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被害人張妙家屬放棄判決的刑事附帶民事的賠償,用其代理人張顯博客的話講,我們想對藥家鑫父母說:“我們農村人并不難纏!你們應該低下你們高昂的頭”!也許這樸實無華裹著鐵錚風骨的一句話,引起了上海學者傅蔚岡先生的敬佩,在他得曉此信息后即于4月22日中午,他在微博發布一條微博:“從今日起到4月30日00:00,凡轉一次本微博,我將為張妙女士的女兒捐助1元人民幣,有愿意轉?!”“凡轉一次本微博,我將為張妙女士的女兒捐助1元人民幣。”4月22日11時46分,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執行院長傅蔚岡用手機在他的微博上寫下這樣一段話時,還帶著一些不可名狀的沖動。然而,出乎他意料的是,截至昨晚,距離設定的最后期限還有6天,轉發量已經突破了35萬次,截至今天凌晨1時09分,轉發量達35.6745萬次,傅蔚岡在接受早報記者采訪時也強調,他一定會“兌現承諾”。我想,從貧者農民“你們應該低下你們高昂的頭”到上引傅蔚岡的一定會“兌現承諾”連鎖反應式的弱勢一方民眾,很難免不會出現每人10元捐款于被害家屬的擴大效應...!
也許是無巧不成書,吳邦國2011年3月10日上午9時,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講的"五個不搞"即:從中國國情出發,鄭重表明我們不搞多黨輪流執政,不搞指導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權鼎立”和兩院制,不搞聯邦制,不搞私有化。之后由南方媒系先聲奪人地披露了藥家鑫殘殺被害農婦一案從而引起激辯,李玫瑾的"嘴"招來了賀衛方"莫以群眾狂歡的方式處死一個人"的狂吠。他的"圖窮匕首"決定了在藥家鑫一案中以"廢除死刑"為突破口從而針鋒相對地實現其所代表和反映的階級屬性的"五個要搞"!李玫瑾的“嘴”只是要加入"五個要搞"的曲折心理表現而已。但其階級屬性決定了他們現在想不到,可能永遠也想不到遭遇到了中國國情文化民眾道德行為規范譴責的汪洋大海之中。奉勸賀衛方當心:你那"匕首"刺向的不是藥家鑫刀下的張妙,反彈力會傷了自已的.
盡管我們的法律體系已初步形成然而,再看2011年04月08日08:06南方網媒體評論員<<韓洪剛:藥家鑫的“手”與李玫瑾的“嘴”>>的觀點,仍使人們不得不擔心英美法系沖擊乃至取代大陸法系中國的可怕前景(見附3):韓洪剛在評論中稱, 公眾對李玫瑾的誤解主要是來自一種長期以來形成得心理定勢:司法有時由于受到權力的左右而喪失公正,專家卻常常為司法不公“合理化”。另外,李玫瑾所使用的“強迫行為”這一解釋性概念與藥家鑫的辯護律師使用的“激情殺人”這一辯護性概念,在字面意義上很容易被混為一談,在人們的頭腦中“并置”,成為統統是為藥家鑫的罪刑作辯護。
實際上,“激情殺人”是一個法律術語,是英文Kill in the heat of passion的翻譯,但這是一個蹩腳的翻譯,因為其既不準確,同時又由于“激情”一詞已經有了特定的外延,而容易引起思維的混淆,如果尚找不到更好的對應詞,甚至不如翻譯成“情激殺人”。而實際上我國激憤殺人的法律術語已被取而代之。所謂不如翻譯成“情激殺人”之說只是把貓叫做咪貓而已。
韓洪剛所謂李玫瑾的言論則考驗著我們這個時代的輿論風度。李玫瑾在應對公眾的謾罵時,有禮有節,不失風度。但一些對李玫瑾的謾罵,卻既沒道理,又失風度。就在這"風度"的后邊"一個成熟的民族極其需要清晰的思維。如果我們真實地渴求一個更具希望的前景,而不是陷入一種不斷增長的相互仇恨或彼此相反對的普遍煩躁中,那么就必須剝掉偏見的外殼,推進相互理解,并讓自我提升不斷變得深廣。"好吧,為了我的"風度"也就不罵他是條狗而講他是"變色龍"總可以了吧,不知南方網媒體評論員的韓洪剛能否認可?否則"一個成熟的民族極其需要清晰的思維"從何談起?韓洪剛心中的那個"清晰的思維"與"成熟的民族"是指誰呢?!
星期三 2011年4月27日(上午05:51:32)
附:
1.李玫瑾:再答藥家鑫案的幾個問題(2011年04月04日23:56南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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