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周刊》妙筆生花,拍馬有術
作者:kgb1059
轉載于超大論壇(http://lt.cjdby.net/thread-1060519-1-1.html)
《南都周刊》2011年第2期的主題是“堵城突圍”,以最近北京的搖號上車牌為切入點,聚焦中國大城市的堵車問題。憂國憂民之余,南方系的記者們還是發揚了普世精神的優良傳統,不忘狂舔美國干爹一番,祭出號稱美國歷史上最昂貴的交通整治工程──波士頓中央干道隧道工程(Central Artery/Tunnel Project,俗稱Big Dig),大贊美國政府如何改善城市交通狀況,如此規模龐大的工程又如何在施工過程中沒有擾民,等等等等。
(原文鏈接《波士頓:不再是“世上最大停車場”》 http://www.nbweekly.com/Print/Article/11812_0.shtml)
且不說這篇文章一大半都是對維基詞條“big dig”的直接抄襲和生硬翻譯(中國寫新聞不用注明來源的習慣真是便宜死這幫東拼西湊信口雌黃的孫子們了)。我只是很好奇,南都周刊在舔美帝舔得淫水泛濫之時,有沒有問過被舔的山姆大叔感覺如何?只怕對于麻省本地的官員,若聽得南都一番吹捧之后,十之八九要臉色鐵青,連連擺手“I don’t know what you‘re talking about”然后尷尬離去──感覺如何?被人舔到菊花感覺如何!美國歷史上最昂貴的交通工程,又是美國歷史上最著名的建筑丑聞,被人拿出來這樣舔,你說感覺會如何?
或許是覺得這樣的吹捧實在沒有原則,南都周刊在本文最后欲說還休地加上了這么一段:
與中央干道/隧道工程給波士頓市帶來的好處相應的,是它的天價建設費用:從1985年預算的28億美元,到2006年實際支出的146億美元。根據《波士頓環球報》對數百頁政府文件的審閱,該項目將增加70億美元的利息,使總費用達到220億美元。要還清這筆錢,得等到2038年。曾經有國會議員為此戲言:把城市抬起來比把干道挖下去豈不是更便宜?
很不幸,這一段又是對維基百科的直接翻譯──當然你也可以辯解說是南都記者查閱了和維基百科相同的文獻,但是不同的兩個文獻的兩處引文以同樣的次序出現在一起,你和方舟子說不是抄襲去。
更不幸的是,如果南都記者能夠在原文順著往下看,后面緊接著的文字就是這樣表述的:
The project has incurred criminal arrests,[7][8] escalating costs, death, leaks, and charges of poor execution and use of substandard materials.
(這個工程還導致了后續的(施工監理單位)被刑拘、建設費用嚴重超支、(過往車輛乘員)死亡、漏水,以及關于瀆職和濫用劣質材料的法律指控。)
南都啊南都,你的選擇性失明,已經病入膏肓了!
作為一個在這個隧道里開過車的人,我負責任地告訴你,這里面沒有GPS信號,外地人口小心了。
【那些南都不會告訴你們的事】
在忘掉南都這篇毫無水準的翻譯作品之前,我們最后一次看看文中的兩段話(再次感謝這位記者對wikipedia的翻譯工作,趕緊去建立big dig的中文詞條吧):
原文:工程的浩大以及技術難度也意味著巨額的投入。28億美元的預算,無論是波士頓市政府還是麻省州政府都無法承受。在歷經多年的廣泛游說之后,美國國會于1987年通過了一個公共工程法案,對該工程進行聯邦撥款。但當時的里根總統以耗費過于巨大為由否決了這個法案。直到國會再次推翻總統的否決后,大挖掘工程才最終于1991年破土動工。
事實:南都沒有告訴讀者,為什么會有這場議會和總統之間的拉鋸戰──因為當時的美國國會是由民主黨控制,而馬薩諸塞州也是一個長久被民主黨把持的州。所以彼時美國的民主黨國會同意給麻省撥款,但是里根總統是共和黨,所以他不愿意把巨額聯邦撥款用于這個工程項目上,所以里根否決(veto)了兩院議案,所以議會吃了veto之后強行通過(override)了這個聯邦撥款──南都只會告訴你,美國是民主國家,美國政客都是“被迫”為民眾服務的,哪里還敢有什么黨爭,哪里還敢以黨派而不是民眾利益作為投票的標準?
事實之上的事實:當然這區區二十多億的聯邦撥款最后也不是重點了,因為這個工程最后總開支為150億,70%的開支由麻省納稅人買單。
原文:
由于缺乏管理這么大工程的經驗,麻省收費管理局(MTA)聘請了貝泰-柏誠(Bechtel/Parsons brinckerhoff) 工程顧問公司提供初步設計、管理設計顧問及建筑承包商、跟蹤項目成本與進度、指導MTA項目決定,并在某些情況下代表MTA。為了使管理更有效率,MTA最終安排部分員工與貝泰-柏誠的雇員組成了一個綜合項目組,但這反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MTA對貝泰-柏誠的獨立監管能力,實際上雙方已經變成了項目合作伙伴。
事實:這個收費公路管理局(MTA)是個神馬呢?南都記者不知道,他也懶得查。我告訴大家,MTA其實是一個掛靠政府的準盈利部門,和中國那些凈收錢不干事人見人恨鬼見鬼愁的各種承包收費站的公司差不多(句子較長,注意斷句,憋死不負責)。這個MTA負責麻省境內幾條主要收費公路和橋梁的收費。
而維基百科在這里也擺了烏龍,也引得南都周刊跟著見鬼──MTA一開始并不負責Big Dig的監理,但是麻省議會于1997年將Big Dig的監理權由麻省公路部(Massachusetts Highway Department)轉移到了半官方的MTA,而且放任MTA與私人公司貝泰-柏誠(B/PB)共同監理此項工程,而同時B/PB又是Big Dig的設計部門。等于是麻省的政客們主動將Big Dig從明處拿到暗處,阻止公眾對這個花納稅人錢的工程進行監督──此時已經是在B/PB與麻省政府聯合隱瞞工程嚴重超支事實曝光之后。
而這個B/PB(其實是兩家公司,貝泰和柏誠),自然也樂得又當球員又當裁判,而且極為進入角色。2001年,由于B/PB監理被指出弊病多多導致超支嚴重,代表MTA的三人委員會責成他們提出整改方案。同年10月9日上午,B/PB在于MTA的會面中已經答應支付五千萬美元返工費用,但是當天中午B/PB與州長Swift的幕僚秘密會晤,隨即絕口不提五千萬的事情。緊接著MTA三人委員會中堅持整改的兩名官員被州長炒了魷魚!雖然后來經過多方運作,那兩人被復職,但是條件就是MTA三人委員會被擴充為五人,州長塞進兩人,成了多數派──在公權與利益的較量中,利益完勝!
這個B/PB到底何德何能,能夠如此左右政府的行為呢?原因很簡單,因為他們已經和政府成為了一個利益共同體,按照麻省檢察官的話“他們就好像一對夫妻”(They are married to each other)──B/PB不但是麻省議會的政治獻金大戶,而且和許多麻省的高官共享律師,甚至很多B/PB的高管,就是前美國政府官員,包括部長甚至國務卿。以Bachtel為例,他們歷史上承包的工程上至胡佛大壩、英吉利海底隧道,下至卡特里那颶風重建和伊拉克重建(布什政府就因為不招標直接把伊拉克工程承包給了Bachtel而被人罵死),實在是美國的重量級公司。
上文說道美國國會強行通過了波士頓隧道的聯邦撥款,這可不是白通過的,里根總統和共和黨可不能白白被欺負。那通過的代價是什么呢?就是這個工程要承包給Bachtel。為什么要承包給Bachtel呢?嘿嘿,因為Bachtel的兩位董事會成員(也是前任董事長和總經理),就分別是里根政府的國務卿和國防部長!這何止是官商勾結,官商根本就是一個人啊!
以這樣的公司作為工程項目的監理,不但他們有能力去控制一批議員的選票,甚至他們本身就是那些二級承包商競相巴結的對象,水泥、管線、運輸,這些二級承包腐敗重重。這也直接導致了下文的悲劇。
【美國之痛:Big Dig,挖出腐敗一籮筐】
2004年,在Big Dig建成通車第一年,隧道就因為漏水而被迫關閉檢修,從通車到現在,Big Dig都沒能解決漏水問題。
2006年,Big Dig隧道頂部天花板脫落,砸中過往車輛,砸死乘客一名。
所有一切的原因,都是因為一個中國人聽起來如此熟悉的詞──豆腐渣工程。
水泥不合格,施工質量不合格,鉚釘數量不夠,使用的膠合劑不合格,施工中擅自修改標準,建成后從未進行過維護……
施工方面臨4億美金的高額賠償,其中水泥供應商直接宣布倒閉。
沒有人因此收到刑事處分。
如果我告訴你,早在26年前,麻省就有人預見了這樣的事實呢?
1980年,Amherst College校長,William Ward,受麻省議會之托,對混亂不堪的麻省建筑承包市場進行了調查,并在他的調查報告中揭露了令人震驚的事實:
70%的招標建設工程存在以次充好甚至影響使用,政府對于招投標的管理混亂不堪、毫不透明,政治利益而不是專業指標成為最終決定工程進展的因素,平均每個工程超支10%、超時50%,腐敗已經成為麻省政府的工作常態……
Corruption is a way of life in Massachusetts!
關于如何解決建筑領域的混亂問題,Ward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議,最重要的是兩條:
第一,徹底改變麻省目前的兩極招標制度。麻省的建筑工程,會分成很多小塊(建材、電路、地基、結構……),先對這些小塊進行招標(Sub-bid),然后再由一極承包商(General Contractor)在所有的sub-bid中選擇自己的排列組合,以供政府選擇。這樣的制度,不但減輕了一極承包商的責任,也無法避免一級、二級承包商相互勾結、聯手A錢,十分容易滋生腐敗。美國大部分州都沒有采用這樣的制度,他們的招投標環境也比麻省要好。
可惜,這樣不合理的制度,至今沒能改正。
第二條,也是最關鍵的一條,就是限制政治獻金。什么叫政治獻金?其實就是合法的行賄,一些公司向某個議員或者某個黨派提供一筆“活動經費”,然后買他們的選票。而麻省的政治獻金猖獗到了什么地步呢?每次州長辦公室收到了競標最終入圍的承包商名單,他們就會看準最“有搞頭”的一家,然后向他們發信。什么信呢?政治募捐信。這就是光天化日之下的索賄!Ward也看出來,政治獻金標準過寬,縱容官商勾結,這才是建筑市場的混亂之源!
Ward的這條建議,引起了議會的重視,經過無數場拉鋸戰。1998年公投“清廉選舉法案”,規定政治獻金不能超過1000美金,被議會批準。
2002年,麻省州議會眾議員發言人Finneran募資七十萬,廢除清廉選舉法案。
也就是說,至此,Ward于22年前提出的兩條最重要的預防建筑工程腐敗和豆腐渣工程的建議,都沒有被聽從。
2003年,Big Dig建成通車,超支100多億美元,還債還到2038年,支付利息七十億美元。
2004年,Big Dig因為嚴重漏水被迫關閉檢修。調查報告指出,Big Dig某些地段,1000英尺內竟有三處漏水。
2005年,Finneran因為腐敗被司法機關逮捕。
2006年,Big Dig發生天花板墜落,砸死路人一名。
同年,Boston Globe的報告指出,政府宣稱的Big Dig帶來的交通便利,實際上只是分散了交通擁堵的狀況。雖然Big Dig沿線交通的確得到改善,但是整個大波士頓地區,交通狀況并未得到顯著改善,因為許多與Big Dig連接的路口反而變得更加擁堵。
南都周刊,威武!
【后記】
我毫不否認,美國的確有很多地方要比中國好,但是一個連美國人自己都罵不絕口的事情,中國還有一些媒體要來捧臭腳,這又是一種什么精神呢?秉承自由之精神,不會要我們去拍“自由國家”的馬屁;而一個擁有獨立之思想的人,更不會愚蠢到馬屁拍到菊花上。
好吧,南都這位可憐的記者,你又被一位民主之后殺全家給打臉了。為了表明我不是ZXB派來的五毛,更為了你能夠在主編面前不要哭鼻子,我免費提供給你一點炮彈,如果你們還在構思下一期主題,不妨考慮考慮:
麻省之所以“Corruption is a way of life”,是因為民主黨在這里曾經一黨獨大執政40年。
怎么樣,我還是夠意思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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