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高明先生在其《蔣高明:轉基因生物安全的“實質等同原則”值得商榷》一文中指出,美國的所謂的“實質等同原則”是為“轉基因糧食”的外銷服務的,是對外的!
文中有這樣一段,摘錄如下:
第三,“實質性等同”有巨大的欺騙性。中國在轉基因生物安全立法方面,將主要借鑒美國的做法,美國的做法是堅持實質等同原則,認為除非能夠證明轉基因食品存在風險性,否則就認定其與傳統食品在實質上是等同的,不存在風險性。美國的“實質性等同”,是給別國預備的轉基因糧食,是打擊貿易對手的暗器;而中國的實質性等同,是給全體國民吃的轉基因主糧。美國生產的轉基因大豆、玉米一是給機器喝的(做生物柴油)、二是給牲口吃的,三是出口給窮國家的,四才留不足10%給自己的窮人吃,中國那些“實質等同”的大米能夠出口到美國、歐洲、日本嗎?如果不能,憑什么實行雙重標準呢?中國人的性命為什么不能與歐美日的生命“實質等同” 呢?
我們知道,歐盟對轉基因控制極嚴,日本對轉基因也是敬而遠之,非洲貧困國家寧可餓死也不吃轉基因!
這樣一來,美國用來脅迫對手為美國的“轉基因食品”開放本國食用品市場的“實質等同原則”,真正能夠的落到實處的國家其實是為數不多的,其中一個重要的外銷對象就是中國!
不客氣地講,美國的為“轉基因大豆”、“轉基因玉米”等轉基因作物服務的“實質等同原則”,目標所指,就是中國!
而中國某些部門要推出的轉基因“實質等同原則”,其“服務”對象,恰恰也是中國,中國的普通百姓!
如此一來,這個“實質等同原則”的出現就絕不是什么偶然的,而正如孟山都農業部某官員所揚言的,是“大勢所趨”!
美國的“實質等同原則”與孟山都農業部要搞的“實質等同原則”,目標鎖定的對象“實質等同”!
附:農業部說科技部的做法“實質等同”--“實質等同原則”解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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