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轉基因食品,我們已失去了自由選擇的權利?
2011-01-18 南方農村報
作者:鮑臻
近日,《北京科技報》一則消息格外引人矚目:環保部正組織轉基因生物安全法起草工作,科技部正為啟動轉基因生物安全立法做前期準備工作,商務部建議結合糧食法起草加強對轉基因立法問題的研究。
聯想到此前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加快農業生物育種創新和推廣應用體系建設,至此可以看出,國家層面對于轉基因技術和商業化運作的態度已非常明確,正如轉基因立法所遵循的基本立場:除非能夠證明轉基因食品存在風險性,否則即認定其與傳統食品在實質上是等同的,不存在風險性。
有關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爭論這些年從未間斷,國家相關部門對于轉基因技術研發和應用的表態也相當謹慎,從轉基因玉米和水稻獲得安全證書,到進口美國轉基因玉米,再到福建轉基因大米流入市場,無不引起輿論的軒然大波,甚至此前更曝出國內轉基因水稻“第一人”張啟發在大學演講時遭反對者抗議被迫離席的鬧劇。主管部門面對公眾質疑往往欲言又止,政策走一步停三步,試探與觀望公眾情緒的意圖非常明顯。
綜觀“挺轉派”與“反轉派”爭論的焦點,其實就是歐盟模式與美國模式之爭。美國對待轉基因實行的是“無罪推定”,即無法證明其不安全,就表明它不存在風險。而歐盟則恰恰相反,在無法確保其絕對安全的前提下,必須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美國是轉基因安全研究最先進的國家,但目前尚未發現轉基因存在特殊風險。不過,人類接觸轉基因食品不過數十年,尚缺乏對轉基因生物安全的長期跟蹤研究,更何況也有零星個案表明,其對動物體存在安全隱患。以目前的科學研究水平看,雙方各有攻防,但都無法掌握絕對的理據來駁倒對方。對待轉基因的態度之爭,與其說是科學之爭,倒不如說是利益之爭、價值觀之爭更為恰當。
對于普通公眾而言,轉基因食品關乎生命,與自身健康和全人類的安全息息相關;但對于生產者和研究者而言,轉基因其實就是一樁生意,對待生意最基本的原則就是成本收益的分析。更何況,從目前來看,轉基因作為一項生物技術對生產的促進作用是無庸置疑的。以莫須有的罪名來阻礙先進技術的發展和應用,在他們看來,這似乎缺少了一點科學理性。也正因此,有關轉基因的政策信息一經出臺,雖然必定遭到輿論質疑,但掌握轉基因技術的企業卻如獲珍寶,這些政策還往往可以拉動生物育種上市公司的股指上揚。
在實用主義者看來,以目前地球人口的膨脹速度以及人類對豐裕物質生活的需求來看,單靠傳統的生物技術必定無法滿足,尋求相關技術手段可以說是早晚的事。如果說發展和應用轉基因技術不可避免,從國家競爭戰略出發,那當然是盡快出手,占得先機。目前中國大豆產業的全面潰敗,顯然與轉基因技術落后有著莫大關聯。
不過,這只是“挺轉派”的一面之辭。站在生命倫理和人類發展自然規律的最基本立場,轉基因技術的商業化應用顯然經不起公眾源自生命安全和人類未來福祉最深層次的追問。在轉基因的問題上,人類就像一個無知的孩子,面對未知深淺的小溪,是涉水前行,還是三思而后行,這實在不是能用簡單的對錯可以評判的。路徑選擇的背后,涉及個體利益、國家競爭、對生命的態度等等諸多問題?;仡櫩茖W發展史,面對新技術、新學說無不經歷這樣的爭論,而在全球化的背景下,爭論的焦點和所需要考慮的因素,無疑更加多元。
目前,中國關于轉基因安全的立法,立足于在有序開發應用的前提下,盡可能規范管理。規范大抵從兩方面入手,一方面保證公眾的知情權,完善轉基因的標識制度,賦予公眾自由選擇的權利;另一方面,規范轉基因技術活動,使各個領域轉基因技術的開發和利用在嚴格監管范圍內。不過令人擔憂的是,且不說轉基因大豆已經透過牲畜飼料擺上每個家庭的餐桌,以目前中國農業分散生產的粗放管理模式,要真正做到規范管理,難度也可想而知。
在轉基因的問題上,我們其實已經失去了自由選擇的權利。是向左走,還是向右走,恐怕只能被動地被裹挾著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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