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強遷,關斯大林何事? ——就《首先從地權角度遏制市場斯大林主義》與笑蜀先生和南方系商榷
近日得暇,便有幸欣賞到了笑蜀先生的《首先從地權角度遏制市場斯大林主義》一文。在文章中,笑蜀先生滿腔激憤,指斥了強遷強拆的暴行,顯示出了一個媒體人的正義感。然而,筆者還是要就一些問題簡單地與笑蜀先生商榷一番。
在中國右翼知識分子眼中,一百多年前不斷在北美擴張領土、近六十年來不停搞武裝侵略、曾經奴役了數千萬黑人奴隸、曾經屠殺了幾千萬印第安人的美利堅及其歷任總統是民主、自由、光明、正確的化身;而領導蘇聯人民實現工業化、曾在反法西斯戰爭中作出不朽貢獻的蘇聯乃至其領導者斯大林則是殘暴、獨裁、野蠻的代名詞。為了全面否定斯大林、蘇聯和社會主義制度,他們創造了一個名詞:斯大林主義。應該說,這本身是一個臉譜化的詞匯。而笑蜀先生又將其和“市場”這個大家耳熟能詳的詞匯結合起來,于是又創造了“市場斯大林主義”這一新詞匯。
對這一新詞,筆者并不認同。
首先,筆者不認同文章中“市場斯大林主義”這個概念。筆者以為,市場斯大林主義這一概念的范疇就不易界定:它是一個政治學,社會學還是經濟學概念呢?恐怕笑蜀先生本人都搞不清楚。
其次,把“市場”和“斯大林主義”這兩者捏合到一塊很牽強。一提到斯大林的經濟政策,人們會想到計劃經濟體制、工業化、農業集體化等等。斯大林從來就沒對市場感冒過,似乎也沒有專門對“市場“做過論述——世人熟知的,只不過是斯大林對“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論述。那么,斯大林和市場有什么關系呢?斯大林主義和市場這兩個概念有什么交集呢?作者只是硬把二者聯系起來,并沒有做出明確的說明。
第三,笑蜀先生把強拆強遷和斯大林或斯大林主義聯系起來有些荒唐。我們從來就沒聽說過斯大林當政時搞過什么強拆強遷活動,從來沒聽說過斯大林推行過什么政策用暴力手段把市民、農民從房屋或者土地中趕出去,讓他們淪為流民或無家可歸者。其實,在前蘇聯東歐地區,乃至于在50至70年代的中國也都沒有強占底層國民田產、房產的行為。應該說,把強拆強遷和斯大林或斯大林主義聯系起來著實會讓人感到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
最后,筆者再 向笑蜀 先生提議:最好把當今的強遷強拆和15世紀末葉至19世紀中葉的英國圈地運動聯系起來,將二者并提。應該說,這二者有著諸多共同點——都以剝奪者的貪婪為誘因,都帶有濃重的血腥氣,都剝奪了底層人民的不動資產,都采用暴力手段剝奪底層人民的不動資產。或者,笑蜀先生把當今中國的強拆強遷和19世紀美國的西進運動聯系起來。眾所周知,那也是以獲取土地為目的而進行的以暴力為支撐的一場大規模運動,只不過更血腥一些而已。筆者以為,談到強遷強拆,不和圈地運動、西進運動相類比,卻和八竿子打不著的斯大林、斯大林主義相聯系,顯得非常蒼白無力。
在笑蜀先生的文章當中,還有一個現象,那就是——他總是義憤填膺地指責政府在強遷強拆過程中所扮演的不光彩角色,卻從來不對主持強遷強拆活動的開發商做出半點批評,卻從來不對今日的劉文彩持有半點異議。
其實,不光是笑蜀先生,就是他所在的南方系也都持有一個腔調:中國當今之所以社會矛盾尖銳,完全是公權力膨脹侵犯私人權利的結果,一切的一切都是政府一方的責任,而資本一方則完全是清白的。于是,當外省出現腐敗官員的消息時,南方系媒體總會踴躍報道;而對于近在咫尺的血汗工廠,他們似乎從來都沒有什么興趣。
他們總是偏袒資本一方,甚至當外媒在富士康發生八連跳之際稱“富士康是距地獄最近的地方”時,南方系還在辯稱:“南方周末記者的調查發現,就工作強度、加班時間、薪酬福利而言,富士康遠稱不上血汗工廠”。同樣,他們對于當今那些“先進生產力的代表”、那些通過搞房地產發家的開放商也是網開一面的,極少報道關于他們的負面消息。
但是南方系絕少報道關于他們的負面消息,是否意味著開發商就清白了呢?我們不妨打開百度網頁,然后鍵入“拆遷 開放商”。翻幾頁之后,我們便會看到如下標題: “武漢天下第一街拆遷引發糾紛 開發商威脅房主”“黑暗的非法拆遷,開發商造假多部門關照”“開發商放毒蛇逼人搬遷續,市委書記要求徹查”“子彈拆遷,開發商武裝到牙齒” “荊門七旬老農慘遭野蠻拆遷,開發商何時變噬血魔頭?(有圖有真相)”……如果我們點標題打開網頁,則會看到更為觸目驚心的內容。其實,諸如此類新聞俯拾皆是,只是在南方系報紙中絕跡而已。客觀地說,開發商絕對不是干凈的,他們對百姓下手是相當狠毒的。
魯迅 先生說過:“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慘淡的人生,敢于正視淋漓的鮮血。”據說南方系以“關注民生,彰顯愛心,維護正義,堅守良知”為己責,至少它已經自視為 魯迅 先生筆下的“猛士”。既然如此,南方系為什么又對心如蛇蝎、草菅人命的開發商的惡劣行徑緘口不言呢?說實話,筆者對南方系已經失望透頂。
在筆者看來,南方系一邊竭力維護資本一邊竭力討伐公權力的行為是很滑稽的。筆者以為:變異的權力和變異的資本其實就是撒旦(魔鬼)扼向人民喉嚨的左右手。在中國大地上,如果誰相信資本可以抑制權力,那么他不是很傻很天真就是別有用心。
關于強遷強拆,筆者以為池墨先生《開發商帶子彈拆遷無法無天!》一文的相關論述很有道理,下面筆者就把它列出來:
“開發商以暴力手段進行強拆,敢明目張膽地用子彈對拆遷戶進行威脅、恫嚇,就是緣于房地產開發有著巨額暴利。早在150年以前,馬克思就在《資本論》中強調:‘如果有10%的利潤,資本就會保證到處被使用;有20%的利潤,資本就能活躍起來;有50%的利潤,資本就會鋌而走險;為了100%的利潤,資本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300%以上的利潤,資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去冒絞首的危險’。在中國,房地產業具有絕對的暴利,因此,開發商也就‘鋌而走險’‘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去冒絞首的危險’。而在利益鏈條下,地方政府對開發商的暴力拆遷持縱容、包庇甚至支持的態度。在中國,開發商犯下任何罪行,都不會有‘被絞首’的危險,這無疑助長了開發商的囂張氣焰,也是近年來國內暴力拆遷不斷的根源!開發商敢用子彈對拆遷戶進行威脅,就是緣于法律對暴行的無能為力。有人說,導致暴力拆遷事件屢屢發生,是因為在拆遷上‘無法可依’,因此,人們也對第一部代表著保護私產法的法律《物權法》給予了強烈的關注和期待,期望《物權法》能成為公民保護私有財產的‘護身符’,然而,《物權法》出臺后又怎樣呢?公民的私有財產還不是一樣被侵犯?暴力拆遷還不是一樣不斷發生?拆遷戶自焚事件還不是一樣在各地上演?”
希望笑蜀先生和南方系能認識這段道理。有人說,如果中國實行土地私有化,強遷強拆等問題就會迎刃而解。對此,筆者會斬釘截鐵地作答:“非也!如果有暴利可圖,如果暴力可以帶來暴利,如果暴力不受法律約束,那么即使全盤實現了土地私有化,強遷強拆的現象也會愈演愈烈。”為什么?閱讀一下西方歷史,了解圈地運動、西進運動的歷史之后我們就會明白了。
附文:
首先從地權角度遏制市場斯大林主義
笑蜀
一
強拆沖突已構成當下中國最大規模的產權沖突,強拆悲劇已構成當下中國最大規模的人權悲劇
唐福珍自焚以其慘烈震驚世界。原以為這不僅空前,而且一定絕后,血流得夠多,人死得夠多,應該有個句號了。唐福珍自焚固然令人傷懷,但如果能像孫志剛事件終結邪惡的收容遣送制度那樣,終結同樣邪惡的強制拆遷制度,或算不幸中之萬幸。
但是,不能不承認我們還是太天真。唐福珍自焚不出一年,9月10日,江西撫州市宜黃縣又爆發強拆血案,拆遷戶三人被燒成重傷,分別是拆遷戶鐘家的大伯、79歲的葉忠誠,鐘家的母親、59歲的羅志鳳,及鐘家二女兒鐘如琴。
原以為極端已到極限,不可能更極端,現實卻是如此反諷。并非一人而是全家被逼自焚,宜黃血案因此遠遠超出想象力,輿論一時山呼海嘯,就在情理之中了。
其實,在唐福珍自焚之后,類似血案從來就不曾消停過。只不過因劇情雷同,無法調動早已審美疲勞的公眾的注意力,往往只能在新聞的汪洋中一掠而過。網上簡單搜索,即可列舉如下——
8月27日 ,福建泉州市民何全通,因無法接受住宅即將被當地政府拆除的命運,潑汽油點火自焚,搶救無效死亡。
6月1日 ,鄭州市管城區十八里河鎮南劉莊。村民劉大孬駕一輛廂式貨車阻止強拆,因遭到拆遷專班暴力圍攻,情急之下,駕車撞死4人,撞傷11人。
還是鄭州。5月27日,須水鎮某餐館老板娘陳先碧橫尸挖掘機旁。當地官員稱,是陳先碧在強拆沖突中“趁人不備”從墻頭掉下身亡。
5月24日 ,呼和浩特市新城區發生暴力拆遷,致一人死亡。
4月18日 ,河北邢臺市橋西區張家營村。村民孟建芬在強拆沖突中被鏟車碾死。
4月8日 ,遼寧撫順高灣區。指揮拆遷的建委主任王廣良在強拆現場被“釘子戶”楊義用刀殺死。
3月27日 ,江蘇省連云港市東海縣黃川鎮。兩名農民因抗拒強拆自焚,造成一死一傷。自焚死亡的村民名為陶惠西,受傷的是他92歲的父親陶興堯。
3月3日 ,武漢黃陂區。“釘子戶”的母親、七旬老婦王翠云在強拆沖突中被活埋致死。
2月8日 ,野蠻拆遷在安徽省利辛縣上演,一名80多歲的老人在自己家中被活活砸死。
相信因強拆引爆的社會沖突、刑事案件、致死致傷諸項統計數字,沒有進入各級統計局的視野。但即便如此,僅據個人耳聞及媒體披露的信息,仍不難判斷,強拆沖突已構成當下中國最大規模的產權沖突,強拆悲劇已構成當下中國最大規模的人權悲劇。這樣大規模的沖突和悲劇,對人心的過度刺激和打擊,因過度刺激和打擊而產生的挫敗感與絕望感,對社會道德和社會秩序的潰敗的助推,則就不是統計部門所能測算出來的了。
二
他們跟企業家一樣屬于經濟人,但他們不具備企業家具備的公司理性,因為他們不需要公司理性,因為他們手中擁有企業家不可能擁有的國家機器,即合法暴力
三個多月以前專訪 吳敬璉 老師時,我提了一個問題:政府主導資源配置的經濟形態,還是市場經濟嗎? 吳 老師斬釘截鐵地說:不是。既然不是市場經濟,那么到底屬于何種經濟形態? 吳 老師的答案是,重商主義的,抑或權貴資本主義的。
這些概括有道理。但在我看來,仍不夠精確。它顯然有重商主義性質但又不同于傳統的重商主義,有權貴資本主義性質但又不同于傳統的權貴資本主義。它是一個結合了中國特色的全新的物種。是多種物質化合之后產生的一個新物質。
毋寧把它就叫做市場斯大林主義。即,它是市場機制加斯大林主義。或者換句話說,它不是一般的政府統御經濟,它主要是借助國家機器的強制職能,即通常只用于緊急狀態的國家機器的強制職能,即專政職能來統御經濟。那么什么叫專政?經典作家早有明確解釋,專政即為不受法律約束的暴力。
這就是中國市場經濟面臨的最大困境。學者反復忠告:市場經濟必須用法治來保障,法治首先是以法治理政府,政府必須接受法律的規馴。但在政治體制沒有實質變革的情況下,法治精神與斯大林主義的內在沖突就是不可避免的。崇奉斯大林主義的相當多數官員,很難接受契約約束,接受自由交易、等價交換等市場邏輯。他們跟企業家一樣屬于經濟人,但他們不具備企業家具備的公司理性,因為他們不需要公司理性,因為他們手中擁有企業家不可能擁有的國家機器,即合法暴力。他們可以動用合法暴力介入市場競爭,到市場上跑馬圈地。
這就是市場斯大林主義的奧秘所在。地方政府公司化,乃至政府部門公司化,一個個都成了實際上的經營主體。但它們本身并不創造任何物質產品,并不增加任何社會財富。它們不過是把創造財富的機會存量劃到自己的盤子里,把創造財富的資源存量劃到自己的盤子里,以及把財富本身劃到自己的盤子里。對他們是增量,對社會則是減量。他們增量越大,則社會減量越多。
這就是說,市場斯大林主義之下,政府跟社會的財富分配關系,不能不是一個此消彼長的關系。這就注定要伴隨激烈的利益博弈。但既然存在不受法律約束的強大暴力,就不可能指望這種暴力會自我約束,會在激烈博弈中當袖手觀音。不僅是政府統御經濟,而且是用專政手法,用不受法律約束的暴力來統御經濟,就在很多地方衍為常態,以此來保證地方政府或者部門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這尤其集中表現為地權博弈。私有財產不可侵犯,是市場社會的常識。在當下中國,私有財產的主要表現形式就是地產房產。人民公社化之前,農村土地大多私有。而在城市,即便改革之初,還有相當數量地產屬于私有。但未經任何談判,未經任何形式的對等交易、產權置換,僅僅一個法律規定,城市私有地產即全部無條件轉為所謂國有其實是地方政府所有,農村土地的流通權交易權也全部收歸國有其實是地方政府所有。這樣大規模的私產轉移竟悄然完成,十三億人都失去了對自己腳下土地的主權,都成了租客或過客。
這是當代歷史上平民私產最大規模的滅失。只不過在相關法律生效之時,因法律意識不夠,絕大多數國人沒弄懂其中關節。但國人是講求實際的,真要把他們賴以安身立命的土地從他們手中拿走,可就沒那么簡單了,他們肯定要窮盡一切合法手段抗爭。這時候雄赳赳氣昂昂的專政機器就派上用場了,不受法律約束的暴力就充分體現出它的優勢了。某地強拆預案明確規定:發生沖擊現場行為時,須調動公安部門。如果局面升級,須“由總指揮協調調集武裝警察維持現場。”既如此,當下征地拆遷沖突不斷、悲劇不斷、死人不斷,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這實際上就是一場準巴爾干化的冷戰爭。看看地方政府征地拆遷的具體部署,及所使用的整套話語體系,莫不充斥著軍事詞匯,莫不洋溢著斯大林主義的血腥氣。譬如,“打一場人民戰爭”,“打殲滅戰”;譬如,要“戳破別有用心人的意圖,特別要注意防止反政府、反社會個別勢力的非法活動,充分發揮街道、社區的戰斗堡壘作用。”“要強勢推進。拆遷工作不能等待觀望,要做到腰板硬、措施硬、政策硬、手段硬”。等等。哪有半點法言法語?倒是讓人恍然如夢,懷疑自己是不是坐時空穿梭機,回到了那個階級斗爭為綱的專政時代?
三
權宜衍成習慣,習慣衍成自然,以暴力攪買賣開路,以維穩體制斷后似乎成了天經地義,成了難以改變的常態
市場就這樣成了斯大林體制的婢女。斯大林體制從市場之外、市場之上統御著整個市場,一切操之于我。自由是市場經濟的靈魂,扼制自由的市場斯大林主義,本質上是反市場經濟的。近年來為什么國進民退勢不可擋,為什么政府跟社會的財富分配越來越不均衡,終極原因就在這里。
邏輯很清楚,不解決斯大林體制的問題,市場經濟的前景就無法讓人樂觀。通常說權貴資本主義就是權力攪買賣,不對了,在很多地方,事實上已發展到暴力攪買賣了。沒聽說正常的產權置換,會常常需要城管乃至公安,乃至武裝警察沖上第一線。沒聽說正常的產權置換,會常常逼到對方跳樓、自焚甚至全家自焚甚至九十多歲的老人也要自焚。我們是在承平年代,正常的產權置換,進而,整個經濟的發展,本不該用那么多血、那么多淚來換,本不該有那么多家庭破裂和生命的沉淪。
于此就能理解,為什么全國一年維穩經費高達5100多億元,超出了軍費總額。天價維穩成本事實上反映著社會問題的高攀不下,事實上反映著社會矛盾和沖突的高攀不下。在特殊利益集團收獲越來越多發展紅利的同時,是整個社會付出愈來愈大的代價,導致國家與社會關系軟著陸愈來愈難。
本來,政府主導經濟發展只是市場發育之初的權宜之計,為了補當時社會力量之不足。但是在嘗到了權力攪買賣尤其是暴力攪買賣的巨大甜頭之后,政府之手非但不肯退回去而且不退反進,對國家的強制職能的過度依賴,似乎成了戒不掉的癮。我們從前認為,這或是轉型時代的特定現象,是必須交的一次性學費,大致是可以忍受的。但現在權宜衍成習慣,習慣衍成自然,以暴力攪買賣開路,以維穩體制斷后似乎成了天經地義,成了難以改變的常態。
如果竟然走到這一步,那一定是到了需要撥亂反正的時候。撥亂反正無疑需要一個極宏大的布局,非三言兩語能說清。但至少有一個切入點是顯而易見的,即如輿論廣泛呼吁的,徹底廢除現行“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并通過訂立新法還地權于民,首先從這個角度落實憲法對保障公民私產的承諾。比如,可以訂立一部住宅法,確立住宅權為基本人權,神圣不可侵犯。如遭侵犯,公民可采取緊急措施自衛;一旦訴諸法庭,法庭不得拒絕受理并必須公開和獨立審判,如此等等。
對平民私產的剝奪尤其是對地權的剝奪早已天怒人怨,從這方面撥亂反正,民意基礎極為強悍。在城市有整個中產階級支持,在鄉村有整個農民階級支持。從此起步,即首先從地權角度給國家暴力機器套上繩索,遏制市場斯大林主義或不乏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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