鑫案有過免死的態度!我們今天終于明白了藥家鑫父母曾對被害方家屬“二不一等”(不見面;不道歉;等法院)強硬態度的緣由,最高法院若有異議請找蘭和律師和賀衛方教授查證,我們懇切需要知道幕后真相:賀衛方在成都會議上說:在談到上、下級法院的關系時提到了藥家鑫案:認為下級法院聽上級法院的指令;藥家鑫案最高院的態度開始似乎是不判死刑;本來透露出來的信息是:存在自首情節,不是預謀殺人,惡性似乎不大,似乎在悄悄地告訴下邊法院不判藥家鑫死刑。賀衛方在成都會議上說:壞就壞在這幾方面:西安中級法院發瘋似地搞問卷調查;央視少有報道說藥家鑫是個好孩子;李玫瑾教授的鋼琴殺人說。最后賀衛方教授對南方系報紙說:藥家鑫無藥可救。------隨著大眾民主法治監督意識的提高,卑鄙不再是卑鄙者通行證。精英法治(制)丶精英治國丶精英制法的格局必將隨著"張顯現象"的嶄露頭角趨于時代的消亡。張顯先生所言"感謝網絡"的張顯現象正是否定的否定事物發展的必然形式,已由賀衛方一句"藥家鑫無藥可救"的哀嘆亦為后來李昌奎奸殺兩人啟動再審程序而處死刑判決抑制普世幌下的獸性所證明。而正義與邪惡的張顯被訴"名譽侵權"尚處博弈也只是這對矛盾對立統一的量變到質變的過程,而引起質變的正義則是必然的!
 
 
    賀衛方的"齊聲呼喊殺人".二審終審制與審判監督程序獨道見解地向世人聲稱:大家用一種特別激烈的言說方式,齊聲呼喊殺人,就是一件好事,大快人心事。某些人所體現出來的那種心態,不是我特別喜歡的。不久前我自己在發表的文章中,也批評過這種狂歡下的死刑。并稱網上有不少人提出質疑,指責我要維護的是“廣大人民”難以接受的一種情況:即便司法判決有一些錯誤。但是我們不能去糾正它。確實,我的觀點就是這樣。但這可能是中國文化中特別不能接受的一種觀念和做法。這就是說,賀衛方的"獨道見解"一是,齊聲呼喊殺人乃原始同態復仇的"狂歡";二是審判監督程序只能對殺人犯罪事實清楚的個案引起的再審程序減刑而不得依法從重處刑,于是列舉了蔣愛珍為什么殺人的案例作為論據支撐:
 
      賀衛方的"齊聲呼喊殺人".并不因為他一句"不是我特別喜歡的"這種精英唯我主義的唯心史觀而止步:
    二審終審制與審判監督程序獨道見解地向世人聲稱:大家用一種特別激烈的言說方式,齊聲呼喊殺人,就是一件好事,大快人心事。對此,賀衛方聲稱:某些人所體現出來的那種心態,不是我特別喜歡的。不久前我自己在發表的文章中,也批評過這種狂歡下的死刑。并稱網上有不少人提出質疑,指責我要維護的是“廣大人民”難以接受的一種情況:即便司法判決有一些錯誤。但是我們不能去糾正它。確實,我的觀點就是這樣。但這可能是中國文化中特別不能接受的一種觀念和做法。他以1979年10月20日《人民日報》<<蔣愛珍為什么殺人?>>的案例為論據,批評說它是一個把應該判立即執行的案子改判成了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僅從公開的判決書來看,我個人沒有看出有什么道理應該改判。也許法官的改判從法律的角度來說的確有一些缺陷,有一些問題。但這個判決畢竟不是把一個無罪的人判成有罪的人,或者把一個罪輕的人判成罪重的人。借以維護"程序正義"下掩飾的"廢除死刑"這就是說,賀衛方的"獨道見解"蔣愛珍案如果有錯誤的話,一是,齊聲呼喊殺人乃原始同態復仇的"狂歡";二是審判監督程序只能對殺人犯罪事實清楚的個案引起的再審程序減刑而不得依法從重處刑,而我們認為李昌奎殺人案與蔣愛珍殺人案的共性在于公眾的憤怒但有"質"的不同,用賀衛方的話說"這可能是中國文化中特別不能接受的一種觀念和做法"而賀衛方面對"特別不能接受"的這一物質屬性的中華文化現實國情卻英雄般地"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底氣源于其奉行普世英美法系的西方文化崇拜其眼前利益的情結,則與他作為中國人的急功近利小農意識的糟粕之"混血"所致,即:漢奸洋奴文化的必然性。

 請問賀衛方:

1.假設:廢除死刑是普世價值的"真理",那么賀衛方所言"絕對的正義就是絕對的不正義"該當何解釋?
   2.賀衛方聲稱:當時我正在西南政法學院讀書我們學法律(其實我也沒閑著),蔣愛珍案在報紙上披露后,立即成為全校的一個熱議的話題。我記得當時我們的一個老師還在重慶報紙上發表文章,題目大致叫“假如我是蔣愛珍的辯護律師”。全國有數以萬計的信件寄往最高法院。這個案件最終改為無期徒刑,社會輿論也沒有出現什么不好的結果。這一表述的詭異在于,將大眾對蔣愛珍"激憤殺人"的原因全國有數以萬計的信件寄往最高法院的公憤,變異為"激情殺人"換言之大眾對蔣愛珍殺人所以同情在于:

1979年10月《人民日報》的《蔣愛珍為什么殺人》附記(http://www.xici.net/d76827588.htm):

蔣愛珍事件,發生在1978年。蔣愛珍是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紹興知青,因被人造謠“作風問題”(“作風問題”在彼時可是極為重大的“帽子”,足可壓死心理脆弱者),而受到嚴重傷害。她多次向組織請求處罰侵害者,以保護自己的名譽,但都未果。在無法捍衛自己名譽、受到嚴重傷害的情況下,蔣愛珍開槍擊斃3 人。 1979年10月《人民日報》以《蔣愛珍為什么殺人》一文長篇報道此案后,蔣案引起了全國轟動。人民日報五個月內收到各階層人民來信一萬五千多件,這些來信從不同角度提出:蔣愛珍殺人犯罪,應依法懲處;但她不是反革命分子,希望從輕判處;對誣陷蔣愛珍的人應該追究法律責任。石河子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也收到大批同樣性質的人民來信。人民群眾的建議受到尊重(當然主要還是由于案件的性質和情節),蔣愛珍一案被重新審處了。
      1985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對蔣愛珍殺人案開庭公審,作出終審判決:判處蔣愛珍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在此之前,誣陷、侮辱、迫害蔣愛珍的人員已分別受到行政、司法處理。蔣案引起了全國轟動。不僅民意高度一致地同情蔣愛珍,支持終審判決,而且在北大法律學系的多年刑法學課上,多位著名教授也論證過此案終審結果在刑法規范、法理上的合法性、正當性。

 3.賀衛方認為,蔣愛珍案因大眾同情她"激憤殺人"所言的原因"這可能是中國文化中特別不能接受的一種觀念和做法"界定了西方英美文化與中國文化的沖突我們認可,問題在于:明知這種沖突卻毫不顧及自已是身在中國的法律"磚家"以英美法系的""激情殺人"取而代之大陸法系的"激憤殺人"可見賀衛方的洋奴文化的漢奸行為昭然若揭,所決定的身披共產黨員外衣專事危害弱勢中國大眾的卑劣手段的"匕首"指向是共產黨,盡管我不是共產黨員,但問題我看到了!所以蔣愛珍"激憤殺人"從輕量刑我雙手贊成,藥家鑫案丶李昌奎先奸繼而連殺兩人若以自首從輕處罰我堅決反對的原因在于:"激情殺人"外延很大,試問強奸婦女遭到反抗使其獸性渲泄而不能的殺人犯罪此類"激情犯罪"種種的種種可以從輕嗎?!

可見:面對蔣愛珍的"激憤殺人"之說被"激情殺人"取而代之的中華文化式地<<西方經濟學>>市場經濟"數理推斷"丶"經濟模型"教條式地被"蘭和現象"套用是國之難人之災,此種教條是只要"程序正義"無視實體公平"廢除死刑"英美法系的表現,而"廢除死刑"旨在打開上引賀衛方的"天機不可泄漏"的匕首線(路)的"包"從無力變有力和他那"天機不可泄漏說不得"又"不敢說"而悄梢地進莊打搶不要的戰術策略,在于一旦"解包"成為事實上的"合力"其匕首目標指向目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此乃賀衛方"司法如何糾錯"奉旨而為的又一招數!

(星期六 2011年8月27日)

附:<<賀衛方:司法如何糾錯>>

2011年08月17日 10:02 財新網
【財新網】(記者王和巖)

 8月22日,李昌奎案再審即將開庭。此前,藥家鑫案引發社會對死刑改判、司法公正及死刑存廢等的關注與紛爭。再此間曝出的李昌奎故意殺人案,二審時被云南省高級法院由一審的死刑改判死緩,令輿論嘩然。之后,不堪重壓的云南高院,匆匆宣布啟動李昌奎案再審程序。

隨之,媒體和網絡上又曝出多起類似的死刑改判死緩案件,占相當多數的民意期待這些案件像李昌奎案一樣啟動再審,但不同的意見對這種可能掀起的翻案風表達了擔憂。

(相關報道參見財新《新世紀》2011年第32期:死刑改判憂思)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賀衛方接受財新記者采訪時,表達了對此問題的看法。

 財新:如何看待由李昌奎案再審可能引發的死緩案件翻案風?

 賀衛方:在今天,無論是對死刑案件,還是刑法制度,人們能夠直率地表達不同的看法,是一件好事。中國的法律界、法學界,在很長一段時期,對死刑問題在國家和民眾中,非常理性的分析比較少,甚至廢除死刑的話題很長時間還是禁區。

 人們對于死刑問題的看法,在我看來,實際上還是比較嚴重地停留在殺人償命的,特別有種報復主義色彩的階段,需要在此時有人出來進行理性的探討,死刑到底意味著什么?

 我主張廢除死刑已經有10年以上的時間,在全國不同的地方都發表過演講,好像也說服了不少人理解為什么應該徹底廢除死刑。我自己一直堅信的一個觀念是:廢除死刑首先是一個立法的問題,應該由立法機關即全國人大去修改刑法,廢除死刑。

 所以在藥家鑫案時,我并不認為應該從一個具體個案開始廢除死刑。因為嚴重的問題在于,它可能帶來法律面前不人人平等,也就是判不判死刑完全取決于具體法院或法官的個人裁量。例如一個案件引發全國的關注,就判死刑;不引發全國關注就不判死刑。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

 我主張在立法沒有改變之前,司法是可以依據現行的法律去判決案件。目前在我們國家,法官沒有權力去修改法律,這不同于判例法國家。

 另一方面,我不太同意,大家用一種特別激烈的言說方式,齊聲呼喊殺人,就是一件好事,大快人心事。某些人所體現出來的那種心態,不是我特別喜歡的。不久前我自己在發表的文章中,也批評過這種狂歡下的死刑。

 云南李昌奎案件,在我看來是跟藥家鑫案有些差別的案件。這個差別,主要不在于犯罪人的行為,李昌奎案比藥家鑫案的惡性更嚴重一些。重要的差異在于,昭通市中院判處死刑立即執行,而云南省高院改判為死緩。這樣的一種權力,在我國的法律中,實際上是賦予司法機關的。司法機關可以依據他們對自首等情節、最高法院或全國人大做出的對法律的解釋,做出他們自己的判斷。

 我在微博上說過,我個人實際上是不太贊同這樣一種改判的。但是,如果改判是嚴格依據法律程序,是在法院裁量權范圍內,我覺得它畢竟不是從死刑改為很輕的刑罰,只是改判為死緩期。我自己呼吁,希望大家能夠接受這樣的判決,畢竟中國的司法是二審終審制。

 有人說,我們還有審判監督程序,檢察院可以抗訴,法院如果發現判決有錯誤的話,還可以進行再審。的確,這是我們的現行制度。但在我看來,這種審判監督程序使得中國的司法判決完全喪失了確定性。

 到現在為止,我還是希望云南省高院能夠嚴格地依照自己對于司法準則的理解,維持原來的終審判決。這本身就是一次程序正義原則的實現。

 否則的話,任何一個案件,民眾感到很不高興,大家在網上發表一些憤怒的看法,案件就可以推倒重來,那么在這個國家就不是法院而是民意或媒體在判決案件。

 財新:李昌奎案被曝出來后,云南省高院副院長田成有回應時表示,“絕不能以一種公眾狂歡式的方法來判處一個人死刑,這是對法律的玷污。”對此,您怎么看待?

 賀衛方:田成有原來是云南大學法學院的教授,跟我差不多是同行,做法理學研究,是一個很好的學者。但是,我并不認為,他現在以云南高院副院長的身份對這個案件做出很多解釋,是適當的。因為他本人并是合議庭成員,當然他是審判委員會委員。雖然中國所有的死刑案件的判決都是由審判委員會決定的,畢竟這個案件的合議庭里不包括他。

 我認為,不僅田成有不應該多說,合議庭的法官也最好三緘其口。所有的司法決策,應該體現在判決書中,而不是由法官,更不是由院長、副院長出來解釋。事實上這個解釋沒有起到很好的作用,反而引發了更加強烈的怒火。

 少殺慎殺,是現在中國重要的刑事司法政策。我們國家的死刑判決數量巨大,全世界其他國家加起來都望塵莫及。這樣的現象,是為國際社會所詬病的事情。

 現在最關鍵的是,李昌奎案二審改判,理由是否在判決中得到了體現。到底是二審審判過程也好,在云南省高院給出的解釋中也好,是否特別地符合現在不判死刑立即執行的相關規范,法律依據是否清晰明確,這是一個特別大的問題。

 但是這個問題也不容易獲得普遍的認可。因為畢竟這是按照歐洲大陸的概念自由裁量,自由心證,法官對于一個案件的判斷,實際上沒有其他任何人可以替代的。我覺得現在公眾對本案改判的質疑,其實很不容易獲得一種真正內部的信息或確鑿的根據,說改判就是錯的。這個案件的所謂對錯可能是在毫厘之間。

 網上有不少人提出質疑,指責我要維護的是“廣大人民”難以接受的一種情況:即便司法判決有一些錯誤。但是我們不能去糾正它。確實,我的觀點就是這樣。但這可能是中國文化中特別不能接受的一種觀念和做法。

 財新:有人會有這樣的疑問:既然有錯為什么不糾?

 賀衛方:為什么錯誤不去糾正?錯誤有嚴重錯誤,有輕微錯誤。在刑事案件審判中,一種錯誤是把無罪的人當做有罪的,或者說把不該判死刑的判了死刑。另外一種錯誤,是把罪行嚴重的判得不那么嚴重。對于前一種錯誤,當然是在任何時候,一旦發現,必須糾正。

 李昌奎案如果有錯誤的話,它是一個把應該判立即執行的案子改判成了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僅從公開的判決書來看,我個人沒有看出有什么道理應該改判。也許法官的改判從法律的角度來說的確有一些缺陷,有一些問題。但這個判決畢竟不是把一個無罪的人判成有罪的人,或者把一個罪輕的人判成罪重的人。

 有一個道理必須明確,絕對的正義就是絕對的不正義。你沒有辦法想象一個國家的司法制度能夠完美無缺,它的判決從任何角度挑不出一點毛病。如果我們發現有任何錯誤,哪怕是一種輕微的錯誤,我們都要啟動所謂的再審程序。會不會再過一段時間,又有人覺得,再審的結果還是有錯誤?我們再翻過來?這樣一種翻過來覆過去的司法制度,可以說是一種很可怕的司法制度,沒有辦法獲得一種人權得到嚴格保障、秩序得到良好維護的社會。

 由于有了再審程序,激發了好多的人去道路奔走,去權門呼號,他覺得有一點錯誤,就不惜拿出超出這個錯誤本身更高的付出去上訪、告狀,最后可能獲得稍微公正的解決,當然,也可能這結果給當事人帶來的好處遠遠無法折抵他的付出。即便如此,他推翻了原審判決,對方敗訴了,可能又去做同樣的事情。周而復始,最后的結果,我們這個社會沒有辦法取得一種基本的安定性。

 法治國家,其實是一種價值的選擇和平衡。辛普森案中,到底是不是他殺了前妻和前妻的男友?這個是到現在還沒辦法做出清晰的判斷的問題,但是法院在感到沒有辦法判決他真正有罪的時候,就宣布他無罪。得出這個結果,可能是他真的無罪,也可能是有罪卻難以得到超越合理懷疑的證明。宣判完了,這個案件就結束了。甚至根據美國所謂“雙重危境”原則,即便檢察院在終審之后又發現了證明他有罪的證據,這個案件也沒辦法再行追訴和審判。因為再次提起的起訴也可能最終證據不足,如果那樣,假如一個無辜的人豈不是要終生不得安生么?這就是一個到底追求什么價值的問題。

 云南省高院啟動再審,不完全是來自民意的壓力,很可能是官家的指令。過去有類似的先例,案件由于公眾的憤怒,導致了更高級別的領導人直接指令,必須要再審。在中國的環境下,單純是民意,不見得能讓法院做這樣的事情。

 現在這個案件啟動再審,大家對此會有一種心里判斷,肯定二審結果會被推翻。對此,我怎么說?這當然是很無奈的,是證明中國司法不獨立的鮮明例證。

 財新:您覺得跟劉涌案相比,輿論的表現有無進步?有沒有比以前表現得更理性一些?

 賀衛方:相對于八年前的劉涌案,我沒有太看得出來有什么進步,大致上還是這個樣子。當時的輿論,法學界的一些學者提出了專家意見書。一些媒體的表現,特別是某些主流媒體標題的處理,都是聳人聽聞的,引發了公眾的嘩然和怒火。最高法院進行一個所謂的提審,除了從前的重大政治案件,涉及到外交的,這是非常例外的。

 劉涌案在最高檢、地方檢察院都沒有做出抗訴的情況下,最高法院進行了提審,做出了一個重新的改判,把劉涌改判并執行死刑了。

 從事實的角度來講,李昌奎案沒有太大的爭議。最主要的是云南省高院改判的理由被公眾所詬病和質疑。

 從劉涌案到現在,我覺得沒有改變的是大家對死刑的一些看法,民憤極大的情況下,大家覺得應該必須判死刑。這種情況沒有改變,還是有太多的人相信死刑是個好東西,能夠滿足人內心的復仇感覺。

 我們觀察許多案件材料,殺人案的發生,表面上看起來似乎是是非分明的,實際上,其中有相當一些案件中,被害人本人有一些過錯。例如1980年,轟動全國的新疆建設兵團蔣愛珍案,槍殺了三個人,而且不完全是激情殺人,新疆自治區高級法院最后仍然判的是無期徒刑。

 當時我正在西南政法學院讀書,我們學法律,蔣愛珍案在報紙上披露后,立即成為全校的一個熱議的話題。我記得當時我們的一個老師還在重慶報紙上發表文章,題目大致叫“假如我是蔣愛珍的辯護律師”。全國有數以萬計的信件寄往最高法院。這個案件最終改為無期徒刑,社會輿論也沒有出現什么不好的結果。

 許多人之所以不能接受死緩,是因為我國沒有嚴格意義上的終身監禁。人們擔心先是死緩,過幾年變成無期,再過幾年人就出獄了。這是另外一個問題。

 經常有人把這兩個事情放在一起說。我覺得我們必須要努力推動我們國家刑罰制度合理化,如果該判死刑改判死緩的話,這樣的罪犯就應該真正的終身監禁,不許減刑或假釋。

 最近的有些案件讓我有一點擔憂,現在死刑已經成為一種全社會關注的焦點,而普遍的民情可能是希望多判死刑。這種心態雖然可以理解,但卻是我們這個文明古國在今天這個時代遭遇到的一個特別大的困境。努力去營造有利于廢除死刑的社會氛圍,這是媒體肩負的非常重要的使命。

附:李克杰:李昌奎再審獲死 無狂歡有反思

李克杰媒體人8月22日,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昭通市開庭,對李昌奎故意殺人、強奸一案依照審判監督程序進行再審并當庭宣判:撤銷原二審死緩判決,改判李昌奎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奸殺少女、摔死男童的李昌奎再審被判死刑,是否為了迎合民意,至少從云南省高院的再審判決中看不出來。云南高院給出的判死理由是“雖有自首情節,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原二審判決“量刑不當”。不過,這個再審結...

具體內容見鏈結:http://comment5.view.qq.com/comment.htm?site=view&id=29606628

評: <wbr>賀衛方:司法如何糾錯---兼談"蘭和亂象"                

「 支持烏有之鄉!」

烏有之鄉 WYZXWK.COM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注:配圖來自網絡無版權標志圖像,侵刪!
聲明: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烏有之鄉 責任編輯:利永貞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收藏

心情表態

今日頭條

點擊排行

  • 兩日熱點
  • 一周熱點
  • 一月熱點
  • 心情
  1. 司馬南|對照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大家給評評理吧!
  2. 司馬南|會飛的螞蟻終于被剪了翅膀
  3. 美國的這次出招,后果很嚴重
  4. 公開投毒!多個重大事變的真相!
  5. 這是一股妖風
  6. 2001年就貪污23億后出逃,如今被抓回國內,也叫認罪悔罪減刑?
  7. 吳銘|輿論斗爭或進入新的歷史階段
  8. 菲律賓沖撞中國海警船,中國會打嗎?
  9. 李昌平:我的困惑(四)
  10. 你要反“極左”,就必須得弄清楚這幾個基本問題
  1. 普京剛走,沙特王子便墜機身亡
  2. 湖北石鋒:奇了怪了,貪污腐敗、貧富差距、分配不公竟成了好事!
  3. 紫虬:從通鋼、聯想到華為,平等的顛覆與柳暗花明
  4. 李昌平:縣鄉村最大的問題是:官越來越多,員越來越少!
  5. 司馬南|對照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大家給評評理吧!
  6. 朝鮮領導落淚
  7. 司馬南|會飛的螞蟻終于被剪了翅膀
  8. 讀衛茂華文章:“聯想柳傳志事件”大討論沒有結果,不能劃句號
  9. 美國的這次出招,后果很嚴重
  10. 房地產崩盤,對經濟的影響超出你的想象
  1. 張勤德:堅決打好清算胡錫進們的反毛言行這一仗
  2. 郝貴生|如何科學認識毛主席的晚年實踐活動? ——紀念毛主席誕辰130周年
  3. 吳銘|這件事,我理解不了
  4. 今天,我們遭遇致命一擊!
  5. 尹國明:胡錫進先生,我知道這次你很急
  6. 不搞清官貪官,搞文化大革命
  7. 三大神藥謊言被全面揭穿!“吸血鬼”病毒出現!面對發燒我們怎么辦?
  8. 祁建平:拿出理論勇氣來一次撥亂反正
  9. 這輪房價下跌的影響,也許遠遠超過你的想象
  10. 說“胡漢三回來了”,為什么有人卻急眼了?
  1. 在蒙受冤屈的八年中,毛澤東遭受了三次打擊
  2. 大蒜威脅國家安全不重要,重點是他為什么會那樣說
  3. 鐵穆臻|今年,真正的共產主義者,要理直氣壯紀念毛澤東!
  4. 近20年中國社會分層劇變的特征與趨勢: 一位清華教授的直言不諱
  5. 歐洲金靴|“一切標準向毛主席看齊!” | 欣聞柯慶施落像上海福壽園
  6. 司馬南|對照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大家給評評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