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于軾誹謗無事與洛陽周王城唱歌人權的實質
賀衛方 先生及律師團不費千里到重慶,用放大鏡指責重慶對李撈錢(李莊)程序不合法,為何不說洛陽周王城的程序不合法,這就是所謂的獨立的功效,若賀先生當上了法院院長,司法獨立對賀先生來講太好了,維賀先生獨尊。茅于軾若真有本事(只帶車票,不要帶錢去)不防到利比亞去試試,看能否當上鎮長,造福利比亞人民。
民主法制與所謂輿論審判辨證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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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這是對精英的所謂的輿論審判和司法獨立最有力的普法教育,何為輿論,輿論是報紙報刊電視和民眾評論,大眾言論,是各自觀點的體現,但并不代表法律,也不能干擾司法審判。何為司法獨立:司法獨立是指不受任何個人官職權力干擾的相對獨立,不受報紙報刊電視和民眾評論干擾的相對獨立(但法院工作人員應了解民心民意、尊重民意,不能脫離群眾)。相對獨立的司法必須是接受人民的監督,是在全心全心為人民服務的前提下的相對的獨立。從胡主席的科學發展觀看,人民民主法制是:人民以身份證號碼投票否決的方式,就是人民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的體現,即:重大的案件,在民主法制網上以身份證號碼投票否決的方式,例如趙東民案,在公告公開審理后,最少1個月的雙方網上充分控辨后,再實行為期2個月的用身份證號碼投票,若70%的公民認為趙東民無罪,就可否決西安的判決,并報中央審批,即民主集中制,以身份證號碼投票否決就是行使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力,與所謂輿論審判有本質區別,人民當家作主是建設和諧社會的法寶。精英的特點是:無視國法,金錢至上,精英是只服從利益而不服從國法?! ?/p>
藥家鑫一案這么殘忍的情節,這么簡單而清楚的案情,還有刑法 條那么明確的規定,藥家鑫故意殺人,極其殘忍,情節惡劣,論罪當誅,竟有精英為藥家鑫開脫。相反,天門市的用手機拍照被城管而至死、被火死亡的唐福珍、鄧玉姣、劉大孬是在受到生命威脅時自衛,這些案件并沒發現精英的良心說教?! ?/p>
精英這個詞匯已經被精蠅們糟蹋成了無恥和偽善的同義詞?! ?/p>
說到底,無論東西方,司法無論追溯到哪里,都明確的指明一點:司法可以獨立于權力,但司法絕不能獨立于“民”,這是司法獨立必須的先決條件。沒有“民”,司法有什么必要存在? 如果司法既獨立于權,又獨立于民,那司法本身就是專制獨裁。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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